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第4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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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特征还是相当明显的,比如港湾当中都修筑了十分简陋的栈桥,又比如说岸上的树木都被清空了一大片出来,然后还搭起了七八间木头屋子。
金重正去木头屋子里面找了找,便找出来了一大包的药物,他仔细查看了以后,将已经被虫蛀了的,失效了的药草给换掉了,然后将船上的有效药物换进去。除此之外,这里还有不少粮食,工具等等,也都是一一将霉烂坏掉的抛弃,补充上好的。
这也是海上的规矩,因为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比如说是海难了以后,幸存者乘坐救生船好不容易挣扎着逃到了这里,那么这些东西就可能派得上大用场了。每个人都约定俗成的这么做,那么说不定到时候你自己就会因此而受益。
第一百三十九章 石上谜字
而这里的森林看起来也是很有特色,并非是那种巍峨无比的参天大树,树木并不高大,但是相当粗壮,连带生长的灌木丛也是这样,密密实实的,仿佛手挽着手生长一般,看起来就仿佛是杂乱的绿色的篱笆。
或许是土质的缘故,这里的所有植物给人都感觉都是有些灰蒙蒙的,就不像是其余地方六七月份的森林,青翠的绿叶,清澈的露珠,看起来就有一种生机涌动的感觉,总之林封谨觉得有些说不出来的古怪,不过既然东夏人都强调这里没有什么危险,那么就听之任之了。
林封谨离开了补给营地,重新回到了船上以后,发觉这里距离那焚石山的冒烟的主峰实际上已经是很近了,此时靠近了看去,这才发觉主峰看起来相当的陡峭险峻,在主峰的顶部,冒着似乎永远都不会停歇的黑烟,据说在夜间还能见到飞溅出来的火星。
其余的人都还不觉得,但是林封谨总是要比他们多出一世的见识,因此便知道,但凡这种山脉都应该是活火山,就仿佛地球身上长着的疖子一样,因为火山喷发的时候会溢出大量的岩浆和火山灰,所以,山脉的坡度一定不会太过陡峭,就像是日本的富士山,中国的长白山之类的,倾斜度不会超过四十五度,说白了,这种火山看起来就仿佛是“人”字的形状一样,
可是,面前的这一座焚石山脉的主峰,居然是显得十分陡峭险峻,说得形象化一点,居然很像是一支被高高擎起的火炬一般,上面冒着货真价实的浓浓黑烟,这种山峰的地貌特征。反而只有在张家界,黄山等地方才能看到,直上直下,上面搞不好还要大一点。
林封谨凝视了这焚石山的主峰良久。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有什么说不出来的诡异地方,心中忍不住还是暗道尽快休整完毕离开吧。不过看此时整支船队都进港了。纷纷开始休息,林封谨要走的话一时间也是说不出口,毕竟倘若没有理由就让人离开,那是相当伤士气的一件事。
他出神了一会儿。已经见到船上的水手们三五一群的在东夏人的带领下往林子里面钻,这也是难免的事情,因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海员的一日三餐其实都是异常简单匮乏的,天气好的时候航行的时候就可以顺带捕鱼,那么午饭和晚饭的菜就是鲜鱼。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轮班的人在船舱里面呆着,那么午饭和晚饭的菜就是咸鱼。。。。。。。。
所以,一帮人登了岸以后,只要有熟人带路。谁他娘的还在船上呆着啊?不说船舱里面的枯燥乏味,只是为了哄饱自己的五脏庙,也决计没有闲着的道理。就算是不吃肉的人,连续吃了七八天鱼以后,也是见到绿油油的菜蔬眼睛里面要冒出火来。。。。。。。
船员们大部分都去打猎采野菜,金重正则是前来带路献殷勤,说是去泡温泉,船上淡水稀少,洗澡什么的都是奢侈得很的事情,用海水洗澡以后,身上会浑身发紧,皮肤干燥,比不洗更难受,因此从海里面起来了以后有条件的话都要用淡水冲一冲。因此登岸以后,再不爱干净的海员都会想办法泡泡澡,至少也是为了将身上的虱子这些东西灭杀一下。
一干人便往营地的北面走了大概半里路的样子,就已经见到一条小溪蜿蜒而下,这小溪的溪水就温嘟嘟的,继续顺着小溪往上走,就见到了前方已经是快要到达焚石山脉的主峰,前方的植物也是随之稀疏了起来,变成了乱石滩。
远看乱石滩不怎么的,但走近了才发觉,这些嶙峋的乱石只怕都有一人两人高,混杂在一起仿佛迷宫一般,溪水就从乱石滩里面流淌了出来,看起来这溪水都仿佛是具有极大的切割力似的,将这宽阔的乱石滩切割得支离破碎。
在金重正的带领下,他们走入到了乱石滩当中,就见到了咕嘟咕嘟冒着白泡的七八个大泉眼,热气腾腾,还泛出了一股淡淡的硫磺气息,蛇虫什么的最怕硫磺,并且硫磺成分重的泉水长期饮用对身体无益有害,所以既不必担心水里面有什么毒虫,也不用怕有前来饮水的猛兽。
一干人便脱得光光的噗通噗通的跳下水去,林封谨在船上呆的太久,身上都难免有一些体藓或者被挠得溃破的地方,一泡进温泉里面,感觉着患处被清澈的温泉激得微微的疼痛,反而有一种格外舒适的感觉。林封半躺在水里,闭着眼睛,感觉疲乏随着温热的水流冲击慢慢消退,也是觉得格外的惬意。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林封谨忽然觉得自己的右手指尖上面似乎有什么异常的感觉传来,因为林封谨现在是闭着眼睛,加上指尖的感觉也是相当灵敏,因此他马上就感觉到那是一条划痕,在这荒郊野外,石头上面多出来一条划痕那简直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因此也不觉得有什么好稀奇的。
他的手指继续动了动,结果又发觉这石头上面的划痕更多,简直是一团一团,这种事情其实还是没什么了不起的。林封谨依旧闭着眼睛,享受着水中的温热向着体内渗透的舒适感觉,因为是闭着眼睛嘛,眼前一片漆黑,但是又不想睡觉,所以有些无聊的林封谨的手指就无意的继续在那划痕上摩挲着。。。。。。。
“咦??这划痕似乎从这里起很有规律呢?”
林封谨的心中忽然生出来了这么一个诡异的念头,他顿时打起了精神,指尖顺着那划痕又来回的描摹了两次,顿时就是一激灵:
“没错!这是个进字!这划痕。。。。。。。竟然是人刻出来的!”
林封谨一下子就从水里面赤条条的蹦了起来,立即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乃是野温泉,并且还是乱石滩当中,所以适合半躺卧着浸泡温泉的地方也就只有那么几处,而最舒适的位置,无疑就是林封谨现在躺卧着的这里:
下方是一块平整的石板,水流也是很徐缓,偏偏背后也有一块斜着的光滑石头可以当做靠背,在脚的位置还有一块大石头可以蹬踏,避免身体被冲走。。。。。。。。。。
因此,只要是有人来到这里,肯定首选泡温泉的地方就是这里,假如他在泡温泉的时候心里面有事郁积堆砌,很可能就会闭着眼睛一面思考事情,一面下意识的写写画画的。
这种行为貌似有些古怪,其实有相当多的人都拥有这个习惯,尤其是精通文墨的大儒,十之八九都会用书写来抒发感情,甚至可以说是有不少传世精品就是因此而留下来的的。
比如说很有名的丧乱帖,就是东晋的王羲之家的祖坟被乱军被一毁再毁,而自己却不能奔驰前往整修祖墓,满腔愤懑无处宣泄,只能写作信札,寄托愤怒哀思在笔墨之间,表示自己的无奈和悲愤之情。
又比如说唐代狂草大家张旭的传世之作:肚痛贴,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写的,书写此贴的时候,却是他喝得大醉,然后就呼叫狂走,感觉激情奔放,用自己的头发蘸墨书写的精品。
***
面对林封谨的失态,其余的人都惊异的看着林封谨,野猪更是皱着眉头到处看了看道:
“主人,没有什么危险啊?”
林封谨摆摆手,示意没事,然后重新躺了回去,手指已经开始在顺着那石头上面的划痕继续描摹了起来,渐渐的就解读出来了一些支离破碎的字句:
“进?退?”
“三百余人伤亡,毕生心血。”
“凶险难测,万物走避。”
“长生不死,长生不死!”
“富贵险中求,富贵险中求!!”
“。。。。。。。。”
这其中,尤其是以“长生不死”“富贵险中求”这几个字眼的划痕最是清晰,可见此人在这方面的意志其实是十分坚决的,心中的动摇也只是在瞬间而已。林封谨更是发现,这里的石质乃是极其坚硬,留下痕迹这人在泡温泉的时候,没道理还要携带任何的武器,所以他在这石头留下痕迹的工具,应该便是自己的指甲!
并且这人在石头上写写画画的时候,乃是下意识的抒发自己心情,随手而为,这就格外的难得了。一个人能在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情况下,随手在坚硬的石头上面用指甲刻画留下痕迹,足可以想象到他的个人实力强悍到了何种地步,可以想象若是在战斗当中,搞不好连喉管什么的都要被他随手一抓抠出来!
这样的个人能力,不说什么震慑古今,也一定是在江湖上留下了赫赫声名,并且看他孜孜不倦的,便是要追求长生不死,坚信富贵险中求,就可以证明这是一个拥有了极大权势和财富的人,才会想到要求长生。
第一百四十章 神秘失踪
“见鬼,看来我的预感真的还是相当准确,这破地方似乎也不太平啊。”林封谨在心中默默的道。
而此时林封谨重新琢磨这支离破碎的字句,看到了“长生不死”四个字的时候,陡的又涌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这。。。。。。我从天常书院起,就开始被卷入女蛹一案当中,就牵扯到了这长生不死的诡秘事件里面,后面才渐渐明白和那娲蛇神有关,我靠!难不成来到了这极北之地,几乎是天涯海角的地方,竟然又被卷入到了其中?”
“不对,此时我几乎可以断定,那娲蛇神应该就已经入世,藏身在了南郑的襄都一带,借助一国之力来对其供养,它又怎么可能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来,应该是我想太多了。总之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去理会就好,这就回去让人收拾打理,明日启航,天大的麻烦也找不到我的头上来。”
既然下定了这个决心,林封谨也不多说什么了,这些太过虚幻的东西,讲出来真的是陡乱军心而已。大家又泡了一会儿温泉以后,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暖洋洋的舒畅,便叫上了人启程回去。
为了避免闹出来什么幺蛾子,林封谨还特地清点了两遍人数才转身离开,等回到宿营地以后,却是发觉已经是堆起了烤架,积起来了一大堆猎物。原来这一次去打猎的人当中,倒是以林封谨带来的那群三里部的狂信徒居多,他们本来就是百发百中的神箭手,因此所过之处,简直是禽兽绝迹,满载而归。
说起来也真是怪事。三里部的这些人都是打猎好手,都在说这里似乎缺乏猛兽,所以兔子野鸡等等活物很多,简直就像是白捡的那样。
而这些狂信徒都是不约而同的将自己获得的最好猎物来供奉给林封谨。林封谨不收的话。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失望,沮丧之色溢于言表。一旦被收下了的话,却是立即眉开眼笑,十分兴奋。这样的待遇不禁让旁人好生羡慕,都是啧啧赞叹。
一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第一批上烤架的猎物都已经熟透了,被撒上了盐巴香料,然后切割了最肥嫩的地方送了上来,辅上东夏特产的米酒,咬一口下去只觉得脂香四溢,加上烧烤的人也是船上的老手了,手艺也是当得起鲜嫩可口。味道绝佳这八个字。
这些猎物当中,林封谨觉得最为好吃的就是一种灰麻皮毛的巨鼠,似乎是和松鼠有亲缘关系,这巨鼠身上的油脂很丰厚。偏偏还带着一股松木的清香,毫无腥气,烤熟了以后连骨头都是酥的,仿佛是被油炸过似的,格外好吃。
听来过这里的水手说,这种动物叫做松皮子,平时最喜欢是在南边几百里外的松林里面捡松子吃,此时却是趁着夏天暖和的时候往北面窜,却是要寻找这边的山里红果子吃,松皮子只有吃了这果子,才会准时发情。并且这家伙纵跃若飞,可以说是格外的机警,之前来的时候,只能靠下套子撞运气捡上几只,但今天却是不幸撞上了林封谨身边的这些神箭手,于是便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此时虽然还是六月天气,但是毕竟已经是靠近极北之地,所以一旦入夜之后,温度骤降,一干人都是围着火堆,吃着烤肉,反而都觉得十分舒服。
那些采集来的野菜不仅仅是数量大,种类也是繁多:荠菜,马齿苋,毛妮菜,米毫,蒲公英,苦菜,蕨菜,水芹菜,薇菜等等,都是自然有人去挑拣出来,将其洗得绿生生,白嫩嫩的放在了大簸箩里面,隔了一会儿厨子就炸了一大盆子鸡蛋酱出来,每个人都是舀上半碗,然后随手抓着这洗干净的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