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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后汉书-第3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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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二八页八行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此又一刘尚,乃南阳宗室,袭封朝阳侯者。又引周寿昌说,谓袁纪作“执金吾刘尚”。非建武二十二年之武威将军,彼前以击夷而败没矣。本纪作“行征西将军”,此无“行”字。
  三三二八页一四行郡国四地震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四”作“九”。
  三三二九页一行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钱大昭云本纪但有二月丙午之事,此“正月壬寅”四字疑衍。按:校补谓当衍者乃“二月丙午”四字。
  是年四月丙申晦,日有食之,纪、志并同。四月晦为丙申,则二月不得有丙午。
  纪本有误,而此志“二月丙午”四字,疑后人据纪妄增也。
  三三二九页七行坏败城郭按:汲本、殿本“坏败”作“败坏”。
  三三二九页一0行建光元年九月己丑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安纪作“十一月己丑”。
  三三二九页一一行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言'*据何焯校改。
  三三二九页一二行皆得用权校补引钱大昭说,谓“用”闽本作“□”。今案:殿本亦作“□”。
  三三二九页一四行京都郡国三十二地震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安帝纪无“十二”字。
  三三三0页一行四年十*'一'*月丁巳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十一月”。
  按:延光四年十月乙酉朔,无丁巳,今依纪改。
  三三三0页一行兄弟阎显等并用事按:“兄弟”原作“弟兄”,径乙正。
  三三三0页七行永和二年四月*(庚)**'丙'*申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丙申”。按:是年四月戊寅朔,无庚申,今从帝纪改。
  三三三0页一四行凉州*(都)**'部'*郡六地震据集解引陈景云说改。
  三三三0页一四行凡百八十*(日)**'地'*震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日”字衍。
  又引惠栋说,谓纪云“地百八十震”,非百八十日也。按:校补谓“日”乃“地”之斗。言震不言地,则无以明其确为地震,故纪亦必云“地百八十震”也。今据校补说改。
  三三三一页一行尚书栾巴谏事按:集解王先谦谓“事”疑“争”之误。
  三三三一页一一行听之按:疑当作“德之”,与上文和帝永元七年“和帝与中常侍郑觽谋夺窦氏权,德之”同。
  三三三二页二行光和元年二月辛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灵帝纪作“己未”。
  三三三二页四行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氏”纪作“是”,古字通。
  三三三二页九行刘歆以为崩犹*(地)**'弛'*也校补谓“地”乃“弛”之斗,前志引刘歆说“崩,弛崩也”可证,各本皆失正。今据改。
  三三三二页一三行明年冬*(至)**'巫'*蛮夷反校补谓据纪“至”乃“巫”之斗。
  今据改。
  三三三三页二行河东*(恒)**'垣'*山崩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恒山在上曲阳,不属河东,应如殇纪作“垣山”为是。今据改。
  三三三三页五行元初元年三月己卯校补谓纪作“二月己卯”。按:是年二月壬辰朔,无己卯,纪斗。
  三三三三页六行劫略吏民按:“吏民”原作“民吏”,径据汲本、殿本乙正。
  三三三三页一三行*(事)**'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三四页六行延熹元年七月乙巳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桓纪作“己巳”,下云“甲子,太尉黄琼免”,则宜以续志“乙巳”为是。
  三三三四页七行三年五月*(戊申)**'甲戌'*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戊申”作“甲戌”。按:是年五月甲子朔,有甲戌,无戊申,今据纪改。
  三三三四页八行泰山博尤来山判解按:校补谓纪作“岱山及博尤来山并颓裂”。
  就志言之,泰山郡名,博县名,尤来山名,判解是从中分裂,特指尤来一山。
  自纪言之,则岱山亦言山,与尤来山并颓裂,明是两山矣。
  三三三四页一0行永康元年五月丙午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桓纪作“丙申”。
  三三三四页一一行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按:“氏”疑当作“武”。
  三三三五页二行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校补谓“精耳”疑当作“精敏”。今按:
  “耳”疑“聪”字之斗,聪字脱其右半,遂成“耳”字也。
  三三三五页一三行其后晨迎气黄郊按:汲本、殿本“黄”作“东”,斗,此与礼仪志合。
  三三三六页一0行于是大怒按:“于是”下疑脱“帝”字。
  三三三六页一二行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按:张森楷校勘记谓窦后在章帝世不应称太后,“太”疑当作“皇”。 后一页
  后汉书志第十七 五行五 射妖龙蛇孽马祸人痾人化死复生疫投蜺
  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一'厥咎眊,'二'厥罚恒阴,'三'厥极弱。
  '四'时则有射妖,'五'时则有龙蛇之孽,'六'时则有马祸,'七'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八'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九'皇,君也。极,中也。眊,不明也。说云:此沴天也。不言沴天者,至尊之辞也。春秋“王师败绩”,以自败为文。
  注'一'尚书大传“皇”作“王”。郑玄曰:“王,君也。不名体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则王极象天也。天变化为阴为阳,覆成五行。经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论语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则天之道于人政也。孔子说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为政。’则王君出政之号也。极,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为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则是不能立其事也。”古文尚书:“皇极,皇建其有极。”孔安国曰:“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谓行九畴之义。”马融对策曰:“大中之道,在天为北辰,在地为人君。”
  注'二'尚书大传作“瞀”。郑玄曰:“瞀与思心之咎同耳,故*'子骏'*传曰眊。
  眊,乱也。君臣不立,则上下乱矣。”字林曰:“目少精曰眊。”
  注'三'郑玄曰:“王极象天,天阴养万物,阴气失,故常阴。”
  注'四'郑玄曰:“天为刚德,刚气失,故于人为弱。易说亢龙之行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此之谓弱。或云懦,不*(敬)**'毅'*也。”
  注'五'郑玄曰:“射,王极之度也。射人将发矢,必先于此仪之,发则中于彼矣。
  君将出政,亦先于朝廷度之,出则应于民心。射,其象也。”
  注'六'郑玄曰:“龙,虫之生于渊,行*'于'*无形,游于天者也,属天。蛇,龙之类也,或曰龙无角者曰蛇。”
  注'七'郑玄曰:“天行健。马,畜之疾行者也,属王极。”
  注'八'郑玄曰:“夏侯胜说‘伐’宜为‘代’,书亦或作‘代’。阴阳之神曰精气,情性之神曰魂魄,君行不由常,侜张无度,则是魂魄伤也,王极气失之病也。
  天于不中之人,恒耆其*'味,厚其'*毒,增以为病,将以开贤代之也,春秋传所谓‘夺伯有魄’者是也。不名病者,病不着于身体也。”
  注'九'郑玄曰:“乱谓薄食□并见,逆谓*'赢'*缩反明,经天守舍之类也。”太公六韬曰:“人主好武事兵革,则日月薄蚀,太白失行。”
  恒阴,中兴以来无录者。'一'
  注'一'臣昭案:本传阳嘉二年,郎顗上书云:“正月以来,阴闇连日。久阴不雨,乱气也。得贤不用,犹久阴不雨也。”
  灵帝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考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一'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二'
  注'一'风俗通曰:“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玄武东阙,三发,吏士呵缚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书、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谒者、卫尉、司隶、河南尹、雒阳令悉会发所。
  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
  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住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
  令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职,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
  注'二'应劭曰:“龙者阳类,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应也。此其象也。”
  安帝延光三年,济南言黄龙见历城,琅邪言黄龙见诸。是时安帝听谗,免太尉杨震,震自杀。又帝独有一子,以为太子,信谗废之。是皇不中,故有龙孽,是时多用佞媚,故以为瑞应。明年正月,东郡又言黄龙二见濮阳。
  桓帝'一'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二'襄楷以为夫龙者为帝王瑞,易论大人。天凤中,黄山宫有死龙,汉兵诛莽而世祖复兴,此易代之征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汉。'三'
  注'一'干宝搜神记曰“桓帝即位,有大蛇见德阳殿上,雒阳巿令淳于翼曰:‘蛇有鳞,甲兵之象也。见于省中,将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诛也。’乃弃官遁去。
  到延熹二年,诛大将军梁冀,捕治宗属,扬兵京师”也。
  注'二'袁山松书曰:“长可百余丈。”
  注'三'臣昭曰:夫屈申跃见,变化无方,非显死之体,横强之畜。易况大圣,实类君道。野王之异,岂桓帝将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觽。苟欲附会以同天凤,则帝涉三主,年踰五十,此为迂阔,将恐非征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时吏傅坚以郡欲上言,内白事以为走卒戏语,不可。太守不听。尝见坚语云:“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闲。闻郡欲以为美,故言。”时史以书帝纪。桓帝时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又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民讹言生龙语,皆龙孽也。
  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见御坐上。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一'
  注'一'杨赐谏曰:“皇极不建,则有龙蛇之孽。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宜抑皇甫之权,割艳妻之爱,则蛇变可消者也。”案张奂传,建宁二年夏,青蛇见御坐轩前。奂上疏:“陈蕃、窦氏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敦煌实录曰:“蛇长六尺,夜于御前当轩而见。”
  更始二年二月,发雒阳,欲入长安,司直李松奉引,车奔,触北宫铁柱门,三马皆死。马祸也。时更始失道,将亡。
  桓帝延熹五年四月,惊马与逸象突入宫殿。近马祸也。是时桓帝政衰缺。
  灵帝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人。'一'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后冯巡迁甘陵相,黄巾初起,为所残杀,而国家亦四面受敌。
  其后关东州郡各举义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与京房同。
  注'一'风俗通曰:“巡马生胡子,问养马胡苍头,乃好此马以生子。”
  光和中,雒阳水西桥民马逸走,遂啮杀人。是时公卿大臣及左右数有被诛者。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民转相惊走,弃什物,去庐舍。
  灵帝建宁三年春,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一'
  注'一'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见死异,斯岂怪妖复有征乎?河者,经天亘地之水也。河内,河之阳也。夫妇参配阴阳,判合成体。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阳,而阴承体卑,吞食尊阳,将非君道□弱,无居刚之德,遂为阴细之人所能消毁乎?河南,河之阴。河视诸侯,夫亦惟家之主,而自食正内之人。时宋皇后将立,而灵帝一听阉官,无所厝心。夫以宫房之爱恶,亦不全中怀抱,宋后终废,王甫挟奸,阴中列侯,实应厥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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