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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谋臣与王子-第11章

小说: 谋臣与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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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鸣听出了是张生的声音,仰天如野兽一样长啸,半响才低下头。
  
  雁鸣道:“我的眼珠子是我自己挖去的,我瞎了狗眼,认了那样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做了大哥,还数次救下他的性命,谁知道这狗货到头来却恩将仇报!”
  
  张生从雁鸣的话中察觉出这庄民的死肯定与师父所救的那寨主有关。
  
  “那狗货竟想招募庄中的名医们替自己卖命,你师父不从,他便率人屠了村子……是我雁鸣造下的孽,我不知那狗货的初衷竟是这个,还傻到按照你从前的指引,看着路标带他来了庄中!”
  
  张生回头去看着那京观,不想自己为了救下一个所谓的患难之人,却让这庄中所有庄民都无辜被那寨主杀死。
  
  雁鸣在地上摸索着,摸到一半短剑,递到张生的手上,又让他握紧:“张兄弟,杀了我替庄民报仇吧!我已在此等了五日,每日向老天祈祷你能出现,亲手杀了我,如今老天应了我这心愿……来,动手!”
  
  张生下不了手,因为他不敢杀人,从来不敢。雁鸣却抓紧张生的手腕一使劲,匕首尽入雁鸣的胸膛……
  
  张生握着那匕首,雁鸣胸膛中渗出的血已经顺着匕首流到了他的手上,大雨从天而降,张生两眼已经模糊,只记得雁鸣死前最后说的一句话是:“殷杉先生,死前,说……不义者……必杀。”
  
  患难者,必救。
  
  不义者,必杀。
  
  尤幽情抱着腿坐在那火堆旁听张生讲诉完这一切,一语不发。
  
  张生拨动着火堆,从里面刨出来一个山药蛋,捧在手里小心翼翼地剥着皮:“还记得,我将老师的尸首找到,要掩埋的时候,却发现师父的身体内竟带有那种玄蜂的蜂蛹,那种毒物也是不容易得来的,又可救人,还可杀人,我想那是师父最后留给我的东西吧。”
  
  尤幽情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直盯着火堆。
  
  “我回到轩部之后,才发现老骗子一直尾随在我身后偷偷跟着,对了,就在这里……”张生手指着旁边,“老骗子把他刻的面具给我了,正式给我赐名为——玄蜂。”
  
  尤幽情依旧没有说话,张生却知道她一直在听。
  
  “那之后,我开始研究起师父给我那本《千亡录》,后来逐渐发现这杀人其实也是在救人,救其他人呐,总有些该死的人不应该活着,因为他们早就没有心了,没有心的人是不配活在这世上的。”
  
  尤幽情此时突然开口问:“张伯,那山贼城寨中的几百人你又是怎么杀死的?”
  
  张生笑笑:“知道你这个女娃儿在想啥,你在想如何才能报了你家的大仇对不对?那商地大漠中的风满楼可不是普通的山贼,时机未到,时机未到……”
  
  尤幽情又问,语气异常平静:“我只想知道是怎么杀死的。”
  
  张生掏出一个盒子,晃了晃道:“玄蜂,这种毒物还有另外一种名字叫‘灭城’。”
  
  张生看着那盒子,想都没想竟然扔进了火堆里面,随后火堆中腾起一股黑色的火焰,火焰越来越高,在达到一个最顶点之后,又沉了下去。
  
  张生还记得等他将那些玄蜂全数放入了山贼城寨的一个月之后,他才穿着一身郎中的衣服慢慢地走进去,那时遍地死状怪异的尸体在他眼中已经不会感觉到恶心了,只是在走过一个山贼的尸体时,他看到了那死尸手腕上系着一根链子,在链子之上有两个陶瓷的白鹤。
  
  那一刻,张生明白了师父所说的那句“患难者,必救;不义者,必杀”的真正含义了,一切都是老天在冥冥中注定的。当年那个城寨中的土匪屠了自己所住的村子,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多年后,自己竟将杀害双亲的凶手又引到了张家庄,让师父亲手救了……
  
  还有那雁鸣……他到底是义还是不义?
  
  如今那些都不重要了,如张生自己所说——那些事儿都已经过去了,随尘土一起在风中不知道被吹散到什么地方……
  
  火堆中最后一丝黑色被燃尽,尤幽情盯着那团黑竟想伸手去抓,被张生紧紧地握住手腕。
  
  张生看着尤幽情摇着头:“女娃儿,复仇的味道并不是如你想象中那样好,剩下的便是落寞和孤独,那味道根本没有你烤出来的鸡好吃呐。”
  
  张生说完之后,慢慢地起身摇摇晃晃地在舒展了下自己的身体后,拿起拐杖离开,只留下一句话:“患难者,必救;不义者,必杀……即使这样,天下又能得到多少改变呢?永远都是一个谎言重叠着另外一个谎言。”
  
  《谋臣与王子》编外卷刺客篇之《玄蜂。张生》(完)
  
  【编外卷 杀手篇】
  
  落雁。苔伊I
  
  如果不是那个戴面具的小子指手画脚,恐怕她已是大王妃,每日坐在王府内,享受着黑暗降临前的那个安乐日子,等那个自己心爱的男人带着自己远走高飞,有可能,未来会成为皇后也说不一定。
  
  不过,人生总是充满了意外。
  
  她还记得那个正午,自己与其他五名女子都齐齐跪在御花园的池塘边上,等着大王子最后的选择。
  
  “不要选我,不要选我,不要选我……”她清楚地听见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女孩儿低声祈祷着。
  
  她有些吃惊,甚至想张口问旁边那个自语的女孩儿,如果不是为了当上大王妃,你为何要来这里?择秀之时早些离开不就行了?
  
  她微微抬头,看见池塘对面大王子的跟前跪着一个戴面具的人,虽看不见脸,但从身材高矮判断,年龄应该和大王子相仿。隔得太远,她根本听不清楚两人说了什么,只是见那面具小子伸手指向这边,指向自己后,大王子便从凉亭方向缓缓走来,脸上还带着一丝笑容。
  
  是我的,一定是的。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
  
  她低下头去,脸上浮现出笑容,在大王子还未走近之时,低声对身边的女孩儿说:“不用祈祷了,不会选你,放心。”
  
  那女子闭上嘴,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她看着湖面上那女子的倒影,心想,确实是个美人,不过却少了两样东西,一是心计,二是背景。
  
  那个时候,她不知道身边的那个女孩儿的父亲竟是当朝相国之一。
  
  大王子走到她的跟前,向她伸出手来,就在她抬起头来的那一刹那,大王子的那只手却径直伸下去,拉起了旁边那个女孩儿的手。
  
  刹那间,那女孩儿脸上原本还带着希望的表情凝固了,她一直保持在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消失……大王子选择了自己身边的那个女孩儿,却不是自己。
  
  为什么?
  
  明明看见那个面具小子伸手指向的是自己?
  
  不,那个面具小子是何人?他刚才指向自己又是什么意思?
  
  大王子拉着那个女孩儿的手离开了,缓缓地走向对面那个面具小子跟前,随后说着什么。她听不见,什么都听不见,只是有一种无比沉重的失落感降临在自己的头顶。
  
  她抬起头望向对面的三人,同一时间,那个面具小子和大王子也看向自己的方向。
  
  目光对视,她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看的是谁?
  
  面具小子亦或者大王子。
  
  这些都已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其后他知道了大王子带走的那个女孩儿叫王菲,随后成为了大王妃,而自己却被大王子送给了那位面具小子,明其名曰谋臣侍者。
  
  难道是名字的原因吗?她叫王菲,就应该成为王妃,而我呢?
  
  面具小子是谋臣,大王子身边的贴身谋臣,将来宫内的八十八谋臣之首,和那个人一样。
  
  “回大人,我叫苔伊。”
  
  她告诉面具小子自己的名字之后,却未想到他的名字和他所担任的职位一样,都叫——谋臣。
  
  于是,从那天开始,她便按照和那个人所约定的一样,安静地呆在那个谋臣的身边,当一个名副其实的谋臣侍者,清清白白的过完四年。
  
  每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谋臣不在,她一人呆在那间小书屋内,从暗格处拿出自己那柄青花剑,便要回忆一番与那人第一次相遇的场景。
  
  九月,山茶花开。
  
  十岁的苔伊手捧着一朵山茶花,蹦蹦跳跳跑在林间,养父母紧紧跟在其身后,轻声让她跑得不要太快,免得踩着苔藓滑到。苔伊不停,捧着那朵花嘻嘻笑着依然保持那种飞快的速度。
  
  苔伊的养父苔尙停下脚步,喘着气道:“果然是孩子,跑了这么久也不觉得累。”
  
  身边的妻子彩虹伸手去抚苔尙的胸口,关切地问:“你身子本就虚弱,还跟着孩子一样瞎跑,能不累吗?我去追她,你在这休息一会儿,等我们回来。”
  
  苔尙摇头,看着苔伊远去的背影道:“我们避世多年,想追求的不就是眼前这番情景吗?虽然苔伊不是我们的亲女儿,但十多年来,如果不是刻意说起,我倒一直认为是我们亲生,真是奇怪。”
  
  彩虹笑道:“你是早怪我没有给你生下孩子吗?”
  
  苔尙抓住妻子的手:“胡说什么,咱们没有孩子,又不是你我的原因,只是过去年少无知,行差步错,选了条末路,不过咱们逃出来就好。”
  
  苔尙说到这,并未注意到妻子脸上闪过了一丝疑虑,撑起身子,迈着慢步继续向前走,边走边说:“我们在这里躲了十几年,平安无事,这里应该就是我们的世外桃源,不管如何,我希望苔伊将来能嫁个好夫君,不卷入尘世的纷争。”
  
  “既是这样,为何你要教苔伊那些杀人的法子?”彩虹停住脚步问道,苔尙没有转身,只是停住脚步,伸出手指着前方。
  
  苔尙说:“前面的路是什么样子,其实谁也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儿,总得懂的保护自己。”
  
  彩虹上前几步,站在他身旁道:“前面的路,我们每日都要走,是什么样,心里很清楚,为何要为自己的所为寻找这样的借口呢?”
  
  苔尙笑着摇摇头,挪开了脚步,刚才脚底所踩到的一株野花已经尽碎,不成模样。
  
  苔尙将那野花摘下来,放在掌心:“前一刻,我脚下还有一株漂亮的野花,后一刻,我脚踩下之后,这株野花也便凋零死去,不日这里便会长出其他的植物,这些是你我能遇见的吗?不能,所以前方的路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只是变化的大小不同而已,终归是变化,如今的安乐,也许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爹,娘,你们快些!”苔伊又蹦蹦跳跳跑回来,站在不远处对苔尙和彩虹喊道。
  
  微笑顿时将两人脸上的阴云扫去,苔尙和彩虹对视一笑,轻叹一口气,互相搀扶着向前走去。
  
  彩虹看着苔伊的背影,想起了十一年前的那个暴风雨的夜晚……
  
  苔尙和彩虹从商地大漠中一路逃杀出来,原本打算是去蜀南,只因为听说那里有人间的仙境,而且蜀南连接外接的道路本就行走艰难,逃到那里,恐怕那些风满楼派出的杀手会望而却步吧。
  
  在风满楼之中,其中最大的一条禁忌便是杀手与杀手之间不能男女结合,成为一对,按照老大的说法,滋生了情缘,内心便不会再阴冷,少了阴冷,下手也不会那么毒辣。
  
  一个巳字号的杀手苔尙,一个午字号的杀手彩虹,就因为犯了这么的禁忌,不得不在某个夜晚杀了准备向自己下手的十名申字号门徒后,踏上了逃亡之路。
  
  走出商地,一路南下,躲避着追杀,又看到天下另一番美景的他们更加决意不会再回那个连找到水源都困难的大漠之中,同时又在心中寻找当年为何要加入那个组织的答案。
  
  为了钱吧?
  
  不,是为了生存。
  
  如果硬要将天下之人分个好坏,那苔尙和彩虹肯定是一等一的恶人,在他们手下所死之人不下一百,可并没有因此觉得有错,弱肉强食,这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
  
  雇主拿钱,他们杀手,这是最基本的交换。
  
  目标和雇主之间又存在另外一种交换,仇恨和无辜,只不过这些与他们无关,他们想做的只是不折手段将目标除掉而已。
  
  叶州城外,苔尙和彩虹发现了在城墙下被蓑衣包裹住的弃婴,两人本已经走从弃婴身边走过,并未发现里面的小生命,但也许是天意,本天雷轰轰的夜晚,在那一刻突然静了下来,随后他们听到了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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