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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孤独的狂欢-数字时代的交往-第12章

小说: 孤独的狂欢-数字时代的交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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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老化(宗教学上称之为“法利赛化”),成为又一种轻而易举地将一切敢于向它挑战的犯禁者置于死地的陈规。不过,总会有犯禁者站出来,于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游戏。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当然地以为正义在“正统”一方,而“异端”只不过是“邪恶”的代名词。以婚恋为例,人们不屑、不敢去追问一桩婚姻和支持这桩婚姻的制度是否公正,而只是当然地把对这桩婚姻的冒犯视为不公正或邪恶。我们前面已经指出,当既成的文化被认为是真正、唯一的文化时,人们当然把对这种文化的反抗判定为野蛮。但公正可能恰恰在犯禁者一方。

    这样的话,监狱加诸犯禁者的不再是耻辱,而是一种独特的(当然也是痛苦的)荣耀,耻辱其实是属于监狱和制造这监狱的人。一个地方在一个时代里被看作是耻辱的象征,罪恶的渊薮,在下一个时代却可能成为人们竞相朝拜的圣地。监狱是使杰出的犯冒者纯化的炼狱,是新的生命、新的希望的诞生之所。

    当白兰?海丝特怀抱着在监狱出生的婴儿从监狱大门走出来时,强烈的日光照射着她和她的孩子,以致于有人产生了这样的幻觉:眼前出现的是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所展现的图景。她凛然地站在众人面前,仿佛怀抱圣婴的马利亚。教会的权贵们出于“善心”向海丝特许诺:只要她说出奸夫的名字,教会对他的罪恶既往不咎。海丝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样的“善心”。她要捍卫自己的犯禁者的苦难,即捍卫自己的荣耀。这当然激怒了权贵们,最后他们作出一个恶毒的决定:让白兰?海丝特终生把一个表明其通奸者身份的红色的字母A(Adultery 第一个字母)戴在胸前,使她日后的每一次露面都成为一次游街示众。

    海丝特坦然接受了这个判决。她绣了一个大大的红字A,把它挂在胸前。在她眼里(即在霍桑眼里),这是一个美丽的饰物。红色,这种象征着危险、禁止的颜色在霍桑笔下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意义。霍桑特意写到了监狱大墙外的一簇蓬勃生长的玫瑰,这一簇玟瑰毫不示弱地开放在文明社会的那朵黑花旁边。玟瑰的红色不同于普通的红色,它的红色中略带黑色,呈现出炽烈、旺盛的生命。“红字”之“红”在原文中不是red,而是scarlet  深红,猩红)。“通奸”这个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丑恶、耻辱的字眼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红字”(Scarlet letter,直译是“猩红色的字母”)不再代表着通常意义的 Adultery(通奸),而是代表着 Angel(天使)、Admirable(可敬的)、Ambition(雄心)、Advancment(一往无前)等等。海丝特给在监狱中出生的女儿取名为“珠儿”(Pearl),意在表明,她的珍贵、美丽来自于病痛和苦难,即“苦彻成珠”。她是活生生的“红字”,换言之,她是“天使”,是“可敬的”、是“雄心”,是“一往无前”。她是犯禁带来的希望,她的血液里混杂着红色与黑色,这使得她具有非同寻常的生命力。她诞生在新英格兰,与那个象征着专横跋扈、阴鸷、老迈的旧英格兰的齐灵渥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的身世就是美国诞生的秘史。一句话,她生于7月4日。

    古希腊人以普洛米修斯盗火的神话表达了他们关于文明起源的见解:文明始于一种偷窃行为。“偷窃”是对于垄断者、独裁者的触犯,偷窃者(普洛米修斯)必定要为他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忍受巨大的痛苦和折磨。然而没有这样的偷窃,就没有为类的文明和进步。

    文明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出现“盗火者”的历史,一部偷窃者的痛苦与欢乐,耻辱与荣耀的历史。《红字》以文学的形式阐释了“偷”对于文明,尤其是美国文明的意义。

    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黑客”。主机型电脑所拥有的信息垄断体系正像是一场正统的婚姻,它貌似合法、公正,其实是一桩专制、邪恶的婚姻。主机型电脑把信息封锁起来,把信息变成私有的玩偶。这种“婚姻”不过是“玩偶之家”的代名词。而黑客打破了这场婚姻的壁垒,把信息及信息设备从垄断体系中解放出来。从“正统”的角度来看,黑客进入到本来的封闭信息系统存取信息无异于一场邪恶的私通。然而正是从黑客与被闭锁宫中的信息的“偷情”中,产生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黑客的负面意义自不待言。但从积极的方面讲,黑客是引发一种新文明的“盗火者”。

    在即将到来的新的文明中,人们“自由地做出他们自己的选择,少数权力饥饿的人不再能控制社会,合作代替脆弱的、中心化的垄断”。人们不是“接受强加给他们的恐惧和无知”,每个人“可以存取丰富的信息,而不是保持在永远的匮乏和苟活的模式上”。(见The

    Game of New Civilization.网址:)

    一位黑客曾经说过,在赛柏空间的每一个入口处,永远写着这样一句话:“欢迎你来盗火!”(You

    AreWelcome to Steal the Fire!)黑客们从一个“天堂”(垄断信息的主机电脑)“偷”来了火,使人人都拥有了“火”,从而创造了一个“人间天堂”,即赛柏空间。然而,在赛柏空间里,总有人想垄断信息,占有特权,自然而然就有层出不穷的黑客出来扮演着“天堂窃贼”的角色。在《红字》的结尾处,霍桑这样写道:“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安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在赛柏空间这块由黑客开辟的土地同样是“一片墨黑的土地”,它的历史同样浓缩为“一个血红的A字”。


    第四章 “没有尽头的青春期”


    4.1 一切归功于“离经叛道”

    我无意为黑客唱赞歌,正如你读完这本书就能看到的,我也无意为数字时代唱赞歌。我只是想说,数字时代是美国文化精神的特定产物,而使数字技术成为一种造就和主宰一个时代的技术方面,黑客起了关键的作用。他们是美国“自我依靠”伦理信奉者,是《独立宣言》所隐含的关于个人的独立性的体现者。数字时代的重要文化特征(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可以从具体化了的美国精神——黑客精神中去索解。

    到目前为止,一共出现了四代黑客。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这四代黑客有哪些共同之处。

    第一代黑客出现于60年代,他们几乎全是大学计算机科学系里不大守规矩的学生。他们把主机型电脑转化成了在实际效果等同于后来的个人电脑的电脑。他们采用一种被称为“时间共享”的技术提供了大范围进入电脑的可能。第二代电脑黑客出现于70年代,他们发明并制造了个人电脑。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代表是被称为“天才神童”的史蒂夫?乔布斯。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嘻皮士,“犯规”是他的生活方式。他在里德学院因为不守校规而被开除后,与另一个不仅气味相投而且名字也相同的年轻人(史蒂夫?沃茨涅克)联手胡作非为。他在21岁的时候,创办了如今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电脑企业之一的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的图形标志就颇有嘻皮士色彩——一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据乔布斯本人解释,他这所以选定这个标志,是因为只有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才表示苹果公司是一家电脑公司而不是别的什么公司——“咬”的英文是bite,与“字节”(byte,即字符串,8个比特构成一个字符串)谐音近形。这个细节透露出PC文化的顽童气质。

    乔布斯的反社会、反常规的性格导致了苹果公司的产生,也正是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在1985年被迫离开他自己创办的苹果公司。颇有意思的是,1997年年初他又重返苹果公司,最近他又重新成为苹果公司的总裁。第三代电脑黑客出现于80年代,他们的贡献在于使个人电脑的力量更强大,使信息从玩偶之家“出走”后找到独立的空间——为个人电脑设计了许许多多应用、教育和娱乐软件,使个人电脑大规模地进入社会的各个领域。

    在他们当中,米奇?卡帕尔最为典型。他设计出 Lotus1-2-3 软件,确保了IBM仿苹果的个人电脑的成功。(PC本来是一种技术品牌,专指IBM

    PC,在IBM

    PC广泛行销之前,供个人使用的电脑被称为“微型计算机”,汉语简称为“微机”。)

    80年代中期至今的电脑黑客是第四代黑客。他们对于PC产业和PC文化的最大贡献是使PC成为网络化的PC。勃兰德说:“他们仍然受惠于黑客伦理。这成千上万的网络高手已经创造出无数的电脑告示牌(BBS)以及被称为 Usenet 的非等级性连接系统。同时他们已经把美国国防部创办的ARPA网转化成环全球性的数字流行风潮(digitalepidemic),即众所周知的Internet。今天的Internet的使用者在数量上有几千万,其平均年龄大约是30岁。如同个人电脑塑造了80年代,网络将塑造90年代。”纵观这四代黑客,我们很容易发现,他们之间的最大的相同之处是年龄。他们几乎全是青少年,平均年龄在30岁以下,在20岁左右(上大学的年龄)的年龄上人数最为密集,年龄的下限大概是15岁。单就此而论,把他们称为“技术牛仔”是相当准确的。他们像当年美国西部的牛仔一样在电脑领域里闯荡,战斗。冒险、战斗是西部牛仔的主要的生活内容,但“牛仔”并不同于以战作战为职业的“士兵”。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差异是他们遵循的伦理准则的差异。

    士兵所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服从,他需要别人来告诉他怎样行动,他的生活都是由别人安排好的——有军需官来为他提供给养,有司令官来为他下达命令。总之,他遵循的是“依靠他人”的伦理。而牛仔既是自己的“司令官”和“军需官”,又是自己的“士兵”,他的伦理是彻底的“自我依靠”伦理。这两种不同的伦理决定了牛仔是自己的主人,而士兵是别人手中的工具,他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力量无法发挥出来,他只是服兵役而已。

    在《自我依靠》中,爱默生这样说道:“我们以为战争的艺术得以进步靠的是科学的发展,然而拿破伦征服欧洲时靠的是军队的风餐露宿,这里只有对地地道道的勇敢的依赖和对任何外来借助的摒弃。拉?卡塞这样写道:拿破伦坚持认为,‘如果不废除我们的武器、军械库、军需官和军需车,直到我们的军队学着罗马军队的样子,让士兵们自己去寻找谷物,再用手磨谷物磨成粉,为自己烤出面包来’,我们就不能建立一个骁勇善战的军队。”

    当牛仔闯入一个地界的时候,他没有同伴,没有向导,没有地图,也没有通讯工具,在杀机四伏的地界上,只能靠自己的判断力和对于险情的敏感和反应能力。他是一个孤立无助的探险者,恰似我们科学幻想小说中常常见到的只身在“地心”,在“海底”,在“月球”上从事科学控险的勇士。勃兰德在谈到黑客和嘻皮士的关系时,谈到了科幻小说,并且认为“我们的自我依靠伦理(ethics of self-reliance)部分地来自科幻小说。”他说:我们读罗伯特?海因雷的史诗《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和他的自由主义的长篇小说《月球是一个粗野的情妇》。嘻皮士和怪客作为同一类人出现在海因雷的小说中,他们显示出对于中心化权威的极端蔑视。就当今的情况来看,电脑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几乎普遍是科幻小说迷。自从50年代以来,出于我们不能理解的原因,科幻小说从整体面貌上来看几乎普遍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勃兰德未能对嘻皮士、黑客的文化气质作深入的考察,他简单地把科幻小说看作是嘻皮士和电脑黑客的价值源头之一:这就好比因为一个人另一个人长相相似就断定他们是父子关系,而实际上他们是兄弟关系。无论是科幻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是麦尔维尔(《白鲸》的作者)、杰克?伦敦、海明威等人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们与嘻皮士和黑客有着共同的文化血缘,他们都是美国精神的体现者,至于他们是捕鲸人、拳击手、还是电脑黑客,只是他们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不同。他们在本质上是同一类人。科幻小说、嘻皮士文化和黑客现象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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