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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小村魅影三-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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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在高刘村,虽然以前也发生过火灾,但很快就被发现并扑灭了,关键是从来没有一户人家发生过两场火灾,更没有人家在一年之内发生了两场火灾。有人甚至说,第一场火,是狐狸大仙向高家发出的警告,可高建国仍然不把狐狸大仙的警告当一回事,这才惹怒了狐狸大仙。
    第二,高建国不仅仅是挪走了土地庙,伤了狐狸大仙,高建国还动过另外一个心思,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过,在后村的东头——在河的东岸,有一大片坟地,那里灌木丛生,高刘村的土地比较少,历史上,高刘村人经常和邻村人为地界的事情发生矛盾,甚至冲突,最严重的一次是民国时期,发生过一次伤人和死人的械斗事件。
    高建国当上生产队队长以后,想把占地二十几亩的乱葬岗移到大梁和芦苇荡之间的盐碱地上去,这块盐碱地有三十几亩,从来没有长过庄稼,空着也是空着。
    由于遭到了老辈人的反对,高建国才没有再坚持。
    村子里面的老人说,幸亏高建国没有做成这件事情,如果做了,那么高家就不是失火那么简单了,村子里面的人都要跟着遭殃倒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原来栖身在土地庙的狐狸大仙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把家搬到乱葬岗去了,如果再把乱葬岗移走,那无家可归的狐狸大仙能让高建国家和乡亲们安生吗?
    第三,关于狐狸大仙的本事,可不是人们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在奉贤大队和附近几个大队,可是发生过狐狸大仙报复村民的事件,大家别以为只是传说和故事而已,乡亲们说的有鼻子有眼的,这些传说和故事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人家,有名有姓,所以,我们不能小看这些传说和故事。
    毋庸置疑,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故事,经过乡亲们的发酵以后,也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实例——在乡亲们看来,高建国家两次遭遇天火的事情,是最有说服力的,大家看看,连警察都没有查出一个所以然来——狐狸大仙做下的案子,谁能查的了呢?
    笔者要说的是经常挂在村民舌头尖上的故事。在我们的文化当中,除了鬼文化以外,狐仙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支,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这一点,当地的老百姓相信这个,既然老百姓相信这个,那它就是一种文化。连并不存在的鬼都能在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客观存在的狐狸大仙就更应该有自己的文化。
    笔者的意思非常明确,在我们的文化中,糟粕太多。

第二十五章 有鼻有眼
    在葛家村,有一户人家,姓张,名字叫张有福,四十一岁。一次在乱葬岗下套子的时候,无意之中,套住了一只狐狸,其实是套住了狐狸的一小截尾巴。一天早上,他到乱葬岗去收套子,结果在夹子上看到了一小截毛茸茸的尾巴。
    这狐狸大仙在人们的舌头尖上被传的神乎其神,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灵性尽失,你想啊!身为大仙,乡亲们在挪土地庙之前,它应该能预测到,至少应该在乡亲们动手之前避避风头,结果被高建国伤着了;身为大仙,竟然连猎人下的套子都没有认出来,别说本事了,连最起码的智商都没有。
    张有福在夹子和夹子旁边的地上还看到了一点血,张有福就把这节尾巴拿到村子里面给乡亲们看,上了年纪的人都说是狐狸的尾巴。张有福被吓着了,病了一场不说,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情,验证了乡亲们的说法,谁伤了狐狸大仙,谁就得遭遇祸事。
    当时,张有福的两个兄弟都长大成人,等着成亲,因为家里面的地方太小,张有福就找生产队和大队批了一块地,自己当**户,房子盖好了以后,正好赶上生产队分稻谷,张有福就把自己家的粮食囤在了新房子里面,新房子,没有老鼠,地势又高,当时,张有福还没有把家搬到新房子里面,粮食弄到新房子以后,张有福就在新房子里面睡了一夜,不放心粮食吗?这可是大半年的口粮,不看不行啊!可是,当张有福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大家猜怎么着,粮囤里面的粮食竟然不翼而飞。
    这不是很奇怪吗?张有福夜里面睡觉一点都不沉,当天晚上,他也没有喝酒,夜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几百斤的稻谷在一夜之间突然不见了。
    上了年纪的人都说,这一定和张有福伤害狐狸大仙的事情有关系。加上一些人的想象,我们这个民族是不缺乏想象力的,龙,不就是我们的祖先想象出来的吗?大家都知道,在中国人的十二属相中,只有龙是不存在的东西,可是它却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十二生肖。笔者不知道这个虚构出来的龙是怎么在十二生肖里面弄到一席之地的,难道也是靠关系、走后门,怪不得“拉关系”和“走后门”盛行于世,敢情老天爷在很早的时候就创造了这种基因,这也应该是老天爷造的一次假,难怪现在造假之风盛行,敢情造假从老天爷在创造人类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个“龙”是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最大的山寨货,在这样一个虚无的旗帜下,封建帝王深受启发,说自己是真龙天子,是龙之子;更可笑的是,我们有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龙之子,有一首歌是这么唱的“我们都是龙的传人”,“龙的传人”不就是龙之子吗?遗憾的是,这种所谓的龙,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在远古和开天辟地的时候,都不曾存在过,虽然,这种说法表达了一种美好的愿望和精神的追求,但笔者总觉得,这种龙文化有点把中华民族的文化虚化的意思。

第二十六章 不可小视
    试想一下,“我们是龙的传人”,那么,世界上其他民族是这么东西的传人呢?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华民族的子孙,这还不足于让我们骄傲和自豪吗?干嘛要借一个并不存在的东西来自欺欺人呢?崇尚自然和真实,实事求是,难道不是我们的传统吗?
    不管什么东西,也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经过想象的加工,就成了神话,大家想一想,一只狐狸,他能在人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让一囤粮食消失殆尽,没有一定的神力,肯定是做不到的。于是乎,狐狸大仙便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仙。
    并不存在的龙能让人顶礼膜拜,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狐狸自然会让人听而生畏。
    张有福的故事,不由人不信,人是身边的人,事是活生生的事情。
    在奉贤大队小桃村,还有一件事情更加离谱。
    小桃村有一户人家,姓文,户主叫文二敦,年龄四十一,他和老婆生了两个孩子就不敢再往下生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夫妻俩生下的这两个儿子都有严重的缺陷,老大十七岁,未足月降生人世,是一个畸形儿,和高建树差不多,差不多,指的是身体,高建树的脑子很好,也能养活自己,可文二敦的这个大儿子,整天痴痴呆呆的,只知道吃喝拉撒睡,其它事情,一概不会,老二十五岁,一生下来就是一个瞎子,比老大好不了哪儿去。
    乡亲们都说,这是有原因的。
    在文二敦还没有成亲的时候,一年冬天,他在雪地上发现了一只饿死——或者冻死的狐狸,有人说是狐狸,有人说是黄鼠狼,文二敦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只非狐非鼠的动物剥了,然后将皮缝在了自己的帽子里面。
    于是,乡亲都认为文二敦之所以生了两个有严重缺陷的儿子,和冒犯狐狸大仙有非常直接的关系。
    总之,在乡亲们的舌头尖上,关于狐仙的故事还有很多,笔者之所以列举一二,只是想告诉大家,“71。9。27”案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发生的。
    我们都知道,有些故事只是用来说说听听的,说过以后,或者听过之后,一笑了之,可是在乡亲们的舌头尖上流传的关于“狐仙的故事”可不能一笑了之,大家想一想,乡亲都认为高建国家的失火案是狐仙所为,那么,他们就不大可能认真对待和思考案子的事情,不能认真对待和思考案子,就不大可能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这在客观上影响了警方的调查。狐仙的故事将会淹没很多案子的线索,将会尘封很多记忆中的东西。
    郑峰和李云帆明显地意识到,“71。9。27”案和同志们以往所侦办的案子有着明显的不同。所以,拿下“71。9。27”案的意义不限于案子本身。郑峰是一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角色,他既要拿下这个案子,又要看看“狐仙”文化到底是什么货色。

第二十七章 来到奉贤
    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七号上午八点一刻,两辆吉普车停在奉贤大队大队部前面的三岔路口上。从公路到奉贤大队的大队部之间有一条比较宽的土路,这条路勉强能走汽车,汽车到大队部以后,就不能再往前走了,通往高刘村的路高低不平,坑坑洼洼,而且非常窄。
    大队部的门锁着,在大队部的屋上头竖着一个喇叭,一条电线挂在下面。在门两边的墙上,有两个用石灰写成的标语:
    “农业学大寨!”在门的东边
    “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在门的西边
    大队部的西边有五间房子,由东向西,第一间有两扇很宽很高的木门。
    第二间和第三间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粮食加工厂,粮食加工厂的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一台手扶拖拉机。粮食加工厂的门内外站着一些人,屋子里面传出机器的轰鸣声。
    西边两间是小卖部,小卖部的门口站着两个女人,她们一边聊天,一边嗑瓜子。
    “左所长,要不要我去喊彭书记啊!”一个女人大声道,他认识左所长。
    “谢谢你,不用了。”
    “左所长,你们莫不是为高建国家的案子来的。”这个人大概是看见的马向志和付微澜。
    “不错,我们是为高建国家的案子来的。”
    “这个案子不是查过了吗?”女人的意思是,当时都没有查出名堂来,现在再来查,能查出来吗?”
    左所长没有再理会对方,他走到郑峰和李云帆的跟前,朝高刘村方向指了指。然后领着大家朝北走去。
    两个女人和粮食加工厂门内外的人站到路口上来,目送着郑峰一行上了一条长满藤条的小路。
    站在小卖部西边的路口,是看不见高刘村的,但能看到两棵凤阳树上的喜鹊窝。喜鹊窝所在的地方就是高刘村。
    在大队部和高刘村之间,隔着两个村庄,这两个村庄的名字叫前场村和后场队——一个在南边,一个在北边。
    郑峰一行刚走没有多远,一辆吉普车戛然而止,停在小卖部的前面的空地上,从车上跳下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
    此人是汝阳县公安局的局长马子涛。
    “郑局长,等一下!”马子涛一路跑了过去。
    马向志听到了马局长的声音。
    大家停住了脚步。
    握手、问候,自不必说。
    马子涛埋怨道:“郑局长,您怎么说来就来了,搞的我措手不及。”
    “马子涛,你怎么知道我们今天来啊?”
    “是马向志给我打的电话。”
    “其实,你用不着来,有马向志、付微澜和左元朝三个人就行了。”
    “郑局长,我是来安排你们住处的。”
    “安排住处?我的脾气,你也不是不知道,随遇而安,随便在哪里,只要有地方睡觉,有饭吃就行了。”
    “这不行,高刘村是一个穷村子,你们不能住在高刘村,我想好了一个地方,已经安排好了。”
    “在什么地方?”
    “在泗水县的高岗镇,就在奉贤大队的西边,离此地只有三四里地。”
    “马局长,这样吧!我们先到村子里面去看看,如果住宿确实有困难,我们就听你的。怎么样?”

第二十八章 熟悉环境
    一行人沿着一条窄窄的长满藤条的土路向北,走了约摸三里地,穿过一个芦苇荡,眼前出现一个十字路口 ,向北通向大梁河,向西是葛家村的几户人家,再过一条河以后就是高刘村的土地庙的旧址,再往西走三四百米就是高刘村。
    向东就是葛家村——葛家村的大部分人家都住在路的东边,紧靠路东边是葛家村的社场,社场的前面有一个很大的水塘,水塘边躺着几头水牛。
    左元朝领着大家向西,经过五户人家的院门之后,眼前是一个树林,树林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芦苇,树林和芦苇中间是一个水塘,水塘的西边有单独一户人家,这户人家就是葛营长的家。葛营长家的院子,被一片或密或疏的竹林遮挡着,看上去显得很幽静,但也有点阴森的感觉。
    “郑局长,这就是阎巧巧的相好葛朝阳的家。”左元朝指着葛营长家的茅草屋道。
    葛朝阳家的院门关着,门上有一把锁,院子里面有一条狗,不情愿的发出一些哼哼声,有气无力的,像是例行公事似的。
    在竹林的西边有一条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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