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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李时珍评传-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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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根据对立统一原理,详加分析,指出,此虽良药,并非人人可用。他
说:“劳有五劳,病在五脏。若劳在肝胆心,及包络有热,或少阴经寒热者,
则柴胡乃手足厥阴、少阳必用之药;劳在脾胃有热,或阳气下陷,则柴胡乃
清气退热必用之药。惟劳在肺肾者,不可用耳。”(《茈胡·发明》校点本
第二册,第787 页)李时珍坚持了一分为二的原则,对具体病证作具体分析,
总之要求药物与病证相当,阐明虽是良药亦非人人可妄意服用。与病相宜者
均是良药,不相宜者则都可为害。
关于梨的药用价值,古代颇有争论。梨名玉乳,又名蜜父。朱震亨曰:
“梨者,利也。其性下行利也。”有润肺凉心,消痰降火,利大小便的疗效。
可是陶弘景曾说,梨种殊多,并皆冷利,多食伤人,故俗人谓之快果,不入
药用。李时珍不同意陶说,认为他“只言其害,不著其功”。他引用《类编》
中故事,证明梨的神效。“一土之状若有疾,厌厌无聊,往谒杨吉老(1060
—1130)诊之。杨曰:君热症已极,气血销铄,此去三年,当以疽死。士人
不乐而去。闻茅山有道士医术通神,而不欲自鸣。乃医仆衣,诣山拜之,愿
执薪水之役。道士留置弟子中。久之以实白道士。道士诊之,笑曰:汝便下
山,但日日吃好梨一颗。如生梨已尽,则取干者泡汤,食渣饮汁,疾自当平。
士人如其戒,经一岁复见吉老。见其颜貌腴泽,脉息和平,惊曰:君必遇异
人,不然岂有痊理?士人备告吉老。吉老具衣冠望茅山设拜,自咎其学之未
至。”(《梨·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764 页)李时珍评论说:“梨之有
益,盖不为少,但不宜过食耳。”这一评论包含了两层道理: (1)贯彻一
分为二的原则,分析梨的功用,否定了梨“不入药用”的片面观点:(2)梨
之医疗效果,在于用量适度,少食可以降火,古有明证。这样分析问题,深
得矛盾分析方法的精义。李时珍以大量生动事例,揭示物极必反的法则。指
出许多药物,因用之不节,超出病变发展的需要,产生偏胜之害,导致生理
机能的整体平衡性受到破坏,甚至发展为不治之疾。究其原出,是由于违反
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遭到客观自然法则的惩罚。
李时珍分析了《容斋随笔》中的一则故事。洪文安在金陵,秋暑减食,
遵医者汤某处方服舆石丸,果然饮食日进。于是加意服之。十个月后,
猛然发病,衄血斗余。从此经常吐血不止,以致精液皆竭,直至死亡。有人
认为,此乃医家的错误,当日就不应服用石丸。李时珍不赞同这种看法,
他说:“洪文安之病,未必是石毒发。盖亦因其健啖自恃,厚味房劳,
纵恣无忌,以致精竭而死。夫因减食而服石,食既进则病去,药当止矣,而
犹服之不已,恃药妄作,是果药之罪与?”(《石·发明》校点本第一
册,第604 页)这一分析是切中要害的。起初减食是由于人体内部生理机能
失调所造成;投以石丸,饮食日进,说明失调的机能国服药而恢复;这
时停止服石,就可保持内在机能新的平衡了。继续服用,发生偏胜;加以恣
意妄作。导致物极必反,精尽而死,确非医家的过错。
李时珍反复告诫人们,任何药物病愈即当停止,不可过剂。他以葶苈愈
胀为例指出:“肺中水气膹满急者,非此不能除。但水去则止,不可过剂尔。
既不久服,何至杀人?《淮南子》云:大戟去水,草茵愈胀。用之不节,乃
反成病,亦在用之有节。”(《葶苈·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067 页)朱
震亨说,“葶苈属火,性急,善逐水”:“且杀人甚捷”。李时珍所谓“既
不久服,何至杀人?”是针对朱氏观点而发。任何药物,如按性味、主治适
当施用,是不至杀人的;用之下当,物极必反,必至杀人,上品良药亦不例
外。
艾在《本经》列入上品,无毒,不杀人,可灸百病。李时珍的父亲曾写
《蕲艾传》一卷,称赞其功效云:“产于山阳,采以端午,治病灸疾,功非
小补”。若“久服不辍”,必至为害。故李时珍写道:“夫药以治病,中病
则止。若素有虚寒痼冷妇人湿郁滞漏之人,以艾和归、附诸药治其病,夫何
不可?而乃妄意求嗣,服艾不辍,助以辛热,药性久偏,致使火燥,是谁之
咎与?干艾何尤?”(《艾·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937 页)不识物极必
反的法则,”药性久偏”,终至良药酿灾,实乃咎由自取。
良药偏胜成灾,莫若泽泻。此药《本经》列入上品,气味甘、寒、无毒。
说它能”养五脏,益气力”,“久服,耳目聪明,不饥延年,轻身、面生光”。
后世对其特效曾有争论。陶弘景《名医别录》说,其叶及实,均具有强阴气
的作用,“久服令人无子”,即可破坏生育能力。名医大明说它可补女人血
海,服之“令人有子”,即可促进生育。李时珍认为,一说有子,一说无子,
两种说法,针锋相对,其实从矛盾法则看来,各有一定道理。他在《泽泻实·发
明》中说道:泽泻与补药同用,可逐除下焦温热邪垢,邪气逐出,阴强海净,
则有子;若久服泽泻,肾气大泄,血海反寒,则无子。不可“执一”而论。
《校点本第二册,第1351 页)所谓“执一”之人,是用形而上学观点看问题,
各执一偏,而不知矛盾转化的普遍法则。李时珍就此分析了古人用补药必兼
泻邪的对立统一原理说。“古人用补药必兼泻邪,邪去则补药得力。一辟一
阖,此乃玄妙。后世不知此理,专一于补,所以久服必至偏胜之害也。”(《泽
泻根·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350 页)
赤小豆,本可利小便,“消胀、治痢”。可是有的人吃了却“肌瘦身重”,
这是什么缘故呢?李时珍分析其中物极必反的道理说:“赤小豆,小而色赤,
心之谷也。其性下行,通乎小肠,能人阴分,治有形之病。故行津液,利小
便,消胀除肿止吐,而治下痢肠澼。久服,则降令太过,津血透泄,所
以令人肌瘦身重。”(《赤小豆·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510 页)
根据物极必反的矛盾转化思想,从消极方面着眼,警告医家和病者用药
宜控制剂量,不可太过,以免造成偏胜之害。从积极方面着眼,正确运用这
一原则,治疗疾病,乃神医妙术。李时珍引用了《后汉书》所载名医华伦运
用物极必反法则为人治病的一则生动故事。有一老妇人,患寒热注病多年,
华佗采用了非常特殊的治疗方法。冬月,令病者坐石槽中:侍平旦之时,用
冷水灌其身,规定灌100 次。才灌了70 次,患者全身冷颤欲死,灌者害怕发
生意外,要求停止,华佗不同意。灌到80 次。果然患者身上热气蒸出,上冒
二三尺高。灌满百次,用火温床。卧其上,厚被之,不久汗出,以粉扑之,
终于痊愈。此等医术,令人敬佩。李时珍还记述了《南史》中同样一个病例,
然后评论为何须在冬月平旦浇以冷水呢?
二人所病,皆伏火之证。《素问》所谓诸禁鼓慄, 皆属于火。治法,‘火郁则发之也’。
而二子于冬月平旦浇以冷水者,冬至后阳气在内也;平旦亦阳气方盛时也。折之以寒,使热气
郁遏至极,激发而汗解,乃物不极不反,是亦‘发之’之意。《素问》所谓逆者正治, 从者反
治,逆而从之,从而逆之,疏通道路,令气调和者也。
——《新汲水·发明》校点本第一册,第399—400 页
李时珍的这一分析,坚持了辩证思维方法。火郁必发,但物不极不反,冬月
平已浇以冷水,是利用阴阳矛盾双方发生激烈斗争,促使矛盾的主要方面发
生转化。若非国医妙手,是不敢坚持此种治疗方法的。说明坚持彻底的辩证
法思想的医家,无所畏惧,敢于创造条件,促成矛盾的转化,造福于人民。
医家之于疾病,或逆者正治,或从者反治,手段虽有不同,目的都是一个,
即“疏通道路,令气调和”。一旦阴阳调和,则暂时失去平衡的生理机能自
会恢复正常。
古代哲学中的矛盾学说,在《老子》、《庄子》中主要注重其消极方面,
即主静、不争、贵柔、守雌,害怕矛盾的转化;《易传》、《韩非子》则主
张阴阳相激,水火相射,冰炭不同器,矛盾不两立,注重矛盾的斗争和转化。
《内经》以来,古代医学家们主张调和阴阳,但并不害怕矛盾转化,遣方、
投药,无不立足于促进阴阳转化,达到阴阳调和的目的,这正是坚持了好的
思维传统。不难看出,李时珍是坚持并发扬这一思维传统的佼佼者。
四、质和量相统一的度量分析法
关于事物的质和量的辩证统一关系问题,在我国医药学中从来受到重
视。李时珍继承这一优良思想传统,在自己的药物实践中,灵活运用,做出
了独到的贡献。
李时珍强调,每一方剂中,君臣佐使的配伍,不只要认真考虑药物的品
种,尤其要注意其中不同品种的量的区别。同一处方,药物品种虽同,每味
药物的分量不同,其疗效就大有区别;而且强调,同一处方治同一病症,其
剂量应随季节的变化和患者身体的素质不同而增减。
服药是为了除病,病除药即止,不可久服过量。医家应充分考虑到药物
的分量与除病的需要之间的平衡关系。药物使用过量,反会造成人体生理机
能的平衡性的破坏。这同样存在质与量的关系问题,李时珍再三提醒人们要
严加注意。
治病当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不同的方剂只能调节生理机能受到破坏
的某些部分,从生理机能的局部恢复正常到人体全面恢复正常,也存在一个
量的积累到质的变化的过程。不论主次,不分先后,见病投药,是不会有好
效果的。
总之,李时珍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医药中的质与量的辩证统一问
题。药物中的“量”的问题,不只表现为药物的斤两钱分的重量问题,可能
表现为药物炮制中的时间定量问题,也可能表现为方剂的更换次数问题,以
及病变的部位深浅和投药的次第问题。在中国医药学上对质量转化关系的分
析,是十分精细的。李时珍对此异常精通。《本草纲目》中保留的这一方面
的资料较多,附方中很大部分都涉及质与量的关系问题,值得深入发掘。
首先,方剂配伍重分量。
李时珍引证《千金要方》中的加减“三黄丸”作为典型,分析其中的药
物剂量的变化,说明组成同一处方的几种药物,在不同季节应当使用不同的
分量,才能达到治疗效果。
加减“三黄丸”,由黄芩、大黄、黄连三味药物组成,孙思邈指出它的
功效是:“疗男子五劳七伤,消渴不生肌肉;妇人带下,手足寒热:泻五脏
火。”这三味药的配方因季节变化而改变其剂量比例。大体说来,春三月,
黄芩四两,大黄三两,黄连四两。夏三月,黄芩六两,大黄一两,黄连三两。
秋三月,黄芩六两,大黄二两,黄连三两。冬三月,黄芩三两,大黄五两,
黄连二两。(《黄芩·附方》校点本第二册,第782 页)这一典型方剂的剂
量变化,说明了两个基本事实:第一,三黄丸的质应由三种药物的不同配伍
来决定:第二,三黄丸的质量还要随治病的需要而定,要根据人体同自然环
境的统一来考虑,不同季节三黄的剂量也不同。这正表明“三黄丸”的名称
同一,药物品类相同,由于剂量有别,而质量不一。因此,衡量一副药的质
量,不只看它由哪些药物配伍而成,尤当着眼于其中每味药物分量所占的比
例。药物品种不一,性质随之有异;诸药分量比例不同,其质亦有区别。
关于中药的数,有时是以模糊数学的方式采用轻重、缓急、多少、洪微
等词汇加以描述。例如“巴豆”这种药物,固然可以用七颗、八颗、一两、
二两来显示它的数量,当其用雌雄之别、生熟之别来标示其药效时,其中也
含有量的区别。《本草纲目》论述巴豆的功效说:“巴豆气热味辛,生猛熟
缓。能吐能下,能止能行,可升可降药也。”又说:“(巴豆)紧小者是雌,
有棱及两头尖者是雄。雄者峻利,雌者稍缓也。用之得宜,皆有功力;用之
失宜,参术亦能为害,况巴豆乎?”(校点本第三册,第2052 页)李时珍在
分析了巴豆生猛、熟缓、雄峻雌缓之后,提出峻用与微用的关系。生熟、雌
雄之别,是用量的区分来说明药性的质的差异。峻用、微用,则是用量的差
异来说明药与病之间的关系,不同的病证要求对同一药物考虑其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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