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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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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他又认为“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

因此,他的意思就是:人在美术中既可得到对物的享受,因为它毕竟不是实物,因而不造成负担,使人不为物所累,遂使人忘掉物与我的利害关系了。

王国维这里说的美术,是广义的,是泛指艺术之美来说的。在抒发他个人对于美学的看法之后,王国维便宣称: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为其顶点,因为它们的目的是在写人生。从这些作品里,王国维发现一绝大著作,这就是《红楼梦》。

原来被王国维拍案叫绝的《红楼梦》,是因为它的作者,在解决“欲”和“苦痛”的问题上,颇合我心。在王国维心目中,曹雪芹是做得最为透彻的,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地步。由于这个原故,接着,他便引用了《红楼梦》开卷第一回大荒山下宝玉的来历一段文字,并由此发出议论说:

“此可知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而人生不过此欲之发现也。此可知吾人之堕落由吾人之所欲,而意志自由之罪恶也。夫顽钝者既不幸而为此石矣,又幸而不见用,则何不游于广莫之野,无何有之乡,以自适其适,而必欲入此忧患劳苦之世界,不可谓非此石之大误也。由此一念之误,而遂造出十九年之历史与百二十回之事实,与茫茫大士、渺渺真人何与?”

接着,王国维又引用百十七回宝玉和和尚问答的一段谈话加以分析。他认为所谓“自己的底里未知”,是未知他的生活乃是自己的一念之误所致,这是由于自己的一念之误而造成的。待到听了和尚的话,才知这不幸的生活根源是自己的欲,要做到拒绝这欲和由欲而产生的苦痛,也由不得自己,因此便有“还玉”的话头来。所谓玉者,不过是生活之欲的代表而已。它被携入红尘,并非是一僧一道所为,其实还是顽石本身自造的。后来引登彼岸,也绝不是一僧一道的力量所做的,也是顽石自己决心去欲的结果。难道唯独宝玉一人是这样吗?不是的,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亦视其有此意志与否而已。

姑不论这段八十回以后的文字,是否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思想。我们只想从这儿能看出来王国维是怎样借以表述自己的思想的。接着他又告诉我们说,男女之欲更强于饮食之欲。为什么呢?因为前者是无尽的,后者是有限的,前者是形而上的,后者是形而下的。又比如所说生活之于苦痛,二者是一而非二,而苦痛的程度与主张生活之欲的程度为正比。所以前者的痛苦尤倍蓰于后者的苦痛。而《红楼梦》一书,实在是揭示了这种生活、这种苦痛,乃是由于人的自造,又揭示给我们解脱的途径,不可不求诸自己。

基于上述的论点,王国维进一步认为生和苦痛是对立的,同时又是不可分割的,因为苦是和生俱来的。而苦又永远得不到“究竟慰藉”。因为人生下来就有欲,欲又是无穷无尽的,因此欲是一切罪恶之源。而人们的堕落,正是由于人有所欲,人的意志自由所造成的罪恶啊!他便把曹雪芹引为同调,用他这一套见解去套《红楼梦》。

王国维解释“玉”是“欲”的代表,是很有见地的。但他对《红楼梦》的论断却是毫无是处。他的这种论断正好落入主张“原罪”的宗教教义的泥坑里去。而这种先天的原罪,又随着意志自由不断扩大,因之,要想解决人类之堕落与解脱,也非得由意志来决定不可。刚好和主张意志自由的宝玉正唱反调,和清朝末叶的一批理学家所宣扬的:沧海泛滥,人欲横流,洪水滔滔,末日来临,得要归心向善,去欲存真等等说教,倒唱了一个调子。现在仅就王国维提出的对“欲”和“苦痛”这对矛盾的解决方法来考察一下,就不难看出王国维的观点和曹雪芹的思想距离该有多么远,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又有多么深。

王国维提出解决“欲”和“苦痛”的办法,和曹雪芹貌既不合,神亦乖离。他对于人类解脱苦痛的途径是:

“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出世者,拒绝一切生活之欲也。彼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满于现在之生活,而求主张之于异日,则死于此者固不得不复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与生活之欲而无穷。”

试看王国维竟而导致出这样的结论来:

要“求入于无生之域,当其终也,恒干虽存,固已形如槁木,心同死灰矣”。“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

这才真叫十足的还向荒唐演大荒哩!原来王国维大歌大颂的解脱之道,一再强调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现在又承认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虽然他举的例子是鸳鸯之死,但对人生作全面的考查中,得出这样的论断,又强加到对《红楼梦》赞语里面,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

我们不禁要问,就算在曹雪芹原稿中真的写宝玉出家了,宝玉果真会得到“解脱”吗?谁都会作同样的回答:“没有。”连王国维自己也都不能自圆其说,何况连王国维觉得释迦和耶稣也还未必求得“解脱”呢!

随后他又提出生生主义来,但他马上就又对它失去信心,简单地认为“所谓最大多数之最大福祉者,亦仅归于伦理学之梦想而已”。就在这句话中,把他在哲学领域中所产生的困惑,轻而易举地就“解脱”掉了。一个踉跄跌进叔本华的套裤里去,从而发出感叹声来。王国维感叹的声音,又和“原罪”、“求罚”、“忏悔”、“解脱”这一串基督教义中的老腔旧调没有什么区别了。同时,他还把庄周鼓吹的“槁木死灰”复活起来,强加给曹雪芹,使它在曹雪芹身上得到续命的机会。王国维说:

“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若《红楼梦》之写宝玉,又岂有以异于彼乎?彼于缠陷最深之中而已伏解脱之种子,故听《寄生草》之曲而悟立足之境,读《胠箧》之篇而作焚花散麝之想……”

从此,王国维就认定“焚花散麝”真正是宝玉的思想实质。宝玉在缠陷最深的遭遇时,寻找出路中取得的答案是:“焚花散麝”,并且从而伏下了后来“解脱”的种子。

王国维从《红楼梦》二十二回这段宝玉续庄的笔墨里,就把曹雪芹的思想和庄周的思想衔接起来了。而这穿针引线的人正是宝玉。因为宝玉在《胠箧篇》后,模仿庄周的风格,说了一些相类似的话语,也就是那段有名的文字:“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邃其穴,所以迷惑缠陷天下者也。”(庚辰本)

这段续写庄子文字,除了词藻稍嫌华丽外,遣字造句,思想感情,几乎和庄子无一不合。把它和《红楼梦》引子对看,更觉可以粘合起来。因此,把曹雪芹派在庄周门下求得解脱,自是顺理成章的事,作为定案,也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但是,天下事不能只看表面文章。

事实上:“曹雪芹笔下的宝玉,并没有以续《胠箧》之篇,作焚花散麝之想……”

这里并不是有意故弄玄虚,大作翻案文章。宝玉无焚花散麝之想的话是和曹雪芹同时代的人说的。他说这话,还在距我们二百年前哩。它就写在脂庚本的二十二回的夹批中。

我们知道,“抄本”《红楼梦》里,常有“眉批”或“夹评”,有的署名,有的没有署名。没有署名的,人们大都笼统地把它算在脂砚斋的名下。但是,也有人认为,其中也有曹雪芹自批自评的部分。这一段,不知是什么人批的。批注是这样的:

……前文无心云,看南华经,不过(与)袭人等(着)恼时,无聊之甚,偶以释闷耳。殊不知用于今日大解悟大觉迷之功甚矣。市徒见此,必云:前日看的是外篇《胠箧》,如何今日又知若许篇,然则彼只曾看外篇数语乎?想其理,自然默默看过几篇。适至外篇,故偶触其机,方续之也。若云只看了那几句便续,则宝玉彼时之心是有意续庄子,并非释闷时偶续之也。且更有见前所续,则曰续的不通,更可笑矣。试思宝玉虽愚,岂有安心立意与庄叟争衡哉?且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酬不暇,眼前多少现有意之事,尚无暇去作,岂忽然要分心于腐言糟粕之中哉?可知除闺阁之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作出来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谬矣!只看大观园题咏之文,已算平生得意之句,得意之事矣,然亦总不见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据此可见矣。然后可知前夜是无心顺手拈了一本庄子在手,且酒兴醮醮,芳愁默默,顺手不计工拙,草草一续也。若使顺手拈一本近时鼓词,或如《钟无艳赴会》、《齐太子走国》等草野风邪之传,必亦续之矣。观者试看此批,然后谓余不谬。所以可恨者,彼夜却不曾拈了《山门》一出传奇,若使《山门》在案,彼时捻着,又不知于《寄生草》后,续出何等超凡入圣大觉大悟诸语录来。

这段批语,不能只当作一般文字看。这位批注者是很了解曹雪芹的思想实质的。帮助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真正的思想到底是些什么样儿。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批语有几层意思:

第一,批注认为《庄子》是腐言糟粕之文。这不但是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且不仅是批注者的意思,也是代表曹雪芹的本意的。这样一来,便使王国维的论点整个给掀翻了。

第二,批注认为,宝玉有生以来,此身此心,为诸女儿应接不暇。除闺阁之外,并无一事是宝玉立意想作的。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以及吟篇琢句,皆是随分触情,偶得之不喜,失之不悲,若当作有心,谬矣!毫无疑问,他替宝玉说出了心里话。这和茗烟说宝玉愿下世脱生一个女儿一样说到点子上了。

第三,大观园题咏,总算得上是宝玉平生得意之事吧?但今后未闻再吟一句,再题一事,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后来从庄周到皇妃,全不在曹雪芹眼中心里。

第四,续庄文是随手拈来,如果恰巧看的是鼓词,便会续几句鼓词儿的,并非立意一定要续什么《南华经》。如果那天碰巧是在看《山门》一折,一定会有超凡入圣的语录续了出来。

通过上面几点,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批注者是对曹雪芹深深了解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排除“市徒”的眼目,看到宝玉为女儿粉身碎骨,应酬不暇,才真正是宝玉平生的正经大事。除这个之外,大则天地阴阳,小则功名荣枯,全不在宝玉眼中意中。这“天地阴阳”四字,其实也包括皇帝老子在内,因为只有皇帝这份“大”,才能衬出功名荣枯这份“小”呢!

从以上各条都可证明宝玉根本没有焚花散麝之想。

那么,现在让我们也从“欲”来说起。我很同意王国维把“玉”解释成为“生活之欲”的代表。但是,王国维所作的《红楼梦》的“欲”的解释,和曹雪芹所阐明的“欲”的原意,完全反了个个儿。在哲学上对“人欲”的看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欲”“理”合一论,这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一种是“去欲存理”、“理在事上”,这是唯心主义先验论的观点。这里是不容混淆的。

终曹雪芹一生,正是这两种思潮展开决战的阶段。用文艺形式来体现这场思想斗争,是曹雪芹。也正是他供献给人类面前的艺术作品《红楼梦》,成为反映着这两种思想斗争的最壮美的记录。

在这个贯串一个历史时代的思想斗争中,曹雪芹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文学家。与此同时,戴震是站在程朱对立面的伟大的哲学家。

至于戴震思想是否和曹雪芹有什么交流,或者二人是否有什么过往,这都不在我们谈论的范围之内。我们想说的,是因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生产发展水平,以及他们在生存空间所触动的矛盾,使他们取得某种“共感”、“共然”的地方。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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