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贝尔序呜~~我拖稿了……我自己先招了,这本稿子真的差点赶不上出版社的作业时间,因为最近真的被太多事给耽搁了,先是腰疾复发,接着又迷上新的韩剧,最惨的是还被小弟的政治狂热给感染,每到晚上就买了一堆零嘴,然后坐在电视机前面“看戏”,再然后跟着骂来骂去,结果到最后我才发现拖稿拖得太凶,眼看就要开天窗了,呜~~我对不起编编,对不起喜爱我的读者,我怎么可以置正业于不顾,每天过得这么悠哉,我真是罪大恶极、麻木不仁、面目狰狞……这样可以了吗?(哭ine)幸好老天爷原谅我的年幼无知,让我及时把稿子赶出来,还有最仁慈善良的编编也让稿子顺利通过,真是太幸运了,让我感动得想哭,不过还要交一篇序,真的不晓得该写什么,因为该说的都写在我纲站的手札内,大家有兴趣的话就上梅飞色舞灌灌水……怎么才十行,编编一定又会说太少了……...
作者:寄秋楔子十三岁的年纪,该是初探到青春的滋味,懵懵懂懂,酸甜参半。在那个黑色星期六前,她以为自己是幸福的,有爱她的爸爸妈妈、还算和乐的弟妹,还有一个她暗恋了一学期、刚跟她告白的三年级帅气学长,她快乐得觉得连空气闻起来都是甜的。但是,一场车祸无情的夺走她父母的生命,一个圆满家庭眼看要四分五裂,身为长女的她懂了死亡的意义却不知如何面对,只能搂着不住啼哭的弟妹、僵冷表情,面对一干亲戚贪婪的嘴脸。无助的她更在星期一到校时,无意间撞见自己喜欢的人正跟班的班花告白,说的台词还一模一样,“我每天晚上想你想到睡不着,我真的很喜欢你……”打击不足以形容她的心情,她恍恍惚惚的过着日子,不理会弟妹投向她的茫然眼神,父母的后事也任凭外人处理,叫她拿钱她就拿出父母的存折印章,叫她签名她连文件都不看,手机械性的动作。...
作者:席绢前言捐血真好!去年年初,看到报纸上大肆报导血荒的消息,终于引发我一滴滴热情,准备将我体内绝对可以再生的血液,贡献一些些给需要它的陌生人们。在十七、八岁的年纪里,我曾有贫血、低血压兼厌食症的徵兆。但这些年实在是调理得不错,肥肉直往下半身囤积,典型的健康宝宝福态逐渐展现,于是我认为在这种身体状况下,是再好不过的捐血时机了。去年第一次捐血的结果其实是很惨烈的。实在不想说出来吓人,但忍不住想呼吁捐血者最好再三确定帮你扎针头的那名小姐是否经验老到。我咧,第一次捐血时,捐血站的小姐将我双手打得红中带紫(听说这样可以使血管浮出来),然后拿着一根我生平仅见最粗的针头往我手臂上扎去。然梭,血水分三路流了出来,流到管子中、皮肤下层、以及体外,然后痛得我几乎没流下眼泪来抗议不人道的对待。...
作者:古凌第一章心动的旋律他是音乐界的奇葩,是钢琴界卓然不拔的天才,无论是凝患作曲、演奏诠释、指挥乐团,他都能展现出超完美无瑕的成绩。但是事实上,他却恨死音乐了!他拥有傲人天赋,一种在乐音中展现出最丰沛深刻的感情,令世界上最铁石心肠的人也要感动得双眼湿润的天赋。该死!他宁愿自己是个大白痴!他出身知名音乐世家,父亲是名指挥家,母亲是名声乐家,大哥是名作曲家,大姐是名小提琴家,但是最为名闻遐尔、享誉国际的还是他。从他六岁时得到布达佩斯的李斯特钢琴大赛首奖开始,同年接着是华沙国际萧邦钢琴比赛,翌年比利时的伊莉莎白皇后钢琴比赛、日内瓦国际钢琴比赛……除了音乐奖,他不曾抱回其它奖项。九岁时;他已是声名大噪的天才神童了。...
作者:凌筑楔子夜幕低垂,龙蛇混杂的PUB内人声鼎沸,外头的街道相对于它就冷清寂静的像是坟场,冷风飕飕。无人的巷内一隅,街灯一闪一灭。“你们别过来,我没空陪你们玩。”一名少女紧搂着背包,戒慎的盯着包围她的一群混混。“你没空,我有空就好了。”其中一个混混露出猥琐的笑。“就是说呀,我们会好好疼爱你的。”“咳咳!”一阵咳嗽声音量不大的刚好引起众人注意。“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给老子滚出来!”“各位大哥你们好呀。”人影踱出阴暗,闪烁的灯光映像在一张绝艳的脸庞上,泛着乌木光泽的大波浪鬈发及肩,举手投足间qi書網-奇书流露出妩媚撩人的万种风情,嫣红的唇色宛若冷艳的玫瑰绽放,美得勾魂摄魄,让这些正处发情期的混混流了一地口水。...
作者:陈毓华序上戏地中海西西里岛。海水缓缓拍岸,碧海清透明澈宛若一面巨大水晶,蓝天靛青的不掺一丝杂质。一幢中古世纪的城堡以骄然傲姿孤挺在山丘的危崖上。古堡融合东方拜占庭与西方诺曼王朝的独特建筑,纯白的大理石墙面虽不掩其斑驳,看起来仍然气派非凡,厚重的青铜及原木门更彰显它身份的不同。撇开古色古香的建筑和城堡四周如茵碧草不谈,古堡核心的顶层内部是间完全现代化的科技产物。圆顶浮雕的防弹彩绘玻璃张臂迎来满室阳光,透过层层复层层的红外线网,可以看清建筑物是间工作室。工作室里一式的波斯长毛地毯,不管多少人踏足其中,连最微小的声音都不会发出,举目所及,工作室里有三十台三十六寸的荧幕正闪亮清晰的反映出全世界各地的光景。其中大部分是一连串极其快速,普通人无法读取的数据。...
作者:陈毓华第一章民以食为天,上至高官贵爵,下抵商贾平民乞儿贫户,每天一睁眼奔波忙碌为的就是要填饱五脏庙,以物易物或以钱交易的市集团应人们的需求而产生。新鲜沾露的笋簟菜瓜摆放在简陋的市摊上,鱼贩走卒充满活力的吆喝声,猪贩落刀如飞的身手,说多热闹就有多热闹。赊一把青葱,摸些儿水蒜,来来往往,银货两讫,皆大欢喜。“喂!客官们,枫桥白汤面一碗两文钱,汤头十足,面条硬是要得、好吃,快来喔!”市集里,担着吃食的百家争鸣,蟹黄汤包。车轮饼、苏州枣泥麻、西湖藕粉、骊山火晶柿子,冷饮熟食应有尽有,弯曲的巷道内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香味。突然,卖甜瓜的瓜农嚷嚷了起来:“小偷啊,又是你这疯子!三番两次净找我麻烦,这回非逮住你不可!”顺手抄起扁担,他气冲牛斗,抛下两篓水澄澄的瓜紧追偷瓜贼去。...
作者:席绢前序我说:这一次的「後记」开天窗如何?项姊说:那你如何对读者交代?於是乎,聪明的席绢想到了个好法子!我仍是不写後记,可是又不能对不起大家;折衷之下,我改写前序!有没有很聪明?(请点头,并且用力拍手!)考季已经过了!我反而不敢拆那一封封的来信,因为知道其中必然刻划下了悲喜两极的消息。有的人考得很好,迫不及待来信与我分享;有的人考运不佳,写来的信件看得我都好难过,不知道该怎麽安慰起才好!只希望大家都是安好的,一时的成败不代表一辈子的成败,再加油吧!至於席绢我的近况,其实也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生生小病啦、淋淋小雨啦、写写稿啦……似乎已成例行公事了;其中比较严重的两件大事是:第一,写稿老是写个一天,却休息个叁、五天,很混是不?第二,我——要——搬——家——啦!...
作者:原毁Admire (喜欢)暑假后返校回到宿舍,一进门,我不由苦笑地摇摇头。寝室的最大特色就是“脏、乱、差”,走进去以后房间乱的像是贫民窟,一个暑假无人光顾的地板更是脏的连原先的颜色也猜不到。房里采光不好,面朝西,终年不见太阳,有被世界遗弃了的感觉。我来早了,四人的寝室只有我一个到。东西打理的差不多,就听到我的手机铃声响。“堂哥,我已经报完到了。对,从现在开始我就是T大的学生了……”凌锋的声音透着兴奋。初出茅庐,被骗进大学的毛孩子都是这样的,时间久了积极性自然会跌下来的,我也不好说打击他的话。“现在可以放开手脚地恋爱了……”可惜隔着电话,我不能配合拍他肩膀的动作“对了,你常常说起的那个‘小风’,考上的也是T大吧,有空认识一下,以后好有个照应。”...
作者:寄秋第一章“小朋友,你要来找谁?”拉开和室式的门,短发亲切的幼教老师摸摸一位小男生的头,好笑地望著他一脸局促、不自在。好奇的眼有着天真和童稚,拼命的往木板地板教室内张望着,但找不着人让他有点失望地垂路丧气,像是少了羽毛的小公鸡。蓦然,好看的眼眯成变月,乐不可支的指着穿着一身粉红衣裙,绑两根小马尾的小女孩。“我找她。”老师回头一看,当场噗哧一笑。“你是她哥哥吗?”不会又来一个吧?“不是。”他摇头,向小女孩招手。小男孩的举止看在中三班老师眼里是习以为常,她带这一个班不过半个学期,可是从第一天起她就发现这个世界变了。不知是她老了还是电视儿童变多,四、五岁大的小孩早熟得像个小大人,什么男朋友、女朋友地挂上口中喊得好不亲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