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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小村魅影三-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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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在高建国家失火之前,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就在家,没到什么地方去啊!”
    “不对,你没有跟我们说实话。”
    “我说的全是实话。”
    “在高建国家失火之前,有人看到你由西向东,开门锁,进院门。”
    “你早说啊!我去了一趟菜地,怎么啦!这也值得一说啊!”
    在高刘村,所有人家的菜地都在自己家的院门前。
    “菜地在你家的院门口,你有必要锁门吗?”
    “我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到菜地去,只要我到左邻右舍串门子,我都要锁门的。”
    “你可能去过菜园子,但你在去菜园子之前还去过一个地方?”
    “还去过一个地方?这怎么可能,我在菜地呆了两盏茶的功夫,然后就回家了,之后就听到大婶喊人救火。”阎巧巧所说的大婶应该是高马氏。
    “你确实去了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里面。你千万不要否认,有人看见了你。”
    “这——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谁看见我了?”
    “这我不能告诉你,但我们可以确定,此人说的是事实。”
    “他一定是看花眼了,我为什么要到树林里面去呢?”
    “这只有你自己知道。”
    “公安同志,我确实没有到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去过,一定是此人看错了人,要么就是胡说八道,故意把你们往我身上引。”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你穿什么衣服了?”
    “穿什么衣服了?我穿了一件蓝颜色的罩褂。”
    “不对,你没有跟我们说实话啊!”
    “救火那天,我穿的确实是蓝颜色的罩褂,你们看——就是这件罩褂。”在椅背上正好挂着一件蓝颜色的外套,括号里面的内容是付微澜注上的。
    “我们已经问过救火现场的其他人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九月二十七号的下午,你穿的是一件白底碎红花衬衫。在事实面前,你为什么要百般狡辩呢?”
    “我就是穿了白底红花衬衫,哪又怎么样?这就能说明高建国家的火是我放的了?”
    “我们没有时间跟你废话,我再问你一遍,有人确实看见你出现在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里面,你到底有没有去过那里?有,还是没有?”
    阎巧巧沉默了将近两分钟,然后抬起头来。
    “不错,九月二十七号下午,两点多钟,我确实从那里路过。”
    “高建国家的火是你放的?一九七一年三月三号的那把火也是你放的吗?”
    “我虽然承认路过那里,但高建国家的火灾跟我没有一点关系。”
    “这就由不得你了,无论从时间上看,还是从你家和高建国家的关系看,你和高建国家的两场火有脱不了的干系。高建国家的火是在两点多一点发生的,而你又恰好出现在火灾现场附近。”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吧!”马向志从口袋里面拿出一副手铐来
    “等一下。你们不能把我带走。”
    “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们就换一个地方。”

第二十一章 苟合之事
    “用不着了。”
    “你愿意交代问题了。”
    “我说实话,你们坐下来听我说。”
    马向志重新坐到板凳上。
    马向志和付微澜本来以为阎巧巧要交代自己的罪行,没想到阎巧巧来了一个大喘气,两个人问案子问出了另外一件事情腌臜事来。
    我们姑且来听听,这也算是“71。9。28”案的背景吧!
    “既然你们把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不说肯定是不行了,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答应了,我才说,要不然,我就让它烂在自己肚子里面,高建国家的案子,你们做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们答应你,你说吧!什么要求?”
    “你们不能跟我男人说,也不能跟任何人说?”阎巧巧压低了声音,同时朝院门口看看。
    “只要不影响我们办案子,我们可以承诺不跟任何人说。”
    “行,有你这句话,那我就不再担心什么了。”
    “说吧!”
    “九月二十七号下午,我到葛朝阳家去了。”
    “葛朝阳是什么人?是高刘村人吗?”
    “葛朝阳是葛家村人,高刘村东边的村子就是葛家村。”
    “你到葛朝阳去做什么?葛朝阳有是什么人?”其实,马向志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一定是那种鸡鸣狗盗,见不得人的男女之事。
    “葛朝阳是大队民兵营长。”
    在刘长海离开家以后,阎巧巧跑到葛朝阳家去行苟合之事。
    “葛朝阳家住在什么地方?”
    “就在河东边第一家——就是河边单独那一家。”
    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事后到葛朝阳院门外看了看。在两个村子之间的那条河上有一座小石桥,阎巧巧到葛朝阳家去,要想不被村子里面的人看见,村子后面的树林是最好的掩护。葛朝阳家在葛家村的最西头,掩映在一片竹林之中。葛朝阳家的东边有一个水塘,水塘周围有很多芦苇和杂树。
    “葛朝阳没有老婆吗?”
    “他老婆回娘家去了。”
    两个人逮着这么一个机会厮混在了一起。
    “你男人刘长海知道吗?”
    “他不知道,他很忙,没有闲工夫管我。”阎巧巧话中有话。
    “我们听说你男人刘长海在这方面名声不好?”
    “他整天在外面野,我已经忍了他很多年,要不是怕脸皮子放不下,我早就跟他离婚了,在外人看来,我阎巧巧生活在米箩里面,其实,我的心里苦得很。”阎巧巧为她的行为找托词。
    “实不相瞒,我打心底感谢高建国,我怎么可能昧了良心做那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呢?”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自从几年前,高建国写举报信,上面派人到下面来调查,我男人在这方面收敛了许多。我当然要感谢高建国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拼了命地跑到高建国家去救火呢?”
    “你绕了这么大的弯子,直接跟我说不就得了。”
    “这种事情不到万不得已,我能说吗?葛朝阳和刘长海在一起共事,要是让刘长海知道我和葛朝阳之间的事情,我和葛朝阳能有好果子吃吗?”

第二十二章 烟火味道
    “我和葛朝阳在初中的时候是同学,他对我很好,但他家很穷,后来,我爹娘把我嫁给了刘长海,再后来,葛朝阳去当了兵,他有情,我有义,我们俩在一起,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阎巧巧提供的情况肯定是要进行核实的,但在马向志向和付微澜看来,阎巧巧说的应该是实话,第一,她没有必要把这种事情往自己的头上栽,在生活中,有些事情能做,但不能说,作为一个女人,一旦被戴上破鞋的帽子,日子就不会好过到哪儿去,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农村的女人把名声看的比天还要大;第二,阎巧巧也知道,公安同志们肯定要找葛朝阳核实情况。
    虽然阎巧巧和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没有关系,可是,在火灾发生的时间段里面,阎巧巧从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一路向西,她和纵火案的凶手有相遇,或者交叉的可能,所以,马向志和付微澜仍然不死心。
    “你从高建国家屋子后面的树林经过时,有没有看见——或者遇到过什么人呢?”
    “对啊!我估摸——我从树林里面走过去的时候,应该是着火的时间。如果真有人放火的话,我应该能撞见。”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人呢?”
    “没有。树林里面树很密,而且都是一些老树,躲个把人在树后面,是很难看见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没有遇到人,但我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你闻到了烟火的味道。”
    这应该是着火的最初阶段,这时候,凶手可能已经完成了点火的动作,火正在厨房里面生成并蔓延。
    “对,我是闻到了东西烧着以后散发出的味道。”
    “在什么地方闻到的呢?”
    “走到高建树家后面小竹林的时候。”
    为了弄清楚凶手放火的时间,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按照阎巧巧返回家中的路线走了两个来回,用正常的速度走需要九十妙钟,这不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用稍微快一点的速度是七十五秒。这应该是阎巧巧当时的速度,他不想被村里人看见,按照常理,他行走的速度会快一点。
    阎巧巧到家后不久,高马氏就开始喊人救火了。
    经过推断,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认为,在阎巧巧经过高建国家后面的树林的时候,凶手很可能刚刚完成放火的动作。
    为了验证阎巧巧的说法,两个人还到树林里面进行了实地勘察,在前村的后面有一长条树林,有些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树长的很密,非常方便人的隐蔽。所以,阎巧巧没有看到人,应该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话说到你这个份上,谈话也该结束了。
    离开刘长海家以后,两个人立马去了葛朝阳的家,葛朝阳的老婆在家,葛朝阳还没有回家,她的老婆谢素珍说,葛朝阳到一个村子去喝喜酒去了,这个村子叫后营庄,大队所有的干部都在后营村卫家喝喜酒。

第二十三章 赶赴后营
    时间是下午五点多钟,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必须马上见到葛朝阳,阎巧巧所提供的情况,必须马上找葛朝阳核实,一旦阎巧巧和葛朝阳串供,事情就麻烦了。于是,马向志和付微澜在左元朝的陪同下迅速赶到后营村,在农村,喜宴开席的时间一般在七点钟左右,生产队一般是在六点钟左右收工,还有那些远道而来的客人,所以开席的时间比较迟,三个人想赶在开席之前把葛朝阳叫出来,人家正在办喜事,穿制服的警察突然出现,肯定不妥,所以,进村以后,左元朝在地里找到了后营村的生产队长卫德全,请他到卫家去一趟——把葛朝阳请出来,这件事情还不能让刘长海知道,马向志已经答应过阎巧巧不让他男人知道这件事情的。
    卫队长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三个人随卫队长回了村。
    卫队长将三个领到了自己的家,烟茶安排好了以后,卫队长就去了卫家。
    几分钟以后,一个三十七八岁的中年人跟在卫队长的后面走进了院门,卫队长将葛朝阳交给三个人以后,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他还嘱咐自己的老伴在院门外呆着不要影响公安同志们的工作。老太太就拿着一只纳了一半的鞋底走出了院门。
    卫队长到卫家的时候,其他大队干部还没有到,因为葛朝阳和卫家是亲戚,所以提前赶到了卫家。
    葛朝阳证实了阎巧巧的说法,九月二十七号的中午,阎巧巧确实到他家去了,当天,他老婆回娘家去了。他们在一起呆了不到一个小时,阎巧巧离开他家的时间是一点五十八分。
    “葛营长,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啊!”
    葛营长捋起衣袖,手腕上戴着一块钟山牌手表。
    “那么,从你家走到高建国家屋后树林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分多钟。”
    这也就是说,高建国家起火的时间是在一点五十九分左右,在两点之前。
    马向志想到了生产队上工的时间。
    高刘村下午上工的时间是一点半钟左右。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明确下地干活的是那些人,这样就能你能搞清楚哪些人在家里呆着,在三个人看来,纵火案的凶手极有可能是留在家中的人。这个基本的判断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如果高建国家的火灾是一起纵火案的话,那么,凶手一定是高刘村人。
    高刘村在奉贤大队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一共有三十七户人家,三个人很快就明确了九月二十七号下午在地里干活的人的名单,一共是一百零七人,留在村子里面的人一共是十三人——十三人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小小孩除外。
    在这十三个人中,除了刘茂生和阎巧巧,没有一家人和高建国家有仇,也没有人家和高家积过怨,而刘茂生和阎巧巧已经被排除了嫌疑。
    究竟是谁放了这把火呢?
    “71。9。27”案的侦破工作止步于此,马向志和付微澜在高刘村调查走访了十天,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第二十四章 狐仙文化
    在这种情况下,狐仙之说又甚嚣尘上,公安同志的调查似乎更能证明一些人的说法,高建国家的两把火和人没有一点瓜葛,怪就怪高建国在当上生产队的队长以后,挪走了在村子东头呆了几百年的土地庙,伤到了狐狸大仙,高建国家的两把火铁定是狐狸大仙放的。
    坚持这种说法的人,有是有充分根据的:
    第一,在高刘村,虽然以前也发生过火灾,但很快就被发现并扑灭了,关键是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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