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1839 >

第131章

1839-第131章

小说: 1839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知道,”林逆思说,“巴二喜,外号‘爷叔’,是梅县红钱会的暗桩大佬,起义的时候,他听左将军的号召,带着一百多号人进了广州,现在主要控制二沙头。现在他的势力,号称过千人。”

“所以我们今天,要解决他。他之所以不肯放弃大佬的位置,因为他和十三行的叶尚林合伙,做走私生意,走私棉布。大家知道,我们和英夷谈好的条件,对英夷的纺织品是有配额的。而且只能由南洋实业总局进口。具体的不多说了,林逆思,今晚,由你们区队,逮捕巴二喜。二区队逮捕叶尚林。明白了吗?”

“明白。”

41颠地

12月2日

“‘袁文才行动’怎么样?”李颖修问。

“能怎么样,你以为巴二喜真的是袁文才咩?半夜突袭,军校学员对乌合之众,难道还能有什么惊喜?”楚剑功回答,“不过在他院子里搜出来二百箱鸦片,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二百箱?他真么大胆?”

“他说是禁烟以前压在手里的,林则徐颁布禁令以后,一直没有脱手。”

“听他扯。叶尚林抓了么?”

“抓了!鸦片的事情,也牵扯到他,然后,把英国人牵了进来,颠地,知道么?”

“在这个时空,居然还是把颠地给弄出来,命运啊,命运。想办法把他毙了吧。”

“按照我们和英国人签订的和约,贩卖鸦片是刑事案,定罪不成问题。但要以英国判例来量刑。有点棘手。”

“是啊,贩毒在英国是合法的,所以,不太可能有对应的判例。”

“我送回来的第一批英国人,里面有两个学法律的,你和他们谈过没有。”

“我记得他们两个。比弗·恩德曼,精研法国民法典的英国人律师,和安纳姆·西斯,被强制离职的法官。他们刚到的时候,我请所有人吃了顿饭,但没和这两人单独谈过。没时间呐,建工厂的事情,我都忙昏头了。”

“对巴二喜,叶尚林和颠地的处理,一定要到位。很重要。”楚剑功说,“首先,对于会党方面,虽然我们实际的目的,的确是要摧毁广东天地会的组织,消化和吞并他们的会众,但是,如果太直接,不利于收拢人心。所以我们拿走私的巴二喜开刀,这样看起来只是针对商业犯罪,而不是针对会党的。但现在牵出了鸦片,那就更好,张兴培也没话说。”

李颖修笑了笑,不说话。

“叶尚林,实际上是清除十三行原来的老人。为你彻底掌握南洋实业总局铺路。”

“什么叫为我铺路。你准备把南洋实业总局让我MBO么?可以啊。”

“为我们,为共和。好吧。”楚剑功回到正题,“颠地……,这个在英国国会演讲,从而发动鸦片战争的战犯,这次落到我们手里,也算报应不爽。但是,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破坏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外部有利环境。”

楚剑功话锋一转:“不过也不用太担心,现在的英国公使格莱斯顿,是个坚定地禁烟派,而且他的妹妹,就是鸦片的受害者,他本人也反对鸦片战争。”

“没这么乐观,即使格莱斯顿同意对颠地执行死刑,可是,这会引申成,我们判刑要经过英国公使同意,那就是领事裁判权了。格莱斯顿反对鸦片,但他也会利用一切机会扩大英国的殖民权力。”

“而且,格莱斯顿远在上海,现在的澳门领事,可是额尔金勋爵,烧了圆明园的那个额尔金。他未必在乎颠地的性命,但他一定会利用这次机会,来显示他的强硬。至少,他会用颠地的性命,向我们交换点什么。”

楚剑功沉吟了一下:“把颠地这件事挂起来怎么样,先放放。”

“也不合适。”李颖修说,“对付巴二喜和叶尚林,一定要快审,快杀,证据确凿,义正言辞,光明磊落。这样我们才能服众,同时形成震慑。收编会党的时候,以正压邪,理直气壮。但如果这件案子拖着不办,反而显得我们心虚。时间久了,相关人等回过味来,各种流言,比如‘过河拆桥’,‘兔还没死就杀狗’之类的,就会泛滥,天地会人心浮动,局面极不好收拾,搞得不好,会党和我们离心离德,闹出民乱来,就更糟糕。”

李颖修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只审判巴二喜和叶尚林,而暂时不处置颠地,就会被人看做内残外忍。那样我们相对于清廷的道德高地,我们‘正儒’的旗帜,可就难保了。”

在楚剑功回来以后,将原来把黄埔讲武堂讲授的对忠孝仁义的新解释,交给徐继畲和梁廷楠看。徐继畲和梁廷楠都是历史上第一批“开眼看世界”的人物,即使在另一个时空《海国四说》和《瀛寰志略》的学术成就,也在《海国图志》之上。两人的心胸气魄,非常人所及。加上徐继畲本是清廷进士及第,梁廷楠为广东士绅之首,已然从贼,已无退路,加上他们未必没有成就一番功业的想法,所以尽心尽力帮助楚剑功整理的“正儒”的理论体系,将共和与伪清的斗争,归结为捍卫华夏正统之战。

简而言之,正儒和共和的正统性如下:

从渊源上说,共和上承周公,起源于周召共和,竹书纪年,华夏的是华夏信史的起点。而满清大兴文字狱,篡改古书,是要毁灭华夏信史,灭华夏传统。外延上,自然有衣冠禽兽之争。

从经济上说,共和就是要“恢复”儒家所称颂的“周制”,立“公(田)”而废“私(田)”,抑制兼并,扶助农桑。楚剑功先把这个架子搭起来,以后再慢慢把与近现代相适应的理论塞进去。因此,在具体概念的解释上,比如公、私,都留有极大空间。

从政治上说,就是要实现儒家的“天下大同”,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

而从实际来说,由于共和军相对于清廷,目前所表现出来的唯一优势,就是军事上能在洋人面前不落下风。这一点,被楚剑功解释为:

共和不仅知道正儒的大同之世是什么样的,而且有能力建设和保卫这个大同之世。相反清廷,且不说其统治方式对不对,它根本就无法保护自己,也没有办法维护这个社会架构的安全。所以,共和必胜。

正是靠这一套说辞,才让留在广东的部分文官和士绅阶层勉强接受,不认为自己是逆贼

但是,如果颠地一案处理不好,那么楚剑功的正儒旗帜,就要受到挑战了。外不能御侮,内不能安民,会党不服,士绅不信,那新立的广东政权,靠什么力量来巩固自己呢?

求红票,打赏

42 法制

“要判处颠地死刑并不是难事,虽然他是我的同胞,但即使在英国国内,我也会判毒品贩子死刑,把他们统统送上绞架。”安纳姆…西斯,这位被罢免的前英国法官说道。

“你以什么罪名判决他?采用什么判例?”英国律师中的另类,大陆法学派的拥护者比弗…恩李曼问。

“投毒,蓄意投毒。”

“很好,先生们。”楚剑功说,“请你们做法律顾问真是不错。”说完,他站起来,准备告辞。这两名法律界人士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被安排进大都督府里做事,而是合伙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时和大都督府签了一份法律顾问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永远不和大都督府敌对。

“阁下,请问您有时间吗?”安纳姆西斯问。

“您有事情要说?”楚剑功问,“要为颠地求情吗?”

“不,不是,和颠地无关。只是我的一点小建议。”安纳姆西斯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取出一个文件夹来。

楚剑功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司法与法律系统》。

“还有我的一些小建议。”比恩弗里曼插嘴说:“如果需要起草具体的法律条文,请让我执笔吧,真希望自己能成为伟大的创法者……”他看了看身边,改口说,“创法者中的一员。”

“啊,这些我还不懂,我转交给李先生,让他看看好了。”

……

“《英国教程》!”李颖修看完安纳姆西斯的意见书,不由得发出了这种感叹。

“什么意思?”

“在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鼎盛时期,英国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总想按自己的愿望塑造世界体系。自然而然的,总想把自己的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向世界推广。一来,这是构筑大英帝国统治秩序的需要,二来,这能够满足某些英国人那种文明人对野蛮人的优越感,同时从反面消除殖民主义的罪恶感和负疚心理。有人总结了这种行为,称之为《英国教程》。”

“你是说安纳姆西斯想按英国人的模式改造我们?”

“从个人层面上说,不一定。安纳姆西斯以前是法官,受过精深的英式法律教育,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一般会以自己的专业为自豪,遇到点机会就想炫耀一下。同样,比恩弗里曼总是以《拿破仑法典》来自夸。比如,你也一样,总是把社会结构论挂在嘴边。”

“不要说我,你自己不是把国际经济法扯来扯去。”

“国际私法。”李颖修纠正他,“根本就没有经济法这个部门,更没有什么国际经济法。从法律渊源上说……”

“闭嘴!打狗脱李!”楚剑功打断他,“说正题。”

“打狗脱楚!”李颖修回敬了一句,开始把话题扯回来:“我们可以抛开其心理不论,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优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系。”

“具体则么做呢?法律方面我不熟。”

“我想先明确三个原则,第一,尽量附和中华法系的旧有惯例,这样变动小,对社会的冲击比较缓和,也有利于我们维护‘正儒’的旗帜。”

“第二点,我们本来就要改造社会,所以司法体系只能是我们的工具,而决不能束缚我们。”

“第三点,节约社会成本。我们现在能够利用的知识阶层太少了,而能够认识和汲取西方优点的就更少。社会资源决不能浪费到无聊的程序中去。所以,重实体法,而程序法等社会自行磨合吧。”

楚剑功没有说话,他拿起安纳姆西斯的建议书翻了翻:“他这个建议书,主要分为下层乡村法庭,中层民事刑事法庭和高层的复核庭。中层和上层没什么稀奇的。下层乡村法庭采用调解制,这是个好想法,成本比较低,也照顾到中国乡村和邻里的‘息讼’传统,但是,谁来担任调解和仲裁官,乡绅么?在我们准备彻底打旧就农村的结构的时候?”

“科举!科举过法科的人才能担任仲裁官。”李颖修说,“而不是直接任用乡绅。”

“现在是冬天了,可以组织青壮年劳力休兴修水利了。”楚剑功突然说道另一件事情。

“兴修水利?那负责工程建设的锦衣卫黄队又要大举扩张了吧?”

“用黄队,以及护农队绿队,以兴修水利,保养农田的名义将农村的青壮年劳力抽出来,先建立组织,乡绅家庭,多半会出钱免役,所以自然就把他们排除在外。”

“然后下一步,就是中华妇女联盟‘紫队’下乡发展,不管怎么样,先把以家族为单位的族权的结构基础破坏掉。”

“然后,在让传统士绅们,也就是识字,也有威望的那一群人,参加法科的科举,从中选取乡村仲裁官。”

“如果乡绅们不合作呢?”

“如果他们不参加科举,就是自行放弃了加入政权的机会,他们自己放弃,可怨不得我。”

“你虽然不在乎,但乡绅怨气太重,身后名不好听喔。”

“这都是英国人安纳姆西斯和比弗恩李曼建议的,外来的教条主义者不能切合中国革命的实际。与我何干?”

“总之,他们的建议书我们只选取合适的部分,但所有的失误和错漏,都由他们承担,谁叫英国人喜欢给人上课呢?”

附录

《安纳姆西斯与比恩弗里曼建议书》(节选)

1保证必要秩序,不要拖改革后腿

2可以负担,不要成本太高

3兼顾司法现实,不要搞得矛盾过大或者由于需要很高水平的人员等因素导致无法操作

4要有自我演化能力

5有教育功能

所以我的设计里面包含了几个要点,作为整体目标

0分级的法律人员培训机制,底层的法律人员只接受数个月的短期定期培训班培训,

?不是专职人员,但有津贴拿。高级别的进行法学院培训,法官/律师皆然

1分级的法院体系(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刑事法院/民事法院…》治安法院/仲裁法院)

?根据案情/标的金额分级处理,这样前面几层不会太忙,小案件也会从快得到处理

2仅在上诉法院和刑事/民事法院这两级引入陪审团机制

3底层的治安法院/仲裁法院可由接受过低级法律训练的培训班毕业生担任,他们处理

?绝大多数案件,案件可选择立案,也可选择不立案,只要当事人同意

?按照判例断案,无判例或者判例无法完全覆盖可转交高级别法院。

4高层级法院对低级法院案卷采取抽检制度,并定期设置巡回庭观察低级法院行为

?对低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