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妙拾回春 >

第5章

妙拾回春-第5章

小说: 妙拾回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华想说我会缝扣子,又一想,这年头都是盘扣,特别讲究手工,她哪里会?于是咽了咽口水,说道,“我会补袜子。”
  宋氏便又从一堆布头里面找了一块稍大些的递给她,“给自己做双袜子吧。”
  温华看着自己脚上的布袜,觉得这个倒不是很难,便脱下一只仔细研究了一会儿,从形状到针脚都看明白了,才比着剪出样子,穿上针线开始一针一针的缝了起来。
  在做事的时候,时间过的极快,不知不觉间,太阳已快到头顶,远处传来一阵敲梆子的声音,温华猜测这是货郎来了,抬头看了看宋氏,宋氏也听见了,放下手里的活计,进屋取了些钱,叫上温华,“走,跟婶子去买些针线。”
  “婶子,”温华拽了拽宋氏的衣角,犹豫了一下,从布包里取出十几枚铜钱和一块银子,这是她找到的最小的一块,“我想买些纸笔。”
  宋氏愕然,面色一肃,“你哪儿来的钱?”
  温华看宋氏神色不对,连忙解释道,“我娘活着的时候给我的,我出来的时候都带上了,不敢让人看见……我……还有一些……”
  宋氏看了她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接过她手里的银钱,“你做得对,毕竟你还小,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让别人看到你的钱。走吧,去看看有没有你要的。”
  娘俩在学堂附近找到货郎,宋氏买了一包针和一些彩线,付了钱,又问货郎有没有笔墨纸砚。
  货郎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黝黑的面庞显得十分热情,笑道,“都知道你们村有个有名的学堂,我这儿备着上好的纸笔墨砚,大娘,来看一看!”说着,很快从担子底下翻出一个长条包袱,打开以后,里面有三方砚台,一包墨锭,十多只笔,还有厚厚的一卷宣纸,说是上好的,照温华的眼光来看,也不过是勉强能用罢了。
  能买到,温华就很知足了,她选了一方长方形砚台,两只细笔,一块墨锭,还有三十张纸。货郎很少收到银子,身边没有专门称银子的工具,他脑筋转的快,便拿出一杆小秤,用铜钱代替秤砣,很快称出银子的重量——二钱七分,合两百七十文钱。
  温华买的这些东西一共价值两百四十文,砚台九十文,笔五十文,墨锭四十文,纸六十文,货郎找了零钱,看着抱着这些东西的温华,说道,“小妹妹要不要好看的头绳?一文钱一尺!”
  温华看了看宋氏,见她没有反对,便大着胆子问道,“有什么颜色的?”
  货郎把头绳拿出来,有大红的,有粉红的,有草绿的,有宝蓝的,还有少见的紫色,温华考虑到丽娘还在孝期,便放弃了红色头绳,买了两尺紫色的和两尺宝蓝的,付了四文钱。
  八卦启相思
  这时,学堂里的孩子们陆续走了出来,看来是下课了,宋氏便带着温华离开了。
  走到半路,被后面的朝英朝益兄弟俩赶上,他们看到温华怀里抱着的纸笔,便问温华有没有字帖。温华想了想,说她还有一本书,打算照着书上写,朝英便说自己那里有刚练字的时候用的字帖,温华甜甜的一笑,点头应下了。
  回到家里,温华把东西放回自己居住的厢房,来到宋氏跟前,宋氏将温华买东西剩下的钱数出来让她收好,温华接过来,从怀里拿出那二尺宝蓝色的头绳,“婶子戴这个一定好看!”
  宋氏有些诧异,抿嘴一笑,推辞道,“婶子自己有,还是你自己戴吧。”
  温华嘟着嘴,不掩笑意,搂着宋氏的胳膊娇声道,“这颜色系在婶子头上一定会好看!婶子,我给你系上吧?”
  宋氏拧不过她,笑眯眯的便转过身去让温华帮她系上,宋氏一直是用一根黑色的头绳将一块包发的浅灰色头巾固定住,温华将那黑头绳解下来,小心的系上这根宝蓝色的新头绳,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这样一来,宋氏整个人便显得鲜亮了许多。
  “好看!”温华情不自禁的拍手,转身跑到自己屋里拿了那二尺头绳和木梳,来到宋氏面前央求着,“婶子,帮我梳个包包头吧!”
  “什么是包包头?”宋氏看着她急切的模样,想起自己一共就两个儿子,小时候一个比一个调皮,如今能有个这么可爱又懂事的闺女宠着,便觉得之前的决定是再正确没有的了。
  温华比划着包包头怎么梳,宋氏听了两句就明白了,让温华坐在她身前的小杌子上,“我小时候也爱梳这个,那会儿我们都叫它丫鬟髻或者丸子头,”她一边为温华梳着一边回忆从前的事情,“这丫鬟髻比编辫儿要麻烦,家里孩子多,大人们没时间,我就只好自己梳,那时候没有镜子,就天天跑到我奶奶那儿照她的铜镜,可惜她的也用了好些年头了,不光看不清,还生了锈,再加上没有手劲,经常梳得歪歪扭扭的……”
  宋氏帮温华梳好了头发,将她过长的刘海沿着眉线剪齐了,鬓角各留的一缕长发也剪短了,整齐的垂在面庞两侧,显得可爱极了。
  温华抱着宋氏递给她的铜镜傻乐了半天,如今这张脸长得秀气又白净,配上这么可爱的发型,她满足了——轻抚着梳好的发髻和刘海,又摸摸自己的眉毛和唇形,哎呀,太满足了!小她就喜欢这样的发型,可家里人只让她留短发,那时候她最最羡慕的就是留长发的小姑娘了。
  想起小时候,她又不免想到了那些再也不能相见的家人,心里忽然失落起来,笑容也垮下了,把铜镜放回原处,走到厨房一声不吭地帮着宋氏择菜刷碗,头垂的低低的。
  宋氏见她这模样,也没有多说,只让她下午把袜子做出来,晚饭以后记得烧洗澡水。
  外面阳光正好,温华跟着宋氏坐在院子里做针线活,刚缝了没几针,温华就觉得有些困倦,袜子还有半只就缝好了,她用凉水擦了擦脸,顿时清醒了许多。
  袜子缝好了,她看着这双难看却暖和的白布袜,心里升起小小的成就感,旁边还有些碎布,她又仿照着脚上穿的那双在袜筒上缝了两根系带。
  拿给宋氏看,宋氏嗯了一声,“头一回做针线活,这样的也算不错了。”
  温华露出两个小酒窝,宋氏的这番话已经算是极大的肯定了。
  把新买的砚台用清水洗净,毛笔在水里稍泡了一会儿,笔毛便渐渐散开了,取出几张宣纸,都裁成一尺见方,这样的大小正好适合练字,这些纸之前都是卷起来的,所以有些折印儿,温华把这些裁好的纸张收拾整齐,压在了褥子底下,嗯,等过两天平整了就能用了。
  她住的厢房里本就有一只小炕桌,此时把笔、墨、砚台还有那本《三百千》都整齐的摆放在桌面上,温华顿时就有了看书的欲望。
  这是她第一次翻开这本《三百千》,不显眼的深蓝色绢面,里面的纸张厚实柔韧,每个字只有蚕豆大小,字体方正遒劲,在书的末页有一个红色的图案,显然是印鉴印上去的——那是一只张着嘴的三足乌,周围围绕着十多个字,也许是为了追求艺术效果,那些字都变形的厉害。
  温华看了一会儿,没看明白那印鉴上到底是个什么字,也就不再探究了,又翻到第一页,从“人之初,性本善”开始,一字一句的轻声读了下去,待全本通读了一遍,天色已不早了,她觉得有点儿胸闷气短,跳下炕来伸了个懒腰。
  “温华?温华?”
  她出了房门,见是放了学的朝英朝益哥儿俩,朝英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薄薄的本子递给她,她接过来翻开,原来是一本字帖,里面有行书、楷书、隶书的常用字,“谢谢哥哥!”
  朝英腼腆一笑。
  朝益问道,“婶子呢?你一会儿干嘛?”
  温华进屋探头看了看,“小声点,婶子累了,正歇着呢,我一会儿该做饭了,你们现在学的什么?”
  朝益却问,“你怎么不扎小辫儿了?”
  朝英扯扯他,“我们学《诗三百》呢,你好好练,《三百千》背熟了再看《诗三百》。”
  “哦,”温华点点头,“我去做饭,你们在这儿吃么?”
  这时候屋里响起宋氏的声音,“是朝英朝益来了么?”
  朝英赶紧走到门口,“婶子,我们给温华送字帖来了。”
  宋氏掀了帘子走出来,“天也不早了,你们留下吃饭吧?”
  朝英赶紧回道,“不了,家里都烧好了,我们这就回去了。”
  温华看着消失在门口的两人,又看了看手里的字帖,“婶子,你再歇会儿吧,我去做饭,等饭好了我喊你。”
  ……
  村南有一处地方是专门堆肥的,每日里各家的污水和马桶都是去那里清理,温华一早一晚开门锁门的时候去那里清理马桶。
  趁着天还没黑透,她将院门锁好,进了厨房开始烧洗澡水,因为柴火和水都足够,于是多烧了些,给宋氏打好洗澡水,她给自己也倒了一盆热水,全身上下仔细的擦了两遍。
  她伸手把丝瓜络递给宋氏,“婶子,要不要再添些热水?”
  “不用了,你歇着吧。”
  温华坐在小杌子上,“婶子,朝英哥和朝益哥经常来家里帮着挑水打柴么?”
  宋氏迟疑了一下,“朝益的娘死的早,他姥姥家仍想跟邓五爷家做亲,就让他姨嫁过来了,本来没孩子的时候自是能照顾他周全,后来他姨又生了他的两个弟弟,就顾不过来了。有一回我拾柴回来,朝益看我拿着费力,就帮着我背回来了,我想着留下他吃顿饭吧,没成想他竟饿成那样,我问他,他说他奶奶走亲戚去了,他姨太忙——我们家便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也没让你大哥二哥饿过肚子,后来你五奶奶偷偷告诉我,朝益他家都是让他两个弟弟先吃饱了,他才能吃,他两个弟弟都还小,他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温华怔住了,“这就是‘先有后娘,后有后老子’?”
  宋氏叹了口气,“毕竟是两家人,关系再亲,有些话也不好直说。我就跟你五奶奶商量着,让朝益给我挑挑水拾拾柴,两三天来一回,我管他饱饭,再许他一年两身衣服一双棉鞋。你五奶奶为着这个孙子也是愁烦,他家孩子多,朝益他爹娘都在,她这个奶奶不能显得太过偏心,不过是饿不死冻不死罢了,便是他上学的束脩,还不一定是从谁腰包里出的呢。”
  温华强笑道,“婶子连我都收留了,朝益是本家的,更不会看着他受苦,”想到朝英腼腆的笑容,“朝英哥也跟他一样么?”
  宋氏摇摇头,“朝英是个好孩子,常常给朝益留些吃的,朝益他姨知道了,就没了好脸色,兴许是觉得别人以为她苛待朝益。朝益来给我挑水拾柴,他就帮着,每回留下吃饭的时候,肉和鸡蛋摆在那儿,他一口也不吃都留给朝益了。”
  温华帮着她一起把水倒了,“他姨怎么能这样!那好歹也是他亲外甥啊!”
  宋氏穿好衣服,才叹道,“做人家后娘的本就艰难,若是偏了心,就更难了。”
  宋氏回了屋,温华把厨房收拾了,将银子和钥匙从柴火垛后面摸出来揣在怀里魂不守舍的回了屋。
  她把银子藏在枕头里,铺好床,躺在被窝里,眼前满是孩子的面容,怎么办?孩子!孩子……朝益那瘦瘦的小身板明显比朝英矮了三四寸……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将来他再婚的话,孩子怎么办?
  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看见有个眉眼与她三分相象的小人儿冲着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摔倒了,摔得浑身是血……
  财不露白袋
  接下来的几天她失魂落魄,做什么都无法集中精神,时常出错,夜里又睡不着,好像总是能听到孩子的声音,她自己也知道这样不行,可就是无法控制。
  宋氏看了她几天,觉得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便把她叫到身边,问她怎么回事,“你这样下去不行啊,到底是为了什么?”
  温华的眼眶立刻就红了。
  宋氏拉着她的手,“到底是有什么难处?告诉婶子,是——想家了?”
  许久——她轻轻点了点头,泪水一滴一滴的砸在两人相握的手上,“那么小的孩子,没了爹娘的疼爱,能不能、能不能活下来?”她想问能不能幸福,然而下意识的认定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宋氏看着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能或不能,谁知道呢,人活着太难了。”
  温华趴在她怀了痛哭起来。
  宋氏搂着她,粗糙的手掌温柔地抚摸着她,让她愈发觉得委屈,索性放开了哭。
  窗外的月亮半掩在云层中,洒下一片晦暗的冷光。
  宋氏拧干手巾递给她,“把被褥抱过来,以后晚上就睡我这儿吧。”
  “哎,”她轻声应了,擦干净脸,收拾好水盆便去了厢房。
  笔墨纸砚和书本她没有动,换洗的衣物也没有动,只带着随身的布包,抱着被褥搬到了宋氏的卧房。
  这一晚辗转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