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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流云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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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需要知道怎么练,只需要练。在练的过程中,自然就明白要怎么练了。”

    “嗯,早上朝东刺朝阳,中午朝天刺艳阳,傍晚朝西刺夕阳……你问题太多了,都问的我忍不住作诗了……”

    这是逍遥子当初针对熊储有关如何练剑问题的回答,当时的熊储绝对是不明白的,纯粹就是名符其实的“埋头苦练”,而且一口气练了两年时间,前后刺出去一百二十万剑。

    逍遥子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说出的话来自然也非常有趣。等到熊储认为逍遥子其实非常有趣的时候,可惜他已经死了,再也不可能听到这么有趣的话。

    现在,熊储终于明白逍遥子当初这两句话的真实含义。

    这个隐藏的含义就是:学剑,那是需要悟性的。这种悟性的高低,就会在不间断地刻苦训练和思考中,慢慢被激发出来,然后走出一条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路线。

    百艺好学,一窍难得。

    熊储不再是剑走直线,而是在树林中往来穿梭。首先注意身法和步伐,然后才会在最恰当的地方,刺出最恰当的一剑。

    身如幻影,剑似蛇行。

    这是一次质的飞跃,也是熊储连续摔打了半个月得到的惨痛教训,然后变成了自己的经验。

    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随着出剑方式的转化,还有身体移动次数和移动速度的不断提高,对于体力的消耗也开始成倍增加,战斗力也随之急剧下降。

    磨练自己的力量,增加自己的弹跳能力,从而应付越来越复杂的出剑情况,成为熊储必须解决的问题。

    从此,熊储上午开始练力量,也就是背着一根一百多斤的原木,沿着山梁作上下往返跑,这其中在不减速的情况下,还需要绕过各种树木。

    中午太阳当空,熊储开始练剑,因为这么个时候就是光线最充足,山谷中的金色线条最多、最没有规律的时候。

    下午读书,反复阅读《千字文》。没有人给他讲解其中的内容,但是古人云过了:“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千字文》虽然是一本儿童启蒙读物,但是其中包罗万象。熊储不是一个读死书的人,他喜欢思考,喜欢问个为什么,所以得到的东西,远远不是认识一千个汉字这么简单。

    晚上的上半夜,继续练力量和速度,因为这个难度就更高。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熊储发现自己以前对着太阳刺剑,终于有了最大的、也是最意外的收获。

    这个意外的收获,那就是他的目力非同一般,在夜间也能够很清楚的看见一些细微的东西。

    整整一年时间,除了偶尔出去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比如说粮食、食盐,比如说衣服等等,其他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每天睡觉的时间不超过四个时辰。

    熊储就在这种平静、痛苦、疲劳、兴奋的日子里,辛苦并快乐着。

    但是,平静是用来打破的,该来的就一定会到来。
0009、一文钱的生意
    “既然能够来到这里,相信你已经明白了我有‘三不接三不杀’的规矩。如果你胆敢欺骗,那就要做好用全家性命来偿还的准备。”

    熊储进入崤山深处一年以后,终于发现有人出现在接头的地方,这是生意上门的标志。

    逍遥子虽然不在了,但是行头还在。熊储认为自己不能放弃这条赚钱的路子,坐吃山空的道理他很懂。

    正因为如此,当他看见那个人出现在接头地点的时候,就很快作出决定,同时换上了逍遥子留下的行头。

    一个弧度很大的斗笠,完全把整个脸都遮住了。一件薄蓑衣,长度到了膝盖以下。

    这是逍遥子对外的另外一个扮相,也就是飘风剑的装扮。穿戴整齐以后,熊储见到了接头人。

    银白色丝绸长袍,二十多岁年纪的汉子,身材挺拔,目如朗星。左手倒背身后,右手捏着一柄折扇在胸前微微扇动,仿佛一个学究,又好像一员指挥千军万马的儒将。如果把折扇换成鹅毛扇,就很有诸葛亮的架势。

    这不像前来雇佣杀手的客户,倒像是登高望远,踏青寻芳的雅士。虽然意气闲散,却也悠闲潇洒,气势不凡。

    熊储和外界没有交集,认识的人并不多,也不知道这种打扮究竟意味着什么。然后就按照逍遥子生前的交代,说出了上面的那番话。

    “知道,当然知道飘风剑‘三不接三不杀’的规矩:不接官宦之家的委托,不接土匪恶霸的委托,不接武林人士的委托;不杀贫民妇孺,不杀忠臣烈士,不杀过往客商。”

    熊储故意压低嗓门:“废话不用多少,现在介绍一下目标的基本情况吧。”

    来人把折扇一收,脸色随即转为凄厉:“苦主居住在洛阳正南三十里,毗邻龙门石窟的颍川(伊川县)彭婆镇。三年前,也就是万历四十七年(一六一九年),朝廷拨银三十万两重修龙门石窟为皇上祈福,责成福王主持此事。”

    “彭婆镇的崔家是三代石匠,但是人丁不旺。到了崔明成这一代,就生养了一个闺女,今年应该十四岁了,人样子从小很很不错。”

    “朝廷要重修龙门石窟,自然就需要石匠,崔明成被征召进去。讲好条件是自带午饭,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因为崔明成的家距离很近,所以他不用带午饭,而是闺女每天送饭。”

    “十一岁的小闺女送饭,这算不得什么大事。问题在于崔家的这个闺女虽然年幼,但是出落得很标致,结果开工一个月以后的一次送饭,她就碰到了工头段虎。”

    “崔明成第二天上工就被段虎找去了,开口就提亲,要崔家闺女作五房。崔明成没有儿子,还指望找一个上门女婿支撑门户。再说了,自家的闺女才十一岁,也不到出嫁的年纪,所以就推辞了。”

    “段虎被崔明成回绝,当时没有说什么。此后不久,崔明成所在的洞窟出现塌方,一块石料被砸坏了,他自己的左腿也被砸伤,另外三个人被砸死。”

    “段虎作为工头不仅没有救死扶伤,反而诬陷崔明成故意制造灾难,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当场就把崔明成乱棍打死了。也就是说,这个洞窟里面的四个人全死了,也就是死无对证。”

    “但是,这个洞窟出现塌方毕竟动静很大,段虎指挥手下打死崔明成,还是有很多人看见了。此后一传十十传百,崔明成的妻子、闺女都知道了这件事情,然后告到了颍川正堂。”

    “没曾想,颍川正堂刚刚把段虎缉拿归案,结果皇帝驾崩(万历皇帝朱翊钧,万历四十八年,公元一六二零年),泰昌皇帝(朱常洛)登基大赦天下,不分善恶,一律释放。”

    “段虎被释放以后变本加厉,直接把崔家闺女给抢回家去了,崔明成的妻子再次告到颍川正堂。经过调查,案情属实,所以颍川正堂派人拿获段虎,同时把崔家闺女放回家了。”

    “没想到泰昌皇帝登基仅仅八个月,突然爆薨。天启皇帝(朱由校)登基,再次大赦天下。三月前(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春),颍川正堂接到朝廷大赦令,只好再次释放了段虎。”

    “段虎丧心病狂,出狱之后竟然一把火烧了崔家老宅,崔明成的妻子被烧死,闺女被抢走。现在崔家没有苦主,是我自作主张,请你出手制裁段虎。需要多少钱,我哪怕卖房子卖地,也给你凑齐。”

    熊储现在不过十九岁,还不到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虽然逍遥子专门督促他每天背诵一句话,但是从根子里透出来的一腔热血还在。听了这么一段公案,他已经怒气勃发,几乎不能自己。

    这也不能怪他,崔家闺女的遭遇,让熊储想到了惨死在九道山庄的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但是,熊储毕竟已经经历不少的事情,心底还有一个疑问:“我想知道的是,段虎为什么能够接二连三胡作非为?”

    来人沉声说道:“据调查,段虎是少林俗家弟子,而且还是洛阳福王府内侍管家的侄子。正因为有这么一层关系,所以颍川正堂每一次拿人,段虎都无所谓,并没有反抗。因为他相信没有人敢动他,至少在洛阳附近没有人敢动他。”

    “原来如此。”熊储偷眼看了来人一眼,心里已经有所推测:“这个案子我接了,但是钱还是要收的,不能坏了规矩。”

    “需要多少?”

    “一文!”

    “一文?”

    “一文!其实这个段虎一文不值,但是杀手的规矩不能破。没有委托不能杀人,这就是规矩。”

    “江湖传言,飘风剑嫉恶如仇,诚不我欺!此事了结,我李信即便不当官,又何惜哉!”

    说到这里,来人的折扇一敲左掌心,山下很快上来一个小厮,手里托着一柄连鞘长剑。

    青年文士刷的一声张开折扇:“你开出一文钱的价钱,实在是太多了,我是拿不出来的,所以只好用这柄剑抵数。”

    熊储被来人的豪放气势感染,也就没有客气,接过长剑拔出一看,心中顿时一惊:“青釭剑?”

    “不错!此剑重达十八斤,削铁如泥,锋利异常。干将莫邪究竟为何物我并不知道,但是此剑非同一般却是很清楚的。原为曹孟德喜爱,并且赐封夏侯恩为背剑将军。”

    李信微微颔首:“后来赵子龙在长坂坡杀了夏侯恩,无意间得到此剑。然后枪挑剑砍,连斩曹孟德大将五十余员,一战成名。今天赠与侠士,然后杀尽天下恶贼,正是得其所哉!”

    “据传说,此剑有一套相对应的剑法,叫做《流云逐日剑谱》,就是赵子龙长坂坡大战之后,对这柄青釭剑爱不释手,然后根据自己的暴雨梨花枪法推演出来的一套剑法。无论是在马上步下,这套剑法都适用。”

    “只可惜李某人并不是江湖中人,偶然之间抓到一个盗墓贼得到了这柄宝剑,但却不知道《流云逐日剑谱》究竟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在何人手中。”
0010、有人打劫杀手
    经过一年时间的艰苦磨练,熊储已非昔日吴下阿蒙,对于出剑的精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无鞘之剑,并不一定出剑就快。带鞘之剑,不一定出剑就慢。无鞘之剑除了能伤别人,还能伤自己。

    这就是意和势。意是剑意,势是气势。

    虽然熊储还处于懵懂状态,但是已经对手里的剑有了另外的看法,所以很坦然的接受了李信的青釭剑。

    原来的那柄落云剑,剑鞘被熊储丢掉了,后来变成了一柄裸剑。

    经过这一年时间琢磨身法、步伐和剑法,熊储发现裸剑已经非常不便。再想找到原来的剑鞘,却不能够了。

    还有一点,落云剑实在是太华丽了,只有逍遥子那种长得女人相的白面书生才会喜欢。

    熊储不喜欢逍遥子的长相,当然也不喜欢珠光宝气的落云剑。当初是没有选择,所以熊储勉强使用。

    正在为此伤脑筋的时候,李信竟然送来一柄传奇宝剑,熊储心中顿时惊喜交加。

    青釭剑锋利无比,但是外形却朴实无华,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柄凡铁。但是灌注内力挥动之间,青釭剑就会散发出一抹淡淡的黄晕,仿佛一丝流云飘过,显得诡异莫测。

    杀手就是剑客,剑客喜爱宝剑,因为那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没有宝剑的剑客,那是混混。没有宝剑的杀手,那是半个死人。

    当然,无论是剑客,还是杀手,手中的宝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逼的。

    所以熊储接过青釭剑之后,并没有把青釭剑挂在腰间,而是插在左肋的腰带上。

    其实,十九岁的熊储,正是装逼的年龄。他的血液里本来就有装逼的因子,可是现在却不能装逼。

    因为青釭剑重达十八斤,加上紫铜剑鞘,已经达到了二十四斤。是专门为杀人而冶炼锻造的,没有想过挂在腰间装逼不方便的问题。

    这么死沉死沉的家伙,如果挂在腰带上,你就啥也不用干了。

    正因为如此,曹操曹孟德才有专门背剑的人,赵云是挂在马鞍上或者插在后背腰带上,李信也是让一个小厮专门捧着此剑。

    熊储是一个杀手,至少目前是这样。

    杀手就是杀手,自然不能请人在旁边抱着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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