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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十儿-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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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垂柳正从屋里出来,见李守规表情,心里立刻似点了一把火。
  你……你个傻木头!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居然喜欢小姐!你也不想想,你有一样好处能比得过十四爷么?傻木头!傻子!哪个女孩子喜欢你,准就是个不长眼的大白痴!呃……最后一句话收回,当我没说……
  想着,实在觉得气不过,她“哼”了一声,气鼓鼓的转身走了。
  李守规看见她走了,心里着急,却又不敢追上去,只是皱着眉头咬牙。
  纵横看见两人这样,觉得好笑得紧。
  哈!垂柳和李守规,一个多话一个寡言,一个活泼一个木讷,一个丢三落四一个粗中带细,一个讨厌规矩一个最守规矩,真是有趣儿的一对啊!能不能成呢?
  纵横有些迫不及待想看看二人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儿了!
  嗯!就算为了这个目标,也要努力撮合阿!
  纵横想着,却不知道,还有另一束关切的目光,正远远的燃烧着灼热,落在了她的身上……
  ………………………………………………
  本章音乐:张瑶 有你相随》
  
  第53章、好事多磨

  第53章、好事多磨
  作者有话要说:
  080221 15时
  更了一半。
  这一章,双双对对,人各有命,可是进展却不大。章名再考虑考虑哦
  后半章开始,不光是宫廷斗争,江湖故事又多起来咯!
  16时 改错字
  另如大家元宵节快乐哦!!准备下班,回家吃汤圆去咯!
  ……
  080222 16时
  更完本章!女主要离开北京了。伴随而来的,将是什么样风起云涌的江湖故事呢?呵呵……大家表着急哦!
  给本章该名叫好事多磨,不仅是对14和女主而已,还有另外几对儿呢。怎么样?起名字真是太难了……
  23时 睡前改错字
  080224 15时
  加一下关于弘晖的几句话,算是铺垫,为了后文更加顺畅。
  说话已经到了六月头上,天气已经热了起来。
  薛叔这几日忙着收租子,梦遥也跟着变得忙碌起来。
  说起来,梦遥在这小院里也住了有大概一个月了。这些日子,她终于明白了薛婶那日说的话。那日薛婶说,别处可比不上这儿!的确比不上。这里的日子,惬意又温暖,每个人都很真实,每句话、每个表情都真实。不仅如此,最重要的是,这样本该是波澜不惊的日子,却是日日充满了新鲜感,就像小姐说的,每一天都是一轮新的太阳。垂柳说,小姐这个人怪得很。可是在她看来,纵横是个大大的奇人,像是天生有一种魔力,能令她身边的人都快乐起来。
  梦遥想着,表情变得异常柔和,略定了定神,复又低下头,把精力集中在面前桌上的账本上,拿起一支细细的毛笔,用如她人一样娟秀的字,认认真真地记下每一笔账目。
  布日格德从外头回来,天已经不早了。他一进院子,就看见院中槐树下,一个纤细柔美的人影正坐在那张榆木桌子前,立刻觉得心里没来由的一颤。
  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是什么感觉?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过?
  他莫名的伸手揉了揉自己胸口,脚步迈不开,只能抬头仔细端详起来。
  只见那人儿的头顶的树枝上挂着一盏竹枝绿纱四角灯。黑暗里,淡淡的光晕笼罩着那个下颌微含、玉手擎笔的人儿,更令她添了周身的孤寂味道。
  这个女人的身世令人怜悯,而这个女人本身,更是跟布日格德以前见过的女人都不一样。她总是淡淡的存在着,像一个影子,不说也不笑,眉眼间总似拢着一股淡淡的忧愁,像是有万般心事;头上则总是挽着极简单的、已婚妇人的发式,除了脑后那支一成不变的朴素银簪,不做别的装饰;而身上的衣裳,除了黑、白、青、灰,不见别的颜色。
  开始,布日格德只是发现梦遥经常就一个人痴痴的发呆,而只要自己走近,她就会主动消失,像是在可以避开自己。这让布日格德莫名的心里堵堵的。从来都是女人见了高高壮壮、很有英雄侠客气概的他,就主动接近,何曾有一个躲避的?后来他刻意注意才发现,梦遥不仅对自己如此,对所有男性都是能避则避,就算是在女人面前,她的言谈举止也很低调收敛,恪守一个寡妇应守的所有本分,决不会有半点出格。这样的一个她,总是让人看了就莫名的心疼起来,恨不得捧在手心里保护着,可是却又不敢造次没,跟布日格德平日常见的那些塞外女子、江湖女子、青楼女子怎么可能相同呢?
  越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就越是让布日格德下意识的注意她。越是注意她,就越让布日格德觉得她与众不同。他发现,这个看似柔弱的女人,其实骨子里很有一股子执拗脾气。比如纵横让梦遥不要伺候她,可是梦遥却打定主意摆正了自己是纵横的丫鬟,任由别人怎么劝,她还是做足了丫鬟的本分,早上第一个起床、晚上最后一个休息。除此之外,因为当初纵横一句话,她就把记账、算账的活都揽下来,/炫/书/网/整理好之后才交给薛叔核对,很是勤奋。还有针线之类的活计,像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她从睁眼到闭眼都在主动地给自己找活儿干。
  此刻,天越发暗下来了。梦遥觉得眼睛有些吃不消,抬头,看了看那盏竹枝绿纱四角灯,灯光摇晃,一只白蛾子正扑楞楞的拍着翅膀往上头扑。
  梦遥心里一酸,升起些怜悯,站起来,伸手挥了挥,把那蛾子赶开。可是那只蛾子转了个圈,复又回来,还是往灯光上扑。梦遥心里暗叹,抿了抿唇,忽觉背后有人,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高大人影站在院门处的黑影里,唬了她一跳,猛吸一口凉气,皱眉仔细看了看,才发现是布日格德,忙低头垂手,礼貌地唤了一声:“鹰少爷,您回来了。”
  布日格德见她发现自己,有些尴尬,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走了过来,也只能礼貌地回道:“是啊……呃……沈姑娘还在忙?”
  梦遥道:“不忙。”又道:“天不早了,您早些歇吧。我先下去了。”说着收拾了账册等物,包在怀里,行了个礼,就要走。
  布日格德见她又要避开自己,让唤住了她:“等等!”
  梦遥转回身,问:“您还有什么事?”
  布日格德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脑子转了转,道:“你……那天我吓着了你,一直想跟你道歉,一直没有机会……”说着看着梦遥低垂的脸上表情。
  梦遥却并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道:“那日我误会了鹰少爷,该道歉的是我才对。”
  “不……是我不对……”布日格德除此之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往前走了一步,重申原来的话。
  梦遥却立刻后退了几步,保持着原本的距离,道:“这件事,谁对谁错,以后就请不必再提了吧……没其他事,我下去了。”说完又行了一礼,转身走了。
  布日格德看她纤细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有些失败感,叹了口气,发泄似的大跨步往自己屋里走了。这一夜脑子里都乱哄哄的,布日格德终于尝到了为女人失眠的痛苦。
  而就在同一时间,后院里,李守规正在仔细的给汗血马和怀了孕的“银铃铛”刷身子。
  这些天,天气热起来。第一次有了身孕的“银铃铛”更加显得焦虑不安起来,胃口也不好。李守规为了方便照顾,把后院一间空屋收拾了出来,搬到里头住下,还能顺便看护着后头的门户。
  李守规很有经验,日日给二马刷三次身子,这才让“银铃铛”'炫'舒'书'服'网'了很多,安静下来,顺便也让汗血马一起享受了他的贴心服务。
  他刷好了马,又给汗血马和“银铃铛”打扫了房间,然后又换了嫩草在食槽中,惹来二马愉快亲昵的低鸣,这才算完了事。
  李守规有种满足的愉快感觉,放好了工具,又把后院归置好,从井里打上一桶水来,想想,这么晚了,该没人到后院来了,于是省了麻烦,大方的脱去了上身的衣服,就在井边桶里突鲁着洗了把脸,然后沾湿了布巾,擦起了身。纠结的肌肉,硬邦邦的,虽然劲使得不小,比刷马轻不了多少,可是他却觉得挺爽快,丝毫不觉得疼。
  六岁那年,村里闹完蝗虫又闹瘟疫,别说他家里,就是那整条村子,几百口子,只怕也就他一个活下了命来的。
  六岁的孩子,无家可归,走到哪里,就讨饭讨到哪里。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有两年。突然有一天,一个书生模样的人问他,要是给他饭吃,让他杀人他敢不敢。两年里,没吃过一顿饱饭,连饱是个什么滋味儿都忘了的他,立刻回答,敢!于是,他被那个人带走了。
  那个人说话算话,真的给他饭吃。不仅有饭,还有肉。那段日子,虽然日日辛苦的练武,大伤小伤不断,可是,只要有饭吃,他就过得满足了,身子练得结实如铁塔一样,再加上他对练武又的确是有兴趣的,所以渐渐的,一起学功夫的那些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十八岁那年,他才知道,自己呆了十年,连门都没出过的地方,叫得失楼;而当年收养了自己的人是得失楼的当家人楼先生。
  那一年,他接到了第一次任务,也第一次明白自己的身份是杀手,更明白了杀手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可是,这第一次的任务却并不顺利。他们的目标是京城的一个官家,可是他们一伙人杀人不成,却反被官兵追杀,四散奔逃。他受了伤,被同伴丢下,躲在一个树洞里等死。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却她来了。十年前的她,只有五、六岁,胖乎乎的、粉白粉白,如瓷娃娃一样。她见自己受伤,伤心得哭了,还偷了她爹的银子给他。他用那银子买了吃的和药,这才活了下来,回到了得失楼。
  楼先生说,养了他十年,教了他十年,他就得在得失楼呆十年,给得失楼赚十年的银子!
  十年里,他早记不得自己杀了多少人,男女老少,在他眼里跟会喘气的猪狗没什么区别,心早就麻木了。一次次的任务,他虽也受过伤,但再也没有失过手,因为他倍加小心,想在十年后去见她。他常常想起她,猜想她会变成什么样子,可是为了她的安全,又不敢去见她。那份牵挂,除了她,这辈子,他想不会有第二个女人可以带给他了。
  终于,他凭借左手力大势沉却灵活巧妙的开山斧和右手神出鬼没的蛇形镖,成了得失楼的杀手魁首,人称“无影煞神”,让江湖中人一谈起他,就人人自危。
  今年,他二十八了,终于能够离开了得失楼,做回了李守规。
  他来找那个她。发现她长大了,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可是,她还会记得自己么?
  可巧,那小院里正请园丁,他终于进去了,跟她住在同一个院落里。可是……她却像是不记得自己了,而他更不敢告诉她一切……告诉她,自己是多年前那个被她救过的青年,是一个……杀手……
  垂柳手里拿着一个白麻布小包,犹犹豫豫地往后头走。好容易,到了后院,一抬头就见李守规赤着上身站在井边,黑黝黝的皮肤,健硕分明的肌理,一下子闯进她的眼睛里,惊得她“呀”地轻呼一声,忙转过身去,脸“腾”一下就红了。
  李守规听见声响回过头来,看见垂柳背着身低着头,低垂的脖颈子都红了,忙丢下布巾,顾不得身上还湿,随手抄起一件衣裳,手忙脚乱的套上,全没有半点武林高手的威风样子,只像一个庄稼汉,尴尴尬尬地道:“垂柳姑娘,这么晚了,您……过来……有事儿?”
  垂柳仍不敢回过头,咬咬下唇,道:“啊……我给我爹做了双鞋,大了点儿。我娘说……或许你能穿,让拿来给你试试,省得浪费了……”说着将那个白麻布的小包向后递过来。
  李守规看着她背身递过来的东西,心里跳得厉害,觉得脑子里嗡嗡作响,在衣裳上蹭了蹭手,却还是不敢去接,道:“这……给我怕是糟踏了……我……不敢受啊……”
  垂柳一听,急了,猛然回身,瞪眼嗔道:“你!到底要不要!”
  李守规一个激灵,见她生气,虽然心里可惜,却更不敢说要,只能道:“不……不敢要……”
  垂柳更加气恼,心想此人不识好歹,自己特特做的鞋,竟然不要。于是,恼了,将那布包掷到他身上,道:“不要也得要!”说完转身跑走了。
  李守规看她走了,愣住了,半晌,才弯腰把那布包捡起来,小心翼翼的打开,果然见一双崭新的布鞋躺在里头,底儿厚厚的,针脚密密的。
  他心里一喜,抬起自己一只脚,比了比,大小正好,更加高兴了,却连试都舍不得试一下,小心的捧着拿回屋里,看了又看,看了又看……
  正屋外间,小喜子坐在门槛外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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