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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决不饶恕-第252章

小说: 决不饶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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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府帮助了N次,还被电的面目全非,关过小号,也曾和死刑犯大有哥关在一起过(这人可猛,狭路相逢杨远多半也要退避三舍),虽然最终差点混上大值星却被人风风光光的胁迫越了一次狱。说到这些我都有些口干舌燥了,监狱中所有能想到的倒霉事几乎胡四都经历过了,
时世造英雄,这句话应用在胡四身上最合适不过了,这番牢狱之灾带给胡四的是脱胎换骨易筋洗髓的变化,离开监狱之后原本仅仅在非法领域小打小闹的胡四如鱼入大海大展拳脚,最终在成功的该领域实现了人生的意义证明了自身的价值。
常青,利令智昏。
在《无处容身》里,这人甫一出场便拉风的吸引了我的目光。关凯开着大奔,常青坐在副驾驶上,唧唧歪歪的对关凯还理会倒台的小广颇为不解。后来常青打开车窗吐了口痰,行人被吐到了自然要骂,于是常青下车,等再上车的时候用抹布擦拭手上的鲜血。一个蛮不讲理,满脑子雷管(体坛形容鲁尼语)的流氓,跃然纸上。(所以,从今以后如果大奔车上一口痰吐向我,我一定要唾面自干,如果对方有刹车的迹象,我马上就要逃之夭夭…_…%)
但是在《决不饶恕》里,常青却是个可爱的孩子,虽然他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决不手软,却只能让人感叹自古英雄出少年,谁又能料到,后来的常青打广胜,逼关凯,最终不见容于胡四。
让我想起《七剑》里的一句话,今天还是可爱的孩子,明天怎么就变成了狼了?
唉,也许是野心无限膨胀,也许是利令智昏吧。
杨远,性格决定命运。
杨远是个苦孩子,打小被人欺负过,所以杨远要改变这个,要奋发图强。
我小时候被人欺负了,我想到的是,跑回家去质问我妈妈为什么不给我生一个哥哥。
这个就看出来另外一个道理了,性格决定命运。
杨远一开始用了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的一招,结盟。他最初颇有些头脑的结交了牛玉文,之后就是满腔热血的东征西讨,一把军刺威风赫赫,还因为打斗时动作翩迁矫若游龙,被人称为蝴蝶。当然了他的胸口也刺了一只蝴蝶,可是不能因为人家身上有啥就叫啥吧。吴宗宪就讲过,他有个朋友是混帮派的,怕被人砍,就在后背刺了一个乌龟壳,所以他每次都要摸摸那人的头^………_…%。
当年能和杨远抗衡的就是小广了(就是广胜),但是两人走的却是两条路,小广早早洗手上了大学好好做人,虽然血性仍在,但却只求一碗安乐茶饭。
杨远却随着年龄增长无师自通走上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老大的位置,(兄弟们表砍我,我也是新闻联播看多了。)并且将权术发挥得淋漓尽致。看过《决不饶恕》的人很多,所以我也不废笔墨了。
说到这里,我想起来廖无墨笔下的潘云飞,小时候懵懵懂懂的好勇斗狠一腔热血,视人命如草芥,憋着劲要整死小红袍,监狱里关了10多年,结果改造来改造去却抒发出这样的感叹,这次是把我关错了,出去我就要大干一场,我想明白了,如果这10年的时间我都能浪费,我还在乎什么。(大意大意~原话记不清楚了,老大和兄弟们不要砍我)
这就是性格使然,这就是《决不饶恕》里提到的,狼走天下吃肉,狗走天下吃那啥~~
当然了作为一只狼,往往命运多桀,而狗,却大多能安享晚年。
我从前听过一句话,说什么蝶活一季却也由一季的精彩,杨远作为这类人的代表,他心里也是希望平安的,从他对父亲,弟弟的态度,甚至刘梅。只是,他不甘心受人教化任人欺凌,他向往的是活的更自由更精彩。
同样是采蜜,人类只热情的讴歌着蜜蜂,因为可以贪婪的剥夺蜜蜂辛苦的成果。这让我想起来罗永浩的一段语录,人类最自私了,把蜜蜂的蜜都偷走了,还要在一边说,啊,小蜜蜂阿,你真勤劳,蜜蜂就是听不懂,他要是听懂了非气吐血了不可。
蝴蝶这种昆虫,最常被人诟病的恐怕就是和蜜蜂相反这点了,但是他们只是想要让自己活得更好,让自己不再看人的脸色,不再把脑袋别到裤裆里(见最近更新的一章)。所以,如果他们以生存的名气,那么有谁可以指责他们呢。
糟了,说到这里我怎么暴露出给蝴蝶等人歌功颂德的迹象了,这个不妙,因为据我看,潮吧写这些人绝对不似要给他们树碑立传,我猜想这个故事的后来,会是一个人间正道是沧桑结局。蝴蝶他们他们永远得不到他们想要的,因为……怎么说呢?枉叫蝴蝶飞千遍,此花原来不是花。
李俊海,……
这个人物深不可测,我无法作出评价,我只是想,如果他在我的身边,我会处处对他提防么?不会,多半被感动得掏出心来给他看。
让我说他,说不了阿,觉着自己太单纯,希望牛二哥完成他那个评论长贴,做出精辟的议论吧~
可爱的龙套们,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决不饶恕》人物众多,走马灯似的登场,让人眼花缭乱,但是个个却有有血有肉。
林武,林武有一身人所不及的肌肉,《狱蛆》里有个绰号叫体格。我本人是最喜欢他破窗而入制服关凯的雄姿。
阎八,也曾独霸一方,刚出狱的林武见到阎八也慑于他的气势。可惜被杨远打压得抬不起头,典型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老七,可爱的龙套阿,每次出场都是口若悬河吐沫横飞,再加上仪表堂堂令人望而生畏。还记得《无处容身》里,他和广胜走在一起,别人总是去握他的手,嘴里说,胜哥,久仰久仰~
孙朝阳,出场的时候仿佛古代的侠客,气势如山人莫予毒。可惜,潮哥早早的预示了他的结局——连头都找不到了,唉英雄迟暮阿。
唉~时间不多了,老总快回来了,最后一句吧,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PS:我始终不会颂扬,我写的这篇东西通篇也没有说过潮吧写得如何精彩构思如何巧妙,惭愧~~~。我只是去描述了我所见所想,转眼之间看了潮哥小说两年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在我脑子里闪来闪去此起彼伏,我把他们记述下来,所以与其说这是一篇评论不如说这是一篇读书笔记,哈哈~。
作者/花8

  
外篇 网友病人言心的评论
一只蝴蝶的这一季…读潮吧的<;蝴蝶>;
作者:病人言心
小说很长;有点琐碎却很真实;让我想起来小时侯看到的和听到的一些事情来。小说以";我";进监狱后结识一只身陷囹圄的";蝴蝶";开始;然后是故事主人公杨远;象一只漂亮的有点邪恶的蝴蝶;开始向我倾诉让";我";和我们见证了一个江湖老大的艰辛童年和砍砍杀杀斗智都勇的江湖经历。
破蛹而出
不能说每个人都渴望自己一定要活得精彩;活得轰轰烈烈;但大多数人都还会对自己的将来有期许的。故事主人公杨远;出生于一个动荡时代的普通家庭;生活在农村;母亲早亡;弟弟是傻子。很显然;生活在这样家庭中的孩子;要不是懦弱得任人白眼;就是拥有着高傲的自卑;急切的野心;渴望改变。杨远是后一种人;他说";其实我早就有这个想法,我很清醒地知道,依我当时的处境,想要真正被人瞧得起,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狠起来,让他们都怕我。";
因为小时候身体很弱;就去练武;最后身体强壮不怕打架。周遭有的是类似的同伴;于是最后";经过一番努力,我的身边聚拢了一群来自厂里和社会上的各色混混。";杨远终于象只蝴蝶一样破蛹而出;走上了一条做江湖老大的不归之路;正如蝴蝶怎么也活不到下个季节一样。
江湖
有些身体羸弱性格怯懦之人;偶然经过监狱的改造;变得无比凶猛;甚至成了老大。当然也有人在哪儿都是老大;进了监狱后;挟着原来的余威;还是成了狱中同人的老大;害怕的对象。杨远算是后面一种人吧。他所获得的三个响头就是证明。
突然就想到周润发主演的电影<;监狱风云>;来;那里面的勾心斗角;栽赃陷害;暴力流血;几不下于狱外。当然;作为一个虽然偶尔内心毛躁但大多数时候还是懦弱活着的人;我是没有监狱经历的;所有关于监狱的概念都是道听途说。古大侠的一句名言说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相信这个。于是;杨远就有了他的狱内江湖经历。他跟狱中的管教斗智斗勇;他跟狱中的同伴勾心斗角;当然也不乏结识";义气";哥们的时候。江湖嘛 ;就得爱恨情仇挥拳头。
狱外的杨远,拥有狱外的江湖,这个江湖多了女人。爱情是没法定义的,拥有什么样的女人也是让我们在事后可以感叹的。
  
外篇 网友susan19770812的评论
潮大叔的东西,最好是微醺时读,看到妙处,豪气云干,生出些平时没有心绪。恨不能醉里挑灯看剑,把平时看不顺眼的都剁了下酒。
对监狱的了解有这样一个顺序:《少年犯》《监狱风云》等一系列港产片《狱蛆》《蝴蝶》。
《少年犯》里那把从胃里取出的剪刀,《监狱风云》里满是鲜血的场面,给我最初的印象就是,他们都“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电影里给人强烈视觉刺激的画面,就是最初的犯人形象。
然后就来了《狱蛆》,卑鄙,下流,无耻,龌龊,肮脏。。。。。。这些词汇用以形容监狱里的人和生活,都能找到与之对应的人和事,在这样的环境中,挣扎出了生命、希望。用好奇的眼睛去读它,感叹着人啊,为了争取一点点,居然会这样,有的时候恐怖到爆起战栗,有的时候涌起恶心。没有刺激视觉的画面,但是那文字一路看下来,
也仿佛死里逃生了一把。
《蝴蝶》飞来的时候,明显的读出了潮大叔的成长,真的有种破茧而出的感觉。不过还真是因为有了《狱蛆》这碗酒打底才看得舒服。
蝴蝶,一个曾经是个多么美好的少年,一个拖着手铐、脚镣的死刑犯,忆起和爸爸弟弟在乡村里那短暂的幸福生活,恍惚间真的看到一只翩翩蝴蝶在铁窗缝隙中射入的阳光中飞舞,生命洋溢。蝴蝶帅气,吸引各种女性;蝴蝶勇猛,举手打人,舞刀砍人,抬枪射人;蝴蝶柔情,对父亲、弟弟、女人;蝴蝶残忍,对敌人、对手;
蝴蝶聪明,狱里狱外都吃得开;蝴蝶愚蠢,对想害他的人心慈手软,被虚情假意蒙蔽双眼;蝴蝶义气,对兄弟。。。
情节在潮大叔笔下起伏,我们的心被他牵着跌宕,伤心处,满口的辛酸,爸爸去了,二子也不在了,能让蝴蝶做个正常人的动力消失了,他一步步走向地狱,可这样一个魔鬼似的人偏偏让人揪心。眼里有了蝴蝶,别人都是配角。
抿着小酒写蝴蝶,本想微醺,现在有点中醉,心也因着回忆情节激荡不已,不写了,睡觉,明天一早还有个小考。
  
外篇 网友景丿丿丿的评论
胡四是狐狸,蝴蝶是狼,小广是狗。
看过潮吧大哥三部小说,先后次序是《狱蛆》、《蝴蝶》和《无处容身》。在潮吧大哥的小说中,所有人物鲜活毕现,我对三位主人公,是这样的感觉。
胡四的精明和他内心的晦暗,在《狱蛆》中表露无遗,稍稍些许波澜,心头便翻腾不休,快速思考起因后果以及对策,同时涌出一片蠢话。在刚进监狱时,他的脑海中全都是杂乱无章阴暗的念头,比如
把亲姐姐许对方做老婆,自己当大舅子;若是吃了点苦头,便不肯了,反而想干对方的亲娘。监狱是个大熔炉,时间一久,慢慢的,胡四学会了玩脑子,原本他就机敏过人,擅长察言观色。有了丝毫机会,便能及时抓住,唬住号子里的“迷汉”,团结住饿狼猛犬,为他撑腰助威。
小广是狗,是一条凶猛的斗犬。从前的小广是有名的“小哥”,手下有弟兄,砸人不分货色,装逼一律干倒。狗就是狗,永远斗不过饿狼,也不会如同狼一般时时目露凶光,伺机而动,千里独行。被蝴蝶挫了锐气之后,小广慢慢淡出混社会的圈子,去读书,上大学,打算做个好人,打算做一条温顺的哈叭狗。小广永远是“小哥”,成不了大气候。
蝴蝶是雄壮威武的头狼,他从前以为自己是只羊,却被其它好斗的公羊逼出了狼的本性。蝴蝶出道时,身上还残存些许羊的温驯,他恭敬父亲和长者,爱护弟弟和结拜哥哥,忠实于朋友。然而他的义兄李俊海,却是条不折不扣的中山狼,得势凶狠残暴,失势便呜咽不已。蝴蝶初出道时最大的失败,就是用羊的眼睛去看待朋友属下,用狼的利齿去对待敌人。虽然经过一次监狱改造,仍是旧习难改,给了朋友属下太多的宽容,却不肯放出一条生路给敌人,逼得敌人们濒死反噬。终于,他最得意时,被义兄李俊海召集的一帮豺狗,夺下了狼口中的猎物。
再回来的蝴蝶,已经不是港上的大哥了,威名犹在,风光大不如昔。当初提鞋也不配的“迷汉”,居然混得人五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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