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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光阴的故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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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米对我说:

  “方芳喜欢我,不喜欢你。”

  我反驳大米说:

  “方芳不喜欢你。”

  我并没有说方芳喜欢我,因为我没有说过“她是最漂亮的”。还有,你们这些小孩可不能取笑我,大米才喜欢方芳呢。

  “方芳喜欢我,她送我一朵大红花。”

  “方芳不喜欢你,送你大红花是因为她可怜你,你永远也得不到那朵大红花。”

  “方芳就是喜欢我。”

  “方芳就是不喜欢你。”

  “就喜欢。”

  “就不喜欢。”

  “喜欢。”

  “不喜欢。”

  “你还我糖。”

  “不还,那是你自愿给我买的。”

  我们两个人从“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发展到了“还糖”与“不还糖”的问题上,争执地脸红脖子粗,相持不下。最后我们想出了一个很具权威性的方法,解决了这个问题。像上次我、大米、陈海明为了谁的玻璃球最漂亮的问题产生争执时,用的是这个方法来解决的。这个方法就是——猜丁壳,还是三局两胜那种。

  第一局我赢了,我对大米说:

  “你输定了。”

  大米自信地对我说:

  “你才输定了。”

  果然第二局大米赢了,这时我心里有些发慌了。如果大米赢了,这就说明方芳真地喜欢大米,但方芳并没有跟大米亲过嘴儿,也没有对大米说过“我是你的女人了”。主啊,这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情呀,我绝不能让他赢。

  我把藏在背后的小手伸出了两个手指,做剪子状,故意让大米看了一眼。我想他一定看到了,虽然我只让他看了一秒钟。我可不想让他看破我的阴谋。

  大米一定看到了我背后的“剪子”,他一定会出“石头”。我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那些六七岁的小孩没有一个不上我的当。

  大米果真出了“石头”,而他这辈子也不会明白我为什麽会出“布”。

  大米输了,输地一败涂地,差点伤心地落泪。因为他输了,这说明方芳并不喜欢他。大米低着头,沮丧地对我说:

  “我退出。。。方芳喜欢你,那你会娶她做媳妇吗?”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这个问题,或许是因为这个问题有点不适合一个孩子来回答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因为怕那些孩子笑话的缘故,而大米也没有继续追问我。 。。

第十二章 灰色幽默的初三<;初中>;
12

  那麽我是什麽时候真正地喜欢上方芳的呢,那应当是在初中毕业那一年。或许是因为那一年已经没有六七岁的小孩拿“谁喜欢谁”当做把柄来笑话人的缘故吧,也或许是因为那一年比较特殊的缘故。  

  我在初二那年因腿伤而半年多没有上课,或许是因为这场病,也或许是因为自己长大了,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就此结束求学业,所以我便开始马不停蹄地补习以前丢下地课程。毫不夸张地说,那一年我平均每天只睡五个小时。那时我每天五点起床背书,一直背到六点半上学,然后熬到中午放学,吃完午饭后继续背书,然后睡上二十分钟的午觉,醒来又马不停蹄地去上学,直到下午放学。从学校到家需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在巴士上我仍然不停地背书或做题,到家后我继续背书或做题,做到七点二十,我妈把晚饭做好了为止。我吃饭用十五分钟,吃完饭以后坐在写字台前,但我并没有立刻投入学习,而是冲上一杯即溶咖啡——很浓,不加糖,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悠闲地去听罗大佑那张专辑——《闪亮的日子》,然后在继续学习,学到深夜,耸立在窗外的住宅灯全部熄灭,只剩下寂寞的路灯还在顽强地散发着凄美的灯光。

  现在我仍记得那一年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咖啡的苦香味,一盏盏的住宅灯依次熄灭的样子,以及路灯是怎样地娇媚,一张罗大佑的CD在七点三十五分到七点五十五分之间反复播放着。

  但那时我并没有料到,那一刻我决定要走这条路起,在我以后的生活中这种生活方式还会持续很久。

  我晚上很少学理综,倒不是说我不喜欢理综,因为晚上的时间全部被英语和数学占满了。我这样安排完全是由于这两科的任课老师的原因。

  可以这麽说,当我腿伤愈合返校的时候,除了英语老师,从初一到初二教过我的老师都换了。也可以这样说,当时只有这位老师知道我是一块膏药。我也敢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这位英语老师同样恨我。因为从初一到初二我腿伤为止,我几乎没认真地完成过一次英语的作业,没有认真地听她讲过一节英语课,而且还时不时地在她讲课的时候搞一些小动作。但最令她值得恨我的原因是由于我说了一句“睡觉还用借枕头”。这件事情是这样的,那是初一上半学期,她刚刚接手我们班英语课没多久。有一天下午她占用了我们班一节体育课用来上英语课。但下午没有英语课,所以大多数同学没有带英语书,她来到教室通知我们去邻班借书,我当时没有注意到她就站在我身边,就大大咧咧地说了句“睡觉还用借枕头?”。主啊,原谅我吧,我差点把她给气死。

  所以她知道我的底细,比任何一位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还了解她这位学生,虽然她还很年轻。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我鄙视
13

  我还记得返校那天她对我说的那一番话。

  那时除了她,所有的老师都换了,所以我找到了她,向她询问新班主任是谁。

  我走到她身旁,还没等我开口呢,她便愚蠢地发表了个人看法。

  “哎呦,金失维,有半年多没看见你了,腿伤好点了吗,来学校有事吗?”

  她表现出十分关心我的样子,所以我也很礼貌地回答了她那极其愚蠢的提问,但声音很小。

  “我来上学的。”

  那时我满怀信心来上学,却在面对她吐露心声的时候,感到了一丝怯懦。

  “哎呦,都丢了这麽多课了,还补的上来吗?依我看不如回家干点什麽呢,我看你不好补”然后她又转过头对其他的同事说“你们说现在学习多紧张呀,以前的好同学紧忙乎着都跟不上呢,再何况这孩子以前。。。”她美滋滋地揭了我半天伤疤。

  开始她表现出了十分关心我的样子,因为她问我的腿是否好些了,而后她又表现出十分愚蠢的样子,因为她问我是否来上学,难道我是因为留恋学校的厕所,来学校上厕所吗?对于她的体贴关心,以及愚蠢,我深感厌烦。那时我萌生了一种想法,我再也不想上她所讲的英语课了。

  还有,诸如“还不如回家干点什麽”之类的鬼话,我后来从一位德高望重的初中校长嘴里也曾听到过。

  我用我的脑袋瓜子和你打赌,在那一刻,这位颇有远见的英语老师看出了我的想法。因为在接下来的英语课上,她要求每一位同学必须要回答她所提出的知识点时,她理所当然地把我抛除在外了。说起来还挺好笑,我看着同学们依次回答问题,座次一步步向我推进,开始还有点担心自己回答不上来她的提问呢。等到轮到我的时候,我刚要站起来,她便很自然地叫了另一位同学回答了理应属于我的那个问题。当时还有些尴尬呢,因为有些同学已经发现我的屁股离开了座位。

  这一下子我有些老羞成怒了,便私底下立下誓言,不再上她所讲的英语课了。

  我决定不再上她所教的英语课的同时,便下定决心用英语课来学习理综了。因为,你知道自从我腿受伤以后有半年都没来上学,以前上学也没有认真学过,再说升学考试近在咫尺,我没有多少时间去浪费了。那时时间太宝贵了,我只能把英语留在晚上自学。

  在我实施计划的第一堂英语课时,她就把我的理宗卷子撕了个粉碎,很气愤地对我说:

  “你以后不用上英语课了,你可以睡觉,但不可以做别的事情。”

  当时我又不明白了,不让我上英语课,这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已经无所谓了,但不让我干别的事情是什麽意思。连睡觉都可以,那何所谓“别的”呢?

  下课以后我找到了她,向她阐述了我的计划。我看得出她对我的嗤之以鼻,但由于我的坦诚相告,她最终还是答应了我的要求。可以说这是唯一一件使我对她产生好感的事情。

  从此以后我便不再上她所教的英语课了,我用这宝贵的时间学起了理宗。

  虽然后来的中考成绩证明我的做法是个错误,但要是让我重新选择一次的话,我还是会这样做的!

  但这并不能证明数学老师也像英语老师一样,事实恰恰相反。她姓陈,是我人生中最敬仰的一位老师,虽然她只是一位很普通的数学老师。

  我不奢求在自己的求学生涯中遇见一位用手指代替粉笔来书写板书,而露了指骨的乡村老师。

  但在我的求学生涯中,有一位尊重我,重视我,不把我当作另类的陈老师,这就已经足够了。

第十四章 我敬佩
14

  我记得那同样是我返校以来的第一节数学课。那节课讲习题卷子,但是我没有,而数学老师把自己的卷子给了我,她同另一位同学伙使一张卷子。

  我差了很多功课,有了如此清晰地注释了答案的数学卷子但仍然看不懂,然而我却如此珍惜这张数学卷子。

  这张卷子上有陈老师亲手写满的正确答案。

  小学时曾有一位很有经验的数学老师用自己的脑袋瓜子和所有人打了赌,我一定是白痴,白痴将来是考不上一个好大学的,但陈老师却说我是一个怪才,因为我几乎把所有学过的公式忘得一干二净,不,或许我压根儿就没有记住过,但我却可以做得出一些很复杂的数学题来。这样说可能有点天悬地隔,但我有自己的那一套方法。我记得那一年我总是随身带着一个小笔记本,里面记满了从初一到初三所学过的数学公式。在我走路时、坐车时,甚至临睡觉前,我总是在想数学题,总是在翻阅这个笔记本。做作业时我要读很多遍题目,几乎把题目背下来,然后再从笔记本里记录的公式里找出所需公式,这种方法既费时又费力,但对我却十分见效率。

  那时谁都不知道我为了一道数学题整夜整夜地查找公式。

  陈老师问我:

  “这道题你用什麽方法解决的?”

  我站起来回答他的提问,却不知道那个公式的名称。呵,现在想想还挺好玩的。我跑到讲台前连手带脚,声情并貌地忙乎,活像个小丑,下面的同学却没有一个听得懂。

  说实话我讲的一点都不详细,但陈老师听懂了。在我讲题的同时她总是带着自信的微笑,直到我把题讲完,她仍然带着自信的微笑,而后她重新把我所讲的方法向大家讲一遍,才把自己的方法讲一遍。

  下课后陈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问了我一些关于以前学习的问题,我仍然坦诚相告,从此陈老师便开始给我补习数学了。

  有一位同学效仿我的做法找到英语老师补习英语,前三天的英语老师兴趣盎然,表现出强烈的国际主义精神。导致此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最有可能是由于她那积存在体内过多的雌性激素又被激发的缘故吧。毕竟那时她还很年轻,而且刚刚结婚。再说了,带毕业班的老师都把自己当成母亲,都怀着伟大的母爱面对自己的孩子,这也并不外乎于她。

  那一刻的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同学们学习英语的积极性终于被她调动起来了,继而她表现出的国际主义精神惟妙惟肖让人感动。她掰开了揉碎了给那位同学讲解知识点。她对待自己的学生犹如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用别人说,她心里明镜儿似的;她敬业认真负责,对自己的孩子兢兢业业呕心沥血,这更不用别人说,她心里仍然明镜儿似的。但这位一度被她调动积极性的傻冒儿同学总是在问一些初一初二小同学理应掌握的低智问题,而初一初二是她代的英语课。她是一位优秀的英语老师<;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她心里仍然明镜儿似的>;,所以说这位被她调动积极性的傻冒儿同学的表现是对于她教书水平的一种间接质问,更是一种诋毁。所以英语老师准备让这位傻冒儿同学为自己愚蠢的行为忏悔一下。

  那天中午放学,她气愤地对这位曾一度被她调动积极性的傻冒儿同学说:

  “这麽简单的问题还来问我,你以前就没认真地完成过作业,这种知识点我以前不知留过多少次作业了,去,回去查初一初二的作业本去。还有,像这样的问题以后别来问我”

  旋即她拿起皮包冲出校园,抢购廉价化妆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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