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薄荷微光少年时 >

第1章

薄荷微光少年时-第1章

小说: 薄荷微光少年时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胖女孩的纠结初恋:薄荷微光少年时 作者:微酸袅袅
楔子
他恨死那条护城河了。
  微波荡漾的河水常年呈现出一种墨玉般的绿色,掩盖了所有罪恶,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制造出温柔平静的假象。河岸两旁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人靠近的时候,成群的蚊虫一哄而散。
  可是虽然痛恨着、讨厌着这条河流,他还是会走着走着就走到河边,望着平静的湖面发呆。有时候看到淘气、贪玩的小孩兴冲冲的跑来玩水,他就站起来凶神恶煞地吓跑他们。
  他也觉得自己很幼稚。
  没有人知道他心里的悲伤。
  直到那一天。
  夏天快结束的一个黄昏,他像往常那样穿着拖鞋走在河岸边,茂盛的杂草划过他的小腿时微微发痒。他停下来挠了挠腿,突然听到一阵隐隐的哭泣声。
  以为是错觉,凝神细听,那哭声依然绵延不绝。
  心跳猛得就加快了——他循着哭声找去,拨开那丛浓密的绿草,看到一个用花布包裹着的小小的人儿,朝天空踢着胖小腿和胖胳膊,脸上、身上被蚊子咬出了好多包。
  是个胖乎乎的小女婴。
  他抬头望了望天:这是上帝送给他的天使吗?
  
岁月长,春衫薄(1)
A
  今年夏天热得像发了疯,我蹲在工贸家电二楼一台42寸高清晰的液晶电视屏幕前看怀旧的《流星花园》,然后像个傻子一样跟着杉菜哭得泣不成声。
  威武的骆桑桑怎么能哭呢?威武的骆桑桑即使哭,也是不能让其他人看见的。所以威武的骆桑桑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工贸家电,沿着种满法国梧桐树的芙蓉路一直一直地走。
  夏日正午的街头安静极了,不时有十五六岁穿白衫的少年扬着笑脸打闹着从我身边跑过,女生的荷叶边裙摆在风里鼓得像朵花。
  我用手指遮住额头,眯上眼睛的时候感觉有明晃晃的光线凌乱的落在了我的眼皮上。空气里有一种毒药一样暖的香气。
  不知不觉我就走到那家叫“HELLO”的冷饮店,年少时我和朋友常常去光顾。门口有搭出来的漂亮的彩条太阳篷,店老板很MAN,店里最有名的是两块钱一盆的水果沙冰。那时候林天恩总是找尽各种借口要我请他吃一次那里最大份的巨无霸沙冰。我坐在店里那架旧秋千上,左手的指尖触摸着我们那时背着很MAN的店老板偷偷刻上去的字。从那里抬头望出去,依然可以看见天空。天壁湛蓝,蓝得可以烙痛人的眼睛。
  我看到浮云无声地飘过去,时间就这样慢慢流淌过去,在这样静谧的时光里,我总是很容易就想起汗水的气味,闪光的牙齿,少年动人的眼神,好吃便宜的水果沙冰,还有那些无所事事一整个夏天的年少。
  小学时我还是个很乖的女孩子,每天穿着妈妈洗得干干净净的校服背着小书包去上课,放学后就乖乖的趴在台灯下勤勤恳恳的做作业,标准的好学生模样。上了初中之后,我还是很乖,还是每天穿着妈妈洗得干干净净的校服背着大书包去上课,放学后就懒懒散散地买一大堆零食边走边吃——是,我依然是乖学生,可是我变得好吃懒做起来,整日懒懒散散,无所事事。这直接导致我的体重在半年内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整个人开始向球状发展。
  可那时的我浑然不觉,还觉得自己非常可爱动人。因为肌肉男爸爸总是说,我的囡囡是全世界最美丽最美丽的小公主!现在想想他这样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式的赞美实在恶心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可是,当初就是这位一站出来就可以把小孩子吓哭的可怕肌肉男,用他恶心死人不偿命的赞美,把我从一瓶罐装可乐催眠成有婀娜曲线的瓶装可乐。再不成,他就会说熊猫京京可爱吧?我的囡囡比京京还要可爱!
  所以那时候我是一个自信心爆棚的小女胖子,谁要是多看我两眼,我就疑心对方暗恋我,然后抄满满几页警示名言在笔记本上。若是有谁对我起了“邪念”来告白,我便可对他晓以大义——当然,这些东西我从来就没有用到过。
  B
  整个初中时光里唯一碰到过一个疑似喜欢我的人,好像心理有点残缺的,他没有向我告白,而是每次看到我就阴阳怪气的笑。后来有一次我去倒垃圾,他就把我堵在垃圾箱旁的角落里,然后猛地拉开他的长外套,露出一根一根肋骨毕露的,小小的,瘦弱的身体。我发誓其实除了一片白花花的肉之外我什么都没有看见,可是那时才十二岁的我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我吓坏了,用力推开他抱着脑袋一路尖叫回寝室,然后当天就一路哭回了家。
  后来还是肌肉男爸爸帮我摆平了这件事。第二天他陪我回学校,然后去那个男生班的教室把他喊出来,凶神恶煞的瞪着他说,骆桑桑是我女朋友,你小子以后再敢欺负她——说着就挥了挥他和那个男生头一样大的拳头,非常具有威吓力。那个男生吓得脸色苍白,紧贴着墙壁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岁月长,春衫薄(2)
我像一只有主人罩着的小狗一样趾高气扬起来。后来那个男生看到我都迅速低下头贴着墙走路。再后来,没过多久,他就因为用小刀片划伤了同学而被迫转学了。
  虽然那时候我是一个不起眼的球,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却是整个学校最漂亮的女生。她叫顾安蓝,是我们学校的校花。你一定也见过顾安蓝这样的女孩子吧。每一个学校里,甚至每个班都会有一两个顾安蓝。她们温柔纯良,笑容甜美,说话总是细声细气。在我们都还不懂什么事喜欢的年纪时,就已经有男生前赴后继的递纸条给她,或者放学后等在教室门口,或者站在人群之外假装不在意的瞥上一眼,甚至故意拉她头发说她不爱听的话,惹她生气惹她讨厌。
  而这样的顾安蓝们,理所当然也容易受到部分女生的排挤。那时候我的好朋友顾安蓝,亦是如此。班里那个个头最高的庄蔺就很看不惯她,说她浑身透着一股假劲,不利索。可是,在我眼里,那时的顾安蓝就像动画片里的花仙子一样美好。她那么漂亮,成绩好,性格又很温顺,即使有时谁和她故意使坏,她都不懂得反抗保护自己。所以每每这个时候,以守护她的勇敢骑士自居的我就蹦了出来。顾安蓝有事,我总是第一个蹦出来的,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也无比坚信如果有一天我有事,顾安蓝也一定会第一个站出来。
  她保护不了我,可这样的友情就足够让人勇气倍增。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是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的——这是我信仰一般坚信的信念。
  虽然顾安蓝是我们整个年级最漂亮的女生,可那时候最出风头的人却是隔壁班的夏薇。夏薇也很漂亮,但她和顾安蓝柔的像水一样的性格截然不同,她风风火火的,有点任性有点跋扈,冲动起来像个火箭筒似的。
  如果说顾安蓝是静静盛开在一隅独自芳华的小百合,那么夏薇就是怒放的红玫瑰,热烈招摇,且周身是刺。——除此之外,我还觉得夏薇有些“二”,她有一种憨憨直直的二百五的气质,有时其实还挺可乐的。
  那时候年少不懂事,家境不错的夏薇虚荣心和我盲目的自信心一样爆棚,特别喜欢炫耀。每周四周五可以穿便服上课的时候,她总是一身自然元素、淑女屋或者其他什么价值不菲的衣裙,骄傲得像只天鹅,看人的眼神总是轻飘飘的。
  有一天,我和顾安蓝在走廊里看到夏薇的时候她又在显摆,还特意跑过来对我们说:“我老叫我爸爸不要乱花钱,可他又给我买了件史奴比的连衣裙,还挺卡哇依的吧。”
  果然很卡哇依,粉白两色的连衣裙上有史奴比狗头若干。顾安蓝只是温良的笑,而我在心里已经翻了无数个白眼,我心里说你夏薇比不上顾安蓝一个手指头,你就是一只招摇的小妖精。可我嘴里什么都不说。
  第二天我穿了一件纯白的汗衫,然后和顾安蓝手牵手的特意从夏薇班级前面经过了好几次,好让夏薇看清我身上的衣服。我第三次经过的时候夏薇终于看到了我和我的衣服,她指着我的衣服说不出话来。——我在那件白T上画满了NIKE、ADIDAS还有等等等等其他在那时的我看来是“名牌”的牌子LOGO。现在想想都觉得那天的自己真是拉风极了,全世界就只有我有那件顶级“名牌”。
  从那天起,夏薇再也没有在我和顾安蓝面前显摆过她的名牌,而我也是在那天,遇见林天恩的。
岁月长,春衫薄(3)
C
  吃过晚饭到夜自修之间的这段时间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在食堂吃了饭以后又去学校外面的小吃摊买了两个水气包、四个煎饺还有一袋牛肉干,然后和顾安蓝手拉手一摇一晃的招摇过市。
  很久很久之后,当我再回头翻我那时的照片时,我才赫然发现那时的我站在一米六三,但体重不足80斤的顾安蓝身边时,珠圆玉润得就像一个庞然大物。也许你会觉得我憨态可掬,也许你会觉得我天真可爱——可是那些真的和漂亮无关。但是那时候,我是浑然不觉的,我一丝一毫都未觉得自己输顾安蓝半分。虽然我真心诚意的觉得她漂亮,真心诚意的喜欢她,但我总觉得,就像小青菜和大鸡腿一样,大鸡腿虽然好吃得让人流口水,可是小青菜也有小青菜的美好,小青菜在田野里的时候多么的摇曳多姿。虽然小青菜不好吃,可是它饱含着多么丰富的维生素。有人喜欢大鸡腿,可是有更多人喜欢着小青菜,而且所有人都离不开小青菜。肌肉男爸爸就总是说,我的桑桑是这个世界上最水灵的小青菜!——当然,以上的“大鸡腿小青菜”理论也是他告诉我的。所以作为一棵朝气蓬勃的小青菜,我是多么的快乐又有活力,自信心满满。
  现在想来,我有多么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审美趣味异常的老爸,还有自己那时过分良好的自我感觉以及年少无知,那些粗大的神经让骆桑桑快快乐乐的长大,没有被那些折磨人的自卑忧郁占满整段青春时光。所以那时我每次和顾安蓝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总是暗暗的有一种“娇艳无敌姐妹花”闪亮登场的感觉,并且幻想出来的画面总是光线朦胧,带着PS过后不真实的美感。一点也没有考虑过当时篮球场上各位少年们的心情。——尤其是那些想靠近顾安蓝,但是望着和她形影不离的我,硬生生却步的多情少年郎们。
  “那个头上有个馒头的同学,你的T恤很拉风呀,哪里买的?”走近一看,又惊讶的“咦”了一声,“是画的呀。”——这便是林天恩初次登场的开场白。
  当他说的那个“头上有个馒头”的同学骆桑桑小朋友愤怒地扭过头去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嘴巴周围还有血迹,右鼻孔里塞了一团棉花的挫样少年。彼时,年仅十二岁的林天恩被初三的学长一胳膊撞歪了鼻子撞破了鼻血,无所事事地在场边看球。远远看到一个美女牵着一只桶慢慢的走过来,一时好奇就多看了两眼,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那个“桶”头上顶了个奇怪的馒头,第二眼就看到“桶”穿了件很有个性的T恤。——这是后来,林天恩所描述的,他第一次看到我和顾安蓝时的场景。
  事实是我根本就没有在头上顶馒头,我只是把头发都束到头顶,盘成一团,然后用一个小网兜扎牢。因为顾安蓝说奥黛丽赫本的旧电影里就有这个发型,所以我们一直把这个叫做“奥黛丽赫本头”——才不是馒头!
  那时候真的杀了林天恩的心都有。我不顾顾安蓝的劝阻,怒火万丈地走过去,瞪着林天恩问:“你刚才叫我什么?”
  那时候的林天恩比我还矮了几公分,又长得干瘪瘦弱,我瞪起他来真是有关公张飞威吓小毛贼般的非凡气势。我不知道当时的林天恩有没有被我吓倒,可是我想,也许我吓到了他鼻孔里的棉花球,因为它不知为何忽然就掉了下来,然后林天恩的鼻血,就那么唰地落了下来。按我们俩当时对峙的模样,很容易让人臆想成是他看到貌美如花的骆桑桑,然后气血翻涌,流鼻血了。
岁月长,春衫薄(4)
那天林天恩真的流了很多的血,而他鼻血之汹涌也是我毕生所见之奇观。当我后来某天看到李白那首《望庐山瀑布》中“飞流直下三千尺”时,忽然就又想起当时的情形。林天恩的鼻血就像不要钱的自来水,哗哗哗地流着,看得我都觉得害怕起来。
  我正想不和他一般计较,要和顾安蓝快点离开的时候,林天恩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说:“同学,我有点晕……”
  虽然还没夸张到真的倒地不支,但是那天是我和顾安蓝一左一右,像林天恩两小妾似的把他搀扶到医务室的。
  顾安蓝还在迟疑要不要留下来看看林天恩情况怎么样,就被我一把拽回了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