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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后汉书-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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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四'多于前岁。
  注'五'华峤书*(曰)*“夺”作“脱”也。
  肃宗即位,以为长乐少府。建初二年,迁宗正。般妻卒,厚加赗赠,及赐頉茔地于显节陵下。般在位数言政事。其收恤九族,行义尤着,时人称之。年六十,建初三年卒。子宪嗣。宪卒,子重嗣。宪兄恺。
  恺字伯豫,以当袭般爵,让与弟宪,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一'恺犹不出。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因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二'窃见居巢侯刘般嗣子恺,素行孝友,谦逊絜清,让封弟宪,潜身远夡。有司不原乐善之心,而绳以循常之法,'三'惧非长克让之风,成含弘之化。前世扶阳侯韦玄成,'四'近有陵阳侯丁鸿、鄳侯邓彪,'五'并以高行絜身辞爵,未闻贬削,而皆登三事。今恺景仰前修,有伯夷之节,'六'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笃。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
  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
  注'一'假,借也。
  注'二'论语之文也。何有者,言*(善无)**'何难之'*有也。
  注'三'原,本也。绳,政也。
  注'四'玄成字少翁,韦贤薨,让封于兄弘。宣帝高其节,以为河南太守。元帝时为御史大夫,又为丞相。见前书也。
  注'五'鸿让国于弟盛,和帝时为司徒。彪让国于弟荆、凤,明帝时为太尉。鄳音盲。
  注'六'景犹慕也。诗云:“景行行止。”前修,前贤也。楚辞曰:“蹇吾法夫前修。”
  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迁步兵校尉。十三年,迁宗正,免。复拜侍中,迁长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论议引正,辞气高雅。*(永初)*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觽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一'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二'尤宜尊重典礼,以身先之。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三'太后从之。
  注'一'前书杜钦曰“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也。
  注'二'尚书曰:“九族既睦,辩章百姓。”郑玄注云:“辩,别也。章,明也。”
  注'三'前书*'杜钦'*曰:“今淫僻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朴,犹浊其源而求流清也。”
  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大将军邓骘,骘党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合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一'朝廷以此称之。
  注'一'二府即马英、李合。
  视事五岁,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致仕,有诏优许焉,加赐钱三十万,以千石禄归养,河南尹常以岁八月致羊酒。时安帝始亲政事,朝廷多称恺之德,帝乃遣问起居,厚加赏赐。会马英策罢,尚书陈忠上疏荐恺曰:“臣闻三公上则台阶,下象山岳,'一'股肱元首,鼎足居职,'二'协和阴阳,调训五品,'三'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风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四'而今上司缺职,未议其人。臣窃差次诸卿,考合觽议,咸称太常朱伥、少府荀迁。臣父宠,前忝司空,伥、迁并为掾属,具知其能。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迁严毅刚直而薄于艺文。伏见前司徒刘恺,沉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土,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兼浩然之气,'五'频历二司,举动得礼。'六'以疾致仕,侧身里巷,处约思纯,进退有度,百僚景式,'七'海内归怀。往者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酺,皆去宰相,复序上司。'八'诚宜简练卓异,以猒觽望。”书奏,诏引恺拜太尉。安帝初,清河相叔孙光坐臧抵罪,遂增锢二世,衅及其子。'九'是时居延都尉范邠复犯臧罪,诏下三公、廷尉议。司徒杨震、司空陈曪、廷尉张皓议依光比。'一0'恺独以为“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所以进人于善也。'一一'尚书曰:‘上刑挟轻,下刑挟重。’'一二'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以轻从重,惧及善人,'一三'非先王详刑之意也”。'一四'有诏:“太尉议是。”
  注'一'前书音义曰:“泰阶者,天之三阶也。上阶为天子,中阶为诸侯、公卿、大夫,下阶为士、庶人。”春秋汉含孳曰:“三公象五岳。”
  注'二'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足,三公之象。
  注'三'五品,五常之教也。三公燮理阴阳,敬敷五教也。
  注'四'尚书:“纳舜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史记曰“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雨,舜行不迷,尧以为圣”也。
  注'五'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曰“我善养浩然之气,而无怨害,则塞乎天地之闲”也。言恺有仲尼、孟轲之德也。
  注'六'二司谓为司徒、司空。
  注'七'景慕以为法式。
  注'八'孔光,成帝时丞相,哀帝时免,后以日食征诣公车,复为丞相。师丹,哀帝时代王莽为大司马,后为大司空。邓彪,明帝时为太尉,章帝元和元年赐策罢,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张酺,和帝永元五年为太尉,后策免,十六年复为司徒。
  注'九'二代谓父子俱禁锢。
  注'一0'比,类也。以邠类叔孙光,亦锢及子也。比音庇。
  注'一一'公羊传曰:“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畔也。曷为不言畔?为公子喜时之后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也。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其讳也。”
  注'一二'今尚书吕刑篇曰:“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谓二罪俱发,原其本情,须有亏减,故言适轻适重。此言“挟轻挟重”,意亦不殊,但与今尚书不同耳。
  注'一三'左传曰:“刑滥则惧及善人。”
  注'一四'尚书周穆王曰:“有邦有土,告汝详刑。”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
  视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许之,下河南尹礼秩如前。岁余,卒于家。诏使者护丧事,赐东园秘器,钱五十万,布千匹。
  少子茂,字叔盛,亦好礼让,历位出纳,'一'桓帝时为司空。会司隶校尉李膺等抵罪,而南阳太守成□、太原太守刘□下狱当死,茂与太尉陈蕃、司徒刘矩共上书讼之。帝不悦,有司承旨劾奏三公,茂遂坐免。建宁中,复为太中大夫,卒于官。
  注'一'出纳谓尚书,喉舌之官也。出谓受上言宣于下,纳谓听下言传于上。
  周盘字坚伯,汝南安成人,征士燮之宗也。'一'祖父业,建武初为天水太守。
  盘少游京师,学古文尚书、洪范五行、左氏传,好礼有行,非典谟不言,诸儒宗之。居贫养母,俭薄不充。尝诵诗至汝坟之卒章,慨然而叹,'二'乃解韦带,就孝廉之举。'三'和帝初,拜谒者,除任城长,迁阳夏、重合令,'四'频历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官还乡里。及母殁,哀至几于毁灭,服终,遂庐于頉侧。
  教授门徒常千人。
  注'一'燮自有传。
  注'二'韩诗曰:“汝坟,辞家也。”其卒章曰:“鲂鱼赪尾,王室如□,虽则如娓,父母孔迩。”薛君章句:“赪,赤也。□,烈火也。孔,甚也。迩,近也。
  言鲂鱼劳则尾赤,君子劳苦则颜色变。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之忧,为此禄仕。”
  注'三'以韦皮为带,未仕之服也。求仕则服革带,故解之。贾山上书曰“布衣韦带之士”也。
  注'四'阳夏属淮南郡。重合属勃海郡。
  公府三辟,皆以有道特征,盘语友人曰:“昔方回、支父啬神养和,不以荣利滑其生术。'一'吾亲以没矣,从物何为?”遂不应。'二'建光元年,年七十三,岁朝会集诸生,讲论终日,'三'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与我讲于阴堂之奥。”'四'既而长叹:“岂吾齿之尽乎!若命终之日,桐棺足以周身,外旘足以周棺,敛形悬封,濯衣幅巾。'五'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云不忘圣道。”其月望日,无病忽终,学者以为知命焉。
  注'一'啬,爱惜也。滑,乱也。列仙传曰:“方回,尧时隐人也。尧聘之,练食云母,隐于五柞山。至夏启末,为人所劫,闭之室中,从求道,回化而去。”
  高士传曰:“尧舜各以天下让支父,支父曰:‘予适有劳忧之病,方且疗之,未暇理天下也。’”庄子作“支伯”。
  注'二'物犹事也。
  注'三'岁朝,岁旦。
  注'四'东南隅谓之奥,阴堂幽暗之室。又入其奥,死之象也。
  注'五'敛形谓衣覆其形。悬封谓直下棺,不为埏道也。濯衣,浣衣也,不更新制。幅巾,不加冠也。封音窆。
  盘同郡蔡顺,字君仲,亦以至孝称。'一'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至,'二'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三'顺即心动,□薪驰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来,吾噬指以悟汝耳。”母年九十,以寿终。未及得葬,里中灾,火将逼其舍,顺抱伏棺柩,号哭叫天,火遂越烧它室,顺独得免。太守韩崇召为东合祭酒。母平生畏雷,自亡后,每有雷震,顺辄圜頉泣,曰:“顺在此。”崇闻之,每雷辄为差车马到墓所。后太守鲍觽举孝廉,顺不能远离坟墓,遂不就。年八十,终于家。
  注'一'汝南先贤传曰:“蔡顺事母至孝。井桔犜朽,在母生年上,而顺忧,不敢理之。俄而有扶老藤生,绕之,遂坚固焉。”
  注'二'卒音千讷反。
  注'三'噬,啮也。
  赵咨字文楚,东郡燕人也。'一'父畅,为博士。咨少孤,有孝行,州郡召举孝廉,并不就。
  注'一'燕故城,今滑州胙城县也,古南燕之国也。
  延熹元年,大司农陈奇举咨至孝有道,仍迁博士。灵帝初,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为宦者所诛,咨乃谢病去。太尉杨赐特辟,使饰巾出入,请与讲议。'一'
  举高第,累迁敦煌太守。以病免还,躬率子孙耕农为养。
  注'一'以幅巾为首饰,不加冠冕。
  盗尝夜往劫之,咨恐母惊惧,乃先至门迎盗,因请为设食,谢曰:“老母八十,疾病须养,居贫,朝夕无储,乞少置衣粮。”妻子物余,一无所请。盗皆臱叹,跪而辞曰:“所犯无状,干暴贤者。”言毕奔出,咨追以物与之,不及。由此益知名。征拜议郎,辞疾不到,诏书切让,州郡以礼发遣,前后再三,不得已应召。
  复拜东海相。之官,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也,'一'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其为时人所贵若此。
  注'一'咨为敦煌太守时,荐暠为孝廉。
  咨在官清简,计日受奉,豪党畏其俭节。视事三年,以疾自乞,征拜议郎。抗疾京师,将终,告其故吏朱只、萧建等,使薄敛素棺,籍以黄壤,'一'欲令速朽,早归后土,不听子孙改之。乃遗书□子胤曰:“夫含气之伦,有生必终,盖天地之常期,自然之至数。是以通人达士,鉴兹性命,以存亡为晦明,死生为朝夕,故其生也不为娱,亡也不知戚。夫亡者,元气去体,贞魂游散,反素复始,归于无端。'二'既已消仆,还合粪土。土为□物,岂有性情,而欲制其厚薄,调其燥湿邪?但以生者之情,不忍见形之毁,乃有掩骼埋窆之制。易曰:‘古之葬者,衣以薪,藏之中野,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旘。’'三'棺旘之造,自黄帝始。'四'爰自陶唐,逮于虞、夏,犹尚简朴,或瓦或木,及至殷人而有加焉。'五'
  周室因之,制兼二代。复重以墙翣之饰,'六'表以旌铭之仪,'七'招复含敛之礼,'八'殡葬宅兆之期,'九'棺旘周重之制,'一0'衣衾称袭之数,'一一'其事烦而害实,品物碎而难备。然而秩爵异级,贵贱殊等。自成、康以下,其典稍乖。至于战国,渐至颓陵,'一二'法度衰毁,上下僭杂。终使晋侯请隧,'一三'秦伯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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