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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痞子大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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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
  “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着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
  “师弟,只怕师姐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你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
  “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你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着人凋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着“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痴了、我痴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着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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