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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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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愿意接受那个同学的约会。 
我听他的同学向我敞开心扉。他有城市户口和国家承认的学历,他把单位发的被套送给我,他诚心诚意地爱我,他的身上没有让人把握不住的东西,他干干净净,一眼见底。我想他对我比较合适。 
但我空算计了一场,他的同学闪电般地和我断绝了来往,他轻而易举地赶走了他的对手。 
他对他的同学说:他和我已经那个了。他知道男人的致命处,所以善于出击。 
他没有撒谎,我和他确实那个了。我之所以和他的同学没有结果,是因为和他那个了。之所以和他那个,纯粹是出于轻敌。一九九五年底,他找我的频率越来越高。我感到彼此之间的距离已经太近,如果不采取措施,势必被他主宰,于是开始躲避他。服装厂的工作时间永远不会固定,五点、六点、七点、八点、九点一直到破晓凌晨六点,他总能在我下班时出现在我的厂门口。每个钟点我走出厂门,总能看见他站在厂门口。我佯作不觉,只顾直直往前走,他也不发一言地跟着,那段日子,他仿佛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不声不响但却无处不在。每天都重复着一种动作,我拿钥匙开门,他便推着山地车要跟进来。我于是一使劲,门咣的一声锁上时,他也不纠缠,转身离去,即使只听见快速踏车的声音,也不能阻止他留在我印象中的凄凉、绝望和孤独身影。在黑夜中往回走,一无所获地往回走,带着受伤的心,回到寂寞的宿舍里独自疗伤,然后再继续追逐,这似乎成了他的课程。然而对于夜大的课程,他却荒废了。 
那段日子,他始终带着茫然无措的表情,小心翼翼地跟在我的身后,几乎是可怜巴巴地,与初见时的果断截然不同,反而无比真实地显露出压抑和忧伤。这种听天由命的态度,格外能呼唤女人的抚慰之心吧。在他神色黯然地注视我的时候,我终于动了恻隐之心,将他让进屋里,似乎那时他便与我当时的心情特别吻合,无奈而又空虚吧。两个无奈的人窝在三四平方的小屋子,相互瞪着,相互守望,然后叠在一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吧。 
因为我不想和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这个念头成立,我就少了些许的防备。女人应该防备的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只有她自己的心敞开,别人才能进入她的身体;若她是不愿苟同的,不愿从中得到什么的时候,她势必是紧闭的,真正紧闭的女人别人是无法引诱的。 
我当我是紧闭的女人,我比他老练、成熟、有地位,也比他容易劳累,我想睡去,然而他不走,坐在一角,就那么专注而热烈地观望。我于是自行脱衣,上床。 
“你走的时候替我关好门。”每晚都以此为结束语,根本不用招呼,他自然能够做到。但是这一晚他没动身,而是脸色慢慢涨红,然后站了起来,开始拨弄牛仔裤上的皮带,一个从没让我产生欲念的男人当我的面脱了裤子。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我忘记了对阵中的形势,也忘记了这种动作的意味,他从来都不是欲和性的化身,他文质彬彬,一直被动地在我的情绪下活动,因我喜而喜,因我怒而怯,因我悲而悲,让我忽略了他的本性。他向自己心爱的人挺起的本性以及毫无克制经验的痛苦。为了拒绝这种痛苦,他向我走来,没有喃喃细语,没有柔指的爱抚,那健壮的充满豪情的身体压向我,我能从中感到一个男人的真切爱意,我无法拒绝,我没有拒绝,我张开自己容纳了他。 
是的,一开始的容纳没有意义,那不是因为爱。什么是该守护的、什么才是宝贵的对于那时的我已没有明确的答案,我只知道我的日子是空虚的、前景是黯淡的、工作是劳累的,而我的心也是飘浮的。他压下来,压住了我飘浮的心思。从此,我没有接纳过任何一个男人,他将我的空间全部占满,根本不允许我容纳别人,所以有了他和他同学之间的较量,有了他的拳头,也有了他对他自己事业的几番放弃。 
他首先放弃的是夜大的学业,他原先的计划是:拿到大专文凭,然后专升本,然后找一份白领的工作,脱下身上这脏兮兮的工作服。他要在这个城市站住脚,他要扬眉吐气,然后考助理会计师,考完了再考注册会计师,这是一个比较吃香的职业,有身份有收入还被人敬重。这座城市注册会计师不上百人,因此他将此作为奋斗目标,然后去追一个叫亚梅的姑娘。那是他的笔友,职高毕业,长相可以,是本地姑娘,如果不是认识我,他的这条路,八九不离十就这么走下去了。 
但是他遇到了我,他开始旷课。旷课在夜大不是很要紧,搞一张单位证明而已,单位证明是容易搞的,所以他更加恃无忌惮地旷课。然后是考试,明天就要考试,今晚还在我的厂门口等我,手捧一本书,做做样子安慰安慰自己,眼睛却一直盯着车间的门。 
他如此不争气,当然我会不高兴。我教训他,生他的气,如此一来又耗掉了整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他说差不多了,他已复习了两个时辰了,然后他急急地淘米给我做早饭,米还没下锅,他叫一声不好意思上了路。 
他当然考得不好,八门功课都在及格和不及格之间摇晃,叫人胆战心惊。但他更大的热情还是不在于此,直到要缴补考费,一缴就是半个月工资。我大发雷霆,他才有点专心了。但是我们恋爱三年,他没有一天有心思读书,自然助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统统与他无缘了。若干年后我们做爱的时候,他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把这笔生意谈下来”时,我的身体开始收缩、开始僵硬。我想到了这些,我知道,我所不重视的才是最宝贵的,我所宝贵的将再也不回来。 
是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瞧瞧我,念了几年大学,认为摆脱过去了,可每天还和打工妹同进同出,已没什么分别了。我不对什么发生兴趣,一切文学都在这种时候没有了吸引我的魅力,我太懒惰了,也太娇惯了,加上这个一眼就知可以赴汤蹈火的男人在侧,还有什么要操心的呢?别人的捧场奉承我已不太相信。那时我被缝纫机的轰鸣搞得头晕脑涨,不相信自己能干上什么别的,我的聪明才智被纷繁的轰轰隆隆的终日不停的机器声给淹没了,无可救药了。 
所以,我们之间已经那个对我又有什么影响呢? 
他不这样看,他写信给我,他说他能从我轻浮的笑声中看到我的矜持,更多的是掩饰忧郁。他说你心底的烈火还在熊熊燃烧,你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谁有他这样细腻,又有谁像他这样忠贞!若干年后,我的同学签名售书,我已变成平庸的女人,整日跟邻居妇女谈穿什么、戴什么、吃什么时,他还在热烈地奉承我。 
我的宝贝,他让我不沉沦,不迷失,他鼓励我去人才市场。他抬举了我,我若想继续向上,永远离不开他的抬举,亲爱的,我相信你的话。   
突破最低的阶层(一)   
工作毫无进展。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终于和厂里开诚布公地做了一次交谈,在毫无进展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和他认识的第八个月,我和厂里脱离了关系,厂里叫我从宿舍搬走留下床。虽然他夸下海口,可是这海口终究对我的生活毫无帮助,再说,我还是不承认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对这座城市还是这样不了解,归根结蒂,我还是缺少了解的资源,我无法深入,只好回到我的同乡当中,这当然不甘心。是的,那一段时间,我想拥抱整个世界,却什么也抓不住,我不愿屈服,一急之下,干出些不谨慎的事。 
在屡屡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我走起了旁门左道,从给我写信的人中找出一些看上去有来头的与他们约会,请求帮助。像我后来的男朋友说的那样,那是个深渊,但我不想放慢脚步,因此我背着他,宁可像狂暴的猎人那样,迅速而勇敢地冲下去,而不愿缓慢的等待。 
我第一个要求寻求帮助的是我在主持节目时认识的一位男士,他没告诉我他的全名、身份和职业,只留给我一个传呼,让我高兴时呼他。我的男朋友说“这是一个引诱女孩的恶棍”。我轻蔑地冷笑一声,他是嫉妒,因为他没有帮助别人的能力。 
说他像个恶棍,我自然不同意,他更像个学者,他说,人与人从本质上就是相互依附的,卖茶叶蛋的不能成天吃茶叶蛋,卖家具的还要吃喝拉撒,我们相互帮助,社会才欣欣向荣,所以我应该获得我们要的帮助。 
他约我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舞厅里见面,我没有介意,他问我穿什么,“健美裤,浅灰色呢大衣。”这是当时姑娘们的统一装束,他说,很好,很善于隐藏锋芒。屁,我哪有更多的钱表露锋芒,我想要有钱买裘皮大衣来找他做什么。 
在这有外地人衬托的城市里,这些原本普通的男人不知不觉也涨高了地位,这位据说有一个公司的男人,长相不俗,红堂堂的肤色和着实肥胖的脸庞显得很高贵,单凭外表的红润,我便可猜想到他是个有身份的男人,这个满面春风的男人对我的印象良好,使我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指望。 
看他走路的姿态,我想到了五十开外的年龄,质地再好的衣裳也包不住光阴的秘密。还好,这样的男人应该有着父亲的心胸。 
他选了一个只能坐两人的包厢后,我盯着一副裸体的雕刻发呆,他说:“我对此表示欣赏。进门不注意别的单看艺术,果然不俗。” 
“放屁!”我在心里暗叫。是傻瓜看了光着屁股的胴体也多瞄几眼,与艺术有什么相干。 
他说:“你喝什么?” 
我说:“水。” 
他说:“好。你很纯洁。” 
这奉承就跟硬说一个种田的老妇人懂得欣赏毕加索一样牵强,但我还是忍住没笑,舞曲响了一次又一次,他搂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越搂越紧,到最后连气都透不过来,“工作”两个字却没提过。 
好在九点刚过一刻,他就提出要回去,“夫人管得紧吧?”“当然,到了我这么大年纪,家庭关系稳定非常重要。” 
所以九点一刻必须回去,哪怕还没占更多便宜。 
九点一刻的电梯里刚好没人,电梯门刚关,他果然噌地一下扑上来,在我的脸上啄小鸡似的啄起来。“你真年轻,叫人控制不住呀。”听听舞厅的曲子,总是由舒缓悠长开始,让人绵绵入围之后,再进入急促昂扬的快节奏中,让你身不由己的投入,可是男人对女人,连简单程序都省了,只剩下赤裸裸的冲动,那张装模作样太久的脸因异常激动而扭曲,真叫人不忍心多看,心里的笑声却一秒也忍不住发出了。谈文学,谈道德,谈友情,绕了一大圈无非是谈“性”。想想也真是辛苦了他。 
我回到住所,这个自称是男朋友的男孩蹭的一下扑倒过来,拎小鸡一样将我拎起来,不容分辩,按在床上,劈里啪啦揍起来,那张因愤怒和耻辱烧红的眼睛恨不得将我杀掉,看来男人是绝对了解男人自己啊。 
一路上准备了几百条谎言的我,连说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被我认为对我的事业无所帮助的男人,却用拳头控制我的方向。 
夜半的昆虫们轻轻地轻轻地安抚我受伤的心和受伤的屁股,陪我低泣。 
是的,他很单调,他还揍我,这可不符合好男人的形象。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爱情已发芽。好像理所当然要向他解释、向他道歉,被他揍一样。 
事情的逆转发生在这之前的春节,他就像大多数青年一样,要带我回乡,他不用骗我,我知道我给他一点甜头,他就要得寸进尺,他无非为了炫耀这两年他出门闯天下,他做热处理,做挡车工,然后才念了个夜大,实在没什么骄傲的,但他实在需要骄傲一下,以他的个性,他势必要惊天动地地叫人吃惊一下。 
我是大学生,我文才翩翩,我在大报上发表文章,我是城市姑娘,他就是这么吹的,果然轰动了他的家乡,来看热闹的人把他的房子围成了一圈,他不站在我这,反而站在他们一边,笑得眼睛都没了,他一点都不难为情,和几个小娃娃一起抢泥巴。 
就在那时,我爱上他的,亲爱的,他得意洋洋的笑,我于是相信他就是我的宝。 
但这不是我爱他的原因,教我爱他的是他那凌乱的没有一样像家什的家。到处是灰尘,到处是蜘蛛网,而他父母手插在裤袋里看热闹。屋前屋后又是怎样一个荒凉的地方啊,漫山遍野的空无一物。这个季节,我的父母都在抢收抢种,而他们家的田地居然是无边无际的荒凉。这片贫瘠的土地,光秃秃起伏的田地,光秃秃黄黄的山丘,崎岖的山路,泥泞的路,有钱坐不到车的路。他的乡亲们呢,年纪大的玩纸牌,年纪小的赌牌九,抽劣质的烟,说粗俗的话。中午他们喝酒,酒气熏天,酒量惊人,大口大口吃肉,吃不生不熟的肉。亲爱的,他呢?他帅气挺拔,目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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