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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鹿鼎记之我是韦春花-第11章

小说: 鹿鼎记之我是韦春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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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身材就知道,十八了还像豆芽。俗话说得好:身体是赚钱的本钱,可就这样的,能拿出去看吗?

刚刚那马穆沙看到我这飞机场,也会手足无措。看起来古人的欣赏眼光,和现代人比,得打些折扣了。那我就是有赚钱的本钱喽!可一想到我首次出击,被某人全看光了,居然不为所动,没碰我一下,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此人还真不是人,若传到江湖上,大家就更得敬重他的为人了,肯定齐齐翘起大拇指,夸他为真君子,真大侠,仁义青史永留!

为尽快能有好身材,我将制定一系列塑身计划,扩胸运动每日坚持做,外加食补和药补,(月事来前那几日,早晚喝一杯酒酿蛋,平日里多吃玉米与花生,再到药房去配归脾汤和加味四物汤同服,当归炖母鸡隔三差五来一只。)就不信找不回在后世那傲人身姿。各位,不要笑我痴,不要笑我傻,自古以来女人为了美貌与身材,那可不怕豁出命去,我韦春花与现代同胞比,那可是小巫见大巫。想想当今女性,什么美容手术都敢做,什么美容品都敢往脸上抹,什么美容药都敢吃,什么美容广告都信,只为“美容”两字。

换好衣衫,端坐在镜前,看着马穆沙拿来的香水,陷入沉思中,这贾胡还真有心,居然会用这些来讨女孩子的欢心,他已经送了好几回了吧!不过那些我都分给姐妹们了。相比其他男人有事没事就拿银子来搪塞我们,马穆沙同志还有点招人喜欢。

马穆沙不是外邦蛮夷,细算起来他也是中国人,只不过,不是汉族人,而是现如今的回族人,回族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多种民族成分而逐渐形成的民族。在元明时期,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突厥语族各族人及西亚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大量涌入,远涉重洋来华贸易,多居沿海近地,从事物资交流,互通有无,引进奇珍异物,同时发展着伊斯兰文化,形成了回回族。那古时的回人就如今日的温州人,哪里有钱赚,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明朝时,回族进入鼎盛期,涌现许多著名回人,如开国大将:常遇春,胡大海,云南沐王府黔国公沐英,(我媳妇小郡主也是回人血统,要晕了,不过想想,我家的小混球连洋妞都搞,才不会管她是汉还是回,只要能真心对我儿子就好。)闻名世界的伊斯兰教徒郑和,28年之内,率领举世无匹的庞大船队七次下西洋,游访亚、非等地,开辟海上航线300余条,沟通了中亚、中非国家的友好往来。(向郑敬礼!)

只是到了清朝时,那乾隆皇帝为了回族香香公主,几次大肆镇压斥杀穆民、激起了民族仇恨,才挑起了大规模的回民起义。(详情阅《书剑恩仇录》)这沿海一带都是回人聚集区,马某人在这儿算是世家子弟,听姐妹们的言语,他经常出海,到过好几个国家,与那些洋人往来做生意,想来他的见识不会差到哪儿去吧!。

老鸨推开我的房门,面带媚笑说:“我的好女儿,这马公子不愧为见过世面的人,出手那叫大方,你没回来时,他是上上下下,把我们楼里的姑娘全打点好了,送得都是刚刚从西洋那边带来的珍贵香粉,姑娘们见了,都乐疯了,抢着争着拉马公子进她们的房间,可就怪了,那马公子一个不要,就一直呆在你房中,春花啊,我看这马公子是看上你了!你可得抓住这好时机,对我们青楼女子来说,有钱的男人,那是越多越好,我们丽春院的头牌恐怕要易主了,春花你是大有机会做头牌的,妈妈看人的眼光是不会错的,早点休息吧!明日马公子会再来哦!”

马穆沙对我有意,我却好像没感应到,他后来一直默默守在我身旁,最后天人永隔,我才明白这痴人为我付出的一切。

哎呀!一直想东想西,把买给秋月的糕点都忘了送了,我拿起糕点,走下楼去,来到丫头们住的小平房里,这老鸨真是狠心肠,就怕秋月翘辫子,把她从楼上厢房换到这儿。

我推门进去,在昏暗的烛光中,听到了秋月的咳嗽声,我赶快走过去,“秋月,你怎么样?”放下手中的东西,摸了摸她的额头,不好,她在发烧,浑身火烫火烫。

我跑到大厅找到了老鸨,叫她赶快找个大夫来,再晚一点,秋月就要和我们说拜拜了,可看朱妈妈的态度,竟是一幅漠然的神情,也是,都快死的人了,就不必在她身上浪费银子了。

心灰意冷的我走到院子里,难道叫我眼睁睁看着秋月离开吗?她才十八岁,像花一样,才刚刚露出一个花苞,被狂风侵袭后,就香消玉碎吗?我当初为什么没学医呢?若有学医的请多多穿越。喂!那个你好像是现代人,这简单的医学常识还是有的吧!不错,看秋月的症状像是受感染了,要赶快消炎。不过这里是古代,有青霉素吗?有头孢吗?

看到院旁忙得热火朝天的厨房时,有了主意,叫厨娘张妈给我冲了一大碗糖水,一大碗盐水,一股脑儿,全被我强行灌到了秋月的肚子里。再拿了瓶女儿红,不停的搽拭上身,下身则被我用镇江陈醋熏蒸,你是在烧糖醋排骨吗?怎么又是酒来又是糖,还有镇江陈醋?非典时,不是家家用醋消毒嘛,SARS病毒都能抵御,对付这应该有效吧!可怜我微薄的医学常识,也只能做到如此了。

余下的只能靠她自己的求生意志了,我第一次做蒙古大夫,这三脚猫的医术能让秋月回来吗?她还能戴我做的绒花吗?我在这里只是十八岁的小丫头,内心极度害怕,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真的离我而去吗?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你就忍心把春花抛一边,我紧紧握着她的手,低声抽泣着,这一夜身心皆累的我,坐在秋月的床边,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二天,还是丫头莲莲把我叫醒的,摸摸秋月的额头,已经退烧了,谢天谢地,我一把抱住莲莲,莲莲却一把推开我“春花姑娘,你身上什么味?难闻死哎!这房间里怎么都是这味。”莲莲捏着鼻子说,“这个呀,是消毒水的味道,我太喜欢这个味了。”怎么能不喜欢呢,全靠它们才把我的朋友从死亡悬崖边拉了回来。

身上这怪味,让众姐妹是纷纷避我远走,老鸨也奇怪:“春花,你那味怎么越来越浓啊?”我不是为了巩固疗效,又在秋月的房里熏了几瓶醋,撒了几瓶酒嘛!

我救了一个人,激情一直在我胸口喷涌,所有人在我眼中都变得可爱起来,只有一人不乐意,是谁呀?秋月。

她活了过来,却快乐不起来,看我在她房里又是熏来又是撒,她没表情的说:“春花,你不用费事了,还是让我死了的好。活着没意思!”



第二卷:春花灿烂满青楼,蓬门终为缘而开 第 21 章

二十一:皇帝

经过秋月这件事后,我常常深思,我做错了吗?把秋月救活,让她依然在这青楼,继续受伤,还是任她远离一切,去阴间,喝孟婆汤,将所有的前尘忘掉,重新投胎再世为人。转世还是不要做人吧!人活在这世上,就是来受罪的呀?

何云祺的家仆来丽春院,说是何公子在扬州最大的酒楼订了大包间,宴会理由是何云祺即将定亲。特意请了一些世家子弟与春花姑娘庆贺一番。云祺要成亲了吗?今天这就是告别单身酒会了,你看看,有些人活在这世上,不是受罪,是来享受的,那就是何云祺之流的富家子弟,有事没事就聚在一起磋一顿,真羡慕他们,含着金条来到这世上。不像我们苦命人,为了生存,整日奔波于世。

我装饰一番后,就乘坐着何家的马车出发了,这扬州最大的酒楼座落于虹桥边,风景那是好的没话说,只是这扬州人常言:扬州好第一是虹桥,杨柳绿齐三尺雨,樱桃红破一声萧,处处驻兰桡。平日里出入的皆是达官贵人和大款,平头老百姓也只有望此一叹,据闻,一碟小菜就能让一户普通人家过两个月。这儿的老板还真是能宰客,可就有一些人乐此不疲的到此地,甘愿让人宰。

缓步上楼,来到二楼的大包厢,这何家二世祖还真是,不把钱当钱,就五六个人用的着这么大的包厢吗?这里足够摆两三桌酒席了。这败家子,是不是嫌钱没地撒呀?你做做慈善事业也行吧!

房内几人都是见过面的,算是熟客了,我面带微笑朝他们点头致意,何云祺拉我坐在他身边,开口言道:“你们都认识这位春花姑娘,是不是?诸位一定感到奇怪,我何云祺和这位姑娘的关系,告诉你们,这位春花姑娘是我今生的知己,红颜知己!”

“何公子,你错了,我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哪能配做你的知己,(你是我的钱主)你又在开玩笑了,是不是?对了,听下人们说,你要订亲了,小女子先在这儿给你道喜了!各位公子可要好好敬敬何公子,这可是大喜事,今日,我们不醉不回!”

话音刚落,几个人一涌而上,纷纷向何云祺敬酒,我也端起酒杯,坐着细细品尝着杏花村的汾酒,望着这群无忧无虑的公子哥,哎!哥几个。你们得好好谢谢你们爹娘的银子,有了那些才能让你们享尽荣华富贵。

云祺即将为人夫,怕是以后,不能常常流连于青楼了,我的第一个大金主,就要离我而去了吗?说实话,这心里竟有些舍不得,舍不得那大把大把的银子,我以后的营业额要大大下滑了,心好疼好疼,银子啊!

不知不觉,把一小壶的汾酒全喝光了,这酒一上头,人就觉得特兴奋,大声叫道;“各位,各位,这有酒无歌怎么行?何公子,春花今日就为你高歌一曲。”我起身离席,站在窗前,手拿竹筷,敲击桌沿,大声唱起了《得意的笑》: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名和利啊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世事难料人间的悲喜,今生无缘来生再聚。

爱与恨哪什么玩意,船到桥头自然行,

且挥挥袖莫回头,饮酒作乐是时候,

那千金虽好,快乐难找,我潇洒走过条条大道。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把酒当歌趁今朝,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几位都有些醉意,纷纷离席,在我的指挥下,一个个搭着肩,以我为首,围着桌子跳起了火车舞,齐声跟唱着: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把酒当歌趁今朝,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歌声是传遍了酒楼的每一处,当然啦!男生小合唱,由我亲自指点,想来这音质不会差到哪里去的。我们是又喝酒来,又唱歌,真是乐逍遥了!可马上有人来投诉,大声喧哗滋事,骚扰其他贵客,甚至打上门来,就比如这位,“你们几个大胆刁民,在这儿瞎嚷嚷什么,还不快快肃静,不要打扰我家主子进餐!”

我听着这声有点耳熟,哦!原来是那位派公子的跟班,男不男女不女的内分泌失调者。我走到他面前,身后还跟着一串,“你家主子也来这儿啦!正好,相情不如偶遇,来,来,叫你主子也来,与我们一起把酒当歌,一起乐逍遥!”我话说完,身后一串都随声附和,“来,与我们一起喝酒,一起唱得意的笑,得意的笑!”哎!全都被酒精当俘虏了!

“你们大胆,想找死吗?”内分泌失调者声音提高了八度,把手扬了起来,向我们挥了过来,“住手,海大富,你给我退下去!”刚进房间的派公子出声制止。

“海大富,海大富。”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我使劲敲敲脑袋,酒还真能麻痹这大脑神经和大脑思维,“好像是个认识的人吧!海大富,海公公,哦!他是个太监,是个宫里的太监,等等,太监!太监!太监能私自离京吗?他称他为主子,对他毕恭毕敬,对他言听计从,那他不是,那他不是,是那个,是那个。”是哪个呀?韦春花你到底喝了多少酒?什么他,什么那个他,他他都是谁呀?语无伦次,说清楚点。

太监的主子是谁呀?有太后,有皇上,有皇后,有太子,有公主……,停,太监的主子只有一个,那就是普天之下一人:皇帝。我虽然喝了点酒,头脑还是有一丝丝清醒的,当今的满洲皇帝是顺治爷,年纪和这位差不多,看看他的气质,风范,一举手一投足,处处显示着他的帝皇相,还有那一位海大富海公公,他是顺治的心腹,陪着顺治到五台山出家,不过后来受顺治所托,一直在皇宫监视太后,

海大富,海大富,别人不知你,我韦春花还不知你,你的出现就是明明白白告诉我,这位林福林公子就是当今的皇帝:顺治。



第二卷:春花灿烂满青楼,蓬门终为缘而开 第 22 章

二十二:太监

“小女子韦春花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爱卿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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