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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偷心贼-第11章

小说: 偷心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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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是被他塞进那辆白车里的,程天籁恨恨望着宋昂,他从容系好安全带,还不忘提醒她。药店本不远,却被宋昂兜了一大圈。
  程天籁心急陆唯,“放我下车。”
  “在意那小子?”宋昂问,“你男朋友?”
  她转头不搭理,手指相扣越来越按捺不住。她这反应像是默认,宋昂陡然心烦,方向盘一打车子迅速掉头。
  在药店门口将她放下,车门刚关就飙车离开。程天籁憋屈极了,也不知为什么,她一下子红了眼眶。
  买好药后回到旅馆,敲门没人应,她敲重了些,贴着门板仔细听,竟然有细微的呻*吟。程天籁惊慌,“陆唯,陆唯你开门!”
  “砰咚”,里面传来东西倒地的声音,她连忙叫老板开锁,门一开,陆唯早已倒在地上不清不醒。
  “哎呦妈呀,快送医院!”老板惊呼,扶起陆唯就往外走。这个路口不是停车区根本打不到车。陆唯已经晕过去了,脸上青青紫紫嘴唇也发白。程天籁一阵害怕,伸手拦车根本无用,她四处张望急得不行。
  旅馆老板叫住她,“你看看那,那人是不是认识你啊!你快让他帮忙啊!”
  程天籁转头一看,心凉三分,宋昂竟然没走,车子停在不远处,他在路边抽烟,漠然望着,袖手旁观的架势。
  宋昂就是在等,等她主动过来,等她开口求他。但一想到一切是为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宋昂明显感觉自己在悄然失控。
  程天籁咬牙,几乎是跑过去的。看着宋昂高高在上的姿态,她心里便泛起屈辱,两年前的那种感觉又回来了。她泄气,与宋昂直视说:“请你,帮帮我。”
  夜风真是凉进了骨子,汽笛刺耳交错,霓虹车灯杂聚着在他脸上一晃而过。宋昂绷紧的弦“咔哒”断裂。他突然扬嘴而笑,程天籁来不及反应,下一秒已被拉入怀中。
  宋昂紧贴她的侧脸,一字一字沉声笑问:“凭,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世间万千男子,总有一个总裁替我爱你。所有的总裁里,我最爱的就是宋昂你。(还有冯迟,宋老大,梁跃江,宋天朗,哎呦喂,阿兔你是有多滥情啊!)
嘴里塞满胡萝卜的兔子眼神好无辜。(不是黄瓜,谢谢。)
PS:新的一天,祝看文撒花的姑娘发财!

☆、揽胜极光

  第十一章
  这真是一个狼狈糟糕的夜晚,程天籁甚至连反抗的行为都不尝试,宋昂的胸膛炽热有劲,她甚至感受到心脏砰咚跳跃的震动,被拥入怀的那一瞬,竟然忽略他在耳边说的这句话。待反应过来,她也只是喃喃重复,“凭什么……”
  天籁抬起头,落入那双黑瞳,她平而又静,“什么凭什么?那,就算了吧,你不帮忙就算了吧。”
  宋昂松了手,怔然望着她的背影,拳头捏的紧紧,她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他费了很多心思,他私心想要引起她的注意,她怎么可以这样!
  宋昂追上去,一把扛起陆唯往车里去。经她身边冷脸道:“去医院。”
  市中八医院的急诊科,陆唯被推上担架,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真有些怖人,她挂了号,在付钱的时候有些尴尬,她问能不能缓一会,护士也为难,“床位没余额,我们也不能去药房领药的。”
  宋昂安顿好陆唯就出来找她,他身量高大,站在旁边更显她娇瘦,程天籁一见到他便急着藏掖钱包,在宋昂面前,自己已经曝光太多难以启齿的事情,和他切身相关的,被他无意撞见的,它们都很不堪,程天籁不愿意再多一样。
  宋昂没有理她,径自对护士说:“21房3床病人记在扬名户头,你开单,会有人确认。”
  程天籁跟着去病房,医生正在里面给陆唯检查,两人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程天籁开口,“谢谢。”
  “这应该他来说。”宋昂掏出烟,程天籁刚想开口,他自己明白过来又把烟收起,说:“给我看看。”
  “看什么?”
  宋昂指了指她的手,“有没有受伤。”
  程天籁往旁边挪了挪,显然不情愿,“没有。”
  宋昂不再说话,手却伸向她,她惶恐地躲,却还是被牢牢牵住。
  “嘴硬什么,我刚才力气大。”他的眉头微微蹙着,还是一副冷漠冰霜的样子,但手里的动作却轻而再轻。挽起她的衣袖,那手腕细的像是一掐就会断,上面细小的血管都清楚可见,只是布满了红紫的手指印,是刚才两人拉扯中留下的。
  宋昂的动作更轻了,程天籁不自然,挣着要抽手,却听他问:“疼不疼?”
  话一出口,宋昂也是楞住,轻咳一声掩饰尴尬,“你和他怎么认识的?”
  “在一起上班的。”程天籁低下头,被他握过的手腕火辣辣的烫。
  宋昂嗯了声,看了看时间,“我通知了他家人。”
  天籁很惊讶,“你们又认识?”她几乎要从座位上跳起来,脸色唰的一下又变不好。这世界难道真这么小?小到为数不多她所认识的人里,个个与傅添有关!每一个她都后知后觉,每一次后知,都像一场慢动作的凌迟。
  宋昂久不吭声,她快要泄气了,揪着手指一下一下的重抠。
  “与他们生意来往多,陆家唯一的公子我有所耳闻。”他说:“这个圈子本来就很小。”
  程天籁低下头,心里的弦渐渐松开,她看着病房里,窗花贴满玻璃其实什么也看不到。陆家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有别人一生都企及不了的物质名声,也有别人永远体会不了的无奈。
  程天籁明白,无论他有多厌倦做生意,总有一天要承担该有的责任。
  “哦对了!”她走到宋昂面前,“他在那儿打工的事,请你不要告诉他的家人。”
  刚说完就有人急急赶来,最前面的那个她认识,上次在警局保释陆唯的管家陈叔。陈叔面色凝重,在看到程天籁时,眉目更沉。
  她猜到了,对陈叔对她大概没什么好印象吧。进警察局,挨打入院,每次的坏事都与她有关。
  “宋总。”陈叔对宋昂的态度极好,“谢谢您的帮忙。”
  宋昂看向程天籁,“谢她吧,是她把人送进医院的。”
  目光都集聚在她身上,真是不习惯,程天籁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咧嘴笑了笑。陈叔点了点头,刚才已经了解了陆唯的情况,都是外伤,手肘的骨头裂了一条小缝,动多了有点严重,所以才疼的晕倒。
  病房门开,医生走了出来,“小少爷没事,休个一星期就好了。”
  “会不会有后遗症?”陈叔问。
  “放心吧,明早主任下飞机后就来医院,给他做详细检查,我们再拟定康复方案,小少爷的事医院一定不会怠慢。”
  陈叔没有道谢,倒是医生的态度殷勤极了,程天籁暗叹这就是阶级差异。陆家人随后进去病房,程天籁待在门口,她往里瞅了瞅,只看得见一堆人影。想想还是作罢,别去搅合了,他们家也不见得想看到自己。
  宋昂也没走,他又坐回椅子上,手负在胸前,衣袖捞上去露出里面的衬衫,笔挺的袖口上端镶着两颗袖扣,光滑白灿,衬着黑色的布料竟然亮的刺眼。
  程天籁经过他身边时放慢了脚步,侧头看了看,又加快离开。走了几步她停住,转过身正好与宋昂面对面,他也跟了上来。
  “一起走。”宋昂绕过她径自向前,车钥匙拎在手心当当响,顿了顿又说:“顺路。”
  又是顺路。程天籁想起了那个夜晚,在明月门口拦出租车未果的时候,宋昂的白车停在面前,他也是说,“上车,顺路”,冷淡的让人不敢靠近,完全看不出他半点的不怀好意。
  就是这些有意无意的遇见,就是这样寡淡的神情态度,让她真的以为一切就是巧合,神秘吸引过她,就算没有念想,对他也是好印象。
  男女之间,只要有这样的开始,那么便有很多种美好可能。可惜世间太多假象,他只是其中一种而已。
  程天籁明明知道这些道理,但现在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脚步,梦魇一般,竟真的跟着宋昂去了。
  进医院之前没有留意,这下发现他竟然换了一辆车,以前在杂志上看过介绍,一眼记住的却是这系列的名称:揽胜极光。
  宋昂衷爱白色,这车倒也和他的气质相得益彰,没有问她去哪,宋昂兀自开着,程天籁慢慢发现这条路是去她以前的住处,心里隐隐不安,他竟然还记得。
  那次曲凌也在,她走路在前面,他们开车尾随其后慢慢跟着,也就这么一次,宋昂竟然把路记熟了。
  “你放我下车吧,我已经搬家不住那了。”
  车速明显慢下来,宋昂问:“搬去哪了?”
  “别人家。”
  敷衍。这个答案没让他满意,“搬去哪了?”重复一遍,语气都加重。
  程天籁把车窗滑下,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头发也漾出小小的弧,宋昂闻见她的发香,一缕一缕的很快无迹可闻。
  “宛郊巷。”她又说。
  路口掉头,换了反向加速驶远,从市中心到郊区少说也得四十分钟,他又打算送她回家。
  从陆唯那儿也知道些关于宋昂的事,扬名集团的现任当家,大学毕业后在美国掌管分区市场,三年前回国后,变更一系列政策制度,这种险之又险的方式把集团推至风口浪尖,成王败寇一夜而已。三个月的市场适应期,结果证明宋昂这一步棋精彩至极。他一战成名,集团业务稳中上升,几年下来也是龙虎之势,业界地位举足轻重。
  关于这个男人,简言之,天子骄子。
  陆唯说别人都将宋昂神化了,其实他脾气极差劲。这点程天籁倒是没看出来,反正在知道他是傅添的舅舅时,她的心情坏到极点。
  程天籁盯着宋昂出了神。
  “看什么?”等红灯时他转头对视。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
  “不能。”干脆拒绝,这让她完全没想到。
  宋昂淡声道:“我大概知道你要问什么,但问题的根源都不在我身上,你现在的所有憎恶情绪都和傅添相关,我不愿意你怪罪在我身上,因为我没这个义务。”
  “可你是他的舅舅!”程天籁陡然失控。
  “所以呢?”宋昂不屑地笑,“血缘亲情我没得选,生来如此。但这又有什么关系,打击你人生的不是我。”
  他太有判断力,说的话又句句在理不容质疑,他好像是个局外人,但程天籁完全不理解他为何能做到这等心无旁骛,他承认这份亲情,却又不亲近,真是漠然。
  “你是他的舅舅,所作所为你总会知道,就算不知道,可你们是一家人。当年傅添可以伤害一个与他从未认识的我,如今我又为什么不能恨一个与他骨血相连的亲舅舅?”
  程天籁的眼眶渐渐红了,“还是你觉得,你们是高高在上想怎样就怎样,而我家破人亡连眼泪都不能让人看见?你就不觉得可耻吗?”
  静默,长久的静默,除了她喘气的呼吸声,一点声音都没有。宋昂紧紧握着方向盘,然后慢慢松开,“不要把因他产生的情绪发泄在我身上。”他一字一字的,缓慢清晰。
  程天籁低头笑了,“那请你回去问傅添,做了亏心事就不怕短命么。”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她一头往前栽去,宋昂怒颜看她,“你给我下车!”
  车子已经开出市区,这里不知是什么地方,黑漆漆的,隔老远才有一盏路灯昏黄发光。程天籁一脚踩在泥坑里,宋昂的车飞快开走,转个弯,连尾灯都消失了。
  这鬼地方,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为过吧。程天籁也没什么好委屈的,只是心凉透。她走了一步,又是一个泥坑,脚上的帆布鞋进了水,透过袜子一点点湿上了皮肤。前后看了看,她深吸一口气,走一步是一步吧,
  可为什么,觉得怅然若失呢?
  =
  夜车飞驰,电台播着谈话节目,聒噪!宋昂一阵心烦“啪”的关掉,扯开领口,风“吱吱”灌了进来,胸口一凉,人也渐渐安静了。
  宋昂不是跟自己较劲的人,很快调转方向往原路开去。
  也就十分钟的时间,程天籁竟然不见了。路灯照亮不了几米,路上压根没个人影,过来时也没看到一辆车。宋昂有点慌,来回又找一次,终于在转弯口看到了她。
  宋昂走了过来,她早就发现了,看了一眼又低下头,鞋子袜子都脱了湿湿晾在一边,两□□叠着,脚趾头冻的通红。
  “这是怎么回事?”
  “路不好走踩在水坑里。”她仰着头,大概是角度原因,宋昂觉得她的眼睛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那么发光发亮。
  “你笑什么?”程天籁微恼。
  宋昂低下头,但笑容怎么也掩饰不了,转手把外套给脱下来盖在她脚上,然后翻身也坐在了地上。衣服上还有热度,她下意识的把脚往里更贴近。
  “你怎么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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