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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戴恩家的祸崇-第22章

小说: 戴恩家的祸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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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利跟我坐在后座。我问他:   
  “这个惠登是个什么人?为什么柯顿要跟他过不去?”
  “是这样的:首先,是哈夫的名声不大好,从前这一带酒类走私很盛行,他跟这号买卖有些纠葛,而且他有时还有些官司惹身。”
  “是吗?还有呢?”
  治安助理皱起了眉头,吞吞吐吐的,在想该怎么说合适,可是他还没有想好,车子已经在黑咕隆咚的街道转角上一座挂满藤蔓的单幢小楼前停下了。地方检察官带路登上前门门廊,按了按门铃。
  不一会儿楼上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是谁呀?”
  我们不得不退到台阶上,才在二楼的一个窗口里看见了她——原来是柯顿太太。
  “迪克回来了吗?”弗农问道。
  “没有,弗农先生,他还没有回来。我正有点着急呢。请等一等,我就下来。”
  “不用费事了,”弗农说。“我们不等了。我明天早上再跟他碰头吧。”
  “不,你等等。”她急不可耐地说,随即就从窗口里消失了。
  过了会儿她就来开了前门。只见她蓝色的眼睛阴沉沉的,显得很动感情,身上穿的是一件玫瑰色的睡袍。
  “你何必费事呢,”地方检察官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一会儿以前我们跟他走散了,我们不过是想来看一下他回来了没有。他没事。”

  “当时你先生在哪儿?”
  “在市里,他母亲家。”
  “他母亲家的地址?”
  她把地址告诉了我,在诺亚街某号。
  “有没有人……”
  “好,得了得了,”治安官提出异议了,他的眼睛还是直瞅着雨。“问了这么多还没有问够?”
  柯顿太太撇下了我,重又转向地方检察官,一把抓住了他的一条胳膊。
  “求求你,可别说出去带累了我啊,弗农先生,”她哀求了。“万一传了出去,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怎么做人。可是跟你我总得说实话,我不能让他平白诬陷哈夫。我求求你了,你不会去给别人说吧?”
  地方检察官向她保证:她刚才给我们说的事,他绝对不会去对任何人说,我们几个人也绝对不会去对任何人说;治安官和他的助理也涨红了脸使劲点头,表示:“对,对。”
  可是一等告辞出来,重又上了福特,他们就都把刚才的尴尬丢在了脑后,又都成了抓人犯的狠人了。还不到十分钟,他们就作出了判断,认为柯顿星期五晚上不是到旧金山去了他母亲家,而是留在凯萨达,害死了科林森,再去市里给菲茨斯蒂芬打电话寄信,然后又赶回凯萨达绑架了科林森太太。他们认为他从一开始就算计好要把罪证都栽给惠登,因为他跟惠登不和由来已久,他总疑心自己的太太跟惠登有恋情——其实这件事人家谁都知道。
  治安官刚才表现出一副同情妇女的豪侠心肠,害得我就没能对那个女人再追根究底盘问下去,如今他却笑得前仰后合。
  “真是太好玩了,”他格格地笑着说。“他出去做手脚陷害哈夫,不想哈夫倒是在他的床上弄到了证据,可以证明自己不在作案现场。我们把这事去给迪克一说,管保迪克的那张面孔上得了漫画杂志。我们今天晚上一定要去找到他。”
  “还是等一等的好,”我劝他们说。“我们先去核实一下他到底有没有去旧金山,核实以后再跟他摊牌也还不迟啊。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能指控他的也无非就是他想要陷害惠登这一条。如果他真是个杀人犯、绑架犯,那他似乎就有些莫名其妙了,他何必要干出好多不必要的蠢事来呢?”
  菲尼对我沉下了脸,为他们的看法辩护:
  “也许他急于要陷害哈夫,别的都顾不上呢。”
  对我的意见菲尼是不赞成的。他主张立马去把司法官逮住,不过弗农还是勉强支持了我的建议。我们送罗利到家以后,就都同车回到了旅馆。
  我一到自己房里,就给我们在旧金山的事务所挂了个电话。就在我等待接通时,房门上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杰克·桑托斯,身上穿着睡衣裤,外罩一件睡袍,脚上趿着拖鞋。
  “这一趟跑得有趣吧?”他打着呵欠问。
  “不赖。”
  “有什么可以透露的么?”   
  “没有什么可以见报的,不过——这事请暂时不要外传——现在有了个新的看法,就是认为我们的司法官是想把这桩罪过往他老婆的情夫身上挂——甚至不惜制造了证据。还有几位大员则认为这件案子本身就是柯顿自己干的。”
  “这一下他们就该统统上头版了。”桑托斯坐在我的床后,点上了一支香烟。“你有没有听人说起过?眼前的这位柯顿太太当初在电报局里小姑独处的时候,菲尼就是柯顿的情敌,结果她却挑中了司法官——小浅凹还是战胜了小胡子。”
  “我倒没有听说过,”我说。“那又怎么样呢?”
  “我怎么知道?我也是刚碰巧听到的。停车场上有个人告诉我的。”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
  “你是说他们在情场上成为一对冤家?不到两年吧。”
  打到旧金山的电话接通了,事务所里值夜班的是菲尔德,我叫他派人去核实一下司法官去诺亚街的事是否属实。桑托斯在我通话的时候打了个呵欠走了。我打完了电话,也就睡了。





  【注】 弗农的昵称。 
 

第十七章 钝岬往南



  第二天早上十点不到一些,电话的铃声把我唤醒了。是米基·莱恩汉从旧金山打来的,他告诉我:柯顿是在星期六早上七点到七点半之间到他母亲家里的。这位司法官睡了五六个钟头——对他母亲说是为了要捉个贼,他打了一夜的埋伏,还没有阖过眼——他一直到当晚六点钟才回家去。
  我到大堂里的时候,正好柯顿从街上进来。他两眼血红,疲惫不堪,不过还是决心很足的样子。
  “抓住惠登啦?”我问。
  “没有,这个混蛋!不过我是非抓住他不可的。哎呀,昨天晚上幸亏你把我的胳膊一推,尽管你这一推就让他逃走了,可还是亏了你啊。我……唉,一个人心头一热,有时候看问题就不免会出偏差。”
  “是啊。我们回来的时候还顺便到你府上去弯了一下,想看看你干得怎么样了?”
  “我还没有回过家呢,”他说。“我足足花了一个晚上,一直在找那个家伙。弗农和菲尼在哪儿?”
  “都还在睡大觉呢。你自己也该去阖会儿眼了,”我劝他说。“有什么事的话我打电话通知你就是。”
  他就回家去了,我也到餐室里去吃点早饭。早饭才吃了一半,弗农到餐室里找我来了。他接到了旧金山警察局和马林县治安官办公室的电话,证实了菲茨斯蒂芬的人证都是确凿不假的。
  “柯顿那一头我也接到调查报告了,”我说。“他在星期六早上七点或七点稍过到了他母亲家,是当天傍晚六点走的。”
  “七点或七点稍过?”弗农一听不大乐意了。如果那时候司法官真是在旧金山,他绑架那个姑娘就不大可能了。“你能肯定?”
  “还不能肯定,不过我们眼下也顶多只能做到这样。喏,菲茨斯蒂芬来了。”我从餐室的门里望出去,在旅馆部的服务台前看到了那位小说家细长的背影。“对不起,我去去就来。”
  我就过去跟菲茨斯蒂芬相见,把他带到了餐桌上,介绍他跟弗农认识。地方检察官站起来跟他握了手,不过他现在正忙着在想柯顿的事,无心为别的事情多想。菲茨斯蒂芬说他是吃过了早饭出城的,所以只要了一杯咖啡。就在这时候,有个电话要我接听。
  电话里是柯顿的嗓音,可是那声音激动得几乎都听不出是他了:
  “快跟弗农、菲尼一块儿到我这儿来,千万千万!”
  “怎么回事?”我问。   
  “快来!出了了不得的事了。快来!”他嚷嚷了这么两声,就把电话挂了。
  我回到餐桌上,把情况告诉了弗农。弗农一听跳了起来,把菲茨斯蒂芬的咖啡都打翻了。菲茨斯蒂芬也站了起来,却望着我欲言又止。
  我就邀他同行:“跟我们一块儿去吧。也许那边又有你爱看的那号事了。”
  菲茨斯蒂芬的车就停在旅馆门前。司法官的家过七条马路就到,他家的前门开在那儿。进门之前弗农先在门框上敲了敲,不过我们不等有人答应就都进去了。
  柯顿在门厅里迎接了我们。他眼睛睁得圆圆的,布满了血丝,脸色白得像大理石一样泛出了寒光。他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咬紧了牙齿,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就拿拳头朝背后的门指了指,拳头里还紧紧攥着一张棕色包装纸。
  我们从门洞里就看见了柯顿太太,她躺在铺蓝地毯的地板上。身上穿一件淡青色的连衣裙,脖子上尽是乌青的伤痕,嘴唇和舌头的颜色比伤处还深,舌头胀得大大的,吐出在口外,眼睛张得很开,眼珠子已经凸出上翻,没有一丝生气。我去摸摸她的手,手上倒还有余温。
  柯顿跟着我们一起走进房间里,把手里的那张棕色包装纸向我们一摊。那是从大张包装纸上撕下的一片,撕得七歪八斜,纸上两面都写满了字——潦草的铅笔字,写得高一字低一字的,可见写的人写得很匆忙、很紧张。所用的铅笔比起菲茨斯蒂芬的那封信来要软一些,纸的颜色也要更深一些。
  当时我离柯顿最近。我接过了纸,就急忙忙出声念了起来,碰到无关紧要的字就跳过。

  就在我念的时候,治安官菲尼和治安助理罗利也到了。菲尼的面色也跟柯顿一样煞白、一样铁板。
  弗农冲着司法官把牙一露,狂吼一声:
  “这东西是你写的。”
  菲尼把我手里的纸一把抢过去,看了一下,摇了摇头,哑着嗓子说:
  “不,那确是她写的,错不了。”
  柯顿还在一个劲儿叨叨:
  “不。我当着上帝发誓,那不是我写的。那赃是我给他栽的,这我承认,可是也就这一条,再没有别的了。我回到家里就看见她这模样了。我向上帝发誓真是这样!”
  “星期五晚上你在哪儿?”弗农问。
  “在这儿呀,在家里守着呀。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他会……可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一直守到天亮,后来就上市里去了。我没有……”
  治安官这时却大吼了一声,柯顿下面的话因此就一句也没有听出来。治安官挥着那女人遗下的信,嚷嚷的是:   
  “不是说在钝岬往南吗!我们都还等在这儿干什么呀?”
  他一头冲出屋去,我们其余的人也都跟着去了。柯顿和罗利坐上治安助理的车直驶码头,弗农、治安官和我坐的是菲茨斯蒂芬的车。路不算远,一路上治安官哭个不停,膝头上是攥得紧紧的自动手枪,眼泪都扑簌簌落在手枪上。
  一到码头,我们就下车改乘一艘绿白两色的摩托艇,驾驶员是个绯红面颊、淡黄头发的后生,名叫蒂姆。蒂姆说他不知道钝岬往南有什么私酒贩子的藏身洞,不过只要那里真有这样的藏身洞,他就不会找不到。在他的操作下摩托艇开得飞快,可是菲尼和柯顿还嫌快得不够。他们俩一起站在船头,手里紧握着枪,时而拚命向前探出了身子,时而又向后船大声叫喊,要驾驶员再把速度加快。
  出码头行驶了半个钟头,摩托艇绕过了一个钝形的岬角,这就是人们所说的钝岬了,到这里蒂姆便放慢了速度,把船向里靠过一些,里边近岸一带礁石突起,又高又尖。我们现在都用足了目力在搜索——在中午的烈日下睁大了眼睛看,看不了一会儿眼睛就疼了,可我们还是只顾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在岩石壁立的岸上我们两次见到有罅隙,可是兴冲冲靠过去一看,却发现都是浅浅的,不通的,里边根本没有什么藏身洞。
  第三个罅隙乍一看去似乎更没戏,可是如今钝岬已是远远落在后边,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不能轻易放过。我们把船缓缓向那个罅隙靠去,近前一看,又是个不通的,就打算走了,叫蒂姆再继续往前开。那淡黄头发的后生还没有来得及掉转船头,一阵轻浪打来,把摩托艇又向岸边冲过去两三尺远。
  船头的柯顿把半个身子都探到了船外,突然一声高呼:
  “在这儿哪!”
  他拿手枪冲个罅隙的一边一指,蒂姆让船又朝岸边飘过去一两尺。我们把脖子伸得长长的,看清了罅隙的那一边我们原以为是连绵不断的岩岸,其实却是一道极高极薄、边如锯齿的礁石,跟这一头的崖壁是不相连接的,其间有条二十英尺来宽的水道。
  “把船开进去。”治安官菲尼命令驾驶员。
  蒂姆望着那里的水道直皱眉,他犹豫了一阵,说:“开不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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