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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一个世界强国的复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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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化。

这个任务的实现还有赖于另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儒家接受了周王为天子的观念,并把它作为神话的外来形象嫁接到他们的理性王朝学说上。皇帝作为天之骄子,有义务通过德行和施天礼使天上与人间保持和谐。这种说法尽管给皇帝的道德魅力赋予了神秘的光环,然而同时也埋下了危险的种子,可能把自然灾害喻意为上天因不满皇帝的标志而加以惩罚。官吏们则会以类似的上天标志去为仁慈的皇帝进行辩护。

为了保护皇帝的神秘的光环,因为此光环对民众效忠皇帝相当重要,皇帝就得生活在为他专门修建的深墙宫院之中,围绕着他的是宫女和宦官。在这一方面,儒家的要求与法家和道家并无两样。这里有一段公元前300年法家韩非的话,就其有助形成人们对王者之尊严的效果来看,完全像是出自一位儒家哲学大师的手笔:“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躬于智;贤者取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躬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躬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18

按照儒家的“规则”,皇帝在所有政府之功能中所承担的任务就是:选贤任能。只要做到了这一点,他就可以放手不管国事,而仅仅去做那道德的榜样和威严高尚的君主。实际上从来没有人做到这一点,至少没有到达这个程度。那些诏书或者命令随时随地都得由皇帝亲目颁布,也只有得到皇帝的“朱批”,有效性才能得到保障。但皇帝未必要自己提出解决办法,只需要在大臣们上呈的建议中选出一个,或者像个仲裁人,对争执做出裁决。

在一个这样的体系中,每个皇帝在其位上如何行为,也就只有三种可能性:

——他可以按此“规则”行事,政府事务交由他所任命(且随时可以罢免)的大臣负责。事实上中国自汉代起,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中历代朝廷都照此执政。这是一种基于统一意识基础上的官僚政府。

——皇帝可以自己亲临主政,并且调动其大臣加以辅政。中国历史上的伟大皇帝基本上如此。

——皇帝让官僚机构自行运转,而他则抓住决策权,通常在此种情况下,他尽管身在朝中,但是在朝廷之外通常又设立一个顾问圈,尤其是重用皇宫内的宦官。这就意味着宫廷与大臣形成对立。

这种皇帝与大臣之间的内部制约在明代表现得尤为突出。明朝的开国皇帝执政时就与大臣对立。这个王朝的开创者是一个农民,对读书人特别反感,他在宫廷前院经常杖责那些有不同意见的大臣,甚或处死,此举确实是前所未有。后来的明朝皇帝听天由命。万历(1572~1820)皇帝经常不上朝,没兴趣与大臣们朝会,就连空缺的位子,也懒得去任命官吏,更不用说去批阅那些上奏的折子了。但是在清朝出现了三个伟大的皇帝,康熙、雍正和乾隆,他们根除了国家统治体系内部的这种分裂,而且形成了高效政府所需要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核心和正常的运转机制,所有的政策均由皇帝确定。

■九品制官吏与绅士

极少数的官员领导着这个庞大的国家。清朝晚期约有四亿人口、两万官吏,还有一种说法:四万官吏。这也就是说,对“官吏”的定义出入比较大。中国的官吏原本是受过相当高的教育的人士。按照他们的职务,那些在中央政府任职的就相当于我们西方的部长、高级官员;在省衙门从事管理的就像我们的州长、议长等。在社会上被尊称为先生的相当于19世纪初叶德国的大学教授。也许最好的方式是通称他们为行政管理者,或者像葡萄牙人的做法,称为行政长官。

儒家的科举考试开启了进入上层社会的大门。官吏考核选拔以及教育的思想形成于汉代,而其第一次辉煌则是在宋代,也就是在笔试成为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之后。此后,在国家以及政府精英们和所有那些意在加入这个行列的人们的生活中,科举考试就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明代科举考试制度已形成极为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保持不变一直沿用到1905年止,随后也就几年的时间,确切地说,到了1911年,儒家学说指导下的帝制就寿终正寝。

明代的科举考试包括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主考之前都有两次预考。第一级考试是乡试,在州、县层次进行。先是由一名考官在县衙门举行,然后在州府衙门进行第二次复试,随后是参加由省“教育督办”主持的省级考试。考试的内容是儒家经典。既要书法好,又要风格和内容好,才能取得好成绩。这种考试造就了文学匠,这也是考试所期望的,因为要使考生通过学习儒家经典,把其中的道德学说熟记在心。合格的考生就被定为“科举生员”,从而有资格参加省级的第二次考试,以便合格后获得“举人”之称。第三级考试将在首都举行,而口试则在皇帝的殿廷举行,由皇帝亲自考核,故此也叫廷试,或殿试。合格者就被授予“进士”,成为高级精英。进士返回故里犹如古希腊时的奥林匹克冠军凯旋而归。在京城的孔庙里,这些人的名字将被刻在石碑上,以供后人们瞻仰。最后两级考试不合格者,就失去了成为官吏的机会,但事实上也就是那些“进士”有可能获得好的位子,成为官吏。

每级考试政府都给各省份规定一定的合格比例,也就是允许多少考生及格。这成功的机会有多大呢?在19世纪后半叶,也就是清朝末期,科举考试情况的记录做得最好的,报名参加乡试的考生约有200万人,合格的只有3万,占考生1。5%。在这3万“科举生员”中,仅有1500人获得了“举人”,占5%。达到“进士”的也就大约300人,占报考“举人”的20%。“进士”的平均年龄为35岁。

理论上,人人都可以参加第一级的考试,但事实上那些挣扎在生存线上的贫穷农民或者佃户的孩子无缘参考,因为家里无力长期资助一个男孩去学习。普通的“科举生员”考生至少出身于富裕的地主或者商人家庭,尤其是富裕而有权的“大家族”。当然也有不少这样的事例,数代为农的家族为了其家族成员中某个天赋高的孩子能去求学而凑钱或者寻找资助者。明代近乎半数、清代超过1/3的“进士”出自于这样的家庭,他们家中三代没有出过“科举生员”,可见他们受家庭教育的程度极其有限。可以看出,人人都有受教育机会的儒家理想尽管没有实现,但是也绝非是一枕黄粱。不同于欧洲贵族以及印度那严格而不可逾越的等级制度的是,在论功行赏的中国社会里社会等级有其可变动性。有名望的家庭会由于没有造就一个出色的儿子而衰落,而贫困的农家却会因为培养出一个杰出的儿子而出人头地,当然如果他们幸运的话。

尽管考试过关的比例是如此之低,为什么一年会有200万人蜂拥着去参加乡试,并且为之多年埋头苦读?答案是现成的:科举考试提供了进入上层官吏的机会,甚至在第一次考试合格后就可以踏入令人敬仰的“绅士”阶层。

在把中国的“绅士”一词翻译成德语时,人们借用了英语的Gentry(绅士,但是属于英国贵族下层)一词,这可以算作为把外国说法套到汉语词上去的做法。英国的“绅士”作为一种头衔可以由贵族出身的长子继承,而中国的“绅士”属于教育程度的一种贵族标志,是不能继承的,只能由个人通过科举考试去争取。通常,英国的“绅士”从自己的田庄获得收入,而中国的“绅士”却主要依靠于皇帝给的俸禄,除非他像“生员”那样没有获得官位,而只是在当地作为名流、在私塾任教。19英国的绅士属于下层贵族,与上层贵族遥遥相对。而中国的绅士包括教育程度上达到这个水平的所有人士,尽管事实上他们也有上下之分,其中下等绅士属于“生员”,而“举人”、“进士”以及高层官吏构成了上等绅士。在此,英国的绅士与上层贵族属于并行而不可逾越的两个阶层。人们认为中国的绅士主要是指那些生活在农村的下层绅士,而不包括生活在王朝统治中心的那些上层绅士。

此外,下层绅士也有许多特权。绅士可以通过他们的服装与普通人区别开来;他们有权在家中竖旗,以显示自己应试中举的级别。他们可免于刑罚,那些严酷刑法只用于平头百姓,并不触及他们。他们还享有许多税收豁免权,尤其是他们在州县作为当地的社会名流而手握实权,许多好处也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他们的身上。

在清朝走向没落的时期,仅1850到1900年之间,在册登记就有90万名绅士。同时还有50万名誉绅士,他们是靠钱买来的。在此时期,王朝也真没少出售绅士称号!这两项加在一起就有140万绅士。绅士的特权也延展到家庭内部成员。以每家平均5口人计算,那就是说,绅士特权到清末时就汇积到大约700万人口,占全国人口近2%。而这2%的人口,拥有全国24%的收入。20

在明朝晚期,以2万也许4万的官吏去管理一个4亿人口的国家,这确实是太少了。一个县太爷所治理的区域内平均居民为20万。京城的中央政府不设置县级副职,也就是一位或者两位助理,一位负责税收的税务监督,一位监狱看守。县太爷要自己拿钱去雇一名负责书写负责呈文的师爷以及其他的“跑腿的”,也就是雇佣那些下层人,为县太爷去跑农村或者帮着维持秩序。县衙门通过收取地方税等来维持自己的开支,具体收费多少由县衙门按惯例定。对于百姓来说,这些地税能赶上国税那么高。

即使增加了这些靠县太爷自己付酬的下属,还是无法满足判案、维持秩序以及管理等五花八门任务的需求。故此,县太爷就得求助于这些绅士们。没有绅士们的帮助,很难想像一位县太爷能够完成他在本地区的管理任务。村镇以及小的贸易城、区实际上由当地绅士的家族治理,他们组织修路、架桥以及修筑灌溉渠道等等公益性事务,也征收税务;调解和审判民间纠纷和小的暴力事件;开办学校;救济穷苦人家;筹建、资助民团,组织集会按照道德要求宣读皇帝诏书,灌输农民忠君从上的儒家思想。

无可置疑,绅士并非出自慈善而做这一切的,而是有代价的并以此在其他方面获得回报。地方绅士原本是一些“生员考试”的落榜者,但是后来当了教师或者县太爷的工作人员,他们却归于“知识分子”。

儒家理想中的国家属于一种弱化政府行政管理的国家。国家尽管组织大型工程项目,如黄河筑堤、修建北京到长江的皇运河道、修筑长城,但是它所保护的是防止外面越过国境,而且是通过税收来资助这些项目。国家的主要成就在于,通过皇帝的道德榜样以及儒家的教育、伦理,在社会上形成并维持一种普遍的道德氛围,并使秩序与和谐得以发展。儒家教育的目的在于,使百姓学会服从,使精英们成为“仁者”,为官者诚心为民。儒家君主的任务就是,对自己所统治的社会实施伦理道德的监控。对占人口80%的农村的自治任务来说,生活在那里的那些绅士(乡绅)责无旁贷。这些农民出身的儒家绅士置身于2万官吏(下)与数亿农民(上)之间,他们是支撑儒家国家的中间阶层。故此汉学家们有“绅士国家”之说。

第05章 汉人中心的世界秩序

从商代到第一个皇帝,经过一千几百年,中国文化在这个时期围绕着黄河中、下游地区逐渐形成,21并且不断发展,而围绕着他们的是文明程度低一些的民族,这曾是中国人的感受:东北是狩猎和森林采集的民族;北部和西北部是游牧民族;西南部是山野民族,南部则是原始民族。而秦始皇帝所建成的第一道长城作为地球上的一个屏障,构成了被开发的农田与北方的草原和沙漠之间的一道界限,这也就把农业文明给禁锢了起来。

就是这种感受,使中国人具有超越其他所有民族的优越感,直到19世纪末,他们还带着这种意识。中国人没有把自己的文明看作与其他文明并存的文明,不是看作“中国人的文明”,而是绝对的文明。世界上只有一种文明,那就是中国的,而其他民族,都属于未开化的。英文的China一词是欧洲人提出的,它是由第一个皇帝的秦朝推导出来的,而中国人的叫法是“中国”,中心之国,而且称自己为“我们中国人”。中国在他们的想像中是全球的中心,东临太平洋,其余周边全是未开化的野蛮区。这种想像同时也就解释了他们自己的优越感:文明之花在中心开放,就像自己国家的第二个名字“中华”所意味的那样:中心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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