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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有一家农庄-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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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世承曾经打趣说,那是他两个老爸,和老哥,给他的嫁妆,听了这话,陆贻林当时就不乐意了,什么叫做嫁妆,明明就是彩礼!给赵世承下聘用的!

    赵世承可真是他的天价新娘!

    赵世承点了下头,眯着眼睛笑着说,对啊,还得加上个跳跳,娶了我,你要一直对我负责啊。

    陆贻林听着就不对了,听着他怎么这么亏啊?怎么都是赵世承赚大了的感觉。

    果然是奸商,一般人不能比。

    不过看着对方顺眼的份上,他就大方点,不去计较那么多。

    说到底,陆贻林还是想用自己钱,给赵世承挑选一份礼物,那就话怎么说来着,礼轻情意重啊!好吧,他现在也就只能这么想了。

    心里拨着小算盘,陆贻林估量着最大的上限值。

    外面太热,陆贻林心疼赵世承,对方细皮嫩肉的,不像他在农庄晒了几个月,早就习惯了,糙人一个。

    他打算一个人去。

    “你在这里等着我,我一会儿就回来。”

    “不要我和你一起去吗?”赵世承抬了抬眼。

    “不啦,外面快四十度了,车里有空调要舒服点,我一个人去就够了。”

    从有空调的车里才下来,陆贻林有些不适应,松了松衣领,说的理所应当。

    赵世承认真得看着陆贻林,对方的鼻尖已经有了微微的汗,“好。”

    一直到人消失在视线里,赵世承才收回视线,他从小就被教育,要独立坚强,这样不动声色的照顾,连着父母都没有过,哪怕是在幼时。

    他摸着胸口,不自觉得勾起了嘴角,都到了这个年纪,居然遇到了一个事事都照顾他的人。

    这种感觉,真是从所未有的好,整颗心都不自觉,变得柔软了起来。

    那个人,是唯一的,对他来说,也是最重要。

    陆贻林买好东西,放到了后备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自己买了瓶饮料,还顺带给赵世承捎带了瓶水。

    赵世承从来不喝瓶装的饮料,嘴挑得很,不太好养活。

    陆贻林陆续去了几个地方,等到买好东西,已经是下午,说好两人独处的约会,未免有些太不靠谱了,变成了赵世承给他当死机了。

    不过能和赵世承在一起,干什么他都觉得不错。

    回来的路上,陆贻林看到马路边上有人卖橙子,黄灿灿的摆在竹篓里,十分的诱人,现在正是橙子成熟的季节,陆贻林让赵世承把车子靠边停了,他要下车买点橙子,这里的比超市的新鲜,而且个头还大,跳跳很喜欢吃橙子,能一口气吃上三个。

    老板是一对夫妻,说是上午刚从自己家果园摘的,价钱也还公道,还热情得开了一个,让陆贻林来试。

    陆贻林敲开车窗,把手伸了过去,笑着说,“小赵,试一下这个甜不甜。”

    赵世承怔了下,还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小赵?挺新颖和有创意的。

    吃橙子的时候,不知有意无意,舔了下陆贻林的手指,让对方条件反射立刻缩回了手。

    赵世承笑了笑,“果然很甜。”

    陆贻林有些不好意思,他不知道老板看见了没有,心虚,也就不敢多逗留。

    既然赵世承说甜,那他也就没再试了,他一口气买了五十斤,让老板帮忙放到车子的后备厢。

    反正橙子能放很长的时间,而且家里人多,买再多,也不怕积货。

    老板见陆贻林买这么多,还送了他们几斤。

    两个人可谓满载而归,陆贻林一路心情都不错。

    到了家,卸车的时候,赵琴看着一地的橙子愣了下,“三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

    “我在路上看到有人卖,好吃还不贵,反正有车也方便,就买了五十斤。”陆贻林笑嘻嘻的回答。

    赵琴直觉不好,连忙问道:“是不是一个老头子卖的?前几天,老吴就在路边和一个老头买了很多橙子,说便宜又好吃,结果回到家才发现,酸的不得了,简直不能吃,明显是被人中途给掉包了,被人骗了。”

    “不会吧……虽然我是在回来的路上买的,但是老板是一对夫妻,不是老头。”

    赵琴忙拿了两个,去厨房切了,她自己先尝了一小片,马上就发现不对了,快把她的牙齿都给酸掉了,“贻林,你们被骗了!”

    陆贻林没想到还能这样,不是说是个老头吗?感情是一家人出来作案……

    那个老板拿给他试吃的橘子,明明是从一堆里,很随意的挑一个。而且他看着那个老板,帮他装上车的,这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赵世承再怎么精明,也没有察觉到这里面的猫腻,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陆贻林叹了口气,原来他家的奸商……也有犯傻的时候。

    估计这是为数不多的一次,得记在心里。

    他上前拿起了一瓣尝了下,是有点酸,但其实……还不错,没有想的那么糟糕,夏天吃点酸的还挺开胃。

    用糖渍一下,酸酸甜甜的,口味应该会好很多。

    他最近就没什么食欲,吃着这个倒是挺好,酸是酸了点,但是这个橙子没有苦味,不然他就吃不下去了。

    尝过的人纷纷表示不愿意再碰,目瞪口呆得看着陆贻林把开得另一个橘子,就这么吃完了……

    赵钱忍不住开口说,“这么难吃,老三你不要勉强,回头我把都扔了,虽然钱是去了,但是吃不下去就算了。”

    “别,我真的觉得挺好,千万别扔,这个我要吃的,说不定,跳跳也喜欢。”

    陆贻林走过去,又切了一个,证实了自己的话。

    他最近嘴里淡而无味,这个刚好。

    跳跳晚上回来,陆贻林给儿子切了个,招呼人,“我买了橙子,很好吃。”

    跳跳兴高采烈的跑过去,咬了一大口,小脸立马皱成一团,表情变化多端,吐了吐舌头。

    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老爸,小家伙有那么点委屈。

    “不喜欢吗?”

    “好酸。”跳跳嘟起了嘴巴。

    “是有那么点,但是我觉得还挺好吃的。不是吗?”

    跳跳坚定了摇了摇头。

    陆贻林摸了摸鼻子,奇了怪了,怎么都不喜欢吃,“那好吧,我自己吃。”

    父子俩,以前口味不是挺和谐的吗?小孩真是嘴巴越来越挑。

    李钱摇了摇,看着坑了儿子的某位,旁人看到了,得怀疑到底是不是亲爹了,他回头给跳跳找了蜜饯,含在嘴里。

    李钱是要很大的毅力,才能不去扔掉那些酸橙子,三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节省了,这么难吃的橙子,也难为他了。

    那一堆橙子,最后就只有陆贻林一个人吃,他每天吃几个,到了十一,出国临走之前,那堆橙子还被他消灭了一个角。

    陆贻林吃上瘾了,还拿着袋子装了点,带在路上吃,他怕路上买不到,那么合乎心意的橘子……

 

第103章 


    一家人从北京出发,旅途长达三十个小时,跳跳年纪还小,陆贻林担心小家伙一直在飞机上,会觉得累或者是无聊,出来玩又不赶时间,就故意放慢了步调。

    在转机的城市停留了一天,休息够了,然后才飞往阿根廷的首都,闻名的艺术之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这还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两个人要去的世位于门多萨的红酒旅店,那是两个人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缘分。

    当初陆贻林一身狼狈匆匆回国的时候,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在旅店里共度一夜的男人,再次踏足这里。

    那家旅店对他们三个人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在往后的岁月,几乎每过几年,赵世承和陆贻林都会去一次,去品尝这里的葡萄酒,小住一段时间,不过陆贻林很注意,再没有喝醉过,当然,也就再没走错房间。大概是他已经找到了最对的那个人。

    他们开始还带着跳跳,随着跳跳一天天长大,两个爹就不带着儿子玩了,去过自己的二人世界。

    虽然不是最终目的地,这个城市,却也值得让人花上几天时间去游览,两个人办得是工作签证,时间很长,所以很悠闲。

    陆贻林个人很崇拜圣马丁,所以先去了总统府,长命不灭的火焰,仪仗队整齐划一的步伐,在卫兵守卫下的将军灵柩庄严肃穆。

    接下来的两天,一家人又零碎的去了些景区,还在市区逛了一路,买了不少的有特色的东西。

    阿根廷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会说英文。

    赵世承会一点基础的西班牙语,但他久居国外,英文说得相当地道,所以沟通起来完全无障碍,特别的顺利。

    陆贻林虽然知道对方是学霸,还是被震惊了,他决定以后出国旅游,一定要抱紧赵先生的大腿……

    读大学的时候,他勉强过了四级,但是这么些年,本来就学得马马虎虎的英语,也差不多都忘了……

    看着赵世承,陆贻林突然有了决心,要把英语再捡起来,当然,他不能保证是不是一时的兴起,至少这一刻,他确实下了决心的。

    迥异于中国的风土人情,路上有打扮时髦的老头拉中提琴,或者丰腴的妇女表演。

    而这天刚好是周日,集市上居然有人跳探戈,舞者的年纪约在四五十岁,其实并不年轻,但是氛围却相当的好。

    这种舞蹈是阿根廷的国粹,所以出现得频率不低。

    旋转,离合,飞舞的裙角,奔放洒脱的舞姿,有种与年龄外貌等一切外在无关的性感,让观赏者不由被感染,变得雀跃起来。

    最开心的要数跳跳了,小孩子天生就喜欢颜色艳丽的东西,这里无论是建筑的风格,还是小店的装修,都别具一格,甚至是地摊上摆放的商品,都颜色跳脱,引人眼球。

    陆贻林还在街头,买了两杯冰啤酒,和赵世承干杯,跳跳掰着手也要喝,陆贻林把杯子递了过去,让小家伙闻了一口,然后把剩下的都喝光了。

    这个酒才八度而已,所以喝上一杯问题不大。

    酒店的房间是套间,跳跳在隔壁,这次旅行可以算是蜜月,两个人都很情浓,要做就只能乘现在,因为陆贻林要保留体力,他过几天准备去爬山。

    陆贻林坐在赵世承的身上,拿着自己的手,放到自己的腹部,“先生,你可真狠心,我感觉你顶到我这里来了。”

    赵世承眼神暗了暗,摸着对方柔软的腹部。

    他经常会觉得自己被劈成了两瓣,一边的想要好好地对这个人,不让他受半点委屈,放在心里最柔软的位置。

    另一边,想要狠狠的欺负这个人,暴戾的情绪被激发了出来。

    陆贻林按住对方的肩膀,压制住了对方的暴动,“配合点,不准动,我自己动。”

    等没了力气,他趴在对方的肩膀上,咬着对方的耳朵,笑着说,“我喜欢你。”

    万年淡定,外加厚脸皮的赵先生,终于意外的耳朵全红了,陆贻林看了十分稀奇,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次他终于占了上风。

    赵世承绝对不予理会,这个人这么恶劣,他决定把惩罚付诸于行动,堵住了对方的罪,翻身压住了人。

    陆贻林第二天,睡了整整一个上午,再次被几次叫人不醒的跳跳,冠上了“懒虫”的称号。

    三天后,一家人到了最终的目的地,当初的那家红酒旅店。

    入住之后,陆贻林兴奋的找出了登山鞋,他还给赵世承也准备了,两个人可以一起去,十分有意义的活动不是吗?

    赵世承不比他弱,两个人到时候可以和其他的登山者一起结伴去爬山。

    至于跳跳,就先送往赵世承的一个朋友家里,对方就住在门多萨,是一对华裔的夫妻,两个人事先就和跳跳说好了,小家伙完全没意见。

    他上次就准备去徒步这座最高的死火山—阿空加瓜,这次终于又有了机会。

    知道要来这里,陆贻林就有了这个打算,为此他每天都有进行体能训练,200个俯卧撑以及100个深蹲,在忙也没间断。

    效果还是挺好,赵世承都夸他,体能和耐力进步了不少……虽然说,每次夸的时间和地点有些不太对。

    在淡季,徒步的费用也不低,外国人更是要贵上四倍,一点都不友好。

    安顿好了跳跳,两个人轻装去了汽车站,坐上了开往阿空加瓜峰山脚下的车,沿路的风景相当不错,让人毫无倦意。

    一直到傍晚,车子才到达目的地,这里每年有超过七千人申请徒步,所以山下的小店住着有不少的驴友,刚好有一对人,是从北京来的登山队,异国他乡遇到了同胞,陆贻林就和他们结了伴,这样也有个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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