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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较量-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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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丰田可以选择向其中任意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安公证处(2002)长证内经字第00931号公证书以及与该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及所附名片复印件证明,本案第二被告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被告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在北京市朝阳区销售了被控侵权商品,由此,可以认定北京市朝阳区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况且上述两被告的住所地均在北京市朝阳区,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因此,无论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是以侵权行为地还是以被告所在地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
  于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高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而且,此次裁定为终审裁定。
  听到这“意料之中”的结果时,陈文明依旧信心十足:“和原来一样,我们还是充满信心。”他对未来的审判结果依然乐观。“不管在哪里审判,我们相信中国的法律,相信法院能够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石三鸟  吉利暗渡陈仓(6)
就在法院审理管辖权的时候,吉利法律事务部却在忙碌着,他们正在着手寻找相关的反驳证据。
  经过一番努力,吉利找到15项能证明美日图形商标与丰田图形商标不相类似的证据。关于吉利公司市场定位的材料;吉利公司制定的CIS规范手册;吉利及美日品牌的市场推广资料示例;部分媒体对吉利及美日汽车的报道;美日汽车价目表;2002年第3期《大陆汽车》中车市指南内容;美日文字及图形商标注册证及核准转让商标通知单;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吉利公司有权使用美日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和美日图形商标的授权书;2001年5月21日《商标公告》刊登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摘要;2002年1月28日《商标公告》刊登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摘要;美日图形商标设计含义说明;吉利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法学会出具的部分法学专家论证意见。
  后来,吉利聘请零点调查集团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对相关公众进行汽车品牌认知度调查,最后补充了2份证据,中国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2003)京证经字第02837号公证书,证明针对《汽车品牌认知度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的过程;零点调查集团出具的《汽车品牌认知度研究报告》。
  另一方面,吉利还要搜集吉利使用“TOYOTA”商标和“丰田”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最后一起收集到15份证据。美日汽车使用说明书摘要(6370型);美日汽车使用说明书摘要(7130型);天津丰田公司与吉利公司签订的《供货状态协议书》;天津丰田公司与吉利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关于8A发动机的定货单;中国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出具的(2003)京二证字第02058号公证书,证明8A发动机上带有“TOYOTA”商标;天津丰田公司的声明及相关材料;天津丰田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部分汽车品牌宣传材料;《丰田汽车公司简介》摘要;《丰田在中国》摘要;丰田株式会社与天津丰田公司签订的《丰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成立天津丰田公司的部分材料;TOYOTA 8A发动机的广告材料;吉利公司从天津丰田公司购买8A发动机的发票。
  至此,已经是到了5月15日,与原定开庭时间3月12日,整整推迟了2个月零三天。从2003年1月15日吉利接到起诉书到5月15日管辖权终审结案为止,正好是四个月的时间。
  吉利第二次使用了“暗渡陈仓”之计也比较成功。表面上看来,吉利在诉讼的管辖权的问题上败诉了,但那不是其真正用意,吉利本来在上诉前就已经知道这一诉讼丰田会赢,吉利使用拖延战术的结果是要赢得足够的时间用来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也打击丰田速战速决的计划。从丰田的角度上来看,虽然赢得了在北京告吉利的目的,但是实质上是丰田战略战术上的失误,没有实现它的预期。
  第三节  发动机不是罪魁祸首
  早在2003年2月24日的“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新闻沟通会”上,吉利就指出:“我们需要向各位说明以下两点基本事实:……吉利确实使用了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8A型发动机,且渠道正当,来源合法。并无不正当之事实。”
  在吉利发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丰田发难吉利》中写道,近日,丰田汽车公然宣称,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上使用的8A发动机不是丰田汽车所产的发动机,并且对吉利在宣传单张上提出的美日汽车使用丰田汽车生产的发动机一事提出严重抗议。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该公司在1996年5月16日成立,地址在天津市西青区,当时的注册资本是亿美元,丰田汽车公司占50%股份,天津汽车集团占有50%股份,主要生产8A…FE型发动机、发动机用铸件等产品,设计生产能力7万台/年,预期能力15万台/年,1998年7月投产。其产品8A发动机以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采用双顶置凸轮轴,16气门,闭环多点电子燃油喷射装置,排气量为升。
  无论从吉利高层的公开言论还是其内部人士的反应,都不难发现,吉利的注意点都主要集中在发动机上。初一看来发动机似乎是罪魁祸首,那么,吉利为何咬住发动机不放呢?
  其一,吉利暗示丰田此举是冲发动机来的,吉利想利用发动机事件来转移舆论的视线。正是吉利的那些口号与暗示把人们的视线引离了事件的本身,引离了这个案件里最核心的某些东西,以至于此后差不多所有的媒体都有心或者无意间成了吉利的说客——劝丰田罢手。即使那些和丰田私交不错的记者也在私下场合里出于爱护地对丰田公司的人说:“这个官司丰田赢不了,而且就算胜诉也还是输。”弄到最后,有人开始同情起丰田来,更多的人则在笑话丰田的鲁莽以及对中国文化的无知。
  其二,吉利也想借此机会大力宣传自己花了4个亿购买丰田发动机。因为吉利部分车型确实是使用了天津丰田产的8A发动机,在以后的许多报道中,这被许多媒体争相引用:
  “该人士透露,丰田公司认为,吉利集团旗下的美日汽车上使用的8A发动机并不是丰田汽车公司所生产,对吉利集团在宣传单上标明美日汽车使用的是丰田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一事提出严重抗议。”
  援引吉利高层的原话对外宣布:“美日汽车自生产以来一直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A发动机,认为丰田状告‘吉利美日汽车上使用的8A发动机并不是丰田汽车公司生产’一说纯属无中生有。”
  

一石三鸟  吉利暗渡陈仓(7)
吉利方还确认,吉利确实使用了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8A型发动机,且渠道正当,来源合法,关于丰田指责吉利所用发动机并非其生产一事,并无事实根据。
  其三,吉利还把一些先前与天津丰田发动机公司合作的一些情节公告于众,抨击丰田的“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激起公众的民族情节。
  “一位当时参加此事洽谈的行业资深人士就此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前些年,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步履艰难,当时没有订单;不能正常开工生产。而恰好在这个时候,天津丰田发动机公司获得了吉利集团的大批量订单,使得这个濒临破产的发动机厂度过难关。因为先前,为考虑养工人和工厂,天津丰田发动机基本上是别家有求我就供。”
  “按常理来说吉利是帮了丰田汽车一把,那么丰田汽车为何要翻脸不认人呢?专家认为:吉利汽车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成为了业界的一匹骏马,现已构成了对丰田汽车等企业的直接威胁。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丰田威驰系列轿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而威驰的价格远远比美日高,可以肯定,吉利汽车已经成为了威驰系列轿车潜在的竞争对手。不难想象,自己竞争对手的产品上装有自己生产的发动机,丰田汽车的滋味一定不好受。”
  “据透露,以前由于吉利生产发动机的数量不够,排量也比较小,所以采用了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买发动机的时候,丰田倒是挺开心的,从来没有跟我们说商标跟他们太像,也没有说广告语。我们改用自己的发动机后,大概第二个月丰田就开始诉讼了,说怎么可以讲‘丰田动力’?并说这不是‘丰田动力’,而是天津丰田的发动机,所以用‘丰田动力’就会误导消费者。”
  “如果吉利汽车在广告中称它采用了相同的8A发动机,这将损害丰田汽车的形象,因为丰田汽车被认为是高质量的产品,而吉利汽车面向的则是低档车市场。真是咄咄怪事。早知如此,丰田为什么要卖给吉利8A发动机,而且一卖就是3年,就是4个亿。”
  其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吉利当然知道现在与丰田已经撕破了脸皮,不可能再去购买8A发动机了,但是自己生产的发动机目前还没有得到市场认可前,当然希望公众意识到自己研制出来的MR479Q系列发动机与丰田8A也有“沾点亲”,而且现在自己生产的发动机也不逊于丰田,断粮何所惧?而且借机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这样一来不会影响其汽车的销售。
  也就是说,主要是因为吉利手中还握有一张底牌,——吉利早已建成了自己的发动机生产线。对于哪些车将装丰田发动机,哪些车要装吉利发动机,吉利是心知肚明的。可以设想;无论官司输赢;吉利最终都会借机会挥舞民族品牌的大旗而全面采用自己的发动机。
  因此吉利对于舆论的猜测“丰田怀疑吉利自行生产的发动机窃取了丰田的技术”是听之任之:
  “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是,丰田并不是不满意吉利不再采购丰田在天津生产的8A发动机,而是怀疑吉利自行生产的发动机窃取了丰田的技术。丰田不好明说的是‘美日’发动机对丰田发动机的仿制问题,之所以不好明说,是因为这方面的取证更加困难。”
  像这样的说法举不胜举。吉利在适当的时候站起来说:
  采购天津丰田的发动机只是无奈之选,在向天津丰田订货的同时,吉利就在紧锣密鼓地开发与天津丰田技术指标相同的升发动机。经过了四年时间的研发,目前吉利已能自主制造升的发动机。
  吉利自己已经拥有三家发动机厂,美日汽车采用了吉利生产的MR479Q发动机,该发动机年产量5万台,这是吉利和一家国外企业合资研制的新型发动机,是吉利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丰田技术无关。
  在如此多的免费铺垫后,美日牌发动机如期登场。
  2003年3月6日上午,吉利在宁波美日厂召开MR479Q系列发动机产品鉴定会。原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学院教授、博导顾宏中担任鉴定委员会主任,原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赵嘉鼎担任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出席本次鉴定会的专家还有:原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学院教授、博导邬静川,上海交通大学汽车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成忠藩,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符钖候,原南京跃进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郭卫军,原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发动机厂厂长、教授级高工顾永生,原一汽汽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杨建中,原东风汽车研究院研究员张克。
  此次鉴定的MR479Q系列(L~)发动机是吉利根据市场调研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进行技术合作,组织技术人员和技师在已批量生产MR479Q型汽油机基础上,通过改变行程、增加排量、改进设计、重新电喷匹配而试制的电子控制汽油喷射发动机。
  鉴定委员们听取了吉利零部件公司余挺总工程师的《试制及批产工作总结报告》、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谢悦孝工程师的《开发匹配及试验报告》及相关人员的《工艺性审查报告》、《标准化审查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并亲临生产现场考察,审查了资料、复查了产品性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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