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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追风筝的人-第1章

小说: 追风筝的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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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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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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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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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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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的分岔……这些内容缔造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的文化呈现世人面前。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
  ——《出版商周刊》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力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人物》
  本书偏重个人的情节,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象征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脆弱,在往日生活消逝之际,备受考验。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书中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
  ——《纽约时报》
  极为动人的作品……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无须图表与诠释就能打动并启发吾人。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近似川端康成的《千羽鹤》,而非马哈福兹的《开罗三部曲》。作者描写缓慢沉静的痛苦尤其出色。
  ——《华盛顿邮报》
  敏锐,真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追风筝的人》最伟大的力量之一是对阿富汗人与阿富汗文化的悲悯描绘。作者以温暖、令人欣羡的亲密笔触描写阿富汗和人民,一部生动且易读的作品。
  ——《芝加哥论坛报》
  一鸣惊人之作。一对阿富汗朋友的故事,也是关于文化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真正让人荡气回肠的古典小说。
  ——《旧金山纪事报》
  一部美丽的小说,2005年写作最佳、也最震撼人心的作品。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部感人非凡的作品也描写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之间脆弱的关系。忠诚与血缘串连这些故事,使之成为2005年最抒情、最动人、也最出人意料的一本书。
  ——《丹佛邮报》
  不算是中东政治的故事,而是在一个在分崩离析的美丽国家里生活的故事。透过扣人心弦,甚至有时令人极度不安的角色与情节安排,作者以自身的文化与他挚爱的祖国的历史为我们提供借镜。
  ——《圣安东尼快报》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架构。这部小说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与之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圆满循环的功力展露无遗。一部极具疗愈力量的恢弘文学作品。
  ——《水牛城新闻》
  作者以极其敏锐的笔触让他的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幸福。
  ——《休斯敦纪事报》
  既表现对说故事的热爱,也展现文学写作的功力,具备得奖特质的大气之作。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部分之一是简单的记述文体。就像哈金那部描写爱情、政治与阶级问题的小说《等待》一样,本书以真实的故事洗涤读者的心灵。
  ——《克利夫兰平原经销商》
  一部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悲悯阿富汗的人民。这本书的力量来自于作者让文化在书页上栩栩如生的功力,让人爱不释手。
  ——《爱荷华城市新闻》
  生动描绘三十年前的阿富汗。
  ——《华尔街日报》
  作者以相同的沉着笔调处理温情与恐怖、加州美梦与喀布尔梦魇……非常出色的故事与道德寓言。
  ——《加拿大环球邮报》
  一位现居美国的阿富汗作家的一鸣惊人之作。这部缠绕着背叛与赎罪的小说以阿富汗近代的悲剧为骨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成长或移民的辛酸故事,作者把这两个元素都融入到得之不易的个人救赎宏景之中。所有的这些,加上丰富的阿富汗文化风情:魅力难挡。
  ——《科克斯书评》
  生动描绘阿富汗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的生活。阿米尔和他父亲的角色,他们的关系,以及哈桑与阿米尔的关系,都描写且发展得极为缜密,具有说服力。现于加州行医的作者可能是惟一一位以英文写作的阿富汗作家,他的第一部小说值得推荐。
  ——《图书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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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0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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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为我启蒙。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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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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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椹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椹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Isfaham,伊朗中部城市。[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Calcutta,印度城市。[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1]NadirShah(1883~1933),阿富汗国王,1929年登基,1933年11月8日被刺杀。[1]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膳。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阴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1]Herati,阿富汗西部城市。[1]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2]Mashad,伊朗城市。[2]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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