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结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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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电话,拉萝转身面对着埃米特,沮丧得垂下双肩,说:“我现在没办法跟你谈,我尽量抽出时间晚些时候来看你。”
“我能做什么?”埃米特坐在轮椅里,头转向一边,双眼透过厚厚的镜片紧盯着拉萝。
“埃米特,做我的朋友。目前,所有的人能做的就是这点。”
她把埃米特一人留在窗边,跑回自己的套房。乔希坐在沙发上,已经整装待发。拉萝心想,他动作挺快。和许多人一样,乔希不用一小时就洗好了澡,穿上了衣服。
乔希问:“你就这样子去法院?”
拉萝打量了一下自己,脸『色』微白。她仍穿着圆领衫和牛仔裤。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涌上心头,她冲动地伸出双臂,不太自然地抱住乔希的脖子。他的身体僵挺着。“谢谢你提醒我,否则我就像个傻子似的。”她往后退了几步,看看自己的脚。“当你失态或不是处在最佳状况时,只要能不见,你最好别见人。明白我的意思吗?”
乔希面无表情地说:“是的。”
拉萝走进卧室去梳妆打扮。五分钟后,当她走出卧室时,她穿扮一如往常:淡淡的口红,头发用一只黑『色』蝴蝶结扎在颈后,简单的上衣和裙子,实用的鞋子。她勉强地笑问道:“好点了吗?”可这个笑也实在太勉强了,只牵动了脸上的一根头发。
乔希耸耸肩膀,说道:“不,在我看来,和刚才没什么两样。”
“噢。”拉萝想,他也许希望她能和他妈妈生前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再出门。这种对比对乔希来讲,真是太难为他了。她们两姐妹间,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并不是很多。尤丽可爱,不经意间,显得非常有魅力。虽然,她穿的衣服并不昂贵,但总是『色』彩绚丽,惹人注目。拉萝则刚好相反,她虽然挺漂亮,但是在人群中,则显得平淡,不引人注目。查理还健在时,尤丽总是充满微笑和笑声,可自从萨姆钳制了她之后,笑声离她而去。
现在,她再也不会微笑了。
“我们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到快餐店买早点。‘麦当劳’怎么样?”
乔希点点头。他们出发了。
在儿子醒来之前,里克森赶回了位于圣…克里曼特的家。他把一个大袋子放在厨房柜子上,取出一块大面包,午餐肉,一瓶新鲜橘子汁和一袋在回家的路上买的苹果。他打开冰箱,取出一些汉堡牛排,以便解冻留着晚餐吃。接着,他走到洗碗槽边,把几个碗盘冲洗干净,再把它们放进洗碗机里。他用纸巾擦擦手,打量了一下厨房,自言自语道:“还有。”这个星期,他得让一个儿子负责拖地。除了地面不太清洁外,整个厨房还是井井有条。乔伊丝原来还以为,没有她,他们非『乱』成一团不可。他们的确很想念她,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他们并没有『乱』成一团,相反的,倒像是若无其事一般。
里克森穿过客厅,走到两个孩子的卧室前,用拳头轮流在两间卧室门上敲一下。“该起床了!太阳已经照在屁股上了,小子。”他又冲回厨房,开始沏一壶咖啡。然后走进洗衣间,把一大堆脏衣服倒进洗衣机里。
他十七岁的儿子——史蒂芬伸出头,打了个哈欠,问:“爸爸,有干净的内衣吗?”
里克森打开干衣机,用力拽出一条短裤,扔给儿子。“今天回到家时,一定要记得转动干衣机和洗碗机。”
“一定。”史蒂芬个儿高高,非常健壮,有着一头红发,很像父亲。他还是个优秀的学生,正在考虑争取斯坦福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也在争取成为其中学高尔夫球代表队的成员。“喂,你是不是刚到家?”
里克森靠在干衣机上,『摸』『摸』满是浓密胡子的下巴。他累得几乎都要倒下了。“对,你猜着了。昨天,我们接到了一桩案子,我们得过一阵子艰难岁月了。”
史蒂芬跨进门道:“有干净的衬衣吗?或别的类似的衣服?”
里克森把干衣机里的衣服全部取出,堆在身后铺了砖瓦的柜台上。“小心点!孩子们,看来,我们又把白『色』的衣服和其他衣服混在一起洗了。下次一定得多加注意。”
史蒂芬低头看着他的内衣,不禁大笑起来。它们被染成了一种淡蓝『色』,而且,干衣机里所有的衣物都变成了蓝『色』。他十四岁的弟弟把他崭新的牛仔裤和他们的内衣放在一起洗了。“我有点喜欢这种颜『色』,至少它们不像上次那种粉红『色』。”他走回到卧室边,头靠在门上说:“别担心,爸爸,好吗?为了你,我会管制家里的一切活动。”
里克森微笑着看着史蒂芬。他爱这个儿子。乔伊丝搬出去后,多亏有了他的帮助,里克森才挺了过来。但是,如果真要他说,他会这么说,他们两人齐心协力做得还不错。“今晚我不回家。只要把汉堡猪肉饼放进‘汉堡处理机’里,再照着盒子上面的说明做就可以了。一定要督促你弟弟做作业。”
史蒂芬在客厅里应道:“没问题,如果他不做作业,我会踢他屁股的。”
里克森穿过客厅向卧室走去,他的鞋子踩在硬木地板上,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卧室,整个房间笼罩着一层温暖的黄『色』。他俯卧在床上,接着,翻了个身,脸朝上。他凝视着飘浮在光线和空气中的灰尘微粒。这是一幢挺不错的房子,虽然小些,还年久失修,但是,多年来它一直是个温暖舒适的家。孩子们曾在外面的人行道上骑过三轮车,他们认识这个社区里所有的人,他们眼看着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
可是,乔伊丝不想再住在这儿,她说她要从生活中获取更多的东西。很显然,她所渴望的正是他不能给予的。起初,她坚持要有自己的一份事业,要去读书。而且,她请求他宽容让她在长堤州立大学得到一个机械工程学位,以后,他们就可以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他无法了解他们的生活出了什么问题。他想,就是在这点上,她完全失去了他。他们共同抚养了两个优秀的儿子。他们有了自己的家,而且还为两个孩子的教育准备了足够的积蓄。他有警察退休金,到了退休的时候,他还可以参加私人保险。他们已经从头至尾安排妥当了他们的一生,可是,她却轻易地抛弃了它。
吉米在门廊上问道:“爸爸,我能和你谈谈吗?”
里克森坐起来,双脚垂在床边,摇来晃去。他想点一根雪茄,可他以前从未在家里抽过烟,因为孩子们讨厌雪茄。“当然可以,小子,来这儿。坐下,有什么事?”
“妈妈什么时候回家?”
里克森用一只手圈着小儿子,两人坐在床沿上,往前弓着身子。史蒂芬长得像父亲,而吉米则和母亲长得一模一样——沙黄『色』的头发,丰满的嘴唇,洁净的皮肤。此外,和乔伊丝一样,他也出现发胖的迹象。“吉米,我真希望我能告诉你,可是,我不能。”
“她离家已有三个月了。而且,我们一直未见到她。”
“好吧,她在大学读书,学习很刻苦。终有一天,你也会去读大学的,那时,你就会体会到它的艰辛。”
“她还会回来吗?”
里克森吸了口气。每天至少有五十次,他要问自己同样的问题。“儿子,我不知道。”
“你们会离婚吗?”
局里大约有百分之八十的同事要么已离婚,要么又再婚。里克森原来一直以为他和他们是有差异的。他的父母共同生活了六十年。而且,在许多方面,他是个很保守的人。他认为婚姻意味着永恒,是令人振奋的东西。“离婚?我,我不知道,但是,我们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不论你妈妈作出什么决定,我们都只能接受。可是,孩子,如果我们的确离婚,那也只是她和我离婚,而不是和你离婚。”
吉米清清嗓子,站了起来,“我上学要迟到了。今晚你回家吗?”
“也许不回来吃晚饭,但是,在你睡觉前,我会设法回来一趟。”
吉米愣了一会儿,他是个很敏感的孩子。他的脸圆圆的,双眼温柔,富有表情,还完全是个娃娃脸。“小心点,爸爸。”
里克森站在那儿,拂了一下头发。接着,他一把拉过吉米,紧紧地拥抱他。“我总是很小心的。现在,请你出去,让你老爸睡一会儿。”
闹钟铃响时,已是中午时分,里克森很快地跳下床。房子里静悄悄的,孩子们已去上学。他感到全身僵如木板,疼得厉害。
许多年前的一天,他正站在高速公路边写一张超速罚单,突然,一辆车冲过来,把他撞挤在两辆车之间,折断了他的背和右腿。当时,他完全可以申请残疾退休,但是,他还想继续工作。每当他回顾往事时,总认为这是他一生犯的最大的错误。现在,无论他如何怨声载道,有关部门再也不同意他病退,因为,他已用行动表明,他可以带着伤痛工作。
发生在圣…克里曼特的谋杀案次数极少。他走向浴室,心想,这桩案子无论从感情上还是肉体上来说,都简直会要他的命。他最不愿意看到孩子和『妇』女受到『性』凌辱,因为,他觉得自己会气得发疯的。不管他干了多少年的警察,总会有些事情让他看不惯,不能容忍。
帕金斯这家伙到底向人借了多少钱?会不会有成千的收据有待查明?也许,花几年功夫去调查,仍收效甚微。现在,还得加上尤丽,她又是干那种勾当的,还有那些儿童『色』情照片的内幕,这些构成了无数的可能『性』。桑德斯通法官曾要求所有的警力都要投入到这个案子中,可这是不可能的。总得要有人在街上继续巡逻,处理偷车、酒后驾车、交通事故等等。这个警局编制本来就不大,更何况,这又是一桩重大案件。
里克森站在喷头下让热水冲洗背脊。昨晚和今早频繁的弯腰、立起动作已产生副作用,这还只是刚开始。当他在当铺里啃那些枯燥的账单时,背部疼得厉害,使他几乎站不直。
昨天晚上,里克森和法医做了简短的交谈,他俩一致认为至少有两个凶手。因为,如果是同一个凶手绝不会在砸死一个人后,再变换手法杀害另一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作案手法通常意味着两个凶手。一个罪犯的作案方法几乎和他的指纹一样,是独一无二的。
正如他向拉萝…桑德斯通法官所描述的一样——乔希放学回到家,发现继父在卧室里,旁边是他妈妈的尸体。一气之下,他举起二十磅重的哑铃砸死了萨姆。乔希也曾直言不讳地说,他恨萨姆,所以,他有适当的杀人动机。
或者,经过多年的凌辱后,乔希最终忍无可忍把他俩都杀了。现在,警方所能做的就是把这些推测加以证实。一旦被证实,乔希可能会从轻处理,而里克森则会晋升为警官。
另一个不利于乔希的事实是:没有闯入的迹象。尽管乔希说,他们平时就把钥匙藏在门沿下。如果凶手用这把钥匙打开门,杀了萨姆和尤丽,然后,又异常冷静地把钥匙放回原处,这种推测很令人怀疑。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里克森是在跟一个十分老练、狡猾的凶手打交道,他很可能永远也抓不到他。而且,这个凶手极可能是职业杀手。
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的衣服。乔希的衣服上没有沾上血迹。他们一到命案现场就先朝寻找证据的方向着手。他们把屋里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就是没发现任何染有血迹的衣物。凶手如此残暴地杀了人,身上不可能没有留下血迹。
里克森抓起浴巾围在身上,站在镜子前琢磨自己。他看到脸上有个小疤,忍不住靠近镜子用手去抠。接着,他又开始责备自己。许多年前,皮肤病科医生说,正是因为他挖脸上长的粉刺,才会留下这些疤痕。他暗自好笑:真是恶习难改。他把刮须膏抹在脸上,开始刮脸。
当然,乔希可能在杀了他们之后,先把染有血迹的衣物埋藏或扔在某处。然后,在下午四点钟打电话向警察报案。看来,他们还得仔细搜查地底下,他们还得到学校,查证乔希那天是否上了最后一节课。只要等他们确立了死亡时间,他们就可以正式立案。里克森觉得有必要寻求援助。今天,他得去找头儿,看是否能再投入一些警力发现新的证据。
在当铺上花工夫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乔希不仅遭到了『性』凌辱,而且,还被萨姆和尤丽当作了摇钱树,他已完全被卷入他们的生活方式中。里克森还不知道,乔希是否知道他们在出售他那些『色』情照片,但是,他敢打赌,萨姆和尤丽在出售那些照片。现在,从『政府』到联邦调查局,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