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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神与魔之战-第207章

小说: 神与魔之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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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默,去了刁灿父母的房间,在衣柜里乱翻,找了一件差不多的大短裤穿上。
  “可恶的美貂蝉!我一定还会回来的!”阿默临走时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阿默跟踪那个奇怪的人,打车去了另一个很远的地方。
  没有给司机钱就跑了,因为身上没有钱了,害得司机怒冲冲地追不上。
  进了一个村庄。
  为了不引起那人的注意,阿默故技重施,驾驶一只花蝴蝶尾随,又转乘一只小咬跟那人进了一间不大的平房。
  那人从兜里拿出那些小东西,鼓弄着,一会儿,电脑屏幕上出现人的影像,清晰度极高,还有人说话。
  屏幕影像不断变换,忽然那人双手一拍,做了个惊喜的兴奋动作!
  “这东西真先进,跟真人在眼前一样。”阿默心里很是佩服,没想到这么个穷乡僻壤,还有这等能人。
  “这小子一定是个偷窥别人隐私的高手。”阿默在屏幕上看到一群赤身裸体的男男女女,互相交换着做那种事……
  阿默看得入神,过于专注,一不小心撞到屏幕上,脑袋“当!”的一下,撞出一个大包。
  “这只骚鼻蚊子!还在这儿?!……打死你算了!”那人也正入迷,被死蚊子干扰一下,生气的挥手打蚊子,随后又猥劣地盯着银屏,进入持续兴奋状态。
  阿默恼怒:“竟敢骂我!让你看?……我去!”
  阿默正要动手,给那家伙一下!
  这时,那人站起身,打开抽屉锁,拿出一本厚厚的仿真皮笔记本,一边看银幕上的人,一边用钢笔认真记录。
  阿默能认出几个字,但是没一句能看懂!
  等那人记录完毕,阿默在后边现身,点趴下那人。
  阿默巡视四周,只有上锁的抽屉里有一大摞厚厚的笔记本,于是全都拿出来放进一个白丝袋中。
  正要走,寻思一下,诡笑着把那人的那些小东西全部拿走。
  阿默是要拿回家让阿寒帮他看,看完后在晚上睡觉前再让阿寒给他讲故事听,讲讲里面究竟都写些什么?
  那些录像资料让阿寒弄明白就让阿寒不要看,自己先看。
  2010-6-21.
  

(三二七)
更新时间2010…6…23 18:06:45  字数:4178

 神与魔之战(三二七)
  匡子忠
  第三二七回
  “阿默哥?……”阿秋开门,嘴里嗦了一根冰棍棒,正有滋有味的。
  “阿秋,我回来了!”阿默背着一个白色的大编织袋子,走进家门。
  “这背着什么呀?”
  “啊,这里面全是好东西!嘿……”阿默满载着收获,心里面很乐。
  “我哥呢?他怎么不跟你一起回来?”阿秋伸出长长的舌头,又细又红的长舌头,一边用力舔着冰棒。
  阿秋的舌头新鲜,血红色!这阿默倒是头一次注意!
  “阿寒还没回来?”阿默放下丝袋子,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阿秋鲜红色性感卷曲的小舌头。
  “嗯,他不是和你一起出去的嘛?”阿秋黑黑漂亮的瞳孔没有回避阿默贪婪的眼神。
  阿秋的皮肤白白的,又细又嫩,比起阿云还要性感强烈。
  阿秋身上的那种白,是会让人联想出幻觉。
  “是呀,他去哪儿了?一会就能回来吧。”阿默的眼睛里有一种光芒,带有很严重的侵略性。
  “……?”阿秋感觉阿默有些不对劲,伸出的舌头慢慢停滞。
  她感觉阿默的眼神中似乎在有意要穿透自己的身体?
  “你吃饭了吗?”阿秋问完话,然后把头轻轻低下来,不敢正视,舌尖在冰棒上不自然的来回卷起。
  “还没有……伯父伯母没回来?”阿默收回过激的脸,转头往客厅那边看了一眼。
  “我爸我妈中午吃完饭又都上班去了,你不吃饭不饿吗?”阿秋的眼睛重新回到阿默的脸上。
  四目相接,“刺啦啦!!!……”放射触电的火花!
  冰棒的温度没有让阿秋感到一丝的凉意,全身开始燥热,火辣辣的呈放射状一直从下面烧到脸部。
  “哦!……”阿默使劲掐了自己一把:“我进屋把东西放好,就出去吃点饭。”
  “还出去呀?”阿秋笑道:“我也会做饭,你先对付一口好吧?”
  “那怎么好意思?”阿默也笑了。
  “呵呵……你等着,我去弄。”
  阿默把袋子提进阿寒的卧室,从里面一本一本地掏出笔记本。
  正好,先前阿寒把自己学习用的书都当废纸卖了,阿默就把那些日记本整齐地码在书架上。
  阿默查了一下数目,不多不少,整三十本。
  那些零七八糟的小东西,还有其它一些叫不上名的电子设备都塞到书架下面的双开门柜子里,然后关严实。
  阿默去卫生间洗手,路过厨房,发现厨房里全是浓烟,吓了一跳!
  只见阿秋蹲在厨房里,被呛得“咔咔咔咔!……咔咔咔!……”直咳嗽!
  “心疼呀!”阿默不知道为什么,对阿秋特别有好感。
  “着了!”阿默紧走几步,把着着大火的油锅端到水池里。
  “咣当!……刺啦啦……”连锅带油都掉进水池里。
  “烫!……嗬?”阿默今天第二次被烫到手,放在耳垂上降降温。
  阿默伸手把阿秋拉进客厅,看见阿秋通红的脸,眼角都红着,还流着鼻涕,安慰道:“可怜的小家伙!”
  “呕,没事的,不要动!”阿默从纸袋里抽出一张面巾纸,拿来为阿秋擦额头上的汗珠和青鼻涕。
  阿秋撅起小嘴,不好意思地想哭又笑了。
  “阿秋,别老在家里闷着,我领你出去玩,去吗?”
  “去!”阿秋笑道:“我去换件衣服!”
  “好,我等你!”阿默如果不这样,害怕自己真的控制不住,违背了对阿寒的誓约。
  阿默曾对着阿寒发过毒誓,不去碰阿秋妹一下。
  阿秋先跑到厨房关火关气……又去自己屋里换衣服。
  阿默回到阿寒的房间,从床底下拖出大皮箱,打开盖子,拿出三捆钞票,拉上拉索,又推进床底。
  黑褐色的手皮包、手机和身上的衣服丢在出租车上,现在只穿着那陌生人的大裤衩,有些不伦不类。
  阿秋穿着高跟鞋跑了过来,见到阿默手里那么多钱,一愣!
  “正好,这钱放你的皮包里。”阿默伸手递过去。
  “嗯。”阿秋的皮包是有背带的那种,包不大。
  阿秋从里面拿出不少女人的用品,才勉强把三捆钱塞进去,撑得鼓鼓囊囊的,圆滚滚的像一只刚吃饱的小猪。
  阿秋穿的是牛仔裤,紧绷绷的,把体型线条都显露出来,青春活力而且性感。
  要不是那个可恶的誓约,阿默这会儿肯定不想和阿秋出门去,在家里,就两个人,干干净净在一起呆着多好!
  女人穿牛仔裤最漂亮,从影子上看,就跟实际没穿衣服差不了多少。
  下了楼,一刚开始,两个人还保持一步远的距离。
  阿默在前面走,要过马路了,阿秋的高跟鞋紧跑几步,伸手穿进阿默的胳膊腋下。
  阿默的胳膊被阿秋温柔细滑的小手抓住,浑身被一万伏高压电流猛击,脑袋“呼!”的一下,热流遍布全身毛孔!
  “嗨!!!……想哪儿去了?阿秋是我妹!”阿默心里急忙念叨一句。
  两个人越走越近,阿秋打开遮阳伞为阿默挡太阳光。
  这样,两个人的身体就变成紧贴着,没有人不相信,这就是一对小情侣。
  怎么可以拒绝阿秋这么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呢?搁谁都不会的。
  “这会儿要是阿寒突然出现在两个人的眼前,肯定得有一个人会彻底疯!”阿默心想。
  来到楼区外的公路上,这里车多,阿秋听阿默的,把自己领到哪儿都听他的,都行。
  阿默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市里。
  阿默和阿秋坐在后边的座位上,阿默时不时地往车后面瞅,现在是下午一点半钟,这回没有跟踪的车。
  来到市区中心繁华地带,变成了阿秋带着阿默逛街。
  阿秋给阿默买了两个肉夹馍和一瓶冰镇橙汁饮料,肉夹馍是鸡肉馅的,里面的辣椒忒辣!
  “你挺能吃辣椒的。”阿秋笑着说。
  “不过,这辣椒,嘶!……啊!”阿默张开大嘴哈气。
  “呵呵!……喝口水吧?”阿秋打开手里的冰镇矿泉水。递给阿默。
  “嗯!……好爽!”阿默一口气全干了!
  “你上初几?”
  “初三。”
  “你学习成绩比阿寒好吧?”
  “我爸妈不指望我能有出息,反正长大要嫁人的,将来能嫁一个好老公就阿弥陀佛啦,对我哥倒是挺在意。”
  “为什么要等到长大?”
  “……啊?……”这个问题是为什么?阿默哥问错了吧?
  “嗯,你这么好,老天保佑你,一定会嫁给一个有出息的好老公。”
  “你说的?谢谢你阿默哥哥!……呵呵!……”
  “我说的话都灵验,不信走着瞧好了,哈!……”
  “希望吧。”
  “我刚才看你哥的书架里一本书都没有了?”
  “都卖了。”
  “为什么卖书?”
  “穷得瑟呗,不过……我哥他?……”阿秋欲言又止,她还不知道阿默早就知道了阿寒得抑郁精神分裂症的事。
  “可我听阿寒说他今后不打算上学了?”阿默说道。
  “也许。”
  “我想去买手机。”
  “你的手机不是挺好吗?”
  “丢了。”
  “丢啦?!……那?怪可惜的!”阿秋直为阿默感到心疼!
  “哪儿有卖手机的?你领我去吧?”
  “嗯!那就跟我走吧。”阿秋笑道。
  这里有几十家卖手机的门店,但阿默说都不够高档次,于是两人又打车,去了一家电子商城。
  这里货全,而且够品位。
  “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手机?”阿默问。
  “我?……呵呵,那可多了!问这干嘛?”
  “我看你连手机都没有?”
  “爸爸不给买,不过他答应我考上重点高中就给我买手机。”
  “能考上吗?”
  阿秋抿嘴笑道:“根本考不上,呵呵!……我猜我爸爸就知道我考不上,呵呵……”
  “那我给你买手机。”
  “这?!……不好吧?!……你都!你都已经送我一台电脑了,手机我还是不要了。”
  “我不高兴,你总把我当外人看!”阿默脸上一副生气的表情:“我是谁呀?我是你阿默哥哥呀!”
  “我知道的,不过,以后再说好吗?”
  “现在就买!”
  “总要你东西,爸爸知道会骂的。”
  “我再给伯父伯母一人也买一部好手机,他们一高兴,就不说你了,走吧?”
  “这好吗?!……”
  “嗨,你们地球人做事咋都……都……都思前想后的?人活着就是要先享受好嘛?”阿默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那?……那?……”
  阿默看了阿秋一眼,好像阿秋没听出来什么。
  谢天谢地,女孩很粗心的。
  阿默生怕自己的钱太多,花不出去烂掉,一下买了五部手机,还专挑最贵的买。
  这是阿秋生平第一部属于自己的手机,精挑细选,女人就是女人,就喜欢颜色鲜艳形状乖巧的样式。
  女孩就是好玩,就像乖乖宠物狗。
  阿默喜欢笔记本电脑,又买了一台大的,搁手里拎着也不沉。
  花钱这个事情上瘾,阿默给阿秋从里到外,从夏到秋,买了一大堆名牌时装。
  阿秋开始还拒绝,后来发现拒绝没有用,阿默根本就是想给她买,征求她的意见只是形式主义,走过场。
  阿默看到街道旁有硕大的布牌,上面画的高楼大厦,问阿秋,才知道那是新建好的楼盘,卖楼用的宣传广告。
  阿默当然要去看看,阿秋作陪,逛了一个下午,阿默相中一套小二楼,像别墅,这楼群前后有山有水,环境不错,可是一算计,要八百万!
  最后,阿默想好了,就买一户237平米的楼房,只剩下第十八层有未售出的。
  后来又放弃,因为阿秋说十八层这个数字不吉利,让人联想到地狱。
  “明天再来,先去吃饭,我请客!”阿默真是财大气粗,有点像土包子开花。
  阿秋自然被阿默的财气吓够呛!
  “阿默哥哥?……”
  “啥事?”
  “我能方便问你一个问题吗?”
  “问。”
  “……你?你咋会有这多钱?!”阿秋怯生生的问道。
  “前几天……”阿默把前几天去缅甸赌石的经历讲给阿秋听。
  “天!……”阿秋拍拍胸脯,总算放心了,甚至有点心花怒放!
  阿秋心想:“如果阿默哥能看上我,那该多好呀!……”
  “阿秋?想吃啥?”
  “啊吃?!……吃啥都行!”阿秋急忙掩饰脸红……
  阿默知道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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