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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流云剑-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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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储是一个杀手,至少目前是这样。

    杀手就是杀手,自然不能请人在旁边抱着宝剑。

    如果请人在旁边抱着宝剑,那就不是去杀人,而是去装逼。

    装逼遭雷劈,死无葬身之地。老人们都这么说,关键是逍遥子也这么说过。

    所以熊储决定放弃装逼,而是把青釭剑插在腰带上。这样才不碍事,也方便行动,更方便拔剑杀人,还不会遭雷劈。

    看见熊储收下青釭剑,并且直接插在腰带上,李信挥挥手转身下山而去。

    没有签协议,没有找证人,更没有找公证处。

    李信走了以后,熊储才发现麻烦了。

    不是李信麻烦了,是熊储自己麻烦了。

    他原来的落云剑是一柄镔铁剑,虽然不能吹毛断发,但是杀人那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而且已经杀了一百多人,都已经杀顺手了。

    关键是那柄镔铁长剑,长度是三尺二寸,重量是四斤半。

    现在的青釭剑,三尺一寸半,重量却达到了十八斤。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杀人,或者被人所杀的大问题。

    宝剑短了半寸,问题可就大了。

    原来可以确定一剑刺入敌人的眉心,或者刺穿敌人咽喉,结果现在就只能刺破一层油皮,顺带斩断汗毛三根。

    刺破一层油皮,斩断三根汗毛,那是死不了人的。既然敌人死不了,十有七八杀手就会死了。

    重量十八斤,是以前镔铁剑的四倍。

    如果按照以前的习惯用力,紧急状态下,可能连剑都拔不出来。

    找到最佳的出剑角度,找到一剑致命的最佳时机,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杀手却拔不出剑来。

    手里没有剑的杀手,那就不是杀手,而是待宰的羔羊。

    就算拔出剑来了,但是用运转四斤半长剑的力量,现在去运转十八斤的长剑,准备刺入敌人眉心的时候,就可能刺到敌人肩膀上的衣服。

    这不是一击致命,而是一击送命。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外如是。

    三个月后,已经是深秋季节。崤山红枫遍野,整日里霞光满天。

    熊储终于忘掉原来的用剑习惯,能够让十八斤的青釭剑如臂使指。

    颍川(今伊川),在洛阳南面四十里,自古以来就是名士风流之地。

    刘备当年得到的第一个军师徐庶,就在这里出生。风流诗人,渎职县令,白居易最后也死在这里。举世闻名的龙门石窟,正是在这个地方。

    唐尧时称伊侯国,虞舜时称伊川,夏代称豫州伊阙地,周襄王时叫伊川,战国时称伊阙。

    逍遥子的隐身之地,就在洛阳北面的邙山,现在的墓地也在那里。

    颍川在洛阳的南面,和邙山之间就隔开了一座洛阳城。

    所以对于颍川,对于彭婆镇,熊储并不陌生。

    崤山在洛阳西面,距离东面的颍川,直线距离二百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但是两者之间却隔了两条河,一条是洛河,一条是伊河。两条河之间有一座山,当地人称熊耳山,据说很有名。

    熊储也觉得那里很有名,而且打死他都不会忘记。

    因为颍川就在熊耳山东面的紫荆山东南麓,紫荆山东面的伊河西岸,就是九道山庄!

    逍遥子的遗言第三项,九道山庄后面有一座大山,大山里面有一座峡谷,峡谷里面有一座密室,密室里面据说有一本剑谱。

    逍遥子所说的那座大山,就是熊耳山东面的紫荆山。

    不能忘怀的熊耳山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熊耳山北面的王府。正是因为逍遥子杀了王员外,然后熊储跟随逍遥子才真正获得自由。

    熊储毫不犹豫,开价一文接下了李信的这单生意,除了急于义愤之外,最关键的一点儿,因为彭婆镇就在伊河东岸,站在那里就能够看见伊河西岸九道山庄外面的牌坊。

    他现在不敢直接杀进九道山庄,但是有机会在外围活动活动,看看自己的剑法有没有长进,对于未来的计划并不是坏事。

    既然不敢和九道山庄发生正面冲突,所以熊储选定的路线,就要避开正东面的紫荆山,而是从崤山出来,顺着洛河向东北迂回过去,第一站就是他此前买生活用品的永宁县城(今洛宁县)。

    年轻人都有这么一个毛病,做起事来总是顾头不顾尾,甚至忘记了杀手应该隐匿行迹的基本原则。

    因为心里着急,熊储在永宁县城的路边摊子上,花五文钱吃了一碗黑不溜秋的面条,然后直奔第二站韩城。

    熊储准备从韩城那里的渡口过河,然后贴着紫荆山北麓绕过九道山庄,进入彭婆镇境内。

    以前都是跟着逍遥子出来,一路上都是逍遥子决定行止。熊储并不知道现如今的大明天下,河南境内就是满地土匪盗贼,简直多如牛毛。

    咻——噗嗤!

    熊储离开永宁县城,沿着洛河一路前行,走出去不到二十里,刚好是花果山地界,熊储还记得山上有座光武庙。

    恰在此时,三支响箭已经插在身前五丈的路面上。这一下突如其来,把熊储吓了一大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阵鸾铃响处,背面山沟里冲出二十多匹战马挡住了去路。

    熊储定了定神,抬头透过斗笠一看,领头的是一匹烟云罩,灰不溜秋的带着少许黑色斑点。但是这匹马前夹肌肉隆起,四蹄修长,雄峻异常。

    马背上端坐一位二十来岁的小青年,头戴毡帽,青衣箭袖,虎头铜扣腰带,右手提着一杆亮银长枪。

    小青年长相清秀,绝对不像土匪,反倒像一员正规军的小将,但是说出话来却是声如洪钟:“留下银两宝剑,饶你全尸!”
0011、杀手碰到土匪
    熊储很生气。

    一方面生自己的气,赶路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脑袋里面总在想七想八,结果敌人出现在身前都没发现。

    另一方面生土匪的气,把银两和宝剑都留下了,结果只能换来一具全尸。

    好像有一个二选一的机会,其实啥都没有,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既劫财又杀人,这样的人连土匪都算不上。简直张狂的没边了,岂有此理。

    当杀手遇到土匪,想不生气都不行。

    虽然大家都靠着杀人吃饭,但是杀手的江湖地位更高。因为他们独来独往,能够杀尽所有目标。

    江湖地位,和你杀掉的武林高手多少成正比。杀手当然杀得更多,所以地位自然就高得多。

    现在竟然有一群土匪公然打劫一个杀手,所以熊储真的很生气,差点儿就不能自制。

    但是他刚刚艰苦磨练一年,涵养功夫有所长进,最后还是控制住了。

    熊储没有动。仿佛一尊雕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仅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自始至终也没有说半个字。

    熊储杀过一百多人。有坐着的,有站着的,有走着的,有睡着的,但是从来没有杀过骑在马背上的人。

    对于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事情,熊储一般都不敢轻易决定应该如何处理,所以他决定暂时不动。

    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但不代表熊储真的什么都没动。

    因为他的大脑正在动,而且动得非常快,比平时练习刺剑的速度快一万倍。

    对面一共二十五匹快马,也就有二十五个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马都是本地马,身高不过四尺,长度不到五尺。

    但是领头的这匹烟云罩,很明显不是本地马,而且气势很足,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塞外宝马。

    这匹马身高超过五尺,身长超过六尺,是不是汗血宝马,是不是能够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储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点,这匹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冲击力必定很强。

    熊储没有马,连驴都没有。但是他经常走很远的路,比如说现在就要走出去几百里去杀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其他的二十四匹马他都没看上,就看见了领头的这一匹烟云罩。

    因为从他第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已经发现这匹马和自己真的太有缘分了,都接近心有灵犀了,所以熊储认为这匹马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一个土匪坐在上面趾高气扬。

    就这半个呼吸的时间,熊储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只做了一个决定。

    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然后把自己的马牵回来。不对,这是两件事情。

    欲除首恶,先剪羽翼。这个道理熊储很懂。

    所以,要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干掉后面的二十四个家伙,这就变成了三件事。

    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结果出来了三件事情,熊储感到很麻烦,也很棘手。因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储才暂时没动。

    熊储没动,不等于土匪也没动。

    既然选择当土匪,那就说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气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个孤身远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应该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趴在地上磕头求饶,而且眼泪鼻涕一大把才对。

    可是今天情况很特殊,至少领头的这个土匪觉得很特殊。他怀疑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吓傻了,彻底变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动。

    究竟怎么回事,这需要检查一下,所以土匪动了。

    领头的这个土匪,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马上前,手中的长枪一抬,就直奔熊储的胸口扎来。

    这个领头的土匪,熊储从一开始就觉得他有趣。

    当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杀手,发现另外一个男人很有趣的时候,那就只有两个结果。

    一个结果就是砍掉对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走。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个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走,然后找个路边小酒馆喝得酩町大醉,然后各奔东西。

    能够指点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进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没事对我指指点点,而且是当面指指点点,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轻人,最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熊储虽然是杀手,但也是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傲骨和脾气。

    现在,这个领头的土匪不仅高高在上,而且策马冲过来对自己动刀动枪,这就是藐视自己的存在。

    熊储突然觉得这个家伙并不是一般的有趣,而是非常有趣,有趣极了。

    作为杀手来说,对于一个非常有趣的男人,就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在这一瞬间,熊储也动了。

    身如幻影,剑如闪电。

    熊储没有回避对方的长枪,而是直接奔着对方的枪尖过去了。

    当然,熊储不会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接枪尖。

    就在敌人的枪尖撞上自己胸口的万分之一个刹那,熊储把身体诡异的一侧一扭,已经顺着枪杆滑到了马匹身后。

    后面二十四匹马背上的土匪,仿佛觉得一切都不真实。因为熊储还是最开始的那个模样,站在路中间一动不动,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烟云罩还在继续向前奔跑,但是马背上已经掉下一个人来,而且正在地上打滚,还大声嚎叫,声音非常凄惨。

    后面的二十四个土匪这才发现,掉下马背的大当家,右腿竟然不见了。

    不对,右腿还在,只不过不在大当家的身上,而是在旁边五尺开外。把四周搞得鲜血淋漓,让人恶心。

    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把剑拔出来,也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削断了大当家的右腿,更没有人看见这个人什么时候有把剑插入剑鞘了。

    大家分明看见大当家的长枪刺向对方的心口,结果被刺的人还好好的,似乎一动也没动过,不过是和烟云罩换了一个位置。

    但是大当家的右腿和身体分家了,现在还在不住的喷血,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一切实在是太诡异了,诡异得让人无法接受。

    或许这个年代的人们都非常迷信,对于自己无法接受的诡异事情,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所以他们选择逃走。

    当然,二十四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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