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道德的理由 >

第7章

道德的理由-第7章

小说: 道德的理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未能考虑证明行为正当的前溯原因的地位。它使我们放弃了普通的生活,破坏了对我们具有重要意义的个人关系。并不奇怪,这些论证加在一起的分量鼓励很多哲学家放弃这一理论。
  然而,很多思想家继续相信,功利主义在某些形式下仍旧是真的。在回应上述论证时,他们经常会提供三个一般性的辩护。
  第一个辩护:否认结果会是善的。功利主义的第一道防线是,证明反功利主义论证所作的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的假设是不真实的。关于权利、正义和前溯原因的论证采用了一个共同的策略。先描述一个事实,然后说从功利主义的观点看,要求实施某个行为——容忍去做假证、侵犯某*利或者不守诺言,然后再说这些行为是不对的。由此得出结论说,功利主义的正当概念是不可能正确的。

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6)
但是,只是在我们确实同意,被描述的行为真的将会有最好的结果的情况下,这种策略才会成功。但是,我们为什么要同意呢?在真实的世界中,在誓言的约束下却要撒谎,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试想,在麦克克洛斯基描述的案例中,这个“功利主义者”为了制止骚乱,试图归罪于一个无辜的人。他可能不会成功,他的谎言可能被揭穿,那样的话局势甚至会比以前更糟。即使他撒谎成功了,那个真正的罪犯没有被捕,真正的罪犯就可能犯下更多的罪行。如果这个犯罪团伙后来被抓住了(这总是可能的), 这个谎言将会带来更大的麻烦,人们对刑事公正体系的信任会受到破坏。这里的道德是,虽然有人可能认为(think)通过这样的行为会带来最好的结果,但人们不可能确定这一点。实际上,经验告诉我们的恰恰相反:功利不会通过陷害无辜的人得到。
  在其他反功利主义论证中引用的案例也是一样。撒谎、侵犯人的权利、不守诺言和切断一个人的个人关系,所有这些都会带来坏的结果。只是在哲学家的想象中才不是这样。在真实的世界中,偷窥癖汤姆被抓起来了,与警官斯托里和他那伙人一样,而他们的受害人承受了痛苦。在真实的世界中,如果人们撒谎,其他人会受到伤害,他们自己的名誉也会受损,而如果人们不守诺言,不知报恩,他们就会失去朋友。
  这是第一道防线。它到底多有效?不幸的是,它包含的夸口多于实质。虽然它看似有理地提到,大多数像做假证一类的行为在真实的世界中有坏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这样的行为都有坏的结果。至少通过做那些一般的道德常识谴责的行为,确实曾经给人带来好的结果。因此,至少在有些真实生活的案例中,功利主义会与常识发生冲突。而且,即使反功利主义论证不得不完全依靠想象的例子,那些论证仍旧无论如何都保持着它们的力量,因为表明功利主义在假想的例子中有不可接受的结果,是指出它的理论缺陷的有效方式。所以,第一道防线的辩护是很脆弱的辩护。
  第二个辩护:功利原则是选择规范的指导,而不是个人行为的指南。第二道防线承认,功利主义的古典版本与道德常识是不一致的,并且建议,通过赋予它符合我们的常识评价的新形式而挽救这一理论。在修订理论的过程中,修订的技巧是识别出导致麻烦的特征,然后改变这个特征,只保留其余的部分。使古典版本产生这些不受欢迎的结果的特征是什么呢?
  古典功利主义陷入麻烦的方面是,它假定每个人的行为根据功利原则来评价。如果你偶尔有点想容忍做假证,这个理论的古典版本会说,这样做是不是错的取决于那个特定的谎言的结果;与此相类似,你是否应当信守诺言依赖于那个特定的诺言的结果;我们已经思考过的每一个例子都是如此。这就是导致所有麻烦的假定,也正是它引向这样的结论:你可以做任何成问题的事情,只要它有最好的结果。
  因此,新版的功利主义修改了其理论,以便不再根据功利原则来判断个人行为,而是首先问:从功利主义观点看,哪些规范是可选择的?换句话说,如果要想使幸福最大化,什么规范是我们应当遵循的?然后,再根据这些规范来决定个人行为是可接受的还是不可接受的,以此来判断它们正当与否。这个新版的理论被称为“准则功利主义”(Rule …Utilitariani*),以区别于原来的理论,现在一般称为“行为功利主义”(Act …Utilitariani*)。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7)
准则功利主义对付反功利主义论证没有困难。当行为功利主义面临麦克克洛斯基描述的情形时,总想归罪于无辜的人,因为那个特定的行为的结果将会是好的。但是,准则功利主义不会以这种方式推理。它会首先问,什么样的一般原则倾向于促进最大的幸福?假设我们想象两个社会,在一个社会中忠诚地坚持“不要容忍陷害无辜者的假证”这样的规范,另一个社会中不遵循这样的规范。哪个社会中的人们境况可能更好?从功利主义的观点
  看,第一个社会更好。因此,反对归罪于无辜者的规范应当被接受,通过诉诸这一规范,我们得出结论:在麦克克洛斯基的例子中,那个人不应当做假证陷害无辜者。
  类似的推理可以用于建立关于反对侵犯*、不守诺言、撒谎以及所有其他情况的规范。管理个人关系的规范——要求对朋友忠诚、爱护自己的孩子,等等——也能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我们应当接受这些原则,因为遵守它们、把它们作为常例的习惯会促进一般的福利。但是,一旦诉诸功利原则建立了这些规范,我们就不得再援引决定特殊行动的正当性的原则。个人行动只有通过诉诸这些已经建立的规范才能得到证明。因此,不能说准则功利主义与道德常识相冲突。通过从证明行为到证明规范的着重点的转换,功利主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与我们的直觉判断相一致。
  然而,当我们问是否有例外(exception)时,准则功利主义的严重问题就出现了。在准则功利主义的“理想的社会法典”建立起来之后,是不是不管规范带来的是什么都要遵守规范呢?显然会有这样的情况,法典禁止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会使功利最大化,甚至带来数量巨大的功利。那么,这该怎么办呢?如果准则功利主义说,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违背法典,它就似乎陷入了行为功利主义。相反,如果它说,我们不能实施“禁止的”行为,那么,正如哲学家斯马特(Smart )所说,功利主义最初对促进福利的关心就已经被替换为非理性的“准则崇拜”。
  这种反对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提出来:根据准则功利主义,什么最重要?仅仅是幸福,还是像这样的事情:正义,尊重人的隐私,信守诺言?如果幸福是重要的全部,那么,幸福最大化应当成为个人行为的标准,但是,幸福最大化在准则功利主义中不是行为的标准。如果正义、隐私和诚实最重要,那么这个理论似乎就不是功利主义了。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最重要的,那么为什么在构建道德规范时不应该考虑它们?虽然准则功利主义有直觉的吸引力,但它仍然是功利主义和常识之间并不稳定的一种折中。
  第三个辩护:“常识”是错的。最后,一些功利主义者对反功利主义论证提供了很不相同的回应。那些论证指出,古典理论与普通的正义概念、个*利等不一致,而这些人回应说:“那又怎样?”1961年斯马特出版了专著《功利主义伦理学体系概要》(An Outline of a System of Utilitarian Ethics),他在反思那本书中的观点时指出:
  显然,功利主义有着与通常的道德良心不相容的结论,但我倾向于持这样的观点:“通常的道德良心更糟”。这就是说,我倾向于拒绝检验一般伦理原则的通常方法论,即通过看它们在特定情形下如何与我们的感情相符合来检验。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8)
这个类型的功利主义——顽固的、拒不认错的功利主义——提出了对反功利主义论证的三个回应。
  第一个回应:所有的价值都有一个功利主义的基础。功利主义的批评者说,这个理论不可能搞清楚我们最重要的价值的含义——例如,爱和友谊的价值、正义和权利的价值、信守诺言的价值。因此,在诉诸正义的论证中,功利主义不可能搞清楚,当撒谎会使全部的善最大化时,为什么我们不应当撒谎,让无辜者承担罪责。换句话说,批评者宣称,一些价值独立于功利,他们说,信守诺言或者尊重他人隐私会使人们更幸福的解释,并不能使它们是善的的原因得到透彻的说明。
  但是,根据斯马特那样的哲学家的观点,我们应当认真地、逐一地思考这些价值,并且思索它们为什么是重要的。在真实的世界中,当人们说谎时,其他人受到伤害,而他们自己则名誉受损。当人们不守诺言,或者没有报恩时,他们会失去自己的朋友。当人们不尊重彼此的隐私时,会感到尴尬和屈辱,并且每个人都会感到更易受伤害。当人们不比关心陌生人更加关心他们自己的孩子时,孩子会感到没有爱,有一天他们也会对父母不好。总之,功利主义并不是与我们不应当撒谎、不应当侵犯他人的权利、不应当不守诺言的思想不一致,恰恰是功利主义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应当不做那些事情。
  而且,如果没有功利主义的解释,这些责任会显得很神秘和难以理解。有什么能比某些行为“在自身中”正确——如果它们没有产生有利的观念——这样的思想更神秘?有什么能比我们拥有那样的“权利”——这些权利与承认它们所产生的利益无关——这样的思想更难以理解?根据这种思路,功利主义不是与常识不相容,相反,功利主义证明了我们所拥有的价值。所以,我们最深的忠诚一定是对于功利原则的。如果撒谎能使幸福最大化,那么我们就应当撒谎。
  第二个回应:当情况是例外时,我们的内在反应不足以相信。虽然有些不正义的情况服务于公共善,但那些情况是例外。撒谎、不守诺言和侵犯隐私通常引向不幸福,而不是幸福。这种观察形成了另一种功利主义回应的基础。
  再次考虑麦克克洛斯基的受做假证诱惑的那个人的例子,为什么我们会立即并且直觉地相信陷害无辜者、去做假证如此错误?有些人说,理由是纵观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欺骗导致的悲惨和不幸。于是,我们直觉地谴责所有这样的谎言,甚至那些并未导致悲惨和不幸的谎言,但是,当我们谴责那些并未导致不幸的谎言时,我们的直觉能力没有奏效。毕竟,我们的直觉反应有一个功利的基础。因此,在面对不寻常的情况时,也许我们应当相信抽象原则而不是我们的内在反应。
  第三个回应:我们应当聚焦于全部结果。当要求我们考虑一个能使幸福最大化的卑劣行径时,这个行为经常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我们:鼓励我们聚焦于它的坏的效果,而不是好的效果。相反,如果聚焦于这个行为的全部(all)效果,功利主义可能似乎更有道理。
  现在再考虑麦克克洛斯基的例子。麦克克洛斯基说,判一个无辜者有罪是错的,因为它不公正。但是,如果骚乱和私刑继续,其他的(other)会被伤害的无辜者怎么办呢?那些被暴徒殴打和折磨的人所要承受的痛苦怎么办呢?如果这个人不撒谎,那些将会发生的死亡又怎么办呢?孩子将失去他们的父母,丈夫或妻子 。 想看书来

第7章 关于功利主义的争论(9)
将失去他们的配偶。当然,我们从来不想面对这样的局势。但是,如果我们必须在不判定一个无辜者有罪和让几个无辜者死亡之间进行选择,是不是要如此不合理地认为第一个选择更好呢?
  再考虑一下批评功利主义的要求太多的反对意见,因为功利主义要求我们将我们的资源用于给饥饿的儿童提供食品,而不是用来去餐馆吃饭或者看篮球比赛,所以反对功利主义的人认为它要求的太多。如果把我们的思想聚焦于那些饥饿的人,功利主义的要求看起来还是那么不合理吗?说功利主义“要求太多”,而不是说我们应当给饥饿的儿童提供食品,我们是不是太自私了?
  就有些情况而言,这个策略比其他的策略要好一些。想想偷窥癖汤姆,最忠诚的功利主义者甚至会说,我们应当更细致地考虑一下他从窥视不小心的妇女中所得到的快乐,而不是谴责他。如果他能逃脱而未被抓住,有什么伤害呢?为什么他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正如斯马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