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原密码-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也不见得吧!”早在一旁的牧民阿旺冷冷地咳了两声,将众人的目光吸引到了自己身上。人们盯着眼前这个高大且有些肥胖的汉子,不知道他想展示什么技能。
“阿旺,你凭什么说不见得啊?”
“凭什么?就凭宝龙兄弟马上要来求我。”
“他求你做什么?”
“等着看吧,过不了半口烟的工夫你们就知道了。”阿旺说着不屑地抽了抽鼻子,“这千里草原上可不是仅有一只鸟儿可以飞翔。”
“哦,我知道了,宝龙家里养着走马,肯定是想让阿旺给他压马,对不对啊?”
“那当然,光会钉个马掌有个屁用,关键是要会压马。这就好比娶婆娘上炕,光啃两下嘴巴有啥用?得动胯下的宝贝,得用真功夫!”阿旺用力使着粗大厚实的手掌拍了拍自己的腰,神气地将脑袋昂上了半天。
阿旺所说的走马可是稀罕物件,这草原上的走马可不同于一般的马。走马的“走”,是指马儿拥有极优雅的步态,远看上去不踮不奔,脊背平直,不晃动不起伏,四蹄高举前插,依序不乱,快如飞轮。上好的走马,在鞍子上摆一碗酒,百里草场云飞一圈,停下来,碗中的酒硬是不泼不洒。这马便称为上好的走马,一匹好的走马可是价值不菲的,拥有一匹好的走马是无数牧人的梦想。
好的走马是人驯出来的,行话叫“压马”。玉树草原上压马的高手就数大胖子阿旺了,他可是个中好手,能压一匹骏马的同时引着另一匹并排疾驰,被压着的马一身轻松,随行的马反而通身大汗,由此可见这里面门道精深。
“阿旺。我家的‘老好人’犯了‘三条腿’的毛病,看样子一时半会改不过来了。你有啥法子没?眼看走马会就要到了,我还等着卖它攒钱呢,心里真急啊。”果不其然,牧民宝龙牵着他家的“老好人”一路小跑过来,急切地寻找阿旺。
“着什么急啊?看你躁的那副狗熊样,活脱脱一个大肚子女人!”阿旺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宝龙和他身后的黑骏马。
“呸!你酒喝到屁眼里烧得慌啊,张嘴就是脏话,不乱说能死啊?”
“哟,这还嘴硬上了,我说你到底还让不让我压马?”
“压啊!”
“那好,过来在我耳门子跟前好好叫一声老哥我就给你压!”
“你去河滩里洗洗你那屁眼吧,美死你!还让我叫你一声老哥,这老哥是随便叫的吗?我下半截子长毛的时候你裤裆里的小鸡鸡才从蛋里孵出来。”
众人一阵哄笑。
“不叫是不是?不叫那我走了。”阿旺脸上有些无光,他佯装要走,转过了身子。
“哎,别走啊,这么着吧,咱们老兄弟好说话。你也别使唤我叫你这叫你那的,我是这西玉树出了名的铁嘴。这样,我请你喝酒行不行?孩子他阿妈刚酿好的青稞酒,头一盅,烈着呢!”
一听说有酒,还是烈酒,阿旺的喉结顿时不自觉地咕咚了一下,他觉得嗓子有些干,可还是沉住了气。
“那不行,酒喝一顿就完了,哥哥可是一辈子都能当的。你以为我不识价钱啊?”
“你还真杠上了是不是?”
“不叫啊,那我真走了!”
“别,别走啊!行,算我今天点子背!老哥,你就赶紧给我想办法吧!”
“啊?你刚才叫我什么来着?”阿旺假装没听见,用手拢着耳朵示意宝龙再叫一遍。
“叫你还装大尾巴鹰。”宝龙恼了,上前用十指死死掐住了阿旺肥胖的肚皮,使劲攥了几把。
“哎哟,好了好了,你叫了我听见了。”阿旺不一会就招架不住了,忙举起双手示弱,宝龙又狠狠掐了他一下才悻悻地停下手来。
“好,我这就给你忙活去啊!”阿旺气喘吁吁地刚要走,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哎,我说,你刚才说你媳妇酿了啥来着?”
“少废话,赶紧忙正事去,酒少不了你的!”
“这就对了嘛!快去拿条绳子来。”阿旺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瞧你那狗熊样,迟早喝死你这老东西。”宝龙白了阿旺一眼,嘴里骂骂咧咧地跑去拿绳子了,紧跑几步嘴上也笑开了花。
不大一会,阿旺就在草地上用劲砸下了两个大木桩,然后在桩上拴上了一条大绳。罢了,他骑着“老好人”在草场上开始兜大圈子,等到胯下的马热身见汗时,阿旺突然快马加了两鞭,马儿吃疼便疾走如飞,在阿旺的牵引下直奔绊马的绳索而去。众人看得都有些害怕,这哪是压马啊,简直是在害马嘛!要是把马摔成了残废,可就赔了买卖喽。宝龙听到了众人说的话,心都揪到了嗓子眼上,可他硬是没有让阿旺停下来。
眼看着“老好人”直奔绳子而去,接下来便是突然的一下跌扑,马儿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可“老好人”毕竟是一匹老马,老马有老马的血性和耐力,它在危险突如其来的一瞬间猛蹬后腿使身子跳了起来,可还是有点迟,绳子还是硌到了马腿上,那绳子很紧,就如同一把不带刃的刀子一样硌疼了马儿,使得马儿在跳过了绳子之后又不由得紧了几下脚步,以免身子失去平衡,可就是这多余的几下让“老好人”的四条腿终于迈到了一个点上。不等它痼疾重犯,阿旺在马上即刻加鞭,这时的“老好人”恰好已经完全倒过脚来,四蹄穿插有序,酣畅淋漓地走了起来。阿旺在“老好人”背上稳如泰山。
“你个狗日的,还真有一套啊!”宝龙揪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阿旺拽停马儿的缰绳翻下身来。ωεn人$ΗūωЦ
宝龙兴高采烈地上前亲了阿旺的额头一下,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随即哈哈大笑起来。阿旺笑得很有些骄狂,他双手大拍着腰间的肥肉,隔着袄子也能把肉皮拍得啪啪作响,其间还不忘斜着脑袋瞅了铁下巴一眼。热布没工夫说笑,草草收拾着东西。
离开马鬃滩后,热布在凡尘俗世中找着失落的记忆,过了几年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最终凭着一身手艺在玉树草原安了家。回想过去,炎热的夏夜里,他以天为幕、以地为席,与鸣虫共眠于野草丛中。寒冷的冬天里,他蜷缩在自己铁匠铺的墙角,烧铁火炉隔着厚墙散发的微温不足以帮助他抵抗北风的刺骨之冷。好多次,望着土屋外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下着,他的目光哀怨无助。
好在,他还有个伴儿,一个名叫刺鹫的小男孩。
刺鹫,是刺儿头的秃鹫,是草原上的一种烈鸟,性情刚猛无比。热布遵照草原人的习俗给儿子起了这个俗气、难听却很硬朗的名字,他不希望儿子将来有多富贵,只希望儿子的命够硬,能够经受住生活的磨难。
也许是名字中代表着冥冥之中的某些精神,刺鹫确实是个小刺儿头,他年龄虽小,可天生臂力过人,打架从不输给同龄的孩子。他单手甩出的石子,指哪打哪,百发百中,赶马而不伤马。他骑马从不用鞍子,就骑光背马。无论多么烈性的马,只要一被他抓着颈鬃,翻身跨上后,屁股就像在马背上生了根似的,任凭烈马怎样奔跑也绝不会摔下来。
草原上的玩伴们都被刺鹫身上那种特有的神秘气质所吸引,刺鹫能在疯狂奔跑的牦牛群里安然无恙地出入,牦牛们挑过狼脖子的犄角都躲着他。他能搂着挑死过三头野狼的牦牛王的脖子亲热,有好几回他都被父亲从牛肚子那茂密的牛毛中拽了出来。刺鹫还从野狐狸嘴边抢羊羔,在残破的佛像肚子里过夜。
要是饿了,野地里坚硬似铁的弃肉连皮都被他嚼得津津有味。更让人叫绝的是,刺鹫身上火气极大,寒冬腊月里不穿长袄就敢出门玩耍,且从不得病。寒冬时节草原上滴水成冰,他却能赤身赤脚在冰凌疙瘩里行走奔跑,脚上从来不长冻疮。
玩伴们都知道他有个不肯轻易露真面目的鬼阿爸,所以背地里都管刺鹫叫鬼娃娃。虽然玩伴们都喜欢他,可大家又不敢太和他亲近。一半人是因为怕打架输给他,更多人则是怕刺鹫的父亲,怕他父亲的那张铁脸。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第十三章 刺鹫斗野狼
刺鹫是在草原上出生的孩子,他是喝着浓而香的牦牛奶长大的。
当他的手臂刚能挥动羊皮鞭的时候,热布就指着木围栏里的两只小羊羔对他说:“尕娃,你已经十岁了,明天独自去放羊吧!挨到了明年,两只羊就能变四只。几年后,你就会有一群羊了,这就是草原人的生活。”
“嗯!”刺鹫应允着,他想着离开父亲的目光,和羊儿自由自在地奔跑该是多么舒心的事儿啊!
第二天,刺鹫就赶着小羊走进了茫茫的草原,那是一片他从未正式涉足过的绿地。从现在开始他要长途跋涉了。他没有告诉别人他心里的不愿意,其实刺鹫希望自己将来能像阿爸一样做个铁匠,那样每天都有人前来拜访,不用担心寂寞,而且时不时还能收到酥油和曲拉等礼物。
刺鹫的童年每天都在风吹日晒和雨淋中度过,每天都在牧鞭的甩响中度过。陪着他的不是羊群就是草皮,每天都看着单调的白色和绿色。直到有天他认识了久美,才觉得生活多了些色彩。
玉树草原的千户头人有个女儿叫久美,年龄和刺鹫相仿,是个活泼的大头姑娘。说她大头是因为她的脑袋确实很大,圆乎乎的很可爱。但头人家的规矩很多,家法也严,她很少有机会接触外面的世界。直到头人和家丁外出贩盐,她才有机会和奶妈外出待在一起,享受属于自己的生活。
有一天,刺鹫和久美在草地里玩耍的时候遇上了一头恶狼。
这一头狼来得非常突然,它是寻找小崽子才出山的母狼,身子虚弱却斗志昂扬。狼崽子们早被牧人们抓了去,放在寨子里供孩子们玩耍,刺鹫也曾进出寨子,身上少不了沾上了狼崽子的气味。
可这一切刺鹫并不知情,他俩还在讲着遥远的故事。(文*冇*人-冇…书-屋-W-Γ-S-H-U)
刺鹫和久美并肩坐在一个小丘上,望着散在远处草原上的羊群。就如平时一样,久美跟刺鹫说着故事。这些故事有三成是奶妈从前说的,有三成是别人说的,剩下的都是久美自己编的。
刺鹫最喜欢听寨子里的主事头人讲那些惊险的猎人们出生入死的故事,而最不喜欢听久美自己编的那些女孩子气十足的故事,什么小羊羔想羊阿妈了,独自出走了之类的,但因为久美执意要讲,刺鹫不听久美就会狠劲拽他的耳朵,所以他也只得耐心地听着。一听到羊羔怎样找不到妈妈,小藏狗怎样去帮它寻找等等的故事时,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了,他想象不到藏狗怎么会帮着羊羔找妈妈,明明不是一路的动物嘛……
突然之间,久美传出“啊”的一声惨叫,身子向后翻倒,刺鹫竟然看见一头大灰狼白森森的牙齿咬上了她的上臂,情形万分危急。
这头狼从背后悄悄地无声地袭来,两个孩子谁都没有发觉。藏人们天生都有些对付野兽的本领,久美受了一击急忙将头一侧,避开了恶狼对准着她咽喉部位的致命一击。刺鹫见这头恶狼十分高大,吓得腿脚发软,但他立即想到自己是个男子汉,非得救久美不可,于是咬牙忙从腰间拔出短刀,闭着眼睛扑了上去,可这一刀慌乱中刺在了恶狼的背上。
狼的骨头很硬,短刀又偏偏戳在了它的脊背上。刺鹫年幼没什么力气,刀锋仅在狼的背脊上划开了一条巴掌长的口子,只伤了它一些皮肉。但灰狼也察觉到了危险,它放开了久美,转而朝刺鹫张开血盆大口。它后腿一蹬身子突然跃起,双足只在刺鹫的左右肩头一搭,张嘴便往他脸上咬去。刺鹫情急之下身子本能地向后便倒,那灰狼来势犹似闪电,双足跟着使劲按了下去,白森森的獠牙已触到了刺鹫的脸颊,狼口中恶臭的口水顺着獠牙直往下滴答。
久美见刺鹫为救自己而反受其难,虽然对这头狼也极为害怕,仍是鼓起勇气,上前拉住它像扇子一样的尾巴用力向后拉扯。那大灰狼被她一拉之下向后退了一步,但它此时已经饿得发慌了,况且刺鹫身上有狼崽子的气味,令大灰狼愤怒不已,它的后爪牢牢据地,任凭久美怎么拉也拉不动。等身子稳住了,恶狼跟着便是一口向下猛咬。只听得刺鹫疼得大叫一声,饿狼已咬中了他的左肩。
久美惊得几乎要哭出声来,她情急之下鼓足平生之力猛地一扯,连皮带肉撕下一绺狼尾。那灰狼疼痛不已,张口嚎叫,却把咬在刺鹫肩头的牙齿松开了。刺鹫左肩剧痛,可他的意识十分清醒,知道狼要回头对付久美,赶紧强忍剧痛甩手送出一刀,刀锋正好滑过狼肚腹上柔软之处,顿时皮开肉绽。他回过刀锋又用劲一捅,这一刀直没刀柄。等他拔出刀来再猛刺几下,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