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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少年啊少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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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岚那女朋友名叫范青青,都是我们班的。后来我还是通过范青青认识了余乐乐。
范青青说话的时候把“老”和“脑”,“男”和“岚”等等词语分不清,经常混念。以致每次喊纪岚的时候总是喊成纪男,纪男纪男的乱叫,别人听了还以为她在叫妓男呢。
纪岚的老爸做了亏人事,害的女儿平白无故的做了妓女,儿子又被女朋友喊成了妓男,一家鸡鸭成群,年年有鱼,弄了个全家富贵,鸡鸭满堂。
范青青那么叫,纪岚又不敢让她别叫,只好认着她叫。久而久之全班以致全校都不叫纪岚纪岚了,改叫他做纪男。
纪岚不仅人长得帅,而且歌唱的好,什么歌一到他嘴里全变成淫歌,有人干脆叫他淫歌王子。
第一个这么称呼他的人是我。
当时纪岚把“淫”和“银”没有分清,听我那样称呼他还一个劲的对我说过奖过奖。后来明白了两个字的意思居然不同,纪岚说我的文才出众,能取出那么有个性的称号实在不简单,并非要请我吃饭不可。
据说我是纪岚第一个请吃饭的男性。
我自然去了纪岚的饭局。
因为我是第一个。
纪岚请我吃饭一定是有目的的,这我早想出来。可是我没有想到我在这次吃饭中认识了余乐乐。
余乐乐是范青青的好朋友,是一个伪文学爱好者。为什么要叫她伪文学爱好者呢,原因是此女口口声声说她爱好文学,而她长到这么大小说没读过一部,文章写不过千字,而又一心想要舞文弄墨。后来又想当诗人,写出的诗乱七八糟,一塌糊涂。诗都写成这样:
啊,青蛙
你为什麽呱呱
因为呱呱所以呱呱
啊,天鹅
你为什麽飞翔
因为飞翔所以飞翔
……
总之,这个余乐乐,我后来所爱的人,是个十足十的伪文学爱好者。而我只是个喜欢写东西的文学青年,我们的爱好就决定我们最终走不到一块儿去,而在我年少无知的时候还幻想着能和余乐乐过一辈子。后来她离我而去,我也没怪她,她要走,一定有她要走的理由,而我却没有让她留下来的理由。
我们是在一家有品位的餐厅吃的饭,我,纪岚,范青青和余乐乐。范青青把我介绍给余乐乐,余乐乐说久仰久仰。我说你久仰我什麽。余乐乐说你不是写那个《回来回去》的文章的作者吗。
余乐乐这句话说的生硬难懂,我只懂了一半,说,我没写过什麽《回来回去》,只写过一篇《来来去去》,校报上登过。
余乐乐说,对不起我记错了,是《来来去去》,我很喜欢里面那首诗。像风儿一样离去,不留下一丝悔意,像风儿一样归来,满载着情义。
没想到余乐乐当场把那文章的几句念了出来。余乐乐真的很喜欢我那篇《来来去去》。
其实《来来去去》是一篇莫须有的故事。说的是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而这个女孩却爱着另一个男孩,而那一个男孩却不爱这个女孩而爱另一个女孩。这个男孩就想方设法帮他所爱的那个女孩得到他的情敌,当他看到他所爱的女孩和他的情敌无比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像风儿一样无声无息的离去了。
写完《来来去去》我连改都没改就被文学社那帮家伙抢去了。我当时在学校文学社也有一定的地位。原因是我的文章大家都爱看。我一般只写两种文章,一种是抨击的文章,一种是浪漫的文章。
我认为我写抨击的文章要比写浪漫的文章写得好,而问题是我写的所有的抨击的文章大都发表不出去,每每都会被人家拦住。比如我写的《如何看待校领导年收入》,《老师也是妈生的》,《一个男人加上一个女人所造成的问题》,《教育如此》,《拖着尾巴做人》,《下一个死的可能就是你》,《脱了裤子放屁》等等等等。这些文章都是一针见血的写出了学校的不足之处,而这些文章全给人家截住,一篇也发表不出去,就是发表出去的也是无关紧要的章节。
为了这些文章,我屡次被校领导叫去问话,而每次我都问的他们不能对答。有一次我继《教育如此》之后写了另一篇《继续教育如此》。
之后,教导主任把我叫去问话。
他问,昨天刚叫你来说好了不写这样的文章了,怎么今天又递上了一篇。
我说,昨天你们说教育就是教人做人,我回去想了半天,总觉得你们说的很对。但是我还是有些想不通的地方,于是自己就问自己教育是什么,后来让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所以就写了出来这篇《继续教育如何》。
教导主任说,那你说教育是什么。
我说,骗子。
教导主任说,胡扯。
我说,你们说教育是教人做人,做什么人你们没说,怎么做你们也没说。可是凡是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教育是骗人的东西,因为课本里教的和现实中所学的成了一对矛盾的对立。
教导主任说,你是个问题少年。
我说,问题就在这里,我们有问题才来受教育的,而你们没有用你们的行动教育我们,而是用书本,用一种莫须有的说法来教育我们。
教导主任说,举个例子。
我说,我举的例子怕你生气。
教导主任说,你举,我不生气。
我说,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教人必须先修身。你身为一校之教导主任,你儿子不学无术,你的女儿不洁身自爱,这都是你这个做父亲的不对。你都其身不正,又何以为师。
教导主任气的牙痒痒,又不好发作,只得大声说道,好,你出去。
教导住任就是纪岚的老爸。
此后纪岚老爸再也没有找过我,而我一直写骂人的文章,这样的文章一篇也没能发表过。
然而我还是继续写。
有时候人做一些事情没有回报还是要做的。
这好比爱情。
有付出不一定有回报。
关键问题是我们都曾经爱过。
27
    余乐乐说起我那篇《来来去去》说的口若悬河唾沫横飞,好像那文章是她写的似的。我听他如此鼓吹我的文章,心里肯定高兴,只是我这人有一点点自谦,别人都把你说的那么好了,你再为自己加上几笔,会显得你这人没水准。
我本来对余乐乐没有一点意思的,见她如此夸我赞我。况且余乐乐长得还有几分美女的样子,我便开始有了向她靠近的意思。没想到我只是有意思的时候余乐乐已经采取了行动,时不时的写一些狗屁不通的文章和乱七八糟的诗拿来我看,并且让我写诗给她看。
我说,我不会写诗。
余乐乐说,你骗人,不写就算了。
我只好倾尽所能为她写了一首《长长的步行街》
黄昏的夕阳照着发亮的土地
黄色的脸孔看着未来的远方
你提着书包和我擦肩而过的样子
和你相遇在拥挤的步行街
和你说着永远永远
深度的矜持,美丽的容颜
点燃我心中的烈焰
你在别人眼里
仿佛不曾出现
在我心里
你却永远再现
在这条拥挤的步行街
在文明被吞噬的世界
一切都不曾出现不曾重演
在这条拥挤的步行街
在这步行街外面的世界
爱情和现实成了一对矛盾的对立
我在步行街苦苦等待
等待着你的容颜
在步行街深处的世界
依旧没有你的重现
长长的步行街
拥挤的步行街
你我相遇的步行街
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步行街
我把这诗给余乐乐看,余乐乐竟然给看出了泪花。她说这诗写的太悲伤了,两个主人公只因一面之缘,却要用一生苦苦等待。
余乐乐一番话说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写这诗的时候压根就什么也没想,写着写着就写成了,写成了之后就拿去给余乐乐看,算是交差。
我真的不会写诗,我写过很多文字,写诗的文字用不到百万分之一。我总认为写诗的人要全身的投入到文学和爱情中去,是诗人,肯定是情种。
如果写出的诗没有情,或是离开了情,写出来的东西只不过是废纸一张。
而我两个方面都不具备。我爱好写作却不愿投入到文学中去;我重感情却不是情种。所以我不是诗人,也不会做诗人。
与余乐乐诗来诗往了几周后,我说,余乐乐,做我女朋友吧。
余乐乐说,好呀。
如此简单,余乐乐成了我的女朋友。
28
    我说过纪岚是不会无缘无故的请人吃饭的,特别是无缘无故的请男人吃饭。我总认为一个好色又吝啬的男人是最小气的男人。
纪岚请我吃饭的目的是让我代他向他老子写一份检讨,他听他老子说我写的文章连他老子也自叹不如。本来我是不愿写的,可余乐乐把我夸的比鲁迅还伟大,我就开始飘飘然起来,一口答应纪岚的请求。
原来纪岚的老子要纪岚好好检讨一下,并让纪岚写一份检讨给他。
自古上梁不正下梁歪,我们那教导主任无术不学,现如今他儿子不学无术。纪岚读书十几年检讨写了十几年,然而还不知道检讨的格式怎么写,真搞不明白那些让他写检讨的老师都瞎了眼睛怎么着。如果不是瞎子,怎么连份检讨的格式错了都不知道,真是一群他妈的误人子弟的混蛋。
我记得我初三的班主任是个三十七岁的小男人,原来是教小学语文的,后来凭关系做了我们的班主任依旧教语文。此人在教我们语文的同时还在外面教两个高三的语文补习班,一天四节课,一节课十块钱,加上他的基本工资,一个月下来能赚两千多块。然而此公的语文水平连教小学都不够资格。此公不知李青莲和李白是一个人,硬说人家李青莲是个女的,李白如果不死也非给他气死不可。此公的古文知识更加离谱,一次在给我们翻译“君子性非善也”这句的时候竟翻译成了“君子的性生活也不是很好的。”而我每次看到此公手里抽着红塔山悠哒的时候,我就会想他妈的这家伙压根儿怎么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误人子弟呢。
可想而知,我们的教育事业中出现了多少教育败类。
29
    我给纪岚的检讨是这样写的,正面第一行大书题上检讨书三个字,然后大致内容如下:
老子,见到这份检讨你就如见到我一般,我所做的一切的一切的坏事你也一定知道。你是我老子,老子就是我的旁样,我以后要发誓一定要向老子学习,再也不干老子不干的坏事了,以后老子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以老子为准,以老子为则。
后面写了一大堆无关紧要的话,总之洋洋洒洒一千来字。检讨书后下方右下角写上不孝子纪岚敬上。
纪岚拿到检讨书问,老子是谁。
我说,你老爸也。
纪岚说他一直叫他老子做爸爸。我说你把里面的老子全改过来不就行了。纪岚说这么长怎么改。言下之意是不想重抄一遍。我说那你找个人重抄一遍不就行了。纪岚说这个注意好。然后千恩万谢的走了。
第二天纪岚来找我,我还以为他老子看了那份检讨把纪岚狂揍了一顿。可他印堂发亮神彩奕奕的,不像被人揍过的样子。
他一见面就很热情的对我说我写的那份检讨真是太神气了,他老子看了之后倒向纪岚检讨起来了,搞得纪岚还安慰他老子半天。他老子最后给纪岚说他们俩要重新做人。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纪岚依旧泡妞,他老子一样的贪污。
30
    我记得我要余乐乐做我女朋友是在我们学校举行的一次歌唱比赛的时候说的。那次歌唱比赛我所认识的和认识我的只有两个人参赛,一个是老球,一个是纪岚。而这两个人都是我们学校最有钱的人。
老球的声音是属于那种破铜烂铁式的,从原则上说老球是不可能把歌唱好的。可自从伍佰出道后,老球这种人就有了唱歌的希望,伍佰的歌就属于那种破铜烂铁的歌。
激励老球上台比赛的人并不是伍佰,伍佰当时还没有那么大的魔力,能有那么大的魔力的人就只有老球的女朋友葛欣欣了。
葛欣欣是属于那种喜欢出风头可又没有风头可出的女人。葛欣欣人虽长得漂亮然而个子矮小,声音好听但是唱歌难听,想当名人却默默无闻。所以她攀上了老球,因为老球可以使她出名。现在她在学校里一出现,没有人喊她葛欣欣了,都称她为老球的老婆。
这次学校举行歌唱比赛,她本来想出来出风头,可是自己又没本事出风头,只好死缠着老球让老球替她上台出风头。老球拗不过她,只好答应。
老球问我他应该唱什么歌,隔壁宿舍正传来伍佰的那首《挪威森林》。我一伸手说,就唱伍佰的吧。老球说他觉得他的声音比伍佰的好些。
我说,所以你唱伍佰的歌才显得你有水平。老球说,那我唱什么歌好。
我说,就那首《挪威森林》吧,有气势。
然后老球搬来一套音响,天天听伍佰的歌,把三张CD上的《挪威森林》听的都不能听了。然而老球唱的还是赶不上伍佰那么破铜烂铁。
老球每天唱《挪威森林》五十遍,嗓子都唱哑了。葛欣欣一边给老球喂金嗓子,一边催老球再唱。我见老球痛苦的样子,庆幸自己没有这么一个女朋友。
老球处在爱情高峰期,对葛欣欣言听计从,别说让他把喉咙唱哑,就算让他把嘴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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