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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月光森林-第13章

小说: 月光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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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君从桌下传来一张书签,上面有句诗他至今记得:“我愿意默默地被你注视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愿意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他这辈子第一次被诗所感动,心跳不已。
临近高考,大可的父母终于无可挽回地离了婚,他却为自己突如其来地不受约束而庆幸不已。父亲远赴北美,母亲改嫁香港,他第一次拥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美君自然成为家中常客。
有一回,美君在他家中复习功课,不知不觉已至深夜。由于父母分别因为不同原因出差而家中无人,美君自然而然地推说怕黑怕一个人呆着之类的话留了下来。深夜12点,大可刚刚躺下,房门被美君推开,说是害怕,想大可陪她聊天。他们和衣躺在同一张床上,美君的眼眸如星般明亮。
“大可。”美君叫他的名字。
“很晚了。”他说,“早点睡吧。”
他轻轻替她拢上眼帘,居然连她的手都没碰一下便沉沉睡去直至天亮。此时想来,近乎不可思议,可事实的确如此。
多年后,他才听美君说起那夜她根本没合眼,只听得他的鼾声如雷贯耳。
“睡得倒挺香。”这是美君的原话,是否含有责备之意不得而知。
高考成绩公布下来,二人双双落榜。大可去香港与母亲住了一个暑假,回来后才听说美君已去了澳洲。
那年夏天他基本没出门,除了苦练绘画外便是听音乐喝啤酒,只有在每天黄昏时才一个人下海游3至4千米的泳,一个人独对海那边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次年,他考进了艺术学院。
就这样过了5年,时间如鼻涕鱼般从指间滑过不知所踪。直到1997年,也是个夏天,他们再度不期而遇。
那是个黄昏,大可下班回旧屋拿什么东西。走在童年的青石板路,不远处苍老的大榕树下,站着位年轻女人。起先并未在意,眼角余光却令他觉得眼熟,随后他就站住了,看到了美君夕阳下冲着他笑。
余晖中,他发现了美君的眼角有了丝淡淡鱼尾纹,虽不明显,但岁月的痕迹却是不留情面的。曾经的少女已经成了少妇,25岁的女人已不算年轻了。
“5年了。”大可说。
“是啊,一晃就过去了。真不敢相信居然过了5年。”
他们在咖啡厅里面对面坐着,时而无话,时而又说点什么。他静静地听美君讲述在外的求学经历,基本平淡如水。
“曾经在那块大岛上爱上个男人,以为就这么安定下来了,谁知还是分手。”美君燃起支沙龙,突如其来地说了一句。
“哦。”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矛盾,只是有一天他突然回来搬行李,说是想安静一下,就这么走了。”美君似在说别人的事情般冷静,大可低头看着污水河般的咖啡涟漪,突然有些认不出她的声音来。
“那,”他斟酌了许久,问,“这次回来是散心还是探亲?”
“公务,做生意吧。大陆缺的货就从那边进,那边缺的商品就从大陆进。反正两头折腾,赚取差价。”说起贸易,美君似乎轻车熟路,指挥若定。大可透过烟雾看她,无话可说。此后他们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偶尔美君会来他这里过夜。与童年心中的公主没滋没味地做爱是以前从未想过的事。他第一次感到了梦想与现实的差距,二人之间也越发无话可谈。
开始美君还国内外两头跑,后来就长期呆在厦门。又一天,她说和个朋友合伙搞了个贸易公司,那朋友据说门路很广,自是那个瘦弱的中年人,据说叫于志安什么的。
渐渐地,她也不怎么上大可家了。
直到不久前对他说快要结婚的事。
他默默地喝完最后一滴可乐,低头缓缓地离开。看来记忆并未完全丧失,只是有时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以续接起来。如同便秘患者一般。
'大可失踪了'
便秘般的记忆。他对自己这样说。在这段突如其来的思绪中,他似乎觉得自己也许在幼年的某个时候遗失过一把钥匙。他这个那个地想了很久,思路再度在此卡壳。
“也许美君知道。”
他为自己找到了个与她联系的理由,脚步似乎也轻快许多。
 
“是关于钥匙的事。”回到家后他给她去了电话,“有个人问我是否遗失了一把钥匙,自己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想,请你帮着推敲一下,没别的什么了。”
“哦,是这样呀,那后天约个时间见面吧。”美君欣然答应,随后电话就挂断了。他举着听筒看了有那么几秒钟,一时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想知道什么劳什子钥匙。
那天下午,江薇最后一次见到吴大可是下午6点。碰头会上他似乎精神很好,讲解起创意方案和构思来也滔滔不绝,挥洒自如。广告片拍得很成功,深得客户的赞赏。媒体投放计划也安排得有急有缓,布局合理。江薇静静地看着他在幻灯前讲解,忽然有种似曾相识之感。自己以前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这种感觉莫名其妙地强烈起来,令她心中隐隐感到不安。
讲解会后是公司安排的与客户之间的饭局,大可却推说有事不参加了。目送他跨上机车,飞一般远去,江薇仍沉浸在那奇怪的思绪中,难以逃脱。
的确在什么时候见过大可的。思维记号残破缺失得厉害,无法成形。
也许过于忙碌,她感到有些头疼,吃完饭便早早地回家睡觉。床头柜的灯光柔和恬静,电话机如静卧的小狗般默不作声。她犹豫了一下,按下了几按键。大可的手机关机,家里电话转录音。半个小时后再打一次,依然如此,所有的现象表明,吴大可此时正试图切断与外界的联系。
从那天起,吴大可便神秘地失踪了。
天美广告公司仍旧像往日般繁忙,江薇正在接电话,听筒那是来自一家化妆公司的质问:“你们的设计方案出来没有?都拖三天了,再这样下,我们只好解约!”
“对不起,这几天我们的创意负责人生病,案子一直是由他经手,若换别人怕风格难以统一,所以……”
“我不管,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打庆大先锋霉素灌阿司匹林止咳药水红青霉素,再不然来几针吗啡兴奋剂,吃粒伟哥也行。总而言之不能因此拖垮我们公司今年的宣传计划,你们要负全责!”
电话随即挂断,仿佛说完这些后刚巧停电或对方倏然失音一般,听筒里是嘟嘟的忙音,江薇心里一片茫然。
“江小姐。”一位女职员推门进来,“报社打电话来催要空调第二期的版面设计稿,请务必回电。”她挥挥手表示明白,刚想去电话,另一名职员进来:“江小姐,印刷社催要海报稿,要我们尽快提交。”
“知道了。”她无精打采地拍了拍额头,把笔杆子尾端咬了又咬,这时,刘总又让她过去。
“Tracy,怎么回事?大可呢?”一进门,刘总问的就是这个,仿佛满世界都在找吴大可,希望与他的站点发生链接,可他却断线了,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失踪了,三天没回家,好多案子都瘫痪下来。”
“赶快让创意部的Paul顶上。下午你们策划、创意两个部门开一次工作会,重新编派任务。他平日迟到也就罢了,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人,还把我刘繁茂放在眼里吗?”吴大可的神秘消失,在心灵层面上污辱了刘总,让他觉得没面子,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我想大可一定出了什么事,否则不会这样……”
“不要再解释了,你还为他说话?”刘总已到了无可容忍的地步,秃脑门上的青筋一闪一闪地跳动,清晰得如同地球仪上的经纬线。
“许多创意只是草图,除了大可以外没人看得懂。”
“看不懂也得懂,否则就推翻掉重新来过!”刘总声色俱厉,“Tracy你一定要把事情办好!”
精神领袖的一声令下意味着许多人将没日没夜地加班加点,忙完当日的工作量,离开时已是夜里9点。
江薇没叫计程车,只是毫无目的地慢慢走着,头脑里一片混乱。
吴大可去哪里了?
一辆街车呼啸而过,她心里猛地闪过吴大可被车撞了的念头,随即阻止自己再往深想下去。他的失踪,令江薇产生出前所未有的焦虑,虽然在同事面前不曾表露,但下班后,她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大可出了车祸,流了一地鲜血的情景浮现脑际,那血却不是红色而是蓝的。
蓝血,吴大可体内流着的是蓝血?
不不不,停止吧。
她每天总会习惯性地经过设计部,有意无意地去翻资料或者瞥上一眼。但大可桌后是空洞洞的窗,白惨的光无力地照进来,就像她的心一样没了生气。她多希望过一会儿,吴大可又会叼着烟,像往日那样流里流气地走进她的办公室说:“嘿,妞儿,昨晚睡得好吗?又梦见我了吧。”她很清楚自己会做什么举动。扬手给他一巴掌。
一阵微雨过后,路人有些纷乱。雾气笼罩着街市,流光溢彩的万家灯火,仿佛用水彩笔在打湿的画纸上点出无数的彩点来,被水浸透,洇出焦躁不安的毛边。繁华中的现实,在雨幕中虚幻起来。
路两旁的街树上缀满了五色彩灯,一路绵延下去,熠熠烁烁,映得纷飞的雨,也如下着漫天七彩的玻璃丝般,恍如雨中圣诞。
她撑开伞,从包里摸出烟点上,环视着虚幻的街景,心也如这雨季般湿漉漉,如同穿着湿袜子般难受。大可的失踪造成了她如此凝重的失落感,她很清楚自己陷入了一个网。淡淡的惆怅,如嘴边呼出的烟雾在心中袅袅升起,弥漫了整个心房。
她本能地掏出电话,拨了个熟悉的号码,电话那端仍然是无表情的女声:“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请稍候再拨。”并且还重复了一遍英文。她愤愤地合上电话,低低地骂了一句,不知是骂吴大可还是电信局。总之雨潇潇地下着,心乱如麻。
她也曾给岳言及王志明去过电话,二人的手机也同样无法接通。与吴大可有联系的人,似乎约定好了似的,在这瞬间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木木地低头前行,拐进一家大型购物中心,只为了压制内心的焦虑之情。
'江薇看见了长发怪人和狼'
占地面积庞大的商店内,客人较白天稀少,但也十分热闹,多是来避雨的。浏览了化妆品专柜,什么也没买,上到二楼,同样眼花缭乱仍然兴味索然。在休息区喝了杯柠檬茶,静静地抽烟,打量与自己无关的人群,他们中任何一个的失踪甚至死亡,想来自己都会面无表情,充其量说一句:“是吗,昨天还活着嘛,怎么就这么没了?”
9点35分,商场快打烊了,她准备离开。乘着自动扶梯混在人群降到一楼时,她看到大
  厅来往的人群中,坐着一只奇怪的动物,一只兽。
兽后腿蜷曲,前腿直立地坐在地上,通体披着雪白的皮毛,一双晶莹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她,似乎早已熟识。
江薇几乎要当场尖叫出来—;—;“狼,一只狼!”但只是张了张嘴,没喊出声。因为往来的人流,似无一人意识到这狼的存在,就如透明的一般。
有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不知何故这么晚了还不回家,面容安详地从狼身边以蜗牛速度走过,手中不时数着念珠;一对情侣,则牵手立在它身旁,对着四周指指点点,论讨该在哪个专柜把血汗钱花掉否则心里着实难受;柜台后的营业员们,全都面带经过训练的热情无比的笑容,对着每一位顾客,抑或没有顾客,也兀自地对着空气笑个没完,仿佛对微尘也颇有好感。而市场警卫,则穿着可笑的制服,精神病患般地来回走动,警惕注视着身边可能出的任何异常,却独独没见到这只坐在商场中央水晶灯下可能引发骚乱的狼。
这一切是不太正常的。
在公众场合出现一只具有攻击性的凶猛的肉食动物,是不可能令在场的人保持如此的安详镇定。江薇只觉背上升起一股凉意,只觉身处史蒂文·;金的小说之中。
唯一的解释就是出现幻觉。理性主义者用这一套解释所有他们无法理解的现象。江薇摇了摇头,闭上眼睛,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是幻觉,一定看错了。”但当她再度睁眼时,狼依然存在,并离自己仅几步之遥,原来扶梯已到头了。也打了个趔趄,可以清楚地看到它突出的尖嘴,三角形的耳朵及耷拉着的尾巴和白得如雪的高贵的毛。
狼看见她,便站了起来。像狗见到了熟人,更像是在此守候。它缓步向她走来,在水晶灯光下,投下一条长长的影。江薇几乎疯了一般尖叫着跑出商店,冲入雨中,伸手去拦计程车。没一辆空车,雨天是的哥们的最爱。
狼紧随其后奔出商店,在她不远处的雨中停住,绿莹莹的眼睛在暗处发着幽光。
“真见鬼。”江薇一边快步前行加以躲避,一边为自己的撞邪喃喃自语,狼仍然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雨中踽踽独行。就在这时,她看到前方不远处的树下,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长发男子在微雨中吸着纸烟,姿势令她觉得熟悉又无从想起。她一时愣在那里,3秒之内呆若石雕。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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