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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生之独揽江山-第7章

小说: 重生之独揽江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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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之冉比慕白大了五岁,如今二十有二,当是少年郎英姿勃发的模样。苏之冉和慕言同龄,按理说会是太子的铁哥们,偏偏这两个同样出色的少年才俊天生不对盘。慕言在文和治国谋略方面是第一,苏之冉于武和行兵打仗方面是当之无愧的天才。
  慕言的武艺确实不怎么样,但是在行兵之道上颇有研究,完全可以做到运筹于帷幄之内,决胜千里之外。苏之冉也不是那种只会摆弄刀枪的在读书方面很有自己的一套,要是换了套贵公子的行头,跟着那些公子哥在红楼画船上卖弄风月也完全没有问题。
  这么两个人,利益既没有冲突,本该是惺惺相惜互补互助才对,偏偏这位太子就是入不了苏小将军的眼,以慕言的骄傲,也不屑于去降低姿态来与苏之冉教好。
  再怎么礼贤下士,太子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个。而苏家虽然是世代忠良,可只是忠于国家,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忠于君主。苏大将军自然是忠于启文帝的,苏之冉对北国的接班人却并无好感。
  只要能够保证苏之冉不会做出叛国的事,慕言自然也不会费尽心机去讨好。事实上,这世界上能让他太费心的也没有几个。
  和兄长相比各项都平平无奇的慕白第一次和苏小将军见面就合了对方的眼缘,那个时候慕白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团子,正被苏嬷嬷牵着向厉后请安回来,路上刚好撞见了陪父亲进宫的苏之冉,苏小将军从小是那种自来熟,也没见过这个二皇子,还以为是哪个王公贵族家的小孩,便吵着要带小孩儿玩。
  苏嬷嬷自然一开始是皱了眉头的,看了对方的配饰之后也不告诉对方二皇子的身份,就把人交给了苏之冉,吩咐到最多天黑之前必然把慕白送到景仁殿,说是宫里有事先要走开便离开了。
  按理说,这种做法是极不符合宫规的,可惜苏之冉并不知道,慕白也是第一回和这般年纪又好亲近的小哥哥相处,苏嬷嬷低耳说了两句,他也就随对方去了。这宫里头虽然很大,但只要不走到太偏远的地方,他自己也是能找回景仁殿的。
  两个人第一次的相处显然是十分愉快的,苏之冉甚至还把那块据说是苏家要传给儿媳的玉佩给挂在了小孩的脖子上,那个时候苏之冉并不知道玉佩的含义。只是凶巴巴地说了一句:“这是我给你的东西,你绝对不能给别人,要是别人来抢,你告诉我,我帮你揍他。”
  慕白没什么好回礼的,最后的结果是小孩子粉嫩的脸蛋顶了两个牙印回去。
  那天晚上苏嬷嬷破天荒地说了很多,慕白仍旧记得那天对方严肃而认真的神情,尽管那个时候他还什么都不懂,却也把对方的话记在了心里。
  “你要知道,在这个宫里头嬷嬷不能护你一辈子,你得有个伴才行。苏家是世代忠良,你和苏小将军玩得好自是没有半分坏处的。哪怕是嬷嬷不在了,他也能够保住你。你一定要记得,无论如何,你在苏小将军心里的地位一定要比太子高。要是实在不行,就找夏太傅帮你。”
  那玉佩原本是该还回去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还留在了慕白身边。后来流言传开时,那东西甚至成了他和苏之冉间所谓的定情信物。
  上一世为了自保,他不惜毁了两个人的名节,市井间谁不知安王断袖王爷的美名,苏之冉受了他的牵连,连媳妇也没能娶成,死的时候更是连血脉都未能留下,愧对了苏家的列祖列宗。
  慕白对苏之冉的喜欢只是兄弟之谊,苏之冉也确实够讲义气,哪怕是挨了家法也硬是陪他扛了下来。
  也不知道重来一世他能不能见到苏之冉娶妻生子的场面,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对方因为自己的缘故落得记忆里那般下场。

☆、十一章

  慕白在那里追忆往昔,本该喜庆的太子东宫却并非他想象中的那样被翻红浪,春‘意正浓。
  回忆了那么多,差不多到了三更慕白才睡着,太子东宫里原本该躺在床帏内的新郎官却坐在房间内的软椅上,太子妃的盖头被掀了下来,搁在床外头的喜凳上,床帏里传来女子低声的呜咽和夹杂着痛苦和欢愉的呻‘吟,房间的角落的香炉里熏香静静的燃着,是慕言并不喜欢的甜腻味道,但对年轻的太子妃而言却是甜蜜美梦的诱导者。
  只有一个人的声音意味着这床上只有一个人,大红的喜帐里头,被当成女子欢‘爱对象的喜被被卷成一团,牢牢地被女子抱在怀里。本该是活色生香的画面在坐着的人眼中却是再污秽不堪不过。
  等到床帏里的呻‘吟平息下来,慕言便转动了墙上固定着的壁饰,原本空无一人的屏风后面传来地砖滑开的响动,原本不该属于这个地方的年轻男子从屏风的后面走了出来。
  “你真的要这么做,她毕竟是你明媒正娶的妻子?”那男子端详了床上的美人一会,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惋惜。传说中的第一美人啊,虽然不是他最喜欢的那一款,可就这么浪费了,实在是太暴敛天物了!
  “你感兴趣的话,今天我可以把她借给你用。。”男人身上那是红得耀眼的喜服早就换了下来,身上仅穿着白色的亵衣,明明还是在微笑,说出来的话却教人心里发寒。
  那容貌仅称得上是清秀的男子摸摸了鼻尖,讪讪到:“你也知道我是说说而已,我这就给她施药,弄掉她身上的守宫砂。”
  太子殿下的东西他哪有这个胆子去享用啊,哪怕是对方不要的破烂,他也不会有这个胆小去捡,美人再好也比不过他的小命重要,要是命都没了,他后半辈子还怎么出去风流潇洒。一时和一世,他还是宁愿选择后者。
  这太子的宫里头每一个名义上属于太子的女人都是这么被处置的,那个不受宠爱的良娣和良媛,还有这个将会和太子传出琴瑟和谐美名的第一美人,注定了要做一辈子的老姑娘。
  只凭她们一个人的努力,自然是不可能有孕的。若是她们能够怀上孩子,便意味着对太子的不忠。更何况,这位容貌俊美的太子骨子里比他想象的还要狠上三分:这东宫里仅有的三位有名分的女人,都是在嫁给太子的那天晚上就喝了掺了绝育药的酒,注定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孕育子女的能力。
  想到这里,那年轻男子也只是惋惜地摇了摇头,在那女子手腕上扎了几针,又让人吞了颗小药丸,等待那颗象征着女子贞洁的红豆消失,才起了身,从屏风后头退了出去。
  太子的要求自然不只是让守宫砂被遮掩这么简单,他喂得这颗药并不只是针对守宫砂研制的,而是能够让身体呈现出女子破身的形态,就算是这药效解了,那颗消失的守宫砂也不会自己回来。
  能够嫁给太子的女人自然不可能再另寻良缘,为了杜绝所有的后患,在这男子看来,太子虽然做的确实狠心,却也无可厚非。
  太过心慈手软的人可做不成什么好皇帝,而在这位好太子眼里,也没有男人和女人之分,只有可以利用和不能利用的分别,他刚好属于前者,所以还能在得知了如此多的秘密之后活下来。
  走在长长的密道里,那年轻男子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另一张年轻的面孔。那位资质平庸爱好花草的安亲王和太子一样无所出,做兄长的妻妾都全了,为人弟的却连个房里人也没有。以那对最尊贵的夫妻的性子,长子没有所出,幼子膝下绝不会有儿女承欢。
  照现在的情况下去,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太子府里绝不会有新生儿的诞生。只是可惜了那位安亲王和这东宫的众多美人,这般叹息着,漆黑的路也走到了尽头,某无良药师毫不费力地推开头顶上的石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从京城郊区某传说闹鬼的庄子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
  美人和安亲王虽然看起来可怜,他也没那么多怜悯心去分给他们,他本就不是什么心地良善的存在,哪怕是太子要把这个江山给折腾没那也和他无关,只要他的命还在,没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放弃的。
  安王府和太子东宫隔得并不算远,因为皇宫需要绝对的安全和清静,安王府离繁华热闹的街市还是很有一段距离。
  当某人从庄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三更,街道上静悄悄的,更夫刚刚歇了,鲜少能够看到行走的路人。
  有的也大多数是往家里方向赶,何药眠骑着太子殿下为他备好的小毛驴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手里还提着一盏荷花灯,照着毛驴前进的路,那诡异的样子,叫人瞧见了还真以为老宅子里闹鬼。
  等近了安王府,便看到有人从王府里头出来,微抬着头和停在王府外头的马车里的人低声交谈。男人立刻把手里的荷花灯给熄了,胯‘下的小毛驴也被强制停了蹄子,瞪着一双大眼和在它身上的人一起望着安王府那两个大灯笼。
  何药眠瞧的自然不是那灯,而是三更半夜还出来“面情郎” 的女人。
  天空是墨晕开来的颜色,银色的月光洒落下来,并不甚明亮,一旦距离远了便朦朦胧胧的教人瞧着不太真切。
  故而何药眠之前点着灯,就怕自己笨笨傻傻的坐骑给走错路,一头栽进沟里拔不出来。
  不过作为一个医毒双绝风流债一身的男人,具备一双慧眼是行走江湖必要的条件。在这样朦胧的月光下,何药眠并不大费劲就瞧清了那个梳着少妇发型私会情郎的女子的脸。对方的妆容很是素雅,但细看还是能够在眼角看到浅浅的纹路,那张可以衬得上是俏丽的脸蛋上并没有什么表情,看起来就像太子书房里那本画册上的一样严肃。
  而坐在马车里伸出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太子太傅夏铭安。
  何药眠饶有兴味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原本沾着大胡子,此刻却是滑溜溜的一片。
  他想起无意间窥视过的太子私藏的画册,面前的这个女人就被放在第一页,如果有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要让自己的画像出现在那本珍贵的画册里头。因为里面记录着的,都是那位太子殿下最想要杀死的人。

☆、十二章

  礼部温尚书家的公子昨夜在青楼买醉,一掷千金,不但没能够抱得美人归,最后被温家的家丁拎着回了温府。据说啊,那天晚上温亦韶跟个小鸡崽似的被人拎在半空中,美人的滋味没尝到不说,还出尽了洋相。
  这个人们话后闲聊的笑谈传进慕白的耳朵里时,他刚好收笔完成了“静”字的最后一笔。他一抬手,刚刚还幸灾乐祸的书童便忙帮他压着宣纸的一角,看着那只修长如玉的手在这幅字的右下角戳了个小红章。小小的圆圈里头是小篆,圆转匀称的四个小字——庆安居士。
  昨天他睡得实在有些晚,今天起来的时候还有些头疼,但是想着允诺给他人的那副字,还是睡到了正午,便起来写字。
  纸篓里都丢了十几个纸团,刚才书童跑过来的时候差点害得他毁了这副字,不过幸好他手纹,终于把这副能拿出手的字完成了。
  “不过就算买醉不成,这有什么值得好取笑的,你再取笑,人家也是京城四公子之一,还不如跟着锦绣多识几个字,省的我带你出去都嫌丢人。”
  慕白说的这个是他三年前招进府的书童,对方是他刚建府时苏嬷嬷从信得过的人牙子手里买下来的,今年刚满十二岁,只有个乳名,唤作吉祥。
  慕白把这个孩子招进来,半是当玩物半是当孩子养的,也没让他学太多的规矩,平常对人也放纵几分。
  吉祥平日里就喜欢待在茶楼酒肆去听那些八卦闲话,这京都有什么趣闻丑事他几乎都是第一个知道。等到回了府,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当作笑话一样地讲给自己温柔又高贵的主子听。
  虽然慕白是当今圣上的第二个儿子,是王爷,更是自己的主子,可吉祥更愿意把对方当成威严的兄长来看待。
  吉祥是个知分寸的,虽然王府里什么都有,他跟着王爷外出的时候,那些人对王爷也是恭恭敬敬的,也不乏年轻美貌的女子给自家主子送秋波掉帕子示好,可他也知道王爷并不开心。慕白专心写字作画的时候并不怎么用得着他,他也就一个人留到王府外头听些趣事来讲给慕白哄他开心。
  他觉着自己主子笑起来比不笑的时候要好看的多,可是因为主子的兄长,那个像长得和仙人一般好看的太子,主子笑得不多。正因如此,吉祥对那个太子一点好感都没有,就算对方再有能耐,再怎样仁慈爱民,他也不愿意减少自己对那个男人的半分厌恶。
  吉祥听这话是不大乐意了,不过慕白拿他不识字说事也是实话,想了想,他开口反驳道:“如今京城的文人圈子里谁不知道庆安居士的大名,这几年,庆安居士在京都名声大噪,一副字至少值千两银,还往往是有价无市。那个温亦韶不就是个京城四公子之一嘛,还不是第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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