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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女生十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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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跟我们一起,算是纯玩。
  车是老套的,但老套这回打算不开车。他举着个相机,要当摄影师。于是司机就是我,还有一个叫小三的男人轮着开。小三是第一次参加我们的活动,他不是做媒体的,老套的朋友,倒腾建材的。
  我们出发是在早上。本来说好十点在广场集合,结果老套头天送去检查的车还没有从汽修厂开出来。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刚出门,左手一个小包装衣服,右手一个大包装摄影器材,还带了一双半高腰的牛皮鞋,鞋带捆在一起,拎在手上。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八章 安未:征婚!征婚!(3)
我穿了一双轻便的达芙妮女式小跟鞋。出门带两双鞋,这似乎不是我的风格。但话说回来,我最近不是一直渴望着一些变化吗?
  我住在延安路一幢新房里。是我自己买的房子,两室两厅,还在分期付款。专门腾了一间用来做我的书房,画画、摄影、设计都在里面。几个大纸箱子,堆在角落里,装得满满的。房间朝阳,即便在冬天,过了中午,太阳也能暖洋洋地照射进来。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一个男人可以跟我分享这漂亮的房子。
  十一点,老套的车才慢腾腾地现了身。他戴着一顶白色的遮阳帽,颇为得意地冲我们招手。小三坐在他旁边,见到我,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原来还有个女的。”
  老套故意气我,说:“啊,谁是女的?哪儿有女的?”
  太阳陡然被一阵云挡住了。一辆洒水车嘀嘀嗒嗒地唱了过去。周围的人都还在熟悉的场景里,按部就班地干着什么,我们的车已开始出发了。
  和每一次出门远行一样,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抑制不住的喜悦和激动。生活在别处,这是一句多么好的话啊,对我来说,别处除了生活,还有爱情。如果说,以前那么多年,我一直用一种几乎偏激的态度抵抗着被安排或介绍的婚恋的话,那么今年发布一个夸张而率性的征婚启事,则是一种主动的猎奇和寻找。
  爱情在别处,我看看这一车男人,心想,肯定不在这里面。
  下午四点多,我们赶到了克拉玛依,肚子已经很饿了。在一家路边店要拉面吃。车向店门停靠过去时,轮胎弹起一粒石子,飞到了窗户玻璃上。
  我们吃面的时候,小三重新上车,去试了试车前灯,还有雨刷。老板娘是个回族女人,穿着淡蓝但有些褪了色的衣裙,坐在我们跟前,问东问西。
  一个刚下了班的油田工人走了过来,一份面很快就吃完了,又要了一份。辣椒拌得红红的。他很饿,顾不上看我们。我拿出速写本,很快画了一幅素描。在他的身后,是戈壁上的“磕头机”,一座挨着一座,不停地起起落落着。
  同行的另外两位,报社的小札,电视台的老徐,凑在一起抽烟。他们给我扔了一支,那个工人抬起头来看看我。我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一直是知道我在做着什么的。这无言的默视让我心里有些异样,想起了小三说的那句话,还有个女的。
  越往北走,太阳就越不肯落山。小三开累了,我就接着开。老套不是混说一气,就是睡觉。晚上八点多,一行五人终于到了布尔津县。在一个叫朝阳旅馆的小店里,我们安顿了下来。
  傍晚的风开始凉了,卷着白杨树叶,发出呼啦啦的声音。小城不大,四五百米的街道很快就能走完。整洁宽展。天空如澄静的水面,太阳迟迟不肯落下,尽人游目远望。我想起在城的外围,沿路走来时,看见蜿蜒远方的铁杉和白桦,公路背后起伏的山脚下,布满暗绿色的大片蕨叶。
  去夜市吃晚饭。烤羊肉,青菜比肉贵。西瓜,喝格瓦斯。小札和老许去网吧了,他们在某个论坛沿路公布着自己的行程。终于,我们开始打哈欠了。凉夏背心穿在身上,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慢吞吞回宾馆的路上,看到马路边有鲜艳的紫色花、蓝色花。
  第二天的路程,一开始就在曲折的盘山路上迤逦而行。往往在某个急转弯时,轮胎下的小石子会噼里啪啦乱蹦。丛生拥挤的树木在车盖上投下斑斑驳驳的影子。小三开着车。进入山区后,开始看见鹰和放牧的牛羊。中午,到了月亮湾,拉客住宿的老乡蜂拥而上。三十元一夜,但不包吃。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 安未:征婚!征婚!(4)
一个小伙子带我们到了半山腰一片粗粗收拾出的山居前,几幢木房,四周围着低矮的围墙。房里很黑,有点霉味,除了床和一张小小的床头桌,什么都没有。门槛上钉着电线和小灯泡的开关拉绳,还能看见铁钉穿透屋板。
  但门外,却是草长莺飞,鲜花烂漫。一条沟渠,引下山顶的雪水。洗漱,饮用,做饭,都是用这个水。手伸进去,凉到刺骨。一只轻薄的蜻蜓,绕着我的头顶转了好几圈,拐了几拐,突然就飞得没了影。我转过头,手搭凉棚,挡着太阳眩目的光亮,极目远眺。
  湖在那里?
  虽然太阳足够热烈,甚至能真切地感受到紫外线的威力,但走在路上,风从山顶吹来,依然能在燥热中体会到透骨的清凉。牧民卷起行李,去找牧场了。这大片离湖水不远的地方,就圈了起来做了旅游区。一幢一幢简易的房子,在阳光下散发着木头的香味,地板和墙壁之间有斜斜的缝隙,能看见细细的一溜溜青草。马哒哒从路上跑过,马背上的小伙子见了游客就喊:“骑马去湖边吧。”
  我摇晃在马背上,从森林中一条鲜花野草伏膝的小路踏过,转眼就站在了湖水的边上。喀纳斯湖水的美丽,令人难以形容。碧蓝的湖面闪耀着金光,湖边浓密的松林,令山间土路掩映其中。雀鸟啾啾正欢,天际几缕薄云。
  还没有到旅游的旺季,游客并不是很多。
  我也不知道在这里要找什么,戴了棉布的遮阳帽,胳膊上抹了防晒霜。我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和一瓶水来,找了树下一个阴凉的地方躺了下来。湖水的水汽,随着微风,会轻轻落在脸上,看了一页书,我就嗑睡了。
  下午回到营地,已是八点多钟。太阳依然高照,我的肚子饿了。洗了手,径直打开我们车的后备箱,取下一个西瓜,又翻出一瓶果酱来。我叫老板借我把刀,开瓜时一切两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勺子来。
  老板给我拿来一个大饼,我抹上厚厚的果酱。问他:“我们一起来的那几个人去了哪里?”
  他说:“去找你了,吵得不可开交。”
  “嗯?”我手里的饼子差点掉下去。“为什么去找我?为什么要吵?”
  正说着,就看见老套、老徐和小三走进了院落。
  “呸,”老套冲我不客气道,“你疯到哪里去了?不知道这里手机没信号啊。”
  “在湖边啊。”我说,“难道你们没去看湖?”
  “看看,我说吧,”老套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谁他妈的使劲担心,还怕她丢了?你就是将她送到外太空去,她也能自己找回来。”
  “小札呢?”我问。
  “玩去了。还是他了解你。”老套说着,哼哼唧唧地去洗脸。又过来拿我的勺挖瓜肉吃。小三看着我,表情尴尬。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一定是他担心我会跑丢,撺掇了几个人一起去找。
  我将抹好果酱的饼子递给他,说:“饿了吧,先吃点。”
  晚上,营地中心有篝火晚会,旁边的几家酒吧也有活动。几个男的兴奋异常,太阳还明晃晃的,就嚷嚷个不停。吃了饭,我拍了几张相片,便拿了手电,又去了湖边。
  月光下的湖水是暗的,这次,我大了胆子,将脚伸进了湖水。立刻感觉到了水草的牵绊。草地上有了水汽,天空中有那么多的星星,密密匝匝,光尘弥漫。
  这是一个有趣的体验,湖的对面,正燃烧着熊熊的篝火,音乐和狂热的舞蹈队伍杂沓热闹。但湖是如此之宽如此之深远,仿佛所有的热闹,都被这距离过滤了。在我的眼里,那些场景,也蒙上了一层雾气。

第八章 安未:征婚!征婚!(5)
天渐渐寒凉起来。如果可以,我宁愿能在这样的天地中,纵情欢爱。每一茎草,都注视着我;每一棵树,都怀着和我一样的心情。我打亮手电,冲对岸绕着圈,三明三灭,表示问候。然后,我便穿过白天走的林中小路,四十分钟后,回到了营地。
  正听见男人的那屋,隔着木板说着话,是老徐和小三。老徐说:“回来了,听见没,开门关门呢。”
  小三说:“这女人,真是胆大,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活动呢?”
  “她一贯如此。你以后就知道了。所以你看,小札和老套根本就无所谓。要不是我年纪大了,我也去疯了,还至于你惦记着,先跑回来。”
  薄薄的木板,能听见任何响动。我重重地坐在了床上,他们立刻没有声音了。
  良久,小三站起来,咔嗒一声,将门关紧了。熄灯前的最后一句,落在了我的耳里:“毕竟,人家是个女孩子。”
  哈,女孩子,他这么说我,让我还真不习惯。心里忍不住也想,他还真是小瞧我了呢。
  刚毕业的那两年,只要有假期,我就总是找地方出趟门。一个人,背着写生本和照相机。这是我向往的生活方式,再没有什么能让我如此投入和忘情了。当初学习设计,是为了毕业后能有口饭吃,等有了饭吃,才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饭菜以外的东西。
  我在敦煌过过两个春节,喀什过过三个中秋。五一、十一的长假,我不是待在新疆不知名的某个村落里,就是在云南的某个山中。有人将我这样的人叫作行者。而我感谢天地,让我腿脚灵便,耳聪目明。
  喀纳斯我这是来第三次了。每次来,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因为季节有所不同。秋天的时候,看得更多的是红叶,冬天则是雪和图瓦人独特的民居取暖。现在是夏天,我是来看湖水的。
  不知道是因为对自然的这份奇妙情感,令我拥有了足够丰富的个人世界,还是因为我在有意躲避着什么,才将自己的婚恋大事,转移到了一次又一次远离尘嚣的内心需要上?
  只有一次,稍有不同,是在西藏的聂拉木。
  我停留了三天,每天的黄昏,我都会沿着嶙峋的山道向上爬,去观赏和拍摄落日的余辉。虽然夏天的太阳,并不会那么快就落下去,但能展现出高原夕阳性格的瞬间,却令人难以捕捉。这很令人心醉。
  遇到他时,我从山上下来了。他正站在镇子路边的一家杂货摊前拨电话。杂货摊很小,货架上堆着电池、卫生纸、过期的饼干、水等等东西。在这里手机的信号并不是很清晰,所以有不少公用电话。
  他擦了一根火柴,点着烟。火苗扑腾着,又软软地落下。在等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抬起头来,和我的眼睛对视了。有那么一个片刻,我们谁也没有移开眼神。
  我有些茫然,仿佛身在某种幻境之中。镇子很小,晚上吃饭时,在同一家川菜馆里,我们再次碰到了。没有任何犹豫,这次,我们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然后,他跟我去了我的房间。
  男人有一张户外活动过多的脸,显出紫外线的力量来。他脱下夹克,慢条斯理地挂在靠窗的衣服架子上。他的胳膊很长,皮肤黝黑,靠近手腕的地方,骨节粗大。他的手很有力,捏住我的肩膀向他的怀里拉去时,我脚步踉跄。
  只是靠了靠,我重新退出来。这是我的行事风格,即便是你情我愿,也不能这么快就现出被动来。我弯下腰,从我的行李包里,拿出了半瓶白酒。这是我治失眠的东西,总是随身带着。平时喝得并不多,但也不能少。他“啊哈”了一声,放开我,去洗杯子了。
  那时天已经黑了。房间里电视信号不好,外面风吹过,发出嘈杂的声音。我们碰杯时他说:“这个鬼地方,以前叫鬼门关的。”
  我说我知道,很少有旅客会在这里住下来。再向前走走,就可以到樟木了。但我喜欢这里的安静。“今天中午,还去一个小饭馆,请老板娘杀了一只鸡给我吃。”
  “哦,那只鸡是你的哦。”
  他说他就是今天中午到的聂拉木。那家饭馆炖鸡的香味让他下了车,结果老板娘说鸡被人买了,要是想吃,再交一只鸡钱。
  他又问我,看见靠近小镇山坡上的那道泉水了吗?中午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在那里边上停一停,就能感受到透骨的凉气呢。
  我说我没有去那里走过,但想象如果有彩虹,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亲吻是从肩膀开始的。这细微、耐心的举动,令人心醉。我们说着话,突然就靠在了一起。整座旅馆静静的,没有什么客人。他那粗犷中饱含迷茫的温柔,仿佛触摸到了我的心里。
  他是自己驾着一辆面包车从拉萨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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