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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坑姐的穿越-第27章

小说: 这坑姐的穿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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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齐光却完全不一样。她能在齐光面前撒娇耍赖,在自己面前却永远是一副关心体贴的态度,有时候他觉得像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宠爱。

    算了算了,走一步是一步吧,反正他也没有想要做正室。春兰摇摇头,决定去找小二要几碗面条,却无意中听到隔壁的房间有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莫公子对贫门书生最是看重,若是此行能够入他的眼,飞黄腾达,那可是近在眼前了啊。”

    “是啊是啊,只不过莫公子向来条件苛刻,我看,就依您的条件,啧啧啧……”

    “你这人好生无礼,难道你比我好许多吗?如果莫公子看不上我,必然也不会看上你!”

    莫公子?是公子他们要找的人吗?春兰立刻抖擞精神,去到楼下找小二打听,还奉上了自己的两钱银子私房钱。

    “公子公子,我知道怎么去接近那个莫公子了!”春兰咚的一声撞开门,齐光刚刚落在刘苏头发上的手一下子收了回去,狠狠的瞪着他:“干什么,冒冒失失的!”

    春兰装作没看见他的不悦,跑到刘苏身边,光明正大的抱起她的胳膊:“公子,我去打探了一个大消息,是关于你要找的那个莫公子的哦,我是不是很厉害?”

    “对,很厉害。”刘苏看他满脸“求表扬”的小样子,笑出了声,“那么你要告诉我了,你到底有多厉害呢?”

    春兰得意了,扬起小脑袋:“听说,每三年科考的时候,莫公子便会在这个时候宴请江南才子。只要有真才实学,不管那学子多么贫苦,莫公子都会出钱资助,这就罢了。据说莫公子和许多朝中重臣交好,当朝丞相也是他的好友,凡是宴会上夺魁的学子,还会得到他的一封书信推荐。所以,现在不止是江南学子,就连偏远一些地方的学子,都会跑到莫城来,就求能入莫公子的眼。”

    这样吗?刘苏挠了挠头:“倒是个好消息,可是,我们几个根本就没有读书人啊!师兄倒是写了一手好字,不过不会吟诗作对,我更是只会下毒。怎么混进去啊?”

    春兰道:“据说要进去也很简单,学子们会在前几天送上亲手写的一首诗,只要入了莫公子的眼,便能有参加宴席的机会了。”

    写诗?刘苏觉得天都要塌了。她是穿越过来的,在这个架空的时代她完全可以抄几首前世的诗来。可问题就在这里,她是理科生啊,后来又出国读的书,脑子里记得的诗句倒是有这么几句,偏偏都是太过出名的,随便拿一首出来就是惊世之作,她不想这么高调啊!

    齐光拍拍她的头:“放心,这招不行我们再想其他的办法。例如说,给某个学子下点会传染的毒,这样我们便能借解毒之名进去了。”

    “嗯,这个主意好。”刘苏点点头,认真考虑这个方法的可行性。

    春兰哀嚎一声:“公子,你怎么就不问问你的小春兰呢?我可是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

    这年头,小倌们都要受这么高贵的教育吗?刘苏长叹一口气:“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里的冬天怎么冷成这样呢?”

    春兰的诗才虽然不是顶尖的,但也能打败不少人,他们顺利的拿到了入宴资格证。据说莫公子本身惊才绝艳,看重的也是同样俊美的人,所以每个参宴的学子都尽量把自己往骚包的方向打扮。

    “阿嚏,阿嚏!”刘苏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对身上薄薄的衣服万般不满,“这么冷的天,要我穿这么少吗?”

    齐光连忙将棉袄加在她身上:“今天我们扮的是小厮,不用这样的。”

    春兰潇洒的转个身:“放心,公子,有我在,这种吸引人目光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说实话,悉心打扮过的春兰有一份雌雄莫辩的美,再加上他之前在小倌馆里受过训练,举手投足间自有一份妩媚神态,而这些日子和刘苏在一起后,他越发自信,给他平添了一份男人的气概。

    “嗯,我家小春兰果然是最棒的。”刘苏拍一下他的肩膀,“可不要叫错了哦,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喊你公子。”

    春兰羞涩的捂脸:“我还有些不习惯……”

    齐光将他的手拉下,笑得波澜不惊:“记住,从现在起我要叫你公子了哦。”

    好,好恐怖,春兰习惯性的往刘苏身边缩缩:“公子,他欺负我。”

    刘苏敲一下他的脑袋:“说过了,不许叫我公子!”

    几人说说笑笑的往城里最大的花园沈园走去。沈园的主人是江南最大的富商,据说沈家家主对莫公子情深一片痴心追求,无奈莫公子与他只是君子之交。

    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雪。江南的雪和北地的完全不一样,没有狂风骤雪,而是静悄悄,湿润润的,地上完全积不起来,衬着依旧墨绿的树叶,倒是别有一番风味。往沈园方向行走的学子很多,有骑马的,坐车的,也有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走路的,唯有三头小毛驴摇摇摆摆的和他们同行,颇引人注目。

    “斯文扫地。”一个学子低低的骂了一句。大殷朝盛产马匹,凡是有些钱的人都会买马来用,其次是骡子,只有农民才会买毛驴,让学子们分外看不起。

    骑驴而来的自然是刘苏三人,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刘苏不由得长叹一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你说,我们几个是不是也属于这个范畴?”

    齐光笑道:“我们是去添乱的。说实话,我完全不知道莫公子还记不记得老头子,姑且试一试吧。”

    “哪个老头子?你是在说你们的师父吗?”清亮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齐光吓了一跳,习惯性的往后洒了一把药粉。

    “要不要这么过分,好久不见了,用毒药来招呼?”虚夜跳到一旁,随即立刻抚抚身上的衣服,努力平息一下面上的神情,“齐公子,解药呢?”

    三人眼角抽搐,该来的终于来了。齐光将解药递过去,问道:“仙人怎么也到这里来凑这个热闹?”

    虚夜抬头,淡淡的道:“什么凑热闹,真是胡闹!”

    虚月满头黑线:“齐公子,毒手神医何满子与天下第一美莫公子之间的情谊天下皆知,刚才听你们谈话,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师父来找他的。这下你们不能再骗我了吧,你们的师父明显就是逍遥派的何满子!”

    刘苏很没有形象的挖了挖耳朵:“虚月仙姑,麻烦你好好想一想,我们什么时候骗过你了?我们只是说不知道何满子是谁。老头子不肯告诉我们真实名姓,我们能怎么办?”

    虚月针锋相对:“我不管,这次你们不要想再抛下我们自己逃走。”

    虚夜微微点头:“和我们这种仙人在一起,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这世上哪里有人将这种福气推到一旁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我老公依旧在看那个好似永远不完结的《陆贞传奇》,那个男主的姐姐为了救男主被杀掉了,然后男主和女主完全没有要为姐姐守孝的思想,紧赶慢赶的成亲。忽然想起来之前女主的老爹死了的第二天,男主就说现在就可以娶他,这年头的电视剧盛产叉烧么?亲人死了以后第二天就可以办婚礼的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肿么有个这么NC的老公,看得津津有味啊!

 35吟诗作对什么的,最讨厌了

    沈园确实如同传闻所说;玲珑别致;一步一景;可刘苏却完全没有欣赏的心思;无它;人太多了。

    不管怎么样优美的风景;人一多起来就不像样子。现在的沈园直接让刘苏联想到了五一黄金周的西湖;十一黄金周的泰山。

    要不要这么多人啊?不是说才准许了三十名书生的吗?刘苏仔细看了看;发现三十名书生不假,可是每个人都要带上一到N名不等的小厮,人一下子便多了起来。

    “看这寒梅傲雪,真是让人诗兴大发!”一个锦衣中年对着某棵红梅,摇头晃脑。

    诗兴你个头啊!在这种环境下有诗兴;那我才真是服了你。刘苏见好几个人附和;心里暗暗吐槽:书生什么的,比逍遥派的某掌门人都会装逼啊!

    沈园很大,不然也不会安放得下这么多人,待到上茶水的时候,刘苏傻眼了:原来还要收钱的?端茶水的小厮笑眯眯的在每一桌面前将托盘递过去,也不说要多少钱,那些人有往里放玉佩的,有放银两的,有放荷包的。刘苏他们的位置比较偏后,轮到他们的时候,托盘里的东西有金的银的玉的,已经很令人咋舌了。

    春兰默默的看了刘苏一眼,意思很明显:你是管钱的放多少你说了算。刘苏想了想,从银包中掏出一吊钱来,数了五百文放了进去。

    这哗啦啦的铜钱声音甚是响亮,周围的人都看过来,见是铜钱,都对春兰投去鄙视的目光。春兰坐直身子,轻轻的昂起头,眯起眼,一张洁白的小脸在阳光的映射下愣是硬生生的多了几丝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众人被面前的美色晃花了眼,顿时在心里为他的小气行为找到了解释:这种干净纯透的少年,定是不管钱财这种俗事的,想来是小厮的不对。

    刘苏抚额:果然是近墨者黑啊,和虚夜相处久了,就连小春兰都学会了这种装字母的方式吗?

    收钱的小厮转了一圈后,从九曲长廊的另一头缓缓走出一个少年郎来。本来嘈杂的众人顿时变得异常安静,都眼巴巴的望着他。只见那个少年穿着精致的锦袍,行动间仿佛有月色落在衣间一般,流光溢彩,华美非常。

    这就是传说中的莫公子吗?这么年轻?刘苏仔细的看着他,却忍不住摇头:比不上虚夜,比不上小春兰,就连男装的自己都比不过,嗯,比师兄好看这么一点点。不过,如果师兄也换上这么骚包华丽的衣服,绝对将他甩掉几条街!

    嗯,他一定不是莫公子,刘苏郑重的下了结论。果然,那少年站定后,便开口说了一堆话,可见他只是个普通的侍从。

    侍从都穿这么高调的衣服?刘苏来不及思考这个高深的问题,却被那少年接下来的话吓了一跳。

    原来,就算是有资格进了沈园,也是没有资格见莫公子的,必须再过一关。而这次的题目,便是以雪为名,在一炷香的时间内题诗两首,前十名才有可能与天下第一美相见。

    要不要这么坑爹啊!刘苏差点扑倒在桌上了,小声问:“小春兰,有信心进前十不?”

    春兰苦笑道:“你看看我们的座次就明白了。这个座次是按照之前写诗的排名来排列的。”

    呃,倒数第二,果然是个好座次。刘苏嘴角抽搐着:难道真的要她用前世那些一鸣惊人的诗句吗?

    描写雪的,描写雪的,刘苏挠挠头。因为当年老爸老妈都是红卫兵,所以会唱全套的毛/主/席诗词,从小还用这个来做她的催眠曲,导致她也学得滚瓜烂熟。现在想起“雪”,她第一反应就是《沁园春雪》,问题是,那个貌似是讲北方的,完全不合格。

    还有呢?她挠头思索不已,齐光完全帮不上忙,只好在一旁做提示:“这里的雪倒是和我们山里的不一样,很文雅,也没有什么大风,或许可以从这里入手?”

    很文雅?忽然有两句话跃入刘苏的脑海:“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春兰眼睛一亮:“还有呢?”

    刘苏苦苦思索着:“这个好像是写雨的?我就记得这一句啊!”

    天啊地啊,为什么其他的女人穿越,那些文人的诗句就跟不要钱一般的拿出来,轮到她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理科生伤不起啊!海龟伤不起啊!

    春兰道:“就算是写雨的,这里也能化用。只不过这才两句啊!”

    “我记得有一首四句的,里面有个雪字。”刘苏忽然又想了起来,得意洋洋,“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春兰捂脸:“公子,这首诗确实别致可爱,远远高出我的水平,可是似乎不是咏雪的啊。”

    刘苏当机立断:“不管了,就先用这个凑合凑合。另外一首,随便再想一想嘛!”

    “这样都行?”春兰满头黑线,还是将这首诗写了上去,毕竟就算跑题,这也是跑题得高明。

    另外一首,另外一首,刘苏搜肠刮肚着关于雪的诗句,春兰道:“算了,还是我自己写吧,虽然不才,说不定还有个万一。”

    不行啊,他们是必须要见到这个莫公子的。刘苏左手握拳,一捶右手掌心,道:“不管了,小春兰你另外写一首,前两句不管是什么,后面的两句必须是: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这都行?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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