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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诈尸还魂-第67章

小说: 诈尸还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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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家的女主人是把粪缸泼到孙毅父亲头上的罪魁祸首,她的死法最诡异,一开始人们压根都没有找到她。后来有个小孩在院子外面的草丛里奔跑被只手绊倒,人们才发现了这个已经和草地融为一体的女人。她浑身上下每个毛孔的毛发都变成了野草。
  经过法医解剖后,男主人体内共找到了2000多块碎玻璃,而女主人的胃里、大肠小肠、胆等等器官里的野草已经无法计算了。而且这些草长的时候是很缓慢的,先在她的胃里发芽,让她胃出血,然后是阑尾炎,胆囊出血,肺出血,眼底出血,最后几丛坚硬的草尖刺穿了她的心脏。
  凶案发生后,警察按照正常的推断,把怀疑对象放到了孙家,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却并没有任何证据。这案件太诡异了,村里人都传说是老孙家的老头子化成了厉鬼,来找邻居索命。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加上孙毅又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在老家的派出所呆了48小时之后他又被放了出来。状共东血。
  回到学校之后,孙毅马上和孙意沟通,问是不是他做的?孙意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反问怒气冲冲的孙毅,看到仇人惨死,是不是很有快感?
  孙毅被这句反问弄的蔫了下来。不得不承认,看到那老狗一家死在自己面前,他当真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
  孙意安慰哥哥,自己强大了,以后有什么事自己都可以出来帮哥哥出头了,再也没人能嘲笑他们,没人能欺负他们。欺负他们的都要死。
  后来,小吴自己单枪匹马去找欺负自己的人报仇,这次被打的更惨,差点从医院出不来了。孙毅去医院照顾小吴。就在这期间,孙意把降头术传授给了小吴。
  那天,孙意正在练功,魂魄出窍的时候,忽然遇到了同样是魂魄出窍的王霹雳。王霹雳经过三日还魂,已经要大功告成,即将回窍的时候,被孙意的一丝魂魄给侵入。
  孙意和孙毅共用一具肉身终究不方便,有了王霹雳这个良好的肉身,孙意想借体重生。没想到王霹雳也是个非常剽悍的人,孙意分出的一缕魂魄没能彻底制服她,两人的魂魄以王霹雳的肉身为战场展开了厮杀。
  昨晚小吴施展降头被发现后,失魂落魄的来找孙意,随即警察赶到。孙意沉睡,让孙毅出面应付,小吴的头颅则被他藏到了那古镜中。打发走警察后,孙意告诉小吴,自己只能帮他续命一天,白云观那个老道士很有本事,但他只买自己哥哥的账。天亮后,让哥哥带着小吴来白云观求助。
  天亮后,看到只剩下头的小吴,孙毅非常气愤,本想让他自生自灭,但奈不住小吴的苦苦哀求,最终心软了,一大早就来找这道士。
  “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我会给个交代。”孙毅郑重其事的对老道士和我说,“我回去就和我弟弟交涉,让他不要再施展邪法害人。否则,拼着毁了这具身子,我也要阻止他。”
  “孙施主,珍重。”那老道士像孙毅做了个稽首,并没有说其它的话,这让我有点奇怪。
  这时,几个人急匆匆的过来,为首的是个大胖子,他背上背着个昏迷不醒的小子。那小子眼窝深陷,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身上还跟着几只张牙舞爪的小鬼,眼见得是离死不远了。

  ☆、第九十八章 第二个锦囊

  “道长,求救命啊!”大胖子把那半死不活的小伙子放到地上后,连同身后的给一起给这老道士跪下了。“我这兄弟失了魂儿了,眼看就要死了。求道长慈悲!”
  大胖子心急如焚,词不达意的说着。虽然他语言表达能力不怎么样,但事情并不复杂,过了片刻就说完了。
  据他说,他这兄弟,前天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带自己女朋友上街逛。回来的时候就失魂落魄,跟魔怔了似的,谁叫也不理,眼睛发直。半夜还发出杀鸡似的声音,可把家里人吓坏了。连夜送到医院后,医生也检查不出所以然来。说各项指标都正常。
  隔壁床位的老头子说这一看就是中邪,失了魂儿。得找人喊魂。昨天他们托关系找到个据说很厉害的神婆,在桥下喊了一天的魂,也没任何效果。
  “岂止是没效果。”老道士摇摇头。他手里拂尘一甩,沾染在小伙子身上那几只法力浅薄的小鬼就被震得灰飞烟灭。
  严格来说,它们连小鬼也算不上,只能算是“脏东西”,或者是“薨”。人死为鬼,鬼死为薨。鬼也是有寿命的,鬼死了后,就化成了纯阴气凝结的生物,这话生物智慧更低。只有勉强的本能。在坟地里看到的“鬼火”,或者是古墓里的毒气,凶宅里的鬼影之类,很多都是薨变的。
  “现在还不出来,是想让我把你也灭了吗?”拂尘再一扫,从小伙子体内钻出个浑身湿哒哒的女鬼。女鬼的身上沾满了水草,朝地上不断的淌着水。
  她现了形,把周围的人都吓得魂儿都要飞出来。状共东巴。
  “鬼啊!”大胖子虽然身材很魁梧,胆子却不大,干脆从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女鬼狠狠的朝老道士瞪了两眼,但估计又自觉打不过他,只得悻悻的消失。
  “你们在桥底下喊魂,把淹死的水鬼喊来了。她附体在你弟弟身上吸阳气,再吸个半天。你弟弟就彻底死了。”
  这番话把几个人唬得面如土色,只是不断的跪在地上磕头。“道长救命!”
  “他是冲撞了厉害人物,被人把魂摄走了。冲撞了谁?好厉害的手段,好毒的心肠。”老道士捋着胡须沉吟。
  “我们去逛王府井。前天那儿好像去了什么大人物,路被封了。”说话的像是这小伙子的女朋友,她啜泣道,“我们当时急着过马路去吃饭,他就冲撞了那些封路的人,冲到了路上。刚好几辆黑色的车开过来,差点把他撞到。他也是个暴脾气,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就冲车里喊,你他妈找死啊。”
  “然后我看到他的眼神就直了。那车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模模糊糊看到里面坐了个光头。对了,他穿的衣服跟道长您差不多。”小姑娘抬起手指了指老道士。
  光头穿道袍?我想起了聪叔。不过肯定不是聪叔。以他的性子,才不会到北京给什么权贵当鹰犬,还狗模狗样的坐在豪华轿车里。
  老道士不语,他面朝北方拜了三拜,随即从道袍里取出来几根蓍草。这种草我倒是见过。随即,他点燃蓍草,随即手一抖,火光扑灭,青烟袅袅升起。
  对着蓍草观察良久,他又掐指算了片刻,叹息道,“回去吧。这忙我帮不了。”
  “道长你不能见死不救啊!”一行人傻了眼,过来连滚带爬的抱着老道士的腿。
  “我算出来那人是谁了,但同时,那人也已经算出来了我。他推算的能力比我强得多。以命相搏的话,我虽然不惧他,但我俩之间的因果并没有那么大。”
  他挥手制住了还要继续哀求的众人,“况且,最适合做这件事的也不是我。有个人,比我合适的多。”
  “是谁?我们去求他!”大胖子满脸是泪。
  老道士用手指了指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这时,众人才留意到了我。
  “我?”我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我也很诧异,怎么会扯到我身上了?
  “你的确是最合适的人选。”老道士意味深长的望着我。“你和那个人算是间接认识。”
  我若有所思,他见我像是明白了,点点头。“对,他家一家三口都是高手,拘走这人魂魄的是他家老二,他弟弟你应该见过。你身上有他的气息。”
  我想起了躺在我衣兜里的剩下两个锦囊。
  “小兄弟,求你救救我弟弟!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大胖子过来求我,那小子的女朋友以及其他的几个看起来像是好友模样的也来苦苦哀求。
  我本能的要拒绝。开玩笑,跟你们又不认识,还让我去得罪个有来头的厉害人物。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我能救得过来吗?
  “我拒绝”这三个字到了嘴边,我忽然觉得衣兜里的第二个锦囊跳动了下,一股热流直冲我的喉咙,到嘴的话变成,“好,我救。”
  众人大喜过望,纷纷冲我磕头,留下我在发愣。
  “什么情况?这见鬼的锦囊主动帮我开口接下来了?”
  我伸手入衣兜摸了摸,果然发现那锦囊已经消失了。三个锦囊在云南面对江离的时候用掉一个,然后现在在白云观不明不白的又用掉一个?
  难道,这小子对我很重要,所以一定要救下他?
  我望了望地上的小子,现在跟死狗一样,随时都有可能断气,从长相上也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为什么要浪费一个锦囊救他?
  我想不明白,不过聪叔法力高深,我是信服的。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既然答应就不能反口了。无奈之下,我扶起他们,“我答应了。不过现在不行。你们先回去,等我准备好了去找你们。”
  “这……”
  老道士接下话茬,“他暂时不会死。让他这两天呆在白云观吧。我给他点燃长明灯,灯不灭,他就不会死。”
  众人连连叩头,感谢我和老道士,然后七手八脚的把那小伙子搬到屋里。
  “你快去医院吧,找到自己的尸首,然后回窍。复活后,不要再在大城市呆了,回到自己老家,清心寡欲,修身养性,不得再出世。不然,马上会遭到天谴。”老道士脸色一正,冲吴天豪说道。“我前生和你有点缘分,所以现在才不惜法力救你。从现在开始,我俩再无瓜葛。”
  “是。谢谢道长。”吴天豪轻轻朝老道士拜了下。
  “不过上天肯不肯让你还阳,还是未知数。你从这里走到停尸房的路上,一路不能回头,不能开口发出任何声音,不能听公鸡叫,不能被狗吠。这几条触犯了任意一条,你就会化成摊脓血,再无法超生。记住了?”
  吴天豪害怕的点点连头。他苦着脸,“那我用棉花塞着耳朵,用胶布封着嘴?”
  老道士又转头冲我说,“你既然答应救人,就不能逃,否则会大损阴德,以后也会遭到报应。我的长明灯能保护他三天平安,三天内你得找到他的魂魄带回来。”
  “嗯。”
  老道士又拜托我把吴天豪护送到停尸房,看着他还阳。这样一来,他前世和吴天豪的瓜葛就算彻底了了。他已经做的够多,不方便再继续插手,不然天谴马上会降下来。能不能成功还阳,就看天意了。
  出了白云观,对面的街上正好有商店,我进去买了胶布、棉签之类的,把吴天豪的嘴巴用胶布结结实实的封住,又给他耳朵眼里塞满了棉花棒,让他自己用手捂着耳朵。
  随即,我在门口拦了辆出租车,吩咐司机直奔医院停尸房。
  我们不步行,直接坐车去,下了车就进停尸房,能出什么幺蛾子?我是这么想的。
  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年轻,太简单。

  ☆、第九十九章 腊肠犬

  一路上我特意给司机吩咐,不要路过有卖菜小贩的街道,绝对禁止经过菜市场之类的,他虽然很奇怪。但还是答应了。
  快到医院的时候,我忽然瞥见医院门口停放了好多卖菜的车,还有些卖鸡鸭鱼肉等肉制品的,在那里吆喝,把本来就不算宽敞的医院门口弄得更加挤。
  现在是下午四五点,陪护的家属出来买饭,住在附近小区的居民也出来遛狗,趁着晚上菜价便宜出来买菜的,乱哄哄成一团。
  “我记得之前这医院门口没卖菜的啊,今天是怎么了?”我问司机。
  司机乐了,“您不知道啊?旁边那菜市场这两天改造,门口修路。菜市场里的小贩们没办法,只有到这儿摆摊了。那路估计明天就修好。明天就不挤了。”
  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路过于拥挤,我们计划的直接让司机开到停尸间的想法破灭了。在医院门口龟速挪了十来分钟也没有开进去,司机无奈的说,“哥儿几个,实在对不住了,您步行过去吧。你看,那保安也在拦车,不让进呢。”
  我一看果然如此,没办法,只有跟孙毅把吴天豪搀扶了下来。
  “哥们儿,劳驾劳驾。把你们的鸡啊,鸭子,嘴全用绳子捆上吧,别让它们叫!现在也别杀鸡!”
  “凭什么啊!”
  “你是谁?”
  “我们还做不做声音了啊?”
  小贩门起哄,有的根本就不鸟我。
  我一发狠,从怀里掏出钱包。这是之前毛子偷的,他眼光还不错,一下子就偷了个有钱人。钱包里有大约几千块钱吧,我给每个小贩手里都塞了几百,“这些鸡,我全买了!给我把鸡嘴用绳子捆住,不然我不要了!”
  有钱能让磨推鬼,街上的小贩看到来了个凯子,不赚这钱不成大傻逼了?他们动作倒是利索的很。马上医院门口所有的鸡都成了哑巴。
  我看了圈,确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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