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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8章

小说: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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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的心情;那种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心血去做一件并非分内的工作,却得不到想要的认可的心情;那种想要去培育一颗种子,到头来看到它枯死、卷曲、凋零的心情;那种偶尔想要用暴力来为公正代言的心情:这些都曾经在我的生活里一闪而过,有的闪了好多次,闪得我腰都闪了,我却还没有抓住它们、杀死它们。说到底,我们都只是普通人,即便我们中的一些有神乎其技的异能在身,也只是在“特别普通”和“普普通通”之间画一些模模糊糊的线而已。无论是我这样的上班族,还是马三义这样飞檐走壁、快逾奔马的奇人,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普通人的烦恼和忧愁,这也是我觉得我能理解马三义的原因。你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遇到的也都是普通人。你在世上行走,走着走着,碰到一个神,他还是个警察,这种事绝无可能。

前一阵子,有个以前的同事结婚,在婚礼现场,我见到了那个客服妹子。我连她的名字都忘了,却还记得马三义的一切。我问:“老板还好吗?”她说老板退休了,心脏不太好,回东北老家养病去了;现在换了个新老板,女的,很厉害,大家都不开心,云云。我又问:“后来见过马警官吗?”答说见过,男朋友(现在已经是老公了)多亏马警官照应,并没有吃什么亏。关于这件事,我没有细问,只是追问马警官的事,但后来的马三义已经是一个平庸得简直愧对“平庸”二字的中年片儿警了,无论如何也问不出什么来。末了我又问:“你男朋友没被马警官抓起来吧?”女孩笑了笑,拢了下耳边的头发,眯起眼睛说:

“没有,马警官还跟老板说,这个孩子要好好地用。现在,他是我们公司的客服经理了呢!”

我想,不管有没有马三义,换不换老板,老板认不认识警察,也不会有愤怒的玩家敢去这个公司闹事了。什么铁腿马三义,还是让他当一个平庸又安定的普通大叔吧。

神拳花四宝

小区南面的花园里,常常能看见一个遛弯的中年汉子。这人是个傻子,嘴眼歪斜,走路一拧一拧的,一年四季永远穿着一身迷彩服。一看见他,就想起花四宝。花四宝也是一身迷彩服,每天早晨在花园里打拳,精神得很。

花四宝死时五十八岁。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问过他“四宝”这个名字的来历。有一次我去买包子,看见花四宝在打拳,我冲他叫道:“四爷早啊!”花四宝一笑,说他不姓四,姓大。我问:“那你为什么叫四宝啊?哪四宝啊?”花四宝说一宝也没有,因为是五四年出生的,就叫四宝。他妹妹五七年生的,叫七宝。

花四宝身材魁伟,足有一米九,肩膀几乎是我两个宽。打拳时,迷彩服的袖子总是挽到胳膊肘以下,露出一截粗得不真实的小臂。之所以说是一截而不是两截,皆因为他的左臂比右臂粗得多。伸出左臂,双手握不拢的一段黑炭一般;伸出右臂,既不很粗,又不很黑,亦不很壮,平常人而已。五十多岁的花四宝浑身肌肉一点都不松弛,像头熊。

花四宝的拳,往好听了说,古拙雄浑,一招一式都朴素无奇,刚劲有力。说白了就是笨把式,根本没有招,就是抡起左胳膊,照着白桦树上捆的红毡子,“砰”地就是一拳,也不见树怎么摇晃。从不见他打右拳。我们年轻人每次笑他打拳,他就说:“揍你这样的三个没问题!”

花四宝的死,一点也不像一个世外高人,说穿了是因为一件极世俗的事:房子。

我舅舅跟花四宝从小就认识。之所以不说他们是发小儿,是因为花四宝性格有点孤僻,从感情上说,跟谁也算不上发小儿。舅舅说,花四宝年轻的时候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家的孩子,每天只会下地干活,回家吃饭。不喝酒,不耍钱,不搞女人。也不打拳,那时候。七十年代末娶了媳妇,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日子过得不错。有一回他爸爸喝多了,跟他媳妇说了两句不正经的,好像还摸了一把。正好花四宝起完猪圈回来,撞个正着,就吵了起来。起猪圈是个脏活儿,干完都是一肚子火,老头子又酒后失德,吵着吵着两人动了手。花四宝急了,抡起左胳膊给他爹一个通天炮。

就给打死了。

后来他妈跟妹妹花七宝商量着,这事儿发生在家里,民不举官不究,就说是喝多了撞煤房的门框撞死的。但是花四宝性子憨直,在家待着难免说出个只言片语,不如出去躲躲风头。花四宝有个远房的表舅,在新疆。四宝嘟囔了一句“是够远的”,就走了,一走就是十八年。

结果这一棚白事办得极为粗陋,老头埋在铁道边上,后来修铁道时怎么着就不知道了。转过年来,拆迁令下来了,要搬楼房。拆迁分房子,那个年月是按照户头分的,四宝跟七宝都成年了,这年七宝也抢着结了婚,嫁给了一个卖煤的叫王福安。这人很能办事,到了没有爷们儿的花家,一下子成了主心骨,不然也折腾不下三套房子来。某种意义上说,花四宝后来就死在这个王福安手里了。

房子分下来了,花四宝也有一套。老头没了,只剩老太太也上了岁数,钥匙就给了花七宝。房子离原村址只有两里地,六层板儿楼,南北通透,挺好。那个王福安本来卖煤,住楼房就没有人烧炉子了,就换到了一层,利用南面的小门脸儿开了个小卖铺。花家的小区跟我家就隔着一个小花园儿,这事儿我当然知道,还去买过烟。

九八年,花四宝突然回来了。当时他就穿着迷彩服,上头还有血。这身迷彩服简直就是他的熊皮,跟着他一直到死。坊间传闻,花四宝在新疆住在一个叫沙雅的地方,九八年那儿不知道出了什么大事,他手上又有了两条人命,只得跑回来了。

回来一看可傻了眼。妈死了,二楼的房子开了个棋牌室,里面每晚聚集着一票光头金链汉子,喝酒,打麻将,有时候还打架。三楼租出去了。自己的媳妇跟一双女儿哪去了?他问花七宝,答说只知道在西直门附近租房子住,具体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花四宝提出让三楼的租户赶紧搬走,并索要这些年的租金;另一方面托人满北京地找妻子儿女。此时,凭空冒出来个王氏三兄弟,把事情一下就搅和复杂了。老二王福全在二楼开的赌馆;老三叫王福生,在三楼住着,养了个女人,据说还是未成年的学生。这三兄弟手底下,多得是打手混混。大到金链汉子,小到中学门口的小流氓,有几个连我都认识。一来二去两方面闹翻了,孤立无援的花四宝也没说闹事,转身走了。

在西城摸了小半年,最后在西直门一个叫后桃园的地方找着了妻子女儿,孩子都长大了,少不了抱头哭一场。这个花四宝也有绝的,房子不要了,也不跟妻儿住,自己跑回我们家这片儿打工。住什么地方呢?北京的老楼,一楼到二楼的楼梯下面有个三角形的小空间,一般挂着邮箱奶箱,八成还停着几辆早就没人要的破车。他捡了点儿三合板把这地方一隔,就住。好在开春了,也不冷。我舅舅见过他,还给他送过棉衣棉被,给过不少钱。

但是救急救不了穷。一个地道北京爷们儿,这些年我们见过他捡垃圾、收破烂、卸货,倒腾旧家具电器、修自行车、擦鞋、收泔水。最后收泔水收出理来了,竟然做成了买卖。据说在新疆就干过这个,做得还挺大。包了辆破车,每天“突突突”地往来于各种饭馆后门,日子渐渐好过起来,就在附近塔楼租了个地下室。塔楼的地下室,宽广无比,是我们幼年又爱又怕的迷宫。后来大部分改造成了自行车库,我去取车时见过几次花四宝。论辈分我得叫四宝叔,但是熟了,就都叫四宝。

花四宝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在小花园里打拳的。他也没师承,也没套路,每天早起就是两件事:举重物,打拳。我问他:“您举的这个是什么呀?”他说:“石锁,练功用的。”其实就是一块巨型方砖,不知道怎么掏了个洞,缠个布条当把手而已。他只用左手举。举完歇一会儿,就打拳,砰,砰,砰。

这么些年,花四宝就吃过一次亏。王家哥儿仨手下的流氓混混早看见他了,但是道上人敬重他是条汉子,竟然活了下来;并且也知道他特地回到这片儿来求生,没憋什么好屁,索性不理你,看你闹出什么大戏来。

打他的是个小孩儿,带着一堆中学生,都是乌合之众,拿着木棍砖头桌子腿儿。九十年代末,孩子打架不怎么下狠手了,不像小时候看到的那样,书包里装半头砖见人就抡,粮店偷的管儿叉真往肚子里捅。这我都见过。

这群孩子,就是拳打脚踢,本来也没什么大事,结果带头的那小子拿出把刀来,照着花四宝后脑勺就是一刀。花四宝没什么头发,到后来还能清楚地看见那道疤。

问题是,一个拉泔水的穷鬼,又不招谁不惹谁的,孩子们图什么打人?莫非是别家拉泔水的孩子?当时三街六巷谈论起来,也有人问过我。我一来是读书人,不混社会;二来也不在家这片儿上学,自然没什么线索。最后还是我舅舅给访出来了,说是买菜去遇见花七宝,听见她跟别的老太太聊天,说家里孩子不让大人省心,带着人拿刀把人给开了,开完跑哪去也不知道,好几个礼拜没回家了。

这孩子,是花四宝的亲外甥。街坊跟他说了,他摇摇头,说:“那孩子见我面儿,从来也不叫我。是个混孩子,但是不干这事儿。大早晨的,老阳儿(太阳)都出来了,我看的真真儿的,不是他。”

那意思,不愿意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又没怎么着。

我们也不是没想过,花四宝一个人跑回这片儿来,是想干什么?天天打这笨拳,有什么用?但毕竟不算是很熟的人,也不是一个小区的街坊,也没深想。就这么相安无事十几年。

花四宝死前一个礼拜,又去找了一趟王福安,交涉房子的事儿。当然还是没什么好结果了,这他自然也是知道的。七天之后就出事了。

据说花四宝当时颇有荆轲的气概,十冬腊月,穿着'文'片儿'人'汤似'书'的旧'屋'迷彩服,上面染着新疆沙雅带回来的不知什么人的血;天还没黑透,只身一个人,寸铁未带,顶着西北风,就去闯黑社会窝点了。

花四宝死后,作为生前认识他的人之一,我舅舅也配合调查了,据说还去了趟司法鉴定中心,看了看尸体,和黑社会们的照片。照片上,金链汉子们无比惨烈,大部分五官都看不清了,有的脸整个凹了进去。王福安、王福全哥儿俩脸上倒是很干净,但没有一个合眼的,看来是死不瞑目。俩人都是内脏破裂,一个是肝脏,一个是脾脏。脾脏很脆弱的,我看新闻上说,有个副校长拿本教参砸了一个学生,就给砸破裂了。何况是花四宝?

王家哥儿仨只剩一个王福生,因为打牌坐东,进门第一个挨了拳头;打在后脑海上,没死,但是傻了。从那以后,我们老看见他穿一身迷彩服,七扭八歪地在小花园里绕,绕的就是花四宝练拳的那块地方。傻子脑袋里想什么,谁知道呢。

倒是四宝这厮,死状安详,一点也不像传说中的吊死鬼,既没有拉长脖子,也没有吐舌头,只是脖子上一道深得可怕的血痕。因为是用皮带上吊的,血痕很宽,且皮完全破了。除此之外,一切如常。

城市里缺乏传奇,一旦出点大事,街谈巷论就会给传走了样。最初的版本是:花四宝闯进门来,更不多言,见人就抡起左拳,一拳一个;二楼打完,又上三楼,还是一拳一个。有还手的,没用,花四宝根本不在乎你往他身上什么地方招呼。也不躲闪,也不招架,就是你给我一折凳,我给你一拳,看谁先死。也有格挡招架的,用胳膊、用手、用桌子、用锅。没用,架不住。挡四宝者,一拳打穿,你还是死。从头到尾,就是一只左拳。打完之后,屋里到处是中间有个洞的桌子椅子大锅盖,连厕所门上都有个洞。大伙儿还分析,二楼跟三楼的街门根本不是踹开的,而是花四宝一拳擂开的。这个是我舅舅的版本。

别的版本就邪乎了,说花四宝一拳把金链汉子打个对穿,再一拳把王家兄弟从阳台上震出去摔死之类,毫无逻辑。有一个最神的版本,说那天晚上停电了,屋里点着蜡烛,花四宝进去打人,拳风一下子把蜡烛都震灭了,所以人没杀全,让花七宝跑出去了。实际上花七宝那天就在屋里,但是没挨上拳头,后来竟然也没提一分钱的附带民事赔偿。什么原因,我等草民就不知道了,也没再见过这个女人。这件事上了报纸,但没说死了几个人。报纸采访附近街坊,都说以为楼下打架,因为他们几乎天天打架。没有一个人报案。

花四宝留有遗书,给妻子和两个女儿,就在他上吊的地下室里。信上说,王家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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