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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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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中午他们喝酒,酒气熏天,酒量惊人,大口大口吃肉,吃不生不熟的肉。亲爱的,他呢?他帅气挺拔,目光清澈,性情温和,乐观自信。他就生在这个几近原始的地方吗?这么劣,这么脏,这么荒的地方怎么生出他这个阳刚的人儿啊。亲爱的,他真是一个奇迹!他将不会是他们的一类。我得出了这样的断语。 
这一清二白的山脚下,让我看出他吃的苦,看出他走的路,从山里走到学校,从学校走回山里,从山里走到山外,从山外走到遥远的没有亲人的城市。泥巴路、石子路、水泥路、柏油路,他就这么走出来的。我看出这青年的固执和倔犟。我越清晰地了解他,走近他的生活,就越明显地感到,阴影笼罩着他的脸庞。如果说初次见面,他那俊秀的面容吸引我,而后来他沉默不语的额头印着愁云,给了我更深的触动,没有比这更强的忧郁。他的轻盈明朗的态度和我阴郁的只有思想才能振奋的生活方式形成极强烈的对比。 
这便是爱情的根基了,我不能离开他,离开我的战友、我的同胞,我的镜子——是预见来路去途的镜子,能带我离开迷途的爱人。 
是的,从此我就爱上他了,我从他们家回来,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局势已改。他把我揽在怀里,讲一些我今天已经记不清的话,我深感羞耻,列车员用嗲里嗲气的声音播报节目和行车路线里,我感到恼怒,我觉得太做作,以致令我想起自己的做作。我和他的同学跳舞,他带同学见我是对他充分信任,最后他伤害了他,至今他们彼此恨之入骨。但这一切缘于我的做作,一个女人若看中一个涉世未深的男人,她的成功率是很高的,尤其是我这样的女人,他的同学因为他的房子和户口成了我的猎物,他打败了他,但也失去了最好的一位朋友。 
这时候,在这个脏兮兮夹杂着各种气味和声音的车厢里,我才开始感到羞耻,更让我羞耻的是:我不对他说“爱”却频频和他上床,包括在他破的吱吱作响的床上大声呻吟,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羞耻。 
我认为自己爱上他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但这不让人开心,反让人懊恼沮丧,因为这不是经典的爱的开端,不是我梦寐以求的爱的开始,恰恰是我以为的一段抹不掉的往事和无足轻重的人却变成了爱,我听见体内爱情之花开放的声音,但伴随这声音而来的是深深的羞耻感,它摄住了我的心,以至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要变着法子试探他,追问他,考验他,让他露出狐狸的尾巴,但他至今依旧。就像当年从他们家回到这座城市里的表情一样,沉稳,执著,不显波涛,我感到自己被自己耍了,如果我是个聪明的人,就不该深入他,了解他,继而迷上他,我给他机会展现他,展现他现有的一切,他似乎从无心机,但他却不露声色地将我引进了他的世界,并让我开始感动。 
感动是爱的源泉,这种感情以烦恼而又甜甜的滋味在我心头萦绕不去,我犹豫不决,不知接受它是否合适,犹豫不决之间我们开始形影不离。他的独特体现出来,犹如黑夜中的亮色,它吸住了我的眼睛,鼻子,手和心脏,从此,我们心心相印。我看着这青年的虚荣,带着姑娘见故乡的爹娘。这便是爱情的墙角了。 
我抚摸他,受了苦的却是细嫩的皮肉,受了苦的却是依然纯真的眼,倔犟的理想和男人的柔弱,我抱住他,抱住风雨中的伴侣。 
我带着激情和钻牛角尖的韧性,全力在内心展开争论,思考他的父母、他们种种缺点以及他和他们的关系、他不得不让人为之傲气和男子汉的阳刚……他的家人们也非常严肃地谈论大事,但是仅仅是说大话和对物质生活改变的美好愿望罢了。他们没有行动,没有更多的见解,但他不同,他从他们之中而来,比他们更实在,他默默努力,力求改变一切,不悲观,小有成绩便更添斗志。 
他们惊人的相似,他们本质不同。 
我断断续续地知道他徒步上学的少年,无盐无菜的学习生涯,他盖起了自家的瓦房,他的初恋的姑娘,又是在何种情况下,将她抛弃。   
突破最低的阶层(二)   
这么多年来我一心想摆脱过去,包括乡音、籍贯、自卑的神情和被人一眼望穿的单纯,但我仍然在众多的追求者中选择了他。他特别的酷似我,酷似我的过去,也酷似我的命运,想不到吧。我对过去没有眷恋,包括对故乡,对自己的身份,但我仍然选择了他,那种愈使我摆脱不了过去的影子,他几乎百分之百让我回忆过去。 
就这么冒险,以为只有那些与我过去截然不同的明明白白可以帮我摆脱过去的追求者却被我放弃,而我认同的他,恰恰帮我摆脱了过去,当然,这是在我们相识的整整五年之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选择了他,包括我的父母、朋友,但是戏剧性的是,恰恰是他带我超越了他们——我过去的一切。 
我比他走运,但比他更不幸。 
我的内心骚动仿佛不可治愈,我表面镇静和坚强,内心一直在无边无际的放荡,我从一开始便缺乏真正的看法,更没有始终不变的目标,每一个追求都那么短暂,我的精神受到过赞赏,但又有谁信任的我的成功?我曾经的荣誉已被伤害,信心已经不再。 
清晰的感觉向我袭来,我用骄傲压下悔恨,我不希望自己以这样的方式继续逃避生活的无聊和对命运的厌恶,我下定决心面对现实。 
我开始放下所谓的架子往他住的地方找他。 
他车间里的同事一见到我,马上吹起口哨,发出怪里怪气的声音。他红着脸走出来,我们往外走。 
他说:我在这里是暂时的。我每个月只有二百五十五块的工资,和我干一样的活的人是本地人,就是那个吹口哨的拿五百多块,但我不在乎,我在这里是暂时的,我不要什么保障,等拿到大专文凭就走。 
我什么也不说,我知道我什么都不说也无法离开他的,哪怕这么脏的车间,我已经不在乎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而不是他的环境,他的环境都是他的陪衬,它们愈糟,就愈能显示他的突出,就这么简单。他说:“我们出去吃晚饭吧。”“不,我们买点菜,去我那里烧吧。”我开始为花了他那么多挣来不易的钱而隐隐发疼。 
他为找到了我这样的女友而出尽了风头。我没有城市户口,他只说我主持过节目,会写诗,念过大学,是这个城市的名人。他不说我被人骗过、抛弃过,我已几年不写一个字,我住在三四平方米的房子里,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一天到晚朝他发脾气。他当然不说,他喜欢看见同事嫉妒的目光,他喜欢高高在上,尽管当时他是车间里惟一的外省人,工资最低,待遇最差,用的被子也最破,但那没有关系,他一天到晚神采飞扬地谈恋爱,他总是那么乐观,那么让人不敢小觑。 
当然我时常嘲笑他,但这并没有妨碍我继续和他亲吻,和他逛街,和他上床,为他买西装,陪他去上课。 
两个共同向往城市的无知青年就这样谈起了恋爱。是的,一贫如洗的两个青年,这是真的,溶在这城市的夜空里平淡无奇,我们手牵着手,没有人评判我们是否般配,一切顺理成章。 
我和他手拉手走在街上的时候,并不说明我对他满意,我还是觉得生活没有正式开始,我从不隐瞒我的感受,因为同时他从不让我发现他已受到伤害,在我的幻想里他永远是门外汉。正式开始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呢?他就这样傻愣愣地问。 
“你在那头看电视,我在这头写文章。”我脱口而出。 
显而易见,正式生活里有他,使他高兴,同时他一愣,“好久没听到写文章这个词,我以为那已从你的生活中消失。” 
“只有生活正式开始的时候,我才会坐下来写文章,你懂吗?” 
“还有呢?” 
“我的头发不像现在这样松散、凌乱,只好扎起来,我的头发每星期有机会护理一次,永远垂直,一丝不乱,乌黑发亮。” 
我陶醉于自己的遐想,已经忘记了他的存在。 
“然后我有一身袭地长裙,或者是白色,或者是黑色,勾勒出我优美的曲线,就这样在街上走,无拘无束地走下去。” 
“这就是你正式的生活吗?我马上陪你买。”他有点急不可待了。 
“你不懂。”看到他离我心境那么远,我就有些恼怒,“现在买的穿出来不像,没有精致的心情,穿不出精致的效果,我现在只配在地摊上买衣服。不是物质的,超越物质的,是非常有钱的,但不以钱为主宰,我要做风一样的女人,你明白吗?” 
他不明白的。但我的正式生活里有他,他显然已觉足够。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站住,拉住我的手,我的手感受到他的力量。他说,好,我要赚很多钱,我一定会让你实现梦想,给你幸福。 
我轻轻地笑了。我奇迹般地从工厂的缝纫台上走进大学课堂上,那时他说什么我都会信,不会带任何偏见。可今天我从大学的课堂上又跌进工厂的缝纫台上时,我已无幻想的心境。 
你为什么不相信自己。你会找到工作,你那么有才能。当我受伤的时候,他总是这样。永远给我明亮和灿烂,到最后我就信以为真了,我离我的梦想不会太远。那时我已无力承担房租,只好借住在另一个姐妹的水泥地上。站在厂门口,他搂紧我,再搂紧我,然后扶我爬上早已关闭的铁门,看我翻进去,再握握我的手,舍不得放下,这一刻刻骨铭心。 
果然,在说这话的第三天,我就接到了康怡公司的录用电话,职位是策划部的执行经理。一个月前还是服装厂的缝纫工,一个月后我找到了这样一份工作,明天就是这个全国赫赫有名的大公司的执行经理、高薪的白领,多么鼓舞人心。 
我一路飞舞,让头发飞扬,伴着飞扬的心,没加思索,跑进了他的车间,他正挥舞着榔头,听到我的叫声停下来。 
“出来,出来嘛!”他依旧红着脸,拉起我。我不语,只笑,然后掏他口袋,“还有多少钱啊,”然后我们去看电影,吃元宵,吃羊肉串。 
他不知就里,但并不反抗,他就这样的毫无原则,哪怕他口袋里的钱只够我们今天的饭钱。 
“你要不要听天大的好消息。” 
“要!”他说。 
“我明天,我明天就不同了,我被康怡公司录用了啊!”我说话的时候尾音拖得长长的,还怕不能释放快乐的心情,然后我开始搂他,像大多数城市情侣一样,在大街上搂他,因为我知道我寻找一个月的信心和勇气是谁给我的。 
接下来我们租了一个大一点的房子,每月房租费120元。它的缺陷是窗户朝北,而且是三楼,进进出出要经过房东的眼皮底下,而且楼上没有水龙头和厕所。心照不宣,我又买了一张双人床,放在这间略显狭长的房间里,每到傍晚,斜长的阳光从百叶帘的缝隙里射进来,我把写字台放在此处,外加不知从何而来,仿佛跟了我多年的热水瓶和长相不同长短不一的碗筷,外加三个“康佳”彩电的纸箱放大衣、裙裤、短裤之类的。 
这就是一切了,我自己亲手开辟的私人天地。 
洗澡有些麻烦。用脸盆从一楼端些水上来,拧湿了毛巾,从脸往下擦,一盆水脏了,身子才擦一半,他马上端出去倒了,再换一盆清清的进来。我喜爱他端水时来的神态,脸上挂着水珠,我始终分不清那是汗珠还是自来水溅到脸上的水珠。总之,它让他的脸在灯光下闪亮。上厕所也不方便,房东的卫生间一年到头锁着,他在我的面前说是想让我们用的,只怕另外四个有意见。但六个房客加上房东一家三口,这个卫生间就太那个了,我想。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水火之事还得各想各的高招。所以大家只好去上一百米之外的公共厕所。 
有时夜里憋得太紧,就只好在脚盆里解决,一时间,不过十来平方米的房子里就洋溢着腥臭的气味,好在我们相爱,彼此都不嫌弃,我们照样喝水,唱歌,逮蚊子,有时还不小心踢翻它。没有踢翻的时候,早上天一亮他就会像贼一样端盆下楼,生怕被房东瞧见鄙视,此时的他脸红红的,但他乐意。我想他是乐意的。     
第三卷   
白领生涯的开始(一)   
说到白领生涯,不得不说一下一九九六年中国保健品市场的状况。 
随着国际市场的开放,中国很多企业主都意识到企业做得好不好,成败的决定性力量,从管理、生产转化成了营销能力的强弱。很多原本默默无闻的企业因为成功的营销而迅速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市场营销”成了一个新生的事物,一个吃香的职业,一个颇有前景的工作。 
所谓“营”即谋略策划,创意、设计、谋划、投机、运筹、研究、创新…… 
而“销”之绩效完全出于“营”。 
这个时代的企业终于在文化人的参与下,成了一个没有固定模式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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