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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们的流年是道暖伤-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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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洞也不会戴那种耳环,却无法阻止这突如其来的决心。
  没有想象中的疼痛,只是仿佛被捏一下,然后耳朵上多了一份坠感,一枚小小的耳钉被固定在上面。我穿好了,轮到阿思时,她却临阵退缩。任我怎么劝说她也不尝试了,拉着我逃离现场。一路上她时不时问我疼么。我说:“不疼,一点儿也不疼。”
  “你骗人吧。”她投来质疑的眼光。
  “信不信由你。”我认真地说。
  “就算你说不疼,我也不敢穿。”阿思坦言。
  七八天后,我拔出耳钉,把欣容送的月亮型耳钉戴上。出乎我的意料,对于穿耳洞的事,母亲没有骂我,还叮嘱我擦点酒精消毒以防发炎。
  春节前小姨出院,我们把聪聪送回去的时候,她留我们吃饭。欣容的父亲很热情地招待我们。他们住的地方是乔城北边刚开发的新城区,没有市中心那么繁华。新城区一个单位至少也得每平方七八万以上吧,欣容的父亲一个开出租车的能买得起,真不简单。我跟母亲说起,她有点不屑,她说:“谁知道他那钱是怎么来的,反正与我们不相干。”接着她又补充道:“你别告诉你的那个同学,人家的事不要管。”我知道她说的是欣容。
  不说不解释不等于欺骗。很多事情不是不想帮,只怕越帮越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年三十,吃团年饭时,顺便给小宣庆祝生日。舅舅像往年一样,买了大蛋糕。每年年三十那晚,一定吃得很饱撑着,然后和小宣还有邻居的小孩一起去河提那边看别人放烟花。有小贩推着车子在桥底买鞭炮之类的,若巡警一出现便连忙逃躲。我和小宣就算只看别人玩也很开心。抬头望着烟花在黑幕上燃放开来,就那么一瞬间,响彻夜空,然后便消失得干净彻底。没有任何一朵烟花是一模一样的,正如有人说世上没有一条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是可以替代的。
  寒假短得不及暑假的一半。开学前阿思打电话给我,问关于文理分班的事。她好像很烦恼,摇摆不定的。这种事情总归要自己做决定,听太多人的意见只会让自己越来越迷茫。
  开学不久就要分班,高中只剩一年半时间,下一年的假期就没那么轻松了,补课肯定少不了的。
  黄昏的时候,起风了,春意料峭。放学后和阿思先去球场看欣容打球,她们排球队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个男生,高一的,夹在女生中间很显眼、阿思悄悄告诉我,那个男生是她家司机钟叔的儿子,当然,他还不知道阿思。听阿思说完这事,不禁再次感叹,世界真小啊。
  那天快六点了才想起要去乔中附近的图书馆还书,假期和阿思逛街时顺便去图书馆借了不少书,归还日期剩下没几天了。阿思陪我去。还了书之后,我们又在书架之间逛了起来。忽然阿思紧张兮兮地拉着我,她贴在我耳边说看到卫臻。我举目巡视,果然看到他捧着厚厚一本书。
  “阿思,你别怕啦。”我的手被她捏得生疼。
  “我不想看到他,还是走吧。”阿思扯着我跑下楼梯。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不小心踩空摔倒,把脚扭了。阿思赶紧松开手停下,把我扶起来。
  “对不起,你没伤着吧?”她紧张地问。
  “没事,”我试走了几步,左脚疼得不敢再动,“这脚扭了。”
  阿思扶着我,掏出手机打给钟叔,然后两人在楼梯口等他。外边天已经黑了,路灯渐次亮起。南方春季的风带着厚重的湿气和凉意吹来。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云梓天手插着套头卫衣的口袋,小跑过来,问我们怎么了。阿思扶着我站起来。
  “她的脚扭伤了,走不了。”阿思解释说。
  “我带你去小脚婆那儿看吧。”云梓天说。
  小脚婆是专治跌伤风湿之类的,小时候扭到也是去她那儿治的。在如今医院发达的乔城,已经没有什么人去她那儿看病了。
  云梓天载着我,把车骑得飞快,我一手紧拽他的衣角,生怕掉下去又伤着。小脚婆那儿很偏僻,小时候去过几次,也没记牢在哪条巷子。云梓天七拐八弯的终于找到,还还没关门。
  左脚脚踝被包成一粽子似的,走路不能太用力,所以一拐一拐的。云梓天把我送到楼下,不放心又把我背上楼。母亲看到我的脚包成那样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去了,弄成这样?”她的语气带点儿责怪。
  “就跑下楼摔着。”我把手搭在小宣身上一拐一拐进了房间。小宣见我受伤了,特懂事的服侍我,一会儿递水一会儿拿吃的。
  还好明天后天不用上学,所以安心养着。阿思打电话来询问情况,她还道歉说都怪她跑得太快才会害我扭到脚。反过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欣容也打电话来,她说:“你最近……还好吗?”试探性的语气。
  “好,就是把脚给扭了。”我说。
  她有点儿吃惊,说:“有看医生么,严重么?”
  “有看,不严重。”
  “那就好。”
  就像好朋友聊天那样,却隐喻着某种说不清的感觉。也许一和云梓天接近,欣容的疑心病就犯。和云梓天认识快五年,已经有某种朋友间默契了,不是说不来往就能解决所有的暧昧。当然,并不存在暧昧,只是男生女生朋友间感情,不包含爱。
  可是欣容那么敏感,会误会一点儿也不奇怪,她大概已经质问过云梓天了。
  周末舅舅带我去换药,伤势并不严重,再包扎三四天就能拆掉绷带了。
  二月的天空在白昼与黑夜交替间会起厚厚的雾,湿气很重,衣服晾几天也是软嗒嗒冰冰凉的。舅舅又从花卉市场搬回来一盆君子兰,苍翠的叶子证明它的生命力顽强。
  我从小爱摆弄花花草草,比起人类和动物,它们好相处多了。它们不会伤害你不会弃你不顾,无论你对它们絮絮聒聒说多少话,它们也不会嫌你烦,它们不会怀疑、讨厌、陷害你。只需要空气、阳光、水分就足够了,奢侈一点儿也是多点养料便可。也许到你离开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它们还源源不断地生存着,成长着。
  分班之后,欣容去了七班,在对面楼。我和阿思还待在一班。陈大伟和宋紫君也分到了七班,路东哲留在三班。半生不熟的班集体,刚开始还存在强烈的派别感,后来随着日渐增长的同学之情反而变得和以前班的同学陌生了。
  因为脚扭了,早操时间可以待在教室。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窗户没有关,趴在堆满课本练习册的桌子上,外边的紫荆长出一簇簇紫红色的花,随风轻轻摇摆。通常会睡着,直到其他人回教室,闹哄哄的就醒了。
  抽屉里摊开着安妮宝贝的书,她说,孤独是空气,你呼吸着它而感到自己的存在。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孤独的存在感。无论周围多么喧嚣,无论同学多么友好,无论心情多么愉悦,忽然之间,不想说话了,与周围的一切脱离开来。甚至时常在午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有人说,那是因为梦里去了很遥远的地方,远到连时空也不同的地方。
  成长是一个孤独的过程,只身一人面对眼皮底下日渐庞大的纷繁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应对日渐复杂纠结的内心世界。
  每天依然和阿思去看欣容打球,课间和她站在走廊往对面楼望去,离得不远,而且在同一层,就连大点声讲话都能听见。欣容多数时候会和陈大伟一起出现。就算有了距离,依然是好朋友。偶尔一起逛街,看电影,每天都在网上聊几句。一切仿佛只有空间上发生了变化。友情真的可以保鲜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么?偶尔,会质疑这种说不清楚的问题。
  脚伤痊愈后,和阿思一起去剪头发,她把刚过肩的长发剪短了,剪成可爱的波波头。然后去阿三吃烧烤,戒口几个星期,忍不住大吃一顿。
  在阿三遇到欣容和云梓天,和他们坐一桌。聊起最近上映的电影,阿思似乎很兴奋,她说《赤壁》出下集了,约我们有空一起看。
  对于课业日益繁重的高中生,周末时间显得弥足珍贵,特别是快要升上高三的我们。
  班主任越来越紧张我们的成绩。阿思在第一次模拟考试就搞砸了。那天下午自习课她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直到放学还没回来,我收拾好书包去等她。那时办公楼已不多人了,刚上二楼与三楼的交界处,听到一声惨叫,跑上去时,看到阿思从楼上滚下来,着实吓了一跳,就像电视剧里的情景那样,从我面前滚下来。
  我愣在原地几秒,抬头看到一个人影闪过,我叫住他:“卫老师!”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吓到。
  卫臻慌张的脸在我瞳孔里扩张。
  

  ☆、第八章

  高思
  天气的变化如同小孩子的脸,一会晴朗一会儿狂风大作,暴雨下得好像世界要末日一般。天空早上是明净湛蓝的,中午变成灰蒙蒙一片,下午放学时又变成黄色的,昏昏暗暗,然后下起大雨,雨滴像要把世界砸穿。校园里的树木被吹得快要连根拔起的架势,天边却突然露出一缕阳光,明黄的。除了这变戏法般的天气,心情也起伏不平。
  先是好好一个寒假,为了文理科分班的是纠结了整个假期,也就那么二十来天,经过无数次的挣扎,还是在文科那一栏打了勾。
  今年的春节比前几年要热闹,因为多了姑姑一家,还有安东尼。没有一天是安安静静的,英文和中文夹杂在一起,谈话声,欢笑声和偶尔的欢呼经过耳膜和大脑神经,演变成嗡嗡的吵闹声。
  会有这样的念头,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要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去。有时感觉距离身边的人很遥远,一切好似与自己无关。面对喧喧嚷嚷,眼前人和物时,偶尔会觉得自己被淹没在里面,或者与外界隔起一层无影的墙。夜里躺在一片漆黑中,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才会有一种踏实的存在感。
  其实陪小莺穿耳洞的时候,我也很想穿,想试一下那种硬生生的切肤之痛,可是小莺说不痛,于是就没穿了。
  想想这一年里和欣容小莺一起有过的经历和回忆,也许是这辈子最珍贵的一部分了。在时光巨大的齿轮里,我们手挽手,奋不顾身地往前冲,无论伤口有多么疼痛,时间这位伟大的治愈师会抚平一切,包括那躁动不安的内心。
  好像选择了文科班就开始文绉绉起来。分班之后有点儿不习惯,虽说还留在一班,毕竟多了差不多一半的陌生脸孔,又需要时间相处磨合。开学第一个星期就害小莺把脚给扭了。自己害怕受伤,结果造成别人的伤害,别提内心多愧疚了。还好小莺伤得不重。那天遇到云梓天,他向我们走过来,简直有点儿救世主的感觉。那一刻,多么希望受伤的是我。
  钟叔来的时候,云梓天已经把小莺带走了。在回家的途中,我忽然想起钟叔的儿子。
  “钟叔,您儿子也在乔中念书吧?”我问。
  “是啊,他叫钟焕文。”钟叔说。
  原来那天找欣容的高一男生就是钟叔的儿子钟焕文,意想不到。钟焕文和欣容走得很近,他加入排球队,每次和小莺去看欣容训练,他都会在。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他想接近欣容。可是我想不到他有什么理由或者目的接近她,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喜欢欣容。
  这么一想,云梓天帅气的脸又出现在眼前。不知是何种东西让我迷恋他至此,不可停歇。曾在欣容的空间相册复制了所有有关他的相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加密。时常打开来看,幻想他就在我身边。
  开学以来遇见他的第二次,在阿三烧烤店。那天和小莺去剪头发,心一横,把留了一半的长发剪掉了。人们把烦恼忧愁比喻成头发,可是头发剪了,烦恼忧愁也依然在啊。
  不过头发短了,心情似乎明朗了那么一点儿。小莺只是把刘海剪短,后边依然那么长。她的发色越来越浅,显出一种病态,可能她自己也未曾发觉。
  小莺的脚伤刚好,她说要去阿三吃一顿。然后就遇到欣容和云梓天。四个人很快就聊开了。莫名的兴奋,竟然和他们约好一起去看电影。那天和云梓天待了快两个小时,是我和他认识以来相处最久的一次。尽管隔着欣容和小莺。我知道欣容是个很敏感爱吃醋的人,所以对云梓天的感情我隐藏得密密实实,像埋藏在内心深处那块最柔软的地方一颗发芽的种子。只能先发芽,不能迫不及待成长,会夭折的。
  除了这件事让我开心之外,还有一件欢喜的事。琳表姐和安东尼订婚了。其实是姑姑怕生病住院的奶奶万一哪天不幸去了,不能亲眼见到表姐有个好归宿,而且权当冲冲喜也好。虽说如此,订婚礼排场不小,父亲亲自安排,高氏企业旗下的五星级豪华大酒店,国内顶级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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