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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痞子大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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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到曲笛的想法,暗喜自己捡到宝了,真是知心人啊!他送女入宫,外人笑他卖女,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
  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过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赚钱有兴趣,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让这个本领高强、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难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铜镜前,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曾受万众瞩目,如今却……
  “难道是我老了?还是变丑了?为什么他不要我?还是……啊!”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么进来的?”门窗紧闭,他却如鬼魅般出现,莫非……她娇颜顿成一片惨白。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着,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而是那种柔若春水的温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是因为我身法迅速,而姑娘却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白日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江湖上实有无数高手,奈何……
  她不禁黯下面容。“公子白日已拒绝小女子,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难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强凌弱之辈?”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唇含浅笑。“小可来只为两件事,第一,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亵渎姑娘……”
  她抢口急道:“我不在乎为妾。”
  “姑娘何苦轻践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华,为何甘于屈居人下,而不愿做那人上人?”
  她娇躯轻颤,一双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满雾气。“人上人?说得容易。我有什么能耐?写写诗、绘绘图、弹唱几首乐曲……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
  “想那王纷,大字不识几个,一肚子草包,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便能横行半个天下。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
  “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没有一个贵妃姐姐、一个逍遥侯爹爹,我除了受制于人,还能怎样?”她不曾骄傲过吗?她年轻貌美,才华绝世,礼乐射衔书数,六艺精通,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以她之能,若身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对她百般怜宠。
  奈何皇后弃世后,王贵妃独霸后宫,她从高高的凤凰枝上摔落,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
  她再如何骄傲,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一味只想寻个依靠。你说服自己看开了,顺应潮流过活,奈何你心里又不甘心,于是你长吁短叹,每每心神不宁。”他自顾自坐到桌边,倒上一杯茶,悠然轻啜。“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敏敏听着他说话,胸膛撞得厉害,体内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累积。
  这一瞬间,曲笛仿佛变成太阳,笔直撞进她阴暗的人生,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会掉下馅饼,还是砸在她这种出身的人头上?
  “我……我不明白你的话,你……或许你该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对你没恶意,更有甚者,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王纷欠我一笔血债,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无力讨债,但孩子总会成长,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你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边,捉住他的手。“你有什么办法,告诉我。王家目前权倾朝野,气焰逼人,我们……”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你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还能坐多久龙位?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王老爷年岁也高了,至于王纷,草包一个,更加不足为惧,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离宫时皇帝已病倒,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一旦旧皇驾崩,新皇登基,向来目高于顶、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其下场不言可喻。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
  天哪,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
  “我原以为自己聪明,想不到却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个字——自立自强。”曲笛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笑着。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静思片刻,那一身的轻愁似朝阳下的露水,迅速蒸发,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
  “那么也请问公子,我们就坐视事情『慢慢』演变吗?”她特意强调“慢慢”两个宇。
  “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而同样是年轻人,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另一个却日日苦练强身,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谁会活得久?”而他自有万般法子,让“岁月”、“酒色”更加残害某些人的性命。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白了,多谢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日后该如何过活了。”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日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情报组织“灭天”有了雏型,并且在百年内独霸朝野。
  第七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还好,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专营天下奇珍。
  曲笛迈着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富贵居。
  “曲老板。”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
  他借着打擂台进了王府,受到王老爷重用,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
  导致老皇帝死后,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抢先自尽;王纷被捕下狱,经大理寺审查,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行,被判腰斩。
  王府一门死绝,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现在不叫敏敏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曲敏儿。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可他手段阴狠,本身武艺更是超绝。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但一看到他,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乖乖行礼问好。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又怎么样?他不痛不痒。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
  他淡笑着与周遭人一一回礼,缓步上二楼包厢。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显然正等着他来。
  “曲老板,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啊?”曲笛一进门,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
  “托福,托福。曲某看张老板、江老板、刘老板面泛红光,应当也是财源滚滚、人逢喜事。”曲笛拱手还礼。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做生意嘛,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唉,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药,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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