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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女生十年-第3章

小说: 女生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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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拦了一辆货车,回到了学校。
  借着酒劲,我们个个身轻如燕,翻过了高大的围墙,钻进了宿舍。
  就是那个晚上,让我在这几个姑娘们的身上,找到了情同姐妹的感觉。我想,以后每个十年,无论我在做什么,无论过得好与不好,我都一定要和她们聚在一起。
  毕业一个半月,我就结婚了。婚礼上,子坚当着众人的面发表演讲:“老婆是什么,就是男人的后盾,让男人走到哪里,都能心安。她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很多的学问,她更不需要什么个性和深度,这样,我才能体现出自己的意志来。她的心里,只要有这么一个男人当她的天,就可以了。当然以后,还有孩子。虽然我岁数不大,但我是个非常传统的男人,我会爱老婆,我有我的方式。”
  说着,他摸了一下我的屁股。来客都笑了起来。
  我没有回应,我已经习惯了和他怎么相处。而且我知道他说的他爱我的方式是什么,从十五岁我们开始恋爱起,他就只会用两个办法表达爱意。要么是送礼物,要么是拿拳头揍我。有时候,这两样方式还一左一右,同时进行呢。
  我爱他,而且比谁都要了解他。我当然不会跟他计较什么。他有时候会暴力,那只是因为他的父亲,就是这样一个人。何况,每次他总是会痛哭流涕地向我道歉,还会给我买更贵的礼物。
  我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他还想要我再生一个。他一直有移民的打算,在他的想象里,等我们到了加拿大,买一幢非常大的房子,就必须得有几个孩子在里面跑进跑出才好玩。
  我相信他说的没有错。但再生孩子,却不是我愿意的了。我的血小板有问题,生老二时,就差点连命都送掉。一想起这事,我就害怕得要命,所以,我一直偷着在服避孕药。我将药片装在一个维生素的瓶子里。
  要是他知道了我在避孕,指不定又会怎么暴打我一顿呢。
  管他的,混一天算一天吧。他要我笨,我就笨好了。他就是我的老板,谁又不是照着老板的心思在伺候对方呢?
  谁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就都老了。那时,我就陪着他好好过清闲日子。他呢,也不用整天这么忙忙碌碌。我呢,也不用一方面守着孩子,庆幸自己做了家庭妇女,一方面又心神恍惚,尤其是每每想到我那些姐妹们,她们都有着各自精彩的生活。而我,连这次去北京聚会的钱,都还在发愁,用什么方式才能要出来呢?
  是的,虽然我嫁了一个超级有钱的公子哥,可是我却常常身上连一分钱也没有。
  不知道当初在我婚礼上,欢喜得落泪的老妈,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是否还能高兴得起来。自从知道了子坚家的情况,她的眼前就一直晃着将近亿元的人民币,她还以为我以后会随便哪个口袋里一摸,就能掏出个几千几万的呢。
  现在可好,结婚这么多年了,我只是每年春节能给她老人家发一个红包,钱是子坚装进去的,和他家的司机、保姆的数目一样多:两千。

第二章 淡淡:嫁入豪门(4)
我可以买衣服,这他倒并不管我。可以用他的信用卡。但只能买非常昂贵的宴会上穿的那种晚礼服。我的柜子里,全是这样的稀奇古怪的晚装,拖地的,亮闪闪的,镶了珠宝的,低胸的。我总不能穿着它们,坐飞机,去北京看我的朋友们吧。
  还记得当年朱叶怎么说的吗?“你非得有那么一天,要靠自己的力量,好好挣扎一回不可。”
  虽然这么多年,生育、管家、带孩子,讨子坚欢心,不让外人看出我的窘迫,让我耗费了很多的精力,但她的这句话,却从没有在我的耳边消失过。我一直在想,我的人生,除了等待和子坚一起老去的那一天外,也许还有另一种模样呢。
  只要有合适的时机,我也一定会变成另一个人。也许,一点也不会比她们任何一个人差。我甚至想过,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有一天,我突然遇到了一个没钱的穷小子,可我们有了爱情,于是我就离家出走了,像卓文君一样,在某个城市摆个小摊,卖东西。那时,我肯定能让人眼前一亮,目瞪口呆吧。
  可是这样的机会,只能胡乱想想。我连出门的几千块钱都要不出来,别说私奔摆小摊了。眼看着到了夏天,再过一阵,秋天就要来了。海面上将刮起带着浓雾的凉风,我很可能一直会找不到机会,告诉子坚,我要去北京看我的同窗好友。
  我不敢说。因为他肯定会不高兴。
  他连我招呼他朋友的太太们来家里坐一坐,都会不高兴,有时候还会揍我一顿。他只希望我待在家里,把家和儿子们管得好好的。
  因为他没有上过大学,我当初去念书,就让他很不高兴。他从不跟我谈论我读书的事情,就好像我的生命里没有这段经历一样。
  我敢打赌,他根本就不会知道那几个姑娘的名字,虽然我偶尔也会在他的耳边提起她们来。
  他不会愿意见到我为了跟别人的友谊而痴狂的样子的,他会不高兴地说,那几个娘们,和他有什么关系。是的,他就是这样一种人,他只喜欢和自己有关系的事和人。朱叶有次打来国际长途,跟我聊天——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姑娘,对谁都能照顾得到。当我讲起子坚时,她很果断地说,这个男人好自私。
  我说不是,我立刻就要反驳她。真的,子坚并不自私,很多时候,他彬彬有礼,对孩子也有耐心,而且,他也有幽默感。否则我怎么跟他过下去呢。
  有时候,他会注意到我心情不好,就会买花送给我。还会突然抱着我,走到汽车前,带我去吃点好吃的。
  一个多月前,我去商店,看中了一款非常漂亮的睡衣。吃饭的时候,我跟他唠叨了两句。我以为他心不在焉完全没有听见,可谁能想到,没几天,他居然亲自去给我买了回来。
  也正是这些东西,让我觉得我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也许他就是这样一种人吧,或者有钱人都是这样,大钱满不在乎,一点小钱,却斤斤计较。他每月给我的家用,到月底总是会检查账本。为此,我竟然学会了做账,而且做得非常专业呢。
  总的来说,我们是相爱的。虽然他有时会对我动粗,但我气来了,也不会对他客气。我曾狠狠踢过他的下裆,让他躺了好几天。他有疑心病,常常怀疑我外面有什么男人,这让我又气又可笑。
  不管怎么说,我都要想办法弄到钱。我可不想她们一起聚会时,只能拿着我的一张相片来充数,那算什么,好像亡人嘛!
  这想法挺折磨人,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终于,我忍不住了,悄悄下了床,跑到了他书房的门前。
  这个地方,是我和孩子,还有做家务的沈嫂,谁也不敢随便进的地方。他在里面处理工作,也思考问题,有时候,只是为了抽支烟,寻寻清净。我想起那里有个保险箱,就藏在书架的后面,装修时我见过的。
  里面一定有钱,要是我拿个几千一万的,谁又能知道呢。
  这么想着,我悄悄地拧动了把手。
   。 想看书来

第三章 诺华:我爱高原红(1)
朱叶:我非常敬佩诺华这样不耽于幻想,非常有行动力的女人。
  美里:诺华给了我一个帮助别人的机会,每当我接到我资助的孩子写来的信时,我都感到特别的高兴。这份高兴,是诺华给我的,所以,我常想,一定也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因为诺华做的这个事,而感激她。
  安未:诺华内敛,我开朗。诺华严谨,我散漫。诺华乐于奉献,我沉迷个人快乐。这就是我们的区别。
  淡淡:诺华和安未,她们都有点大侠风度。
  我觉得,每个人可能都有心灵之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不管你是什么时候。对我来说,就是在八年前,去青海漫游的路上。
  不,不是每个人的心门,都一直大开着的。只要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知道,其实除了孩子,大部分的成年人,都已经关上了那扇门。也许是在少年时期,也许是在青年时期。反正从那以后,这门,最多只留着一道缝儿,有时会给人瞟见一眼。但大部分时间,都是虚掩着,和关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它还能不能有大门洞开的那一天。
  感谢命运,让我去了那样一个神奇的地方,并且,找到了我一生的意义所在。
  那时我刚大学毕业两年,还没有从工作的单位辞职。但我已经有了极度厌烦之意,是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从小就是。我无法忍受虚伪或假装的东西,连父母都难以接受。我当时的工作在某区团委,我们每周都要开会,开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征集出几条听上去炫目的标语口号。
  说是做青年工作,可在我们身上却看不到任何一点青春的气息。我工作不到半年,就开始琢磨“老谋深算”、“忍耐”、“少说话”等等这样的词。我觉得脑子每一根神经里面,都堵满了油腻腻、臭烘烘、乱七八糟的东西。
  现在的我,不会再偏激地认为是那份工作不好,而只是会说,它并不适合我。是的,也有很多人,会在那样的工作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
  就在我极度烦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去青海出差的机会。当时单位里只要我去西宁,联系一两家需要赞助的中小学校。可那会儿,正是夏天,沿着三江源、巴塘草原的路纵深向前,草长得浓密青翠,每一根叶脉,都在阳光下惬意地舒展。在灰绿色的青稞麦田深处,更多的是深色的牧场。天空的蓝色,使各种色彩融合在了一起。在路的拐角,不起眼的格桑花,不费多少力气,就开得灿烂辉煌。
  而真正的好戏,却是在晚上。暮色持续的时间很长,每一阵风,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说话。有的低吟,有的连续发出爆裂声,从中能领会到一种迫切甚至专横的激情。我早已忘记了回北京的事情,直到有一个晚上,坐在某个藏族老乡家的帐篷里,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难以离开这个地方了。
  这是一种中了毒的感觉,要是你没有经历过的话,我说再多也没有用。总之,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两个月后,我向单位递了辞职信,然后,再一次地,我来到了青海。
  这一站,是在玉树。黄河的源头。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真正离开过它。我找到了自己情感的宣泄口,也找到了自己心灵洞开的源头。当我开始决定要为这里孩子的教育做一名志愿者时,多年来,我内心的痛苦、不安、焦虑与忧郁,得到了释放。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每年从四月到十月,会有六个多月,在青海玉树呆着。我在结古镇的一条巷子里,租住着一家汉民的小屋,房租每月两百多。房东是个慈祥少语的大婶,丈夫去世早,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

第三章 诺华:我爱高原红(2)
如果不用下乡,我的日程表大致是这样的:
  早上6:00,起床。西北,天亮得很迟,我会喝点凉开水,然后盘腿坐在床上,调息,做一个小时左右的冥想。
  早上7:30,天空发亮。街上空无一人。在这个海拔四千米左右的地方,即便是夏天,早晚也非常寒冷。我穿好夹衣、毛衣、大衣,蹬上运动鞋,出门散步。
  不能做剧烈的运动,否则会头痛。这之前我曾经历过两次,差点命都没有了。我是个运动惯了的人,现在则只能每年冬天,回到北京后再长跑。
  早上7:40,和街上早早起来去结古寺转经的老阿嬷点头微笑。有时候,我也会默默地跟在她们后面,陪着她们走上那么几圈。空气非常清冽,我们谁也不说话,除了偶尔能听到她们嘴里发出细小的念经声,就是盘旋在高空的老鹰的尖鸣。
  我的心里,非常的安宁。如果你听过那句“心轻上天堂”的话,那么这个瞬间,我就已经是在天堂了。
  也是因为有了这样转经的经历,让我才意识到了,在我们想来,很多藏民转经,是为了祈福,可其实,也是他们内心的一种必需。他们也需要用这样纯净、安详的时刻,来忘却尘世间的烦恼,达到忘我的境地。
  不转经的时候,我会去河南人开的糊辣汤早点摊上坐一坐,这里和西北很多城市一样,汉人中多河南人、四川人。见我常年在这些地方走来走去,他们也会好奇地问我在做什么,当知道我的工作后,都会举起大拇指,但也会面露疑虑,“真的只是志愿者?不需要赚钱养家吗?”
  我哈哈大笑:“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呢。”
  对钱,我是真的没有什么特别在意的。我从没有打算结婚成家,也不打算生孩子。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只要我够吃够穿,不就行了?而且,我还年轻,远远没有到为年老体衰发愁的时候。即便真的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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