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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这坑姐的穿越-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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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她和姨娘斗,和婆婆斗,和嫂子斗,我就觉得分外的没有意思。我能承认她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可以说她很入世,也很现实,现实到放弃了自己在现代的一切,真正成为了一个古代女人。

    我做不到。

    如果我穿越,我能为了自己过得好些去学习,去低头,去变得圆滑,但我永远都不能放弃我现代的灵魂,不能放弃自己的思想!就算死无葬身之地,我也做不到!

 33色/诱什么的,最讨厌了

    长风长公主给皇帝上了折子;要求兴办皇家女学;理由很简单;说是要培训出更好的繁殖皇家下一代的女子。

    她从全方位多角度阐述了这么做的必要性。首先;罗列出了宫里的贵女们所生的孩子;大部分是聪明懂事;风流儒雅;而那些宫女们生出的孩子;却很多都天赋平平;不堪大任之类。然后,她又举了许多大臣家的例子。凡是臣子家有出息的孩子绝大部分都是嫡出的,也就是说由嫡妻陪嫁的姐妹生的,这不是说明了血脉的重要性吗?

    长公主很狡猾的偷换了一个概念。一般大臣家联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最有出息的儿子是要留下来做顶梁柱的;最差的儿子才会拿出去联姻;但是又不能显现出亏待了人家,就会拿最好的两个女儿做陪嫁,她们生的孩子就算是嫡出。

    这里也是个嫡庶分明的地方,嫡出的孩子和庶出的之间享用的教育、资源根本就是天壤之别。那些大家出身的女人们一心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当然会用最好的一切来教育自己儿子,也会努力把庶出的儿子们往男宠的方向上去带,造成的结果自然就是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除了几家特别不要脸宠妾灭妻的,或者是庶子实在太天才的,都逃不过这个圈圈。

    刘苏一开始被长公主普及这个常识的时候还傻了半天。太混乱了有木有?一个后院里面,有男人有女人,有丫鬟有小厮,还只有一个男主人,他就不怕有不甘寂寞的吗?他就不怕帽子绿油油吗?

    长公主听到她的疑问后,笑道:“你以为就你一个人聪明吗?男人自然有男人的院子,女人自然有女人的院子,乱不起来的。”

    “这样啊。”刘苏望天:还好她没有不幸穿成某个男人的后院之一,不然她一定会不遗余力的捣乱、出墙、添乱,不折腾到死不罢休的。

    长公主的请求皇帝一般都是答应的。无它,长风、皇帝和长乐是一母所出,当年他们的娘去世得早,长风长公主长姐如母,又当姐姐又当娘的将弟妹拉扯长大,又在夺位之时将所有的家产拿出支持这个弟弟,皇帝对她有一种特殊的情谊在里面。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皇帝一抬手,准了。这下朝中轰动了。这些大臣们可没有优生优育的观念,家里面儿子女儿一大堆。如果女儿们在这个所谓的女学中出类拔萃,为了下一代,皇家有婚事,还不是会优先考虑他们的儿子们吗?

    至于长风长公主嘛,谁不知道长公主殿下贤良淑德品性高洁在朝中说话极其有分量?她的名声,谁说她名声不好听来着?人家驸马死得早,她守寡多年,对驸马留下的男宠都毫不为难,可见是女子典范。

    果然,任何社会都是一样。在绝对的强权面前,公道规矩什么的全都是个屁!

    兴办女学这种事并不算很大,长公主全权办理。当然,他们也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的,长公主特意决定去皇家寺庙天宁寺戒斋三日,以表示她对这件事情的看重。

    天宁寺位于城外,长公主的仪仗队自然会有许多人,谁都没有注意,在半路上有三个人偷偷的脱离了大家,躲在了一旁的树林里,从接应的人手上接过三头小毛驴和一个大大的包裹。

    “终于出城了。”春兰长舒一口气,“我都快憋坏了呢。”

    刘苏捏捏他的鼻子:“我不觉得啊,你这几天不是玩得很开心吗?”

    或许小受与男宠之间有着某些共同语言,春兰在长公主府里简直是如鱼得水,和几个男宠关系好得不行。听说他要走,那几个男宠还各自有礼物相送。

    春兰骄傲的挺起小胸脯:“那是我人缘好!齐师兄就不行,他太阴险,没有人喜欢他。”

    “你说话很喜欢牵扯到我吗?”齐光温柔的微笑,“那就多牵扯几句试试?”

    春兰缩了缩,扯着刘苏的衣服告状:“公子你看,你在的时候齐师兄都敢这么欺负我……”

    齐光不理他,问道:“虚夜他们两个呢,你没有跟他们说起今天的事吗?”

    刘苏得意洋洋:“我是要算计他们的呢,怎么能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脱身了呢?”

    将算计都能说得这么光明磊落,公子果然厉害!春兰星星眼:“那为什么都不跟他们一起走呢?”

    刘苏摆出一副神秘的样子:“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要他们自觉主动的送上门来!”

    从京城到莫城还是有不少路的。三人依旧是一边挑着神医的幌子一边赶路,只是这次,刘苏多了个任务,宣传京城里的皇家女学。

    “大伯您不知道吗?京城里开始兴办皇家女学了呢,我可是亲眼目睹了那个盛况,皇上亲自给书院题写了匾额,不是达官贵人家的女子都不能进的呢。您说什么?女人读书没有用?这您就错了,皇上可是特意下了旨,要让那些大官家的女儿都去读书呢!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下一代着想了,据说皇上做过调查,读过书的女人生的孩子分外有出息!”

    “啊呀,大叔,您家的儿子真是风度翩翩英俊潇洒,还是个秀才啊,一定是前途无量,您以后可有得享福了!不过,您知不知道啊,现在京城最流行的是什么?就是娶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来造福后代啊!我可不是瞎说,这是皇上亲自下的令,京城人都知道!”

    “大婶您这样就不对了。您看看您家的这个闺女,这么漂亮,就跟一朵花儿似的。要是大字不识一个,那就糟蹋了。现在的达官贵人家里给儿子选择正室的标准是什么您知道不?就是对方一定要有学富五车的女孩子陪嫁啊。您家的闺女要是能识文断字的,将来对您一家可是有大大的好处呢!”

    “穷人家又怎么了?穷人家上不起学,可以有其他的方法啊。京城现在开了几家绣馆,专门招收绣娘的,听说好的绣娘一个人可以挣下一家人的嚼用呢!您还别不信,我是亲眼看到的,有户人家将女儿送过去做学徒,结果两年后出师了,每个月的工钱都有二两银子呢!”

    师弟越来越会说了,齐光见她不停的游说这个游说那个,而别人却是不相信的居多,叹息一声,将水囊的塞子拔掉递过去:“说了一整天,嗓子都冒烟了吧?”

    刘苏接过水囊咕嘟咕嘟的喝了个饱,一抹嘴:“无所谓,只要能说动一个,我就赚了。”

    感觉真像卖安/利的,刘苏心里不停吐槽。当年她有个朋友就从事这个行业,每天都舌灿莲花的想要说服自己买一大批产品下来。之前她觉得这个朋友有时候挺烦的,现在却觉得人家应该也是有苦衷的吧?

    “衣服都破了。”齐光指了指她外袍的下摆。

    刘苏呀的叫了一声,可惜道:“一定是刚才在那户人家被柴门挂到了。这还是新上身的呢!”

    春兰道:“长公主给了这么多盘缠,一件衣服算什么?”

    刘苏狠狠的削一下他的脑袋:“奢侈浪费,你家公子我可养不起你哦!”

    春兰立刻苦起小脸:“公子打我会手疼的,所以公子还是不要生气的好,我一直很乖的。”

    “是是是,我家小春兰一直很乖!”刘苏捏着他的腮帮子开始揪。

    春兰哎呦哎呦的叫唤着,齐光咳嗽两声,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后面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齐大夫,你在这里休息吗?”

    几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一户姓汪的人家的姑娘,扭着自己的辫梢,一双眼睛悄悄的放在齐光身上,然后又忙不迭的挪开,俏脸通红。

    刘苏和春兰恍然大悟,齐齐往一旁退了一步,做看风景路人状。齐光暗自咬牙,对着那位姑娘微笑道:“汪姑娘,可否是令尊病情有了变化?”

    “不,不是的,”汪姑娘低下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个,爹爹的病已经好多了,多谢齐大夫施针。这个香囊是我做的,请齐大夫收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齐光暗地里瞪了刘苏一眼,对汪姑娘笑道:“汪姑娘的心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从来都喜欢有见识,能独立的姑娘,真是对不住了。”

    “是,是吗?”汪姑娘一脸的失望,“如果我读了书,有了见识,齐大夫是不是会,会……”

    齐光温柔的微笑:“汪姑娘如此品貌,如果再加上见识卓越,想是会有许多男人为你倾心的。”

    汪姑娘自觉自动的将齐光也列入了这“许多男人”的范畴,红着脸,将香囊往他手上一塞,扭头跑开。

    齐光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冲着刘苏咬牙切齿:“给我过来!”

    刘苏笑嘻嘻的:“师兄好厉害,美人计使得纯熟。”

    看见她的笑,齐光那满腹的怒气莫名消散了大半。那个少女不怀春,这一路上,他们三人惹眼的相貌总是害得不少女孩子芳心大动。刘苏便利用了这点,不管哪个少女来跟谁表白,都一概说最喜欢有见识有学问能独立的女子,有了爱情的趋势,这些女子总会有一两个会尝试着去学习,去上进的。

    春兰挠挠头:“公子,你就不怕真的有痴情的会等我们一辈子?”

    刘苏笑道:“傻瓜。这些孩子都还小,等她们长大了,自然会知道我们只是她们生命中的过客,或许等老了以后还会想一想,不过等一辈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齐光上前两步,牵住她的手:“对她们来说,一辈子是不可能的,不过对我来说,一辈子只是个开始,如果有下辈子,下下辈子,我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刘苏瞪大了眼:“别闹了师兄。下辈子说不定我们都不是人了,万一我变成了一只兔子,你变成了一只老虎,说不定我还会被你吃了呢,玩相爱相杀么?”

    又来了!齐光顿时有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师弟从小聪明伶俐,怎么在这件事上就这么不开窍呢?

    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再度表白,小苏再度装傻

    口怜的师兄哦,你家小师弟对你有好感不错,但完全没有安全感啊!

 34寒冬什么的,最讨厌了

    莫城地处江南;风光与京城以及刘苏他们生长的山区完全不一样。

    到达莫城的时候;正是三九严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刘苏裹在厚厚的棉服中;头上还戴着棉帽子;缩成一团;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小毛驴上顶着一只球。

    找了间客栈住下,齐光便要求厨房送了几碗姜汤过来,春兰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唯有刘苏,眨巴眨巴眼;可怜兮兮的看着他:“师兄;可不可以不要喝?”

    “不行。”齐光看着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情格外的好。

    从小刘苏就挑食,有一段时间甚至啥都不肯吃,为了她的营养均衡,何满子和齐光没有少想主意。例如说,刘苏不肯吃瓜果,他们便砸汁拧水,再放上蜂蜜,哄她喝掉;再例如说,她不肯吃肉,他们便将肉做成肉糜,然后哄着她吃掉。其实,在那个时候,刘苏刚刚得知这个世界的真相,哪里还有心情吃东西,如果不是因为何满子和齐光无微不至的关心,她连再去死一死的心都有。

    不过,从那以后,刘苏也认清了自己的形势,踏踏实实的学起用毒的本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她都信奉“技多不压身”这句话。听话乖巧挑食也有限且认真好学会卖萌会管家的刘苏,顿时成为了一家三口中做主的那一个。

    好吧,就算再不挑,姜汤的味道是她最难忍受的,偏偏每次只要稍微着了些凉,师兄便会给她熬姜汤。

    你一定是故意的!刘苏鼓起脸,恶狠狠的瞪着自家师兄。齐光微笑,轻轻掐了她一下:“来,一口气喝掉就没有事了。乖乖的喝掉,我去给你买麦芽糖。”

    “我要两块!”某人立刻打蛇随棍上。

    齐光微微叹了一口气,语气说不出的温柔:“好,只要你肯乖乖的喝姜汤,三块都行。”

    看见他们两个人这般温言说笑,春兰心里很不是滋味,悄悄的退了出去。他只是单纯一些,却并不傻。刘苏救了他,对他好,让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依赖着她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了,可为什么偏偏要冒出来一个齐师兄呢?

    春兰很清楚,刘苏对自己是很好,可更多的是对兄弟的,甚至在拿他当小孩子养,可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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