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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国家庭教育缺什么-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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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

按照我们的传统观念,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于文明,最讲道德的国家之一。

在历史上,我们曾经拥有绚烂的人类文明,与此伴随而来的是一整套极富人性色彩的道德观念。

从历代国家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民众富于道德,可以让国家管理的过程更为平滑顺畅,不至于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反过来,出于社会交往的需要,民众中同样存在着对道德的呼唤,一个富于道德的社会,无疑可以为其每一个成员提供莫大的便利与帮助,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意味着相当程度的保障。

毫无疑问,正是这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才使得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直饱含着相当浓厚的道德色彩,也使得我们在谈论起某件事情的时候,总是习惯以道德来作为评判的标准。

关于道德对于一个社会、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重要意义,我们并不需要做太多的陈述,相信在长时期的理论熏陶下,每一个人都已经认识到了道德之于个人的重要性。反过来,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假如其成员在道德观念上出现偏差、扭曲甚至于缺失的时候,无疑意味着无数个尴尬局面的开场。

在几年前的电视节目中,曾经报道过这样的一则新闻:

在北京繁华的王府井商业街中,一位衣着时髦的年轻女孩,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别人的裤腿。

这样的场景足以令我们目瞪口呆,而当我们了解到事情的起因后,这种感觉就将会更加强烈。

事情的起因是,这位女孩随意地吐痰,正好弄脏了身旁一位男士的裤腿,于是,这位男士便怒不可遏地将这个女孩按倒在地,强令其将这口痰舔干净。而众多的围观者,却无一人能够主动站出来,阻止这场闹剧的上演。

同样,在电视节目中我们看到,在北京的一个十字街口,两位外国人在十五分钟内,仍然无法穿越马路。

每当红灯亮起的时候,这两位外国人就严守不动地在路旁等待,尽管他们身边的国人个个“见红”不惧依然横穿路口;而当他们好不容易等来了绿灯的时候,却又被横贯东西的车流、自行车流、人流拦住。于是他们只能期待着绿灯的再一次出现。反过来,我们的国人却仍然在争先恐后地争分夺秒,没有人注目于路边的两位尴尬站立者。

在几年前的某城市中,一家商店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免费向大家提供了数百把爱心伞,希望大家在下雨的时候能够方便使用,并同时希望使用者用完以后能够送还,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所有被拿走的雨伞无一被送还……

这发生在当下社会中的一幕幕场景,都足以令我们感到面红耳亦的尴尬。当我们肩负着最文明、最道德民族的荣誉时,却又在这些场景中显得那样的渺小而卑微,这是一幕具有何等讽刺意义的活话剧,而其最深层的主旨,则是中国正在逐渐地蜕变为一个“乏德社会。”

事实上,这一问题的出现,已经为许多有识之士所重视,然而,按照流行的说法,当今社会国民素质的低下、以及公共道德的普遍缺失,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我们的贫穷。

古语云:“仓廪丰足而知礼节”。按照这样的逻辑,贫穷导致乏德的说法的确有一定的道理。然而,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要远远低于现代,而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回忆却是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夜不闭户、以及井井有条的秩序。

当我们了解到这一切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再急迫不过的问题——究竟是怎样的因素,才造成了我们今日如此令人心惊的道德现状。

2.谁在摧毁道德

有两种东西,人们愈是经常、愈是反复地加以思考,就愈是能感受到它们给人们所灌注的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康德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要先尝试着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个人的道德,究竟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在西方国家的传统意识中,一个人的道德被认为应当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性,正如我们所引用的康德的名言,道德几乎与我们头上的星空并行存在。正因为如此,在西方人的观念中,一个人所受到的道德教育,几乎等同于他所必须的生存法则。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才使得在西方人的道德教育中,确定了道德的必要性。简单地说,西方人的道德教育,并非是告诉每个社会成员应当如何,而是告诉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如何,其情势就如同与人必须进食饮水一样严格。

正因为如此,遵守道德,就成为了一个人必须的服从内心法则,而不是一种通过外在嘱托而形成的美德。这样一来,人们遵守公共准则,照章办事,便不再是出于法律或道德的要求、也不再出于公众的监督,而是每一个人意识中存在的一部分,这种意识既是自发的,同时也是自然而然的一种习惯。

当这种道德意识随着生命的延续而延续下去的时候,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的完成。

反过来,在我们的传统意识中,尽管对道德的强调丝毫不逊于西方世界,但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一点是,我们从来都将遵守道德的行为,视同为一种美德,将严守道德、循规蹈矩者看作是道德方面的楷模。

美德无疑是珍贵的,楷模无疑是稀缺的,而对于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自我要求来说,只要做一个普通人,就足以完成个人的社会责任了。

当我们的定位发展到这一步时,就注定了道德在中国的最终命运——它只能由极少数人遵守,大多数人逾越。

就这样,通过一代又一代的繁衍与传承,这种另类的道德观念也被逐步确定了下来。当人们习惯于将遵守道德当作高尚的美德时,也就意味着“缺德”成为了大部分社会成员的一种习惯。当这种习惯在我们的行为观念中深深扎根的时候,一个道德崩溃的时代也就为期不远了。

基于这样的认知,就注定了我们的道德教育,绝不可能存在西方世界中那种自发的传承。所有道德意识的培养,都必须由家长与学校出面,通过后天的逐步强化,让孩子接受那些被视同为“美德”的道德标准。

相比之下,两种传承方式之间的差距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由于对道德的认识不同,使得这种差距不仅仅存在于传承方式上,比这更严重的是,在当下许多中国家庭中,有关道德教育方面的观念,还停留在一片空白之上。

3.道德教育的双重空白

良好的社会最终还是要靠它公民的品质,而早年训练又比一切更易改变公民的品质。

——斯宾塞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承担着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主要责任,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家长看来,学校理应承担着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职责。

这种观点的大行其是,的确有着其独到的理由。

诚然,对于中国孩子而言,有大块的时间都要在学校中度过,因此,由学校承担智育、德育职责,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然而,认为孩子上学之后的教育工作,理应由学校全部承担的观点,毫无疑问犯了认识上的错误。

根据心理学家的分析,每个人的行为,都是通过后天学习所形成的结果,假如没有这种学习的过程,各种行为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

对于每个人来说,家庭是其走向生活的起点,更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也正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正因为如此,当我们的孩子在道德领域出现不良行为的时候,莫不与家庭有着直接的关系。

毫无疑问的是,孩子在道德领域出现的问题,其原因无非包含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家长对孩子采取了不负责任的态度,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完全放弃了对孩子的道德教育;其二,家长主观上有这方面的意识,却对孩子的道德教育不得其法,采用了不妥当的家教方法,使得孩子朝着愿望的相反方向发展下去。

对于现阶段中国的家庭教育而言,这两方面的原因同时存在着,以至于导致了我们所看到的种种现象。特别是前者的存在,尤其令我们的道德教育,呈现出一片空白的面貌。

在许多家长的心目中,孩子的学习是最值得关心的事情,因此,孩子学业成绩的好坏,就成为了决定家长高兴或忧虑的关键。

基于这样的考虑,就绝大多数中国家庭而言,教育的重心都集中在孩子的学习成绩上,我们最常见到的情景是,家长在辅导孩子作业上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由此,家庭教育就此变成了课堂教学的延伸。

与此同时,在学校的教育中,道德教育的领域同样是一片空白。

我们看到,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许多学校一味地追求升学率,强调学生的课程学习。把德育课程摆放在极度弱势的地位,甚至于一些不在考试范围内的课程,也同样不为学校所重视。

当家庭道德教育落入虚无、学校道德教育成为空谈的时候,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的全面沦陷。

除此之外,在我们的家庭中,家长在道德教育方法上所表现出来的乏力,同样构成了孩子道德教育的一大障碍。

我们看到,在许多家庭中,出于家长素质的问题,使得许多家长在对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常常掌握不好方式方法,而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任何形式的偏差,都会对孩子的道德观念形成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为了能够更好地完成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我们的家长就必须放弃脑海中业已形成的观念,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通过加深对孩子心理机制的认识,来更好地完成对孩子的道德教育。

4.孩子心理的双重性

教育者应当深刻了解正在成长的人的心灵……只有在自己整个教育生涯中不断地研究孩子的心理,加深自己的心理学知识,才能够成为教育工作的真正的能手。

——苏霍姆林斯基

对于孩子而言,在心理上与成年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机制,而这种机制的表现,就在于孩子在心理上,具有双重性的特点。

对于脱离了幼儿期的孩子来说,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拥有了较强的独立意识,因此在许多时候,孩子会要求独立活动,不愿意再完全依靠家长和老师。

与此同时,孩子的一大天性就是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明显的新鲜感,只要有机会,就想要亲自动手尝试一下。

孩子心理的另一重特点,来自于他们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能力。

我们都知道的是,和成年人相比,孩子的心智远未健全,因此也就不可能拥有同成年人一样的认识能力,这使得他们对孰是孰非的判断能力很差。因此,在他们的行为活动中,常常任性而为,凭借自己的喜好、善恶来作为做事的指导,因此也就在行为上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

正是因为这种双重性心理,才使得我们的家庭教育存在着极大的变数——假如家长能够对孩子教育得法,孩子这种独立活动的要求,就能够成为上进的动力,反过来,假如家长不能很好地引导孩子,或是对孩子放任自流,那么就很容易令孩子误入歧途。

很明显的一个事实是,家长对孩子的管束与孩子的独立发展,在这里构成了强烈的冲突。

而这两者之所以构成冲突,又是因为孩子强烈的独立意识,与他们较弱的认知能力构成了冲突。

从个人成长的角度来讲,孩子对于成长目标的认识是极为模糊的,他们既不知道自己必须成长为一个怎样的人,也不知道这种成长必须经历怎样的过程。而如果在这个阶段,家长能够适时适度地给予指点和帮助,那么将孩子强烈的进取心与这种正确的方向结合起来,无疑意味着更好、更快地成长。正是这样一个原因,才使得孩子天然地成为了被教育的对象,而无法胜任自我教育的主体这一职责。

因此,家长必须深入地介入到对孩子的道德教育活动中来,对于孩子在道德领域所出现的不良行为给予制止,这在客观上就必然地形成了对孩子的钳制行为。

家庭教育的目标,要求家长必须要承担教育主体的职责,但是这一职责对于孩子的自我发展是有压抑作用的,所以,家长与孩子构成了道德教育的两端。如果家长在这个教育的过程中表现得过于强势,那么孩子的行为就必然会遭到压制,相反,如果一味任孩子自由成长,又极可能会对其良好道德观的形成造成伤害。

这样一来,如何在孩子道德教育中把握分寸,完成角色的准确定位,就成为了我们的家长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5.道德榜样的力量

道德行为训练,不是通过语言影响,而是让儿童学习良好道德行为,克服懒惰、轻率、不守纪律、颓废等不良行为。

——夸美纽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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