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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春秋无痕-第1章

小说: 春秋无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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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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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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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在囧途》挑点刺
  正是春节期间,正是春运最窘迫的时候,人人都在路上颠簸,人人都在路上煎熬,这就是《人在囧途》这部电影所想要告诉我们的故事。

  这部电影最大的收获就是通过两个小人物在春运路上的几个小故事,直面了现实,直面了人生。而且,本片运用了嬉笑怒骂以及误会巧遇和夸张等手法扩张了喜剧效果。寓庄于谐,亦庄亦谐,让观众在笑声过后有了回味。这就有了深度。同时,本片在雅俗共赏方面也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以说,该片是近年来一部很不错的影片。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影片还存在着一些瑕疵,特提出来与各位共榷。

  刺一:线索把握不当。该片有三条线,第一条是李成功回长沙与家人团聚的线,第二条是牛耿往长沙讨工钱的线,第三条李成功与情人由合到分的线。这第一条是最主要的,第二条则与第一条相辅相成,共同突出了春运期间路上的艰难这个主题。但第三条则与本片的主题离得太远,完完全全是一条多余的线。而李成功的家人是如何焦急地盼望李成功回来(特别是三十晚上吃团圆饭)这条线则几乎完完全全被略了过去。其实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一方面是家人焦急地盼望着他快点回去,另一方面是他自己焦急地盼望着能早点到家,可是现实却不能让他们如愿,这就有效地突出了春运路上的艰难。

  刺二:熟人太多。该片有一个十分动人的细节,就是李成功和牛耿在汉口时遇到了一个街头骗子,实际上却是一个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而不惜在街头行乞的小学美术教师。可是牛耿的一句台词却让我遇到了熟人。牛耿说,骗了说明没人病,没人病更好。我记得几年前在《微型小说选刊》上读到一篇小说,一个拳击手在比赛结束后回家去,路上一个女人拦住他说,我家小孩病了,病得非常严重,请你帮帮我。这拳击手就拿出一张支票(他今晚的全部所得)给了她。女人走后,有人对这个拳击手说,这女人是骗子,根本就没有小孩生病。这拳击手说,没人生病就更好。第二个熟人是他们两人抽奖时中了一个一等奖,可是那奖票却无端地飞到了天上,在天上飘了很久才下来,虽然很幽默,却使我差点疑心自己是在看英国影片《百万英镑》了。

  刺三:穿越得过于突然了。现在穿越剧很时兴,但一般观众都能看出是在穿越,但该片的穿越却没有一点交代。李成功在离开石家庄前往长沙前还在与情人曼妮告别,但他千辛万苦到达长沙时,才发现曼妮竟然比他先几天(李成功到家后,他妻子对他说,这几天有个女人跟着我)就到了长沙。真不知道这个曼妮是不是有分身法。李与牛乘飞机时,因长沙大雾,飞机不能去;乘火车时,路面塌方也不能去;乘汽车时,桥断了,同样不能去。李和牛都没有办法过去,这小情人又是怎么过去的呢?这实在是一个谜。

  刺四:李成功与牛耿走进了一家旅馆住宿,当时李身上只有八十块钱了,李成功问明白一个标准间要六十块钱以后,表示开一间房,而这时服务员表示十分惊讶,你们两个男人只开一间?而且这句话重复了两遍。意思就是说你们为什么不多开一间呢?那么就可以理解,在这家旅馆里,房间还是有的。而搞笑的是,在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服务员的桌子上摆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两个大字:客满。

  刺五:李成功和牛耿乘坐的飞机返回后,他们便去乘坐火车。在火车站候车室里,在李成功和牛耿候车的地方,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侯车区。活生生地把一个“候”字写成了“侯”。遗憾的是,一个那么大的别字竟然没有一个认识的。

艳遇
  1976年农历10月初二,这是一个很难忘记的日子。因为,第二天就是我22岁的生日了。

  那一天,生产队派我去志成粮站换土豆种。一大早,我挑了一担稻谷,和邻队的几个社员驾着一条小船就动身了。临出门前,队里的长姐委托我去供销社买两尺白棒布回来。她把布票和钱卷在一起递给我。我看也没看,往口袋里一塞,就出发了。

  从我们队里到粮站有二十多里路,摇着小船到粮站的时候,已近中午了。换种的人特别多,同伴去排队,我就跑进了对面的供销社。一进大门,我就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偌大的大厅里,一溜长长的柜台后面,只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营业员站在那里闲聊。

  我扫视了一下,找到了布匹柜。哈哈,两个美女正趴在那花布上聊天呢。终于看见了一个客人,而且还是一个帅哥,美女的脸上立刻开出一朵灿烂的花来,温柔得叫人心碎。再把一口细碎的贝齿挤满我的眼睛,我差点就不想走了。幸好,我还是想起了自己的事情,我指着白棒布说,扯两尺。

  一个美女立刻把布匹打开,量好,“哧”的一声撕了下来,折叠整齐,包好,往我面前一推,这动作快如闪电,疾似旋风,我眼睛还没看清楚呢,她就已经做完了,伸出一只晶莹洁白的手来,钱呢?

  我掏出长姐给我的那卷钱来,依然看也没看,就递了过去。

  这美女动作实在是快,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呢,就见她三下两下“嚓,嚓”几响,那布票就已经被她撕得粉碎,然后那手一扬,碎纸片就纷纷扬扬地漫天飞舞了起来。紧接着,已经推到了我面前的那包布又被她收了回去,塞进了下面的柜台里。这些动作,疾如风,快如电。我眼睛还没有看清呢,那只洁白如玉的手又伸了过来:布票过期了。

  这人呢,确实漂亮;只是这声音呢,大概成反比例吧。

  但是这笑容依然是灿烂,灿烂得叫你心碎,灿烂得叫你心软,灿烂得叫你无法拒绝她!

  可是我却无法满足她!

  因为,我没有布票。

  她看见我一脸的无助,一脸的茫然,一脸的不知所措,向我俯过了身来,无比温柔地问道:“你是知识青年吧?”

  有人说过,即使你脸上没有写知识青年这几个字,身上也没有任何有关知识青年的标记,但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知道你是知识青年。

  而且,在乡下,女孩子最喜欢搭讪的,就是知识青年。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

  但我此时此刻却无心和她搭讪。

  她对我的不理毫不介意,摆着一副菩萨模样笑眯眯地说:“你可以回去拿啊,还可以找别人去借啊……”

  我的天,她说得真轻巧,我回去拿,一个来回,几十里地,这双腿且不说,我这一天就完了。去借?找谁借去?在这里我两眼一抹黑,一个人都不认识。

  我耗在了那里。

  她依然是笑眯眯的,陪着我耗。

  我哪里耗得过她,我还要去粮站呢。

  我偷眼瞧了瞧她,她一直在笑眯眯地瞧着我。我的心抖了一下,谁知道她这笑眯眯的眼睛后面藏着什么呢。聪明的女孩就有这么厉害,让你永远也搞不清她到底想干什么。所以,最好永远也不要和聪明的女孩打交道。特别是,她对着你笑眯眯的时候。

  哎,我真的是山穷水尽了。

  没想到,她又一次向我俯过身子来,悄悄地对我说:“你别着急,有人替你拿去了。”

  “什么?”我吃了一惊。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其实,这世界上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正在我惊讶的时候,从门里走出来一个女孩,也是笑眯眯的。

  我记起,进来的时候,柜台后面是站着两个女孩的,在前面这个女孩笑眯眯地给我撕布的时候,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她,似乎忘记了另一个女孩的存在。哎,这真是天大的不应该!

  这时,我似乎才看清楚她。确切地说,我并没有完全看清楚她。我看到的只是一个高挑的身材(这在洞庭湖区却是极难见到的)和一朵盛开的白莲花!

  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递给我两尺布票。

  我高兴得连声道谢,拿过布,转身就跑了出去。

  可是,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是志成供销社的营业员。

  还有就是,她有着白莲花一般的笑容,和白莲花一样美丽的心地。

娶个“唠叨”做妻子
  我这人生来就特别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马马虎虎,因而就特别怕唠叨。可冤家路不宽,我偏偏娶了个“唠叨”妻子,叫我躲也躲不脱,奈又奈不何。

  小时候,母亲爱唠叨,我还可以捂起耳朵往鞋底上抹油开溜。娶了妻子,“唠叨”就成了取不下的紧箍咒。且不说起居饮食洒扫庭院衣着服饰,光这说话时嗓门要发出多少分贝脸上要牵动多少神经,走路时脚要跨到哪个位置手要甩到哪个地方头要竖到哪个程度眼要朝着哪个方向就足可以叫耳朵长出厚厚一层茧来。而且,每当我想故伎重施,妻子却早已识破阴谋诡计,眼疾手快捏住我的耳朵大喝一声:“呔,哪里走!”一把提了回来。留给我的只有肠胃深处一句长长的叹息:哎,何时才能逃脱这“唠叨”呢?

  机会终于来了,妻子骄傲地向我宣布,她要出差一星期,叫我好自为之。乌拉!我立即三呼万岁,雀跃欢呼。没了“催床钟”,我可以捱到上班才起床,飞一般刷牙洗脸披衣夺门而出,好潇洒的男子汉节奏!什么“收拾”“整理”,拜拜啦!早上烧饼油条,中午方便面条,晚上面条方便。第一天潇洒,第二天勉强,第三天坚持,第四天不行了。呜呼!我终于发现了“唠叨”的好处。

  真个是屋漏更遭连夜鱼,冰天雪地又来霜。不知触犯了哪路神仙,一觉醒来,便觉四肢没了骨头,脑中没了机油。肠鸣如鼓,腹胀如堵,下只想泄,上只想吐。不到一天功夫,活生生把我一个结结实实的男子汉变成了猴样。到此时,我只有扳着指头看钟点,数分钟了。我那“唠叨”呀,你还有多久才能打道回府?

  好不容易,熬过了七十二小时四千三百二十分二十五万九千二百秒,妻终于回来了。她一声惊呼,扑到了我的床前,我的天,你这是怎么啦?我使劲挪了一下脑袋,挤出一句肺腑之言来:有个“唠叨”妻子还是好!

走,跳舞去!
  晚饭还在喉咙眼里滚动着呢,老婆大人就快手快脚地收拾起碗筷来了,还一个劲地催我,快点快点!快得我直发愣,平常她可是三催四请都难动的,今天是怎么啦?哪阵风吹过来了?

  她对我满脸的疑问不管不顾,依然一阵风似的旋进旋出,在不锈钢的洗碗池里奏出了锅碗瓢盆交响曲。一阵激烈的多来米发梭啦西之后,就开始换衣了。抽屉扯出来了,箱子倒过来了,柜子翻过来了,换了一件又一件,试了一套又一套,最后终于选中了压在箱底最下面的一条暗红色的金丝绒长裙。

  这条长裙是她当年跳舞时穿的。为了这条长裙,她差不多跑遍了全市的每一个商场,花了她整整一个月的工资。她不仅是个舞迷,而且还有着极强的组织能力,不管到哪里,总能组织起一大帮子老头子老太太来,尽情地渲染夕阳红。可是自从六年前搬到星沙以后,这条长裙却被压进了箱底。因为她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跳舞场所,虽然到处都是宽阔的大街,高大的楼房,可人却很少。一到晚上,就只看见大街上那闪闪烁烁的灯光了。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了,走进一家舞厅,可还没站稳就跑了出来,连连打着喷嚏说,空气太憋了,音乐太吓人了,这不是人呆的地方。

  今天,这条长裙又找了出来,莫非她又要跳舞去了?

  她把长裙穿在身上,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最后,扬起双手,轻盈地旋了一个圈,裙裾飞了起来。哦,恰如一只美丽的蝴蝶在翩翩起舞。风采依然不减当年!

  大概完了吧?可是且慢!她还要化妆!打底粉,涂胭脂,画眉毛,抹口红……

  那么仔细,那么认真,大概,她有很久没这么做了吧?

  她一边忙得不亦乐乎,一边头也不回地对我说,你也换件衣服吧!

  “要去哪里?”我依然不敢相信我的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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