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鬼差 >

第14章

鬼差-第14章

小说: 鬼差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收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探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 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忌。”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对欧阳兰,我当然是有些在意的。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起杯子递给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聪敏如他,自然听出几分别样酸意,他笑了,“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从苏毓的医馆有些微薄收入后,他除了做菜,更喜欢买些小酒小食,比如美酒,比如肉干肉脯,越来越奢华浪费,且不容我用自己银子买那些酒菜。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我那时并不明白,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爱情,还是亲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暧昧,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这是唯一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七七,有无尽时间的是你,你在怕什么?”小倩若有所思地苦笑,“人生是他的,他先挑起这场爱情赌博,你若不肯,他逼不了你,他若吃亏,也怨不到你,”
  她拍拍我的脑袋,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医师伙计面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经常出现在苏毓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