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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都市长篇情感小说非城市爱情-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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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违背父母意愿又不是第一次,反正我了解自己,写作时表现出火一样的激情,而同时又心不在焉,头脑一热时眼眶也发热,一旦兑现承诺,又磨磨蹭蹭,这是我的坏习惯中的一部分,仅仅这一点就注定我不能忍辱负重。人生苦短,时光易逝,每天被愤怒的力量鼓舞而又不得不表现温顺,念过大学的我天天踩缝纫机,这么滑稽的事干一年足够了。我自荐书写得好,我打扮打扮也不丑,口才也不错,但就是没有单位要一个没城市户口、没国家承认的文凭的人。一个月过去了,厂里叫我从宿舍搬走,留下床,工资也不发,眼看末路到了。我的男朋友对我说,没关系,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我激动得不行,搂着他狂吻,我想这就是患难见真情。真情是黑夜里的一缕阳光,苦涩里的一丝甜蜜,坎坷中的一路平坦。当然,说说牙齿不会痛,喉咙不长疮,屁股不冒烟,脸上不掉肉。 
但真情就是有力量,我受到鼓舞,有了后盾,继续拼搏,“天塌下来有人顶”。 
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我父母也亲自来了,带了些花生和土特产,叫我送给服装厂的老板,让我回头是岸。我把花生送给他尝,然后坐在他的自行车后架上继续上人才市场。 
对,对,他出场了,我的爱情,他就是朝霞中的光亮,夏天的电风扇,冬天的皮手套。雨天给我阳光,夏天给我清凉,冬天就给我热量。 
不止这些,他还是我不可或缺的依赖。他对我宠爱极了,我说天是红的,他说:“好,好,红就红的吧。”我说我再也不做缝纫工了。“好,好,再也不做了。”于是他一次又一次请假或旷工陪我去人才市场。 
他就是我的丈夫。   
猩猩的约会(一)   
认识他之前我除了在服装厂受气外,还在电台客串一个安抚伤心人的栏目,那次节目之后,我收到了三百多封信,包括他的。他不断地给我写信,我的回信让他手舞足蹈,并且他已夸下了海口,他只有勇往直前了。他来找我的时候,鞋子是新买的,山地车是借的,头发刚洗,架了一副不近视的眼镜。 
他在信中说: 
“我从来没见过哪一个女性用语言把人性的真诚演绎得如此生动,那充满灵气的语调显示出极高的素养,有些急切的音调又展示出丝丝迷惑和激情。” 
这封信中他用到的是我最爱听的、美丽的、感性的而诱人的字眼,这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我给他回信说: 
“大男孩:如果你爱上了我,那么你错了;如果你没有爱上我,那么你也错了。你以为没爱上我,但是我觉得你肯定爱上了我。爱上了我的你,可大错特错了:你爱的是天使,天使实际上就是魔鬼;你爱上了魔鬼,所以你错了。” 
可是仅此一封,我没有回过第二封。他等待了很久,看到信件的功能不大,然后决定采取行动。 
他开始打听我的工作单位。 
第一次他来找我时,我正好去上日语课,他扑了个空。他站在门口,来来往往的姑娘们出来买晚饭,他瞅住了一个漂亮的。他说过,丑姑娘不敢看他,只有漂亮的才不至于那样自卑。那个全厂最漂亮的姑娘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嘱托。她把他说得十全十美,魅力无穷,并叮嘱我一定要在明天下午五点到厂门口。 
第二天下午,还没到五点,给他报信的姑娘又来了,这回更绝,简直就是黛玉在世,天晓得他的眼睛瞅准的就是本厂最为靓丽的两道风景。那人告诉我:“他知道你加班到七点,他将在七点再来,让你七点务必要到门口找他。” 
在没有见面之前,他就握住了主动权。 
他终于跨越一切可见和不可见的障碍见到了我。 
我也终于见到了他。 
我读懂了这个青年的眼睛,是一个心里交织着神话和探险,猎奇与理想的男孩,他必将有着惊心动魄的情感,因为这情感包容着改变命运和实现尊严的使命含义。他将不可言喻地把我征服,让我一点点地交出自己——在这异乡的土壤,在这种奇异霓虹灯的光芒之下。 
可是当时我并没有这样清晰的认识,大学失败的爱情的疼痛还萦绕不去。无论经历了怎样失败的爱情,女人对爱情的梦却不会轻易泯灭。 
比如说,我对经典爱情场景的设想是: 
空气中弥漫着法国“Chanel”牌香水的气味;有一头干净的长发,不仅长,而且柔软,随风飞扬;然后是一身袭地长裙,罩住我有致的曲线,最重要的是要等肤色变白。季节是在秋季,我不喜欢臭汗粘人,我喜欢有点凉的环境,正好配我忧郁的心境,然后一见钟情,让我最美的形象生根发芽,让最爱我的人在我最美的时候与我相遇。 
当然我的爱人一定要是城市男孩。这是我一贯的想法,从来不曾动摇的想法。 
但是他破坏了我对爱情的设想,我永远痛恨他,痛恨他不合时宜地闯进来,以致让我没有精心准备。他应该再迟一些到来。不应在我做缝纫工的时候,不应在我整天吃实心馒头的时候,不应在我穿工作服的时候。所以当他在我的厂门口向内张望时,我就变着法子拒绝:拒绝他,也拒绝自己内心的感受。我坚持认为:这个时候的我——有着红彤彤的、粗糙的、一眼就可见太阳暴晒的痕迹的皮肤的时候,是找不到我理想的爱情的,我恨我的皮肤,并梦想它变白晳时迎来我轰轰烈烈的爱情。 
既然不是爱情的模样,就随便一点吧。在黄昏的落日中,那个穿着崭新T恤的男孩让我想起自己借同事的衣服去报社的情景,所以一见面我就知道他的衣服八成是借来的,我似乎很了解他。 
当他形象崭新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并不曾预料生活将起的变化,他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攀附了我的灵魂。 
我把他带到凌乱的宿舍,然后恶毒的张扬,炫耀我的作品、大学生涯、合影的名流……我仿佛听见他心中的大厦在倾斜,“完了,我们如此不般配。” 
这就好,我继续:我每月寄钱给我的妹妹;我准备在三十岁之前出两本书,一本书谈什么、另一本又谈什么。我信心百倍,昂扬得很。我看见他的双眼因激动而瞪圆,又因为感觉到彼此的距离而黯淡,我喜欢制造别人的痛苦。 
实际情况是我活得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作品问世。我每天在车间锻炼我的日语,不过没过关。仅仅因为他不符合我的设想,所以我向往的爱情不是他,不是打工的穷小子,不是住工人宿舍的穷小子,不是兜里掏不出一百块钱的、只有梦想的穷小子。“干净是没用的。”我对着干净的眼睛说。 
“我来找你有急事。”他老老实实说。他穿着不土,但乡音很浓,他是我同省老乡,这并不说明什么,我最讨厌老乡,尤其讨厌和老乡交朋友,多土啊。没有情调,一点想像力都没有,我闭着眼睛都知道他吃什么东西长大,几岁上学,几岁还穿开裆裤,什么样的老师教他,到这里来抱什么动机,他瞒不过我。他兜里没钱,我看穿他,就是看穿自己,激不起涟漪。我对他不感兴趣,干净,当然干净蛮难得,但是干净又有什么用。 
但是他不气恼,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同学、朋友。他在大冬天等我下班,冻得清鼻涕往下淌,然后吃一碗路边的小馄饨。他就像苍蝇一样,但是这样也好,有个帅哥天天等我,总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我的同事们,那些孤身的、那些整天被困在车间里没有机会找男朋友、没有地方找男朋友的同事们看到他就啧啧称赞:“如果我也会写文章,如果我也上过大学,我就会找到这样的男朋友。”   
猩猩的约会(二)   
多年以后,我回味同事的话,才掂出了其中的分量。他不是我一看就穿的老乡,他是阳刚的男子,挺拔、固执地站在服装厂的铁门外,等他心爱的姑娘,等他认为等不到的姑娘。 
第二天是我的生日,他就去买蛋糕,我需要蛋糕的滋味和点缀。他不仅买了蛋糕,还买了贺卡,诚心诚意地留言:认识你是最大的快乐。他也乐意烧饭送到厂里,有鱼、有肉、有小菜,干干净净,被女孩们一扫而光,而我还不知什么味道。 
这有什么关系,送饭本身就是一种进攻的方式,与味道无关。 
后来他告诉我,这顿饭做了一上午,我相信。 
除此之外,他把他们厂里图书馆的书借出来,送给我。让我看到哪年哪年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他带我去逛街,喝咖啡。我们坐在幽静的咖啡店里,他掏出所有口袋里的钱付账。硬币在桌上叮叮当当,这多不协调,俊男靓女们一个个优雅地说笑,在万宝路的烟雾中谈情。他们起来付账,掏出一张一扔,看也不看就走。而他,掏尽所有的口袋付账,我喝的咖啡只是咖啡,不是爱情的滋味。 
我的爱情早有定位。 
喝完咖啡,他身上还有看电影的钱。他一片诚意,花光明天的饭钱也在所不惜。我当然不会拒绝。揩油,是我一贯的作风。 
有时我们出去闲逛。我并不认为闲逛有助沟通或有益身心,但是我想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谁也没有开口说出来,那就是:模仿城市生活。 
但我们确实与众不同,我们不喜欢那些迷离的灯光,喧闹和嘈杂声;我们路过闪烁不定、装潢精致、格调不俗的地方的时候往往会加快脚步。 
我们追逐——追逐我们不了解的一切。 
我们艳羡——艳羡那些高不可攀的一切。 
追逐和艳羡,很久以来,构成我们生活的一个基调。当这座城市在张扬地向外围发展,车水马龙,高楼日渐增高时,我们也在微妙地、小心翼翼地进步着。从我进城来的第一年到第六年,除却我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在别人的眼里,我老实巴交,坦诚,为人也不错,我男朋友给人的印象同样如此。 
我们像两个根本不懂游戏规则的孩子,冒冒失失地闯进了游戏的区域,因此我们打破规则,肆意冲突。可最终在我欣喜地为突围叫好时,规则已潜移默化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摧毁本身就是接受的一种,不管你愿不愿意。 
揩完他的油,我带他去见我的同学,我说服他和我同学交朋友,我说人家是本地户口,文凭也是国家承认的。 
“她长得像什么?一点不漂亮。” 
“那又有什么关系,比我斯文,比我可靠。” 
“斯文就好啊!”他小声强调,“我又不喜欢她。” 
当我抬起头时,没有看到受伤的表情。但是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回忆到这个片段时,冷不丁就在细微处看到了受伤的心。这么说吧,当我爱他的时候,就了解了他的心。他应该看到我身上奇妙的、夸夸其谈的、轻率的东西无非是来自于真正的不快乐、自卑和无知。我的夸夸其谈只有一点点的理智和智慧,仅仅足够毫无目的搞乱了自己的生活,引诱了他,惟一的沉醉就是别人的阿谀逢迎。 
他应该看到这些,多年之后我就要问,他在生意场上的机智和稳重为什么没表现在爱情上,他应该看到我的浮泛和浅薄,这不该是他所爱的品质。 
不幸的是当他得到了一点友善的迹象,比如可以等我,可以送礼物,可以一起看电影,这种没有约束力的友善在此时便能极其神秘地绑住他的心。他如痴如醉,用精致的信笺给我写信,我的傲慢深深地伤了他的心,从他落笔的力度可见一斑。但他没有退缩。“征服”——征服这个不友善的城市,征服这个不属于他的姑娘。面对痛苦困难,他从不退缩,当然他没有退路,退路即是无边的寂寞,所以他敞开伤痕,用伤痕作为武器。   
猩猩的约会(三)   
有一次,我真正厌烦他时说:“你滚,滚!从此以后不准进我的房子。”不是我的房子,是我五十块钱一月租的房子,低矮、潮湿,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只有一只水龙头在楼下的院子里滴滴答答。他低着头,不动,固执地保持同一种姿态,直到我动手捶他,用脚踢他,用牙咬他,一步步推到楼梯,推出门外,良久,才听见自行车的起步声。 
他第二天再来,像什么也没发生,他的隐忍让我吃惊,他的固执就是一堵坚硬的墙,叫人躲不开,推不倒。他一旦认准了他的目标,没有力量可以改变他,这一点让我害怕。多年以后,我还是害怕,别看我们吵架的时候我总是占上风,我控制了家庭的气氛,甚至控制了他的自由,但我的内心告诉自己,他其实不受任何人控制,自有准绳在他的心中。我承认不能代替他的准绳,他的容忍,不是容忍我,是容忍他自己的爱,那与我无关。 
他身无分文,但我相信他的内心储存着宝藏。他穿最廉价的衣裳,他忧郁而冷峻的气质就从廉价的衣裳中透出,但这没什么。 
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我配得上他夜大的同学,那个和他一样英俊而膜拜我的男孩,他有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因此我更愿意接受那个同学的约会。 
我听他的同学向我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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