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情欲往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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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站着读,只掀几页就说好,他连连跷着大拇哥,很业内的样子,其实,除了畿米和朱德庸的漫画,他看过的书少而又少,没少看的倒是三级片,光着腚做俯卧撑的那种。我说:“只有你的那个大日本皇军说好才算数,你说好——那是扯淡!”
“谁说的?”汉奸以为我侮辱了他,竟脸红脖子粗,“我看好的,池田先生也必会说好,昨天喝酒的时候,他还一个劲儿搂着我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啊呸,你以为你是谁!”我简直笑得不行,差一点儿吓跑一个刚进来的顾客,那是个学生,瞪着小兔子一样惊惶的眼睛,看着我们。
汉奸被我笑得有点儿狼狈,赶紧解释说:“这话是他喝醉时说的,玩笑而已。”
店门被推开,罗素来了,而且手里也拎着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我和汉奸停止了说笑,像三毛学生意似的认真地一买一卖起来,汉奸走了之后,我才发现罗素今天竟穿一身职业套装,颜色深深的那种,反而倒把她映衬得灿若桃花,热力四射,尽管脸上依然是冬天。
“老板,来一下,”正想跟罗素说点儿什么,有顾客招呼,我只好过去,那人神经兮兮地问:有黄色小说吗,《肉蒲团》、《痴婆子传》那样的?我说:过一阵子,我给你写一本。对方笑了,有几分腼腆。
店堂清净下来以后,我把这个说给罗素听,我猜,那一定是个民工,罗素却说:“我看是大学教授——无疑!”
“大学教授怎么会变态成这个样子?”我一边把才从废品站收来的旧书摊开来分类,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书是残的多,因潮湿而走形,须先放进微波炉里消毒,然后用熨斗熨,再然后像裱画一样的装裱粘补,很是麻烦,好在我有耐心。
“是民工,他解决下半身欲望的途径更为直接,要么去找职业卖淫妇,要么去勾搭半老的风流寡妇,”罗素说,一副慢悠悠的,若是再叼个烟斗,就跟大侦探福尔摩斯差不多了,“而大学教授则不然,对前者是不屑,对后者是不敢,只好溜达到小说的性描写中去意淫喽。”
“小罗,这好像是俞平伯的书!”我捧起一本撕了封面的书,书钉已经锈蚀,纸张也就散落得没了秩序。
“没错,”凌乱中,罗素把零碎纸张一页一页拣起,说道,“是俞平伯的《杂拌儿》,开明1928年初版。”
对修理残书一道,我有信心,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儿,全须全尾,经我一番梳洗打扮,保管可以“一倾倾人城,再倾倾人国”,绝对能嫁个好人家,瞧好吧您呢。
小心地翻阅着这些散页,绵绵的情致恍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涟漪,静雅地漾漾。我就兴奋得不行,抚开纸张上皱褶的时候,手都抖。
修一本书,比印一本书要难得多,每一页道林纸都得洇湿,用干毛巾抚平,再阴干,急是急不得的。罗素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看着我做这些,烦并快乐着。
“我们学校中文系有个教授,去南方开学术研讨会,潇洒时,有脱衣舞女拉他的生意,他就把她带到宾馆里。”我干活儿,罗素就在一边给我讲他们学校的趣事,“结果呢,他并不进行实质性接触,而是问这问那,还给脱衣舞女大讲贞操之必要,最后脱衣舞女终于忍无可忍,反从自己兜里掏出几百块丢到教授脸上,就要走,他拦着……”
“接下来呢?”我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撂下手里的活计,听她说。
“接下来他还是把她睡了。付款时,硬是赖掉五十块。”罗素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仿佛贴身丫鬟笑话千金小姐赤着脚,忘了穿绣花鞋似的,“这位教授简直丢掉了知识分子赖以自豪的一切。”
“我靠,甚至包括尊严的底线。”我历来鄙视这种又要游戏,又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家伙,不管他是教授还是的哥,一概红牌罚下才是。
“天晚了,不陪你白话了。”罗素突然起身,把她拎来的那一只精美的塑料袋子推给我,我问是什么,她只是眨眨眼,说了句自己看,便一阵风似的飘然而去。她的眼,好似一部无字天书。
还是好奇心盛,净了手,赶紧就去将袋子打开,竟是一盒生日蛋糕,还有生日卡以及生日卡上祝福的话。一股奶油的香气袅袅地弥漫开,连笼中的鹦鹉都直咽唾沫,先就掰一块喂它,免得它闹。
离开店,我差一点儿找不着北。
这天,电话铃响时,我正在冲澡,铃声很急很有脾气。怕耽误事,就裸着身子跌跌撞撞地跑出来接,却原来是柳彬,嘿嘿笑着说他在山西段黄河岸边搭起的帐篷里。
“这里的黄河水急浪高,风声雨声,壮观极了。”我冷,顺手扯过一条被单裹在身上,听他说,“没电,我点一盏马灯,喝酒,吃驴肉干,还有当地的一家媒体记者陪我。”
“男的女的?”
“我从不接受男记者的采访,女的么,正好红袖添香。”电话里的噪音虽然挺大,还是能听出他的风光无限。
“你又把人家睡了吧?”
“天生尤物,风情万种,我可是从来舍不得糟蹋东西的,不睡,可惜了。”说罢,又放肆地笑起来。
撂下电话,我就接二连三地打起喷嚏来,赶紧擦擦湿淋淋的头,钻进被窝蜷缩着身子,暖和暖和。柳彬这个混蛋,只顾自己抒情痛快,差点儿断了卿卿性命!
煮了一大杯咖啡,拈开台灯,趴在床上看书,我没有端坐看书的良好习惯,写字也这样,甜妞说我酷似癞蛤蟆。我床头堆着的净是《西谛书话》、《晦庵书话》和《榆下说书》之类的书,因吝惜书,从不在书上折角,要紧处便夹一片枫叶,当书签用,书签夹多了,书就显得特厚特臃肿。我一直幻想着写一本《贩书偶记》那样的书,将经过见过的书人书事记下来,其实也为记下人世间的眷恋和缱绻。
看书的时候,我总不停地抽烟,烟盒一撕两半,让烟卷随意摊开来,抽时伸手一够就能够着。
我的本能告诉我,只有书才能伴我一生,才能让我真正快乐。记得在大学里,我曾宣称自己毕生追求的只有两种东西,就是性与艺术,同学们无不以为我前卫而疯狂,几年过来,我才知道,性并不代表女人,艺术也不都藏在象牙塔里,爬上去便可获取,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弄不好会走火入魔的。而书呢,仿佛是一群牛仔裤和超短裙之中的一袭蝉翼纱的素白旗袍,清幽典雅,历久弥香,到拄拐杖的年纪,仍能记得起。
我把我的想法说给甜妞,我说我要开一家我理想中那样的特色书店,终生与书相伴。
“简直是异想天开。”亏她还是纺织工学院毕业,竟一点儿不懂我。那次,我去苏州冷摊收书,摔坏了腿,躺倒不能动,她还轰轰烈烈地批判我一通。我辩说:当年邵洵美开过书店,姚蓬子开过书店,连写《性史》的张竞生也开过“美的书店”……
“叫我说你什么好。”甜妞只是摇头,就像见一个关东大汉在用高脚杯喝陈年花雕,怎么看怎么别扭。
兜里有了些散碎银两之后,我就把“油纸伞书坊”开起来,她竟没有任何表示,事不关己的样子;言来语去地撩拨她,也是浑然不觉。对此,我极为不满。我是表面上强梁,其实内心像青花瓷器那么脆薄,碰一碰,就痛。
书坊开张不久,进来一个时尚女孩儿,翻翻看看,打了个响指,说了句,“这书店,我喜欢,”她要留下来。我心里说了句,“这女孩儿,我喜欢,”于是,我就答应把她留下来——这个女孩儿就是研究生罗素。
一晚,想了甜妞,又想了罗素,就没了睡意,思绪麻一样的乱。明天还要早起,我默诵着崔健同志的歌词:该让我听见水声听见鸣叫,该让我舒舒服服睡个好觉……梦神果然就来叩门了。
转天晚上,罗素约我跟她一起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叫“长传冲吊”,我还以为是球迷的聚会呢,陪着罗素到了那里,才知道不是。钢琴师弹着没有脊梁骨的曲子,纸醉金迷间泛着轻佻,泛着石榴裙香,浓浓重重的一股子布尔乔亚气息扑面而来。宾客也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里的人物,端着酒杯晃来晃去,晃得人眼晕。
我问罗素:“主人是谁?”
“喏,那位——”罗素带我跟主人见面,是一个嫁到巴黎没几年又回来的舞蹈演员,虽然看上去她那精加工过的脸神采飞扬,但掩盖不住五官周围恣意挥洒的真草隶篆。
罗素特意穿上一件白色纱裙,素素净净的,只有一个草书的汉字“竹”绣在前襟,红得醒目。而我依然是一贯的装束。来之前,罗素问过:你仅有这么一身衣服吗?我说:还有好几身呢。于是,她陪我回家去换,拉开衣柜一看,那几身也都是白T恤、绿军裤,就说道:算了,就穿这身吧,也挺酷的。
这里的氛围显然不大适合我,罗素让我坐在靠角落的一张空桌旁,塞给我一杯波希米亚餐酒,就忙着四处应酬去了,灵巧飘忽得好像一条鱼。
灯光暗淡,暗淡地辉映着一张张用酒染过的红褐色的脸。远处有一对对舞者游弋。女主人几次过来招呼我,“这里的女孩子挺多的,可以跟她们去聊聊。”
我说:“静静坐着就很好。”这时候,装饰得很戏剧的大厅里,开始缠缠绵绵地荡漾起性欲的涟漪,旁边那桌已有人在接吻,动的是嘴,身子则久久地保持着静止状态。我直担心,跳舞跳累的人,稍不留神会拿他们当石头雕像,靠一靠。
坐久了,想活动活动,不意竟在楼梯拐角撞到一对站着搞行为艺术的男女,他们倒无所谓,狼狈的是我,跑得落花流水,他们继续他们的高难动作。过来过去的人,一律视而不见,倒显得我少见多怪了。借用穆时英的话说:这样的晚上,是没有理性的日子,是法官也想犯罪的日子,是上帝进地狱的日子。
有点儿腻了,后悔非要跟罗素来。音乐转换成华尔兹的时候,一位戴眼镜的小姐邀过我,年轻轻的,脸蛋子竟粗得像牛皮烫金封面,实在让我打不起精神来,也就作罢。
罗素回来时已是醉醺醺的了,脸上的硬件软件都仿佛让酒精泡过。我问她去哪儿了,用这么久。她想妩媚地笑一笑,可惜五官不听话,“你甭管,再给我拿两杯酒来。”她说。
我乖乖把酒拿来,她端起一杯一扬脖咕咚就下肚了,咂咂嘴说:“他们说我是白雪公主,你说是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的回答,跟着又去端酒又要喝,我拦下了,发现她的颊上有泪痕,显见是刚刚哭过的。我问她要不要跳跳舞,散散心,罗素就使劲儿摇摇头,暗暗欷殻В路鹗芰颂齑蟮奈前阄拗N腋б桓募纾夷茏龅闹荒苁钦飧觯荒芨б桓募纭馐蔷涞缬袄锏木浠妗�
她长长的睫毛湿了,像雨滴洇在荒草上,“为什么总是这样,总是找不到一方天地来安置我漂浮的心?”
话说得有点儿辛酸。此时客厅的灯盏更暗了,恹恹的像一张泼墨的宣纸,一笔一画全是颓废。她的感慨不过是情场失意的浅斟低唱吧,我想,说深说浅都是错,只好调侃一句:“剪不断,理还乱,是私情。”
“呸,你!”听我这么一说,罗素不禁笑了,是破涕为笑的那种。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收拾好心情,重新上路就是了。”我又说。
“问题是老这样迎来送往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声,满脸的故事。
“你是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吧?”我刺她,她居然没听见似的,只是嘟嘟囔囔地讲着,如耳语,大意是说有一天她突然迷上了一个三十岁的男生,因为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子蜂蜜的味道,好上大半年,才发现他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而且财迷。迟疑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心离开他,让他回到他的老婆孩子身边去了。
“哦,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愕然。
她翻翻眼皮,说道:“未婚的男人大多是低能的男人,别人不要,我凭什么要?我又不是接收大员!”
“看来,你对第三者插足有特殊的爱好。”我冷嘲热讽了一句。
她想反驳我,正好有成双成对告辞的人从身边过,她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说:“我们也走,我不想再见到他。”
坐在出租车上,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信口说去你家,然后就把头枕在我肩上,阖上了眼睛。街上的霓虹灯光一闪一闪地映在她脸上,文静得看不出七情六欲来,可是她的手却蛇一样的伸进我的衣内,用指甲轻轻划着我的胸口……
进到我屋里,罗素三下五除二地脱去裙衫,白晃晃的一条,跟着又蛮横地来解我的裤腰带,嘴里还不住地用英语吵吵,我不懂英语,我却知道那是一句很粗的话。
我说:你是醉了,改日吧。罗素推我倒在床上,呼呼喘着说:“我就要今天开始我的新生活。”成语“气势汹汹”恐怕就是用来形容她此时此刻样子的。
她的身体是骨感的,但又匀称得凹凸有致,最让我惊奇的是,她的阴毛竟是修剪过的,蓊郁的一缕,特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