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

第7章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第7章

小说: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狼狈相。当时,在场所有人皆使用了不同的感叹词,但大意相同:这回事情可大了!因为他们都以为牛头炮会站起来反扑,而从未吃过亏的牛头炮,一旦恼羞成怒起来,这反扑的一击势必刚猛无比。

没想到,牛头炮倒下以后,好久都没能爬起来,还发出了没出息的“哎哟”之声,惹得围观学生中不少人发出了哄笑。此即人之恶。

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变成牛头炮被开除这样一个奇妙的结局,马三义自己也说不清楚,大概是那兽医伤得太重了吧。马三义自己则一个处分都没有,连口头警告都没有,他把这解释为“人缘儿”。

据说,在马三义毕业的那个年代,还不用考公务员自谋生路,只要能毕业,就能干警察。所不同的只是管界地段有好有坏。据说,当地的派出所里,管新来的毕业生叫“青头”,其中性情生猛、能打能扛的叫“黑头”,体力好、跑得快的叫“铁腿”,马三义就被归入了“铁腿”这一堆儿。对他来说,这也许有点不公道,要论能打的话,当期毕业生里恐怕他也是难逢敌手。可能老警察怕这种在学校打伤过人的,上一线容易惹事儿,何况打自己人是大忌讳,不管你有什么理由都不行。反正,马三义开始当上了户籍警,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是马三义本人对于他被归到“铁腿”一类倒并不反感。一来他学散打时着重练腿,腿上的功夫非比寻常;二来他还有另一手绝活,那就是能跑。

在警校的体能训练中,跑步是最基础的一项、最繁重的一项,也是偷懒的人最多的一项。马三义深知跑步的重要性,在这一科目上从不偷奸耍滑。古人云:“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攻其所不戒。”《宋史·岳飞传》载,岳飞非常注重跑步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其中所云之“注坡”,大概就是现在体能训练中的爬坡折返跑。这是非常折磨人的一种练法,马三义尤长此道,锻炼出惊人的爆发力。而耐力方面,他也是一等好手。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平时各兵须学趋跑,一气跑得一里,不气喘才好。”这个要求乍看有些变态,实际上水平相当之低,在马三义看来,跑一里地不气喘形同儿戏。

这种惊人的耐力,在他转正前一个月才得以表现出来。那时他跟一个老片儿警一起下小区,返回时已到傍晚。街头摆摊卖菜的极多,突然人群中传出一阵哄乱,接着一位妇女大喊着“有贼,抓小偷”,挥舞着双臂跑了出来。看见两位穿警服的同志,该妇女便大叫:“抓贼啊!快抓贼啊!”好像面前的两位警察同志才是贼一样。老警察安抚住这位妇女,问她出了什么情况,妇女一指北边,大声疾呼:“一个男的,抢了我的、我的——”就这么我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老警察问:“抢了你的包?”妇女点头道:“还有我的车!”

马三义这一年都在走基层,跟居委会大妈谈油盐酱醋的问题,腿脚早就锈出渣来。闻听有贼从眼前跑了,两道眉毛一立,大概问明白车的颜色样式,翻身便追。追了几百米,看见妇女所述之贼,脚下便突然爆发出一股惊人之力,所踏之处,尘沙荡漾、土雨翻飞,瞬间就拉近了和贼的距离。周围的百姓惊了个目瞪口呆,纷纷驻足观看,这一来前面骑车的贼也发现后有追兵了。他本来骑得就不慢,这一惊之下,猛蹬起来,距离渐渐地又拉开了。

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而对于我的另一个问题——马三义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慢吞吞的样子——老板则以叹气作为回答的开头,看来是个不太令人开心的故事。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年。当时,管片里有个海鲜大酒楼,就在我们公司附近,我也去过。据说此地是一伙坏人的窝点,至于是什么坏人,我这等好人摸不清楚,总之非常之危险,出过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事情,主要是归刑警管,片儿警只是偶尔分到一些巡逻啊蹲守啊之类的活儿,哪个都不是马三义爱干的。

夏天的一个晚上,马三义跟他带的实习警员在酒楼附近蹲守一个团伙主要成员。跟我们常看的警察题材电视剧相比,马三义他们的硬件环境实在是太惨了。他们没有警车,只能穿便衣走路去,在路边的烧烤摊盯着,并且还不能喝酒。在烧烤摊不让喝酒,这不是要人命吗?此外,也没有电台那种高科技的设备,要想联系,只有用手机。总之,比起后来发生的惨事,这些警察办案的硬件环境也一样催人泪下。

十点多,目标从酒楼里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包可疑的东西。“可疑”是实习警察说的,可能在实习警察看来什么都可疑。目标把东西交给了在门口等候的一个摩托车骑手,然后钻进了一辆破得简直经不起马三义一腿的老旧捷达,“突突突”地开走了。马三义把情况通过手机汇报了以后,就准备收队了。

这时,实习警察说:“马哥,咱们不跟吗?”

马三义笑道:“跟啥?你想腿儿着①跟汽车吗?”

实习警察说:“马哥,这一片儿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骑摩托车,肯定不走大路,因为咱们这片儿胡同特别多。我想,大件儿②会去跟那辆汽车,我们何不去跟摩托车?把那包东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马三义微微沉吟了一会儿,觉得有道理,点头道:“事不宜迟,你盯着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头就来。”

{‘文‘}马三义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桥。该酒楼出来的车,别无他路,必须经过这座天桥,从天桥上看,破捷达喷着蓝烟,缓缓开上了主路,往北驶去。这时,那辆黑摩托车也从路口开出来,穿过脚下的天桥,沿着辅路向东走。马三义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啐了一口,三两步跳下天桥的阶梯,来到摩托车刚刚离开的路口。

{‘人‘}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追这辆摩托车。从结果上看,他有很多正确的理由去追,但当时他既不知道摩托车上有关键的证物,也不知道骑车的人惹了多大的麻烦,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追上这辆车。“我行吗?”他一边扶着膝盖蹲下、站起,蹲下、站起,一边问自己。比起追自行车的那些年月,自己已经老了不少,何况这可不是自行车。但是,再想下去,别说摩托车,就算真是自行车也来不及了。“追!”他出声说道,然后提一口气,箭也似的射了出去。这一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漫长、最危险,也是最后的一次长跑。

{‘书‘}不出实习小兄弟所料,摩托车开出路口没多久,就拐进了胡同,速度自然也慢了下来。谁能想到有人徒步追摩托车?马三义便是如此不凡之人:他不但追,还发誓要追上。为了实现此目标,马三义拿出了平生第三项绝艺。

{‘屋‘}直到那天,很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他有攀爬纵跃如履平地之能。胡同里散乱堆积的箱子,随意停放的三轮车,明清两朝的城砖石鼓,破桌子烂椅子,准备盖房用的砖头垛,构成了神鬼莫测的迷宫。在摩托车寸步难行的胡同里,马三义像一只敏捷的猿猴,蹿蹦跳跃,闪转腾挪,翻过三轮车,钻过写字台,在砖垛上来个手倒立,有时甚至还在墙上跑几步。他的这些动作,初看之下似是卖弄,细看都是极实用的。若不用这些动作,就会弄翻这个,踢倒那个,惊起四邻不说,速度也会慢下不少。

马三义就像一道暗色的闪电,在狭窄的胡同里折射着,在又大又圆的月亮下留下骇人的剪影——最后翻过一道山墙,悄无声息地落在摩托车的面前。

听到此处,我抬着头,眼睛都快被天花板上的吊灯晃瞎了,却没有察觉。我眼前所浮现的,完全是那个月夜,穿着墨绿色的警服(或是深蓝色),以鬼神之威仪从天而降的马三义。

接着,马三义向右转身,抡起右腿,裹起一阵烈风,把皮鞋的后跟结结实实地镶嵌在摩托车骑手的头盔上。

因为没有电台,马三义只好用手机叫警车来押人。警车来了以后,开车的警察脸色铁青,见了犯罪嫌疑人,像是见到什么鬼怪一般,表情怪异。马三义此时才觉得精疲力尽,举头看了看,发现自己已经几乎从辖区的西边追到了东边,比第一次追自行车不知道要远了多少倍。想到此处,他再也支撑不住,顾不得警车司机的怪异之处,往后便倒,后面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在轮值宿舍醒来,全身酸痛,起不了床。这时候进来一个老领导,马三义抬头一看,不由得叫苦连天。因为此领导最喜欢训导,诲人不倦,一旦说起来就是半天。如果你敢打个瞌睡,他便要就你打了瞌睡这件事再追加个半天。马三义起又起不来,躲又无处躲,只好索性把眼睛一闭,等着听训。

只听得老领导先是叹了口气,接着慢慢地、像是吟诵一首哀伤的短诗一般,低沉地说:

“小马啊,我很悲痛地告诉你,小方牺牲了。”

小方就是那个实习的青头。这孩子既不能打,又不能跑,也不算特别能说会道,老人们都不太看好他。只有马三义年轻时吃过亏,知道人不可貌相,心想给年轻人一些机会,说不定能发现他身上有什么惊人的大才。结果,或许是还没来得及发现,这孩子就死了。那天晚上,马三义刚上天桥,摩托车就启动了。小方立功心切,撒腿就追,弄出来的动静比出兵打仗还大,就差敲锣打鼓了。快到路口时,只见那摩托车以前轮为轴,后轮擦着地面发出杀猪一般的嘶吼,一下子一百八十度掉了个头,一秒都没有停留,就猛然加油撞向了小方。

马三义后来回忆,他在天桥上听见了那声刹车甩尾的轮胎声。也许就是这个声音,告诉他此人非追上不可。

关于马三义此后为什么不能再跑了,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他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小方的牺牲,伤透了心,不想再跑了。没有比这更没逻辑的说法了。也有人说那一次跑得实在太远太快,伤了身体的根本,跑不动了。这个说法听起来稍微靠点谱。总之,马三义在那之后歇了很长一个假,再回到岗位上时,就变成了一个慢吞吞的中年人。看着他的样子,你怎么也想不出他像闪电一样在胡同里闪动的景象。

不知何故,我觉得我能理解和感受马三义的伤心和灰心。这有点说不通,因为我跟马三义甚至说不上认识,更别谈什么交情了。但我常想,那种拼了命想要做好一件事,却搞砸了另一件事的心情;那种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心血去做一件并非分内的工作,却得不到想要的认可的心情;那种想要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