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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南国一顾-第17章

小说: 南国一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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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罢看着他,然后他也看着我。向柏余很高,所以即使我穿着高跟鞋看他,还是很累,他有些无精打采的样子,耷拉着脑袋,像我小时候玩过的大耳朵兔子。风吹着,我的眼睛更是酸涩……“不要傻站着了,风都把我的眼泪……”我忍不住说,只是那句话没有说完,就被拥进了那个怀抱。
  我的眼泪在那瞬间就喷涌而出。“你不要这样,我就要以为……”以为你就是他。
  他没有声响的抱着我,就像抱着一个绒毛玩具。那本是应该相当静谧的时刻,我却觉得此刻百种感觉涌上心头。我开始絮絮叨叨,像一个老太婆。“向柏余……你说……为什么每次……每次我这么……落魄的……时候你都在……这些难堪的东西……怎么能被你……都看到呢……”
  我听不到风的声音,周遭的一切都变得模糊,我哭得几乎没有力气,只听到自己越来越低的呢喃,和耳边那句似有似无的“对不起。”
  我再醒来的时候,是在程澜家,但是程澜不在。我拍拍脑袋,想到她老板忽然派她去出差了。我走出房间,丝毫不意外地看到向柏余在厨房忙碌的样子。这次他系好了围裙,厨房也弄得丝毫不乱,有条不紊的样子,无疑在北京到这段时间的厨艺提高了不少。
  “煮了什么?”早就闻到了皮蛋瘦肉粥的香味,可是又不知道拿什么开场白,毕竟,昨天我应该是非常窘的吧。
  “皮蛋瘦肉粥。”向柏余用大勺子把粥舀到精致的小碗里,然后回头看我,“现在还早,你是再去睡会儿还是趁热喝粥?再睡的话我就把它放在保温杯里。”
  我摇摇头,冲他笑:“向大厨这么辛苦,我当然不能这么不给面子。”
  “那就快去坐好,还有……”他目光往地板一瞟,“穿好拖鞋。多大的人了,还光着脚。”
  “知道了,向妈妈……”我对着他做了个鬼脸,然后挪回房间穿袜子和拖鞋。
  粥很好喝,糯糯的,暖暖的,香喷喷的,我一小口一小口吃着,向柏余就一直这么看着我,我终于被他看得不好意思了,停下手里的动作:“喂喂喂,虽然你对我有‘大恩’,但是这样看我,我也会吃不下的……”
  向柏余俊脸一僵,总算被我逗笑:“我是怕你……”
  “怕我还想不开啊?”我有些好笑地看他,把手里的勺子放回碗里,正襟危坐,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好了,我承认我昨天确实是不能控制自己,毕竟是这么长时间的感情了,说我现在不难过是假的,我轻松的样子也有一大部分是装出来的,但是我到底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了,我都奔三了,思想早就和以前不一样了,再说之前要伤心也伤心过了,话说回来还得感谢那个前奏……你放心,我会走出来的。”我碰了碰勺子,这勺子长得真好看,“反正不管什么事,总会过去的。”
  “岳加南,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如果当时不是因为我的事,你可能就不会错过你和他的约会,可能就有挽回的余地。”
  “这和你没有关系。”他话里有自责的意味,我赶紧让他打住,“他早就下定决心了你不知道吗?所以其实怎样都没有用的。”我莫名地感到一阵压抑,站起来准备去洗碗,“你别多想了,现在不要提那个人那件事了好吗?”至少我觉得此刻的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看那个伤口,我现在更想像只鸵鸟一样,把头埋在沙子里。
  向柏余的伤不轻不重,我还是不敢太劳烦他,他却执意不去医院,美其名曰要陪陪我,我想着自己这阶段也确实怕了一个人,一个人安静的时候就会想起那些伤心事忙,程澜又不在,向柏余陪着我好歹就不是一个人了。
  我和于一颖说了这件事,我以为她会劈头盖脸大骂顾易森,没想到她的反应却是异常平淡,只说了句“这种感情越早断,对对方都好,以后你长点心。”这一点都不像她以前的风格,看来长时间待在国外一个人的性格都会潜移默化发生改变啊。
  我请假请了三天,这三天都是一个人,程澜出差还没回来,向柏余祖父急召他回美国,我这才知道,他们家族是一个非常庞大富有的家族,我所在的由他父亲管理的公司只是冰山一角,向柏余和父亲关系不佳,常常唱反调,但是他们家族没有人敢违抗祖父的命令。临行前他和我说有什么事一定要第一时间让他知道,我说我能有什么事,又不是小孩子。以为他不在的这几天我也能安然度过,只不过习惯了有人在自己身边,一个人的时候,太容易感觉到明显的孤独。
  这个房子太静了。
  百无聊赖就在房子里乱走,然后忽然就看到了那两只大箱子。我从顾易森那里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它们,一是没有那个心力,二是怕触景伤情,思忖了会儿,还是打开了其中的一个。
  顾易森一直是一个有条理的人,他的家总是干干净净,连收拾的箱子都是井井有条的,面上是一块刺绣画,已经裱好,画是前年过年的时候,我怕他孤单,就早早离家回到上海,陪他,他总是一个人,然后在一片烟花声中,我们安静地待在客厅,一起看春晚,我一边还绣着十字绣,那年因为暴雪,很多地方交通阻塞,我们两家公司的放假时间都延长,得以让我把那幅不大的向日葵图绣好,之前顾易森一直不信我能有耐心把它完成,就和我说如果我真的完成了就同意我把它挂在客厅正中央。后来我完成了,顾易森也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光洁的墙上钉了几个钉子,却苦于画太重,总是掉下来吓死人,最后难逃下架的命运。
  我看着它,就像看着另一个自己,拿起来扔到了垃圾桶。
  画的下面是一些书,我的书不是很多,有时候一本书要看很久,那本泛黄的《小王子》是高中时代从顾易森那里搜刮过来的,听说是他收到的生日礼物,他很宝贝它,但对我的一缠再缠伤透脑筋,便忍痛割爱了。
  他能把那么喜欢的东西给我,那个时候,他还是喜欢我的吧。
  我把书装到一个大纸箱里,用胶带纸封住,我想我可能再也不会看这些书了。另一个比较大的箱子里是我的一些衣服和小东西,还有几本相册。我到程澜家的时候没带几件衣服,我权衡了一下,觉得不可能把衣服都扔掉,这样未免太矫情。
  把衣服一件件挂起来,其中一件拿起来的时候,忽然听到钥匙落地的声音。
  我在那一瞬间有点愣神。
  我觉得我捡起钥匙的手有点颤抖。我坐在地板上,看阳光下那两个钥匙发出的光亮,钥匙串上还有一个小长颈鹿,五年前我第一次从他手里接到那串钥匙,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呢,五味杂成,惊喜?紧张?怀疑?然后听到他说“你不要误会,我只是希望你以后想来的时候可以方便一些。我这里随时欢迎你。”两年后,我住了进去。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住进了那个房子,却没有住进他的心。
  我是大学毕业后在招聘会上看到的他。那时他已经开始帮公司做一些面试之类的事了,而我是在实习的时候已经签了公司,是陪舍友来的。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铁灰色的西装,没有打领带,但是整个人显得很精神,有了成熟的味道。还是那样不苟言笑,见着却不再这么冷漠,会淡定而礼貌地和前来咨询的大学生说着些什么。可是他变得好瘦,脸上的轮廓更加清晰,我离他不到三米,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直到舍友推了我一把。
  “喂喂喂,岳加南你怎么又发呆?”
  “啊,什么?”
  舍友小清翻了个白眼,用手扇着风:“这破地方热死了,我就说我不要来嘛,反正我家老头子说过会帮我安排个打杂的事情,当初我学这个专业他就不赞成……”
  小清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满脑子都是顾易森。相隔四年重见的心情,我想我的目光应该和当时的气温一样灼热发烫,因为小清忽然推了我一下,对我耳语:“那个帅哥在看你诶。”
  我顺着小清的目光看过去,看见顾易森对着我,似有似无的点了点头,我不知为什么心里一阵发寒,拉着小清就走。
  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小清之后要去聚餐拉着我我也不去,走出招聘会大太阳照着,我也不觉得热,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这里很难打到车,离地铁站又远,我找了个阴凉处站着,忽然听到汽车喇叭的低沉声音。
  车窗摇下,里面是顾易森。
  “上车。”他的声音也和以前不一样,格外的低沉,但却愈发的磁性好听。我被自己脑子里混乱的想法给弄疯了,一定是天太热了我中暑了。
  我倒退了两步,摇头。
  “你躲什么?”他说话简洁,好像还瞟了我一眼。
  “我哪有躲?!”我被他看穿了,但是嘴上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嘴上既然不承认,那么行动上自然是翻了个白眼然后到了他车里。
  果然是顾易森的车,里面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我感受到了冷气,汗却没止住。我没勇气坐在副驾驶,此时装作不经意地问:“连个抱枕什么的都没有吗?你女朋友真是……”
  “我没女朋友。”某人迅速开口,很久之后和顾易森提起这件事,他说当时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接,我说不是你没想到,连我自己也没想到。
  压抑了这么多年的感情啊,他又怎么能够想象?
  我从那天起,正视了我对他的感情,就是那种恨的牙痒痒,还是喜欢的不能割舍的感情。于一颖比较直接,称之为“犯贱”。
  贱我也认了,因为事实确实是如此,不然我怎么会没有和他追求过去的前因后果就在两个月后复合,两年后同居呢?
  “岳加南,岳加南!”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却下意识地把手里的钥匙放进口袋里。转头,果然看见身后站着的于一颖。她身材高挑,过了那么多年,在我眼里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即使是格子衬衫暗色兔毛毛衣和牛仔裤,还是透出一股慵懒的性感。她的头发染成了酒红色,卷卷的扎成马尾,一点都不像是个要近三十的人。
  她还是照常地笑我一副呆头鹅的样子,我奇怪她在耽搁了那么久后回来也不提前报备,我好去机场接她。她耸了耸肩,给自己倒了杯水,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不管我忙前忙后准备晚饭,自顾自说着:“其实我早就回来了,不是你前段时间不顺心嘛,不想打扰你,而且我来上海是来玩的,你那种心情怎么带我玩。”
  我洗干净了一个苹果,扔给她,白了她一眼:“没良心。”
  “安慰这种东西最没用了,不是疼在自己身上,谁又知道谁呢?你看你现在挺过来了不也挺好吗?”于一颖咬了口苹果,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在心里感叹女王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可是她话说的好像有什么事似的。“我可是听说了一些事,某人在国外的……嗯……艳遇……”
  “你去死吧,岳加南,果然是好的差不多了,居然八卦起我来了!”于一颖一跃而起,拿靠枕来打我的头。
  我尖叫着躲开,结果她变本加厉地来扯我的头发,打着闹着,我们尽情地尖叫,我很久都没有这样放纵过,以至于到最后没有了力气,忽然就觉得那么疲惫,疲惫到蹲下来,我凉凉的手背碰上自己发烫的脸,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流下了泪水。
  于一颖过来坐下拥抱我,她的怀抱真温暖,像大姐姐一样。“傻不傻呀你?怎么了?”
  我把鼻涕眼泪往她毛衣上蹭,不说话。
  “真调皮哈你……”我们就这样一直坐着,直到看到夕阳下山,就这么慢慢看着最后一点余晖在视线中消失,等待着的只剩下黑夜。
  “于一颖。”
  “嗯?”她的睫毛动了动,迷人的大眼带着笑看着我。
  “我不好,我一点都不好。”
  这么多天伪装出来的坚强,在说出那句话后溃败无疑,属于我的一切都兵败如山倒,顾易森,我是如此想他,原来我一直,如此爱他。
  他一直就像我的太阳。
  可是从今以后,等待我的,只有无边无际的黑夜。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好长ORZ……第一卷完结,某个自以为存稿很足的作者将正式进入裸奔状态TT
☆、第二十三章
  从小,夏天就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小时候是羡慕那些长发飘飘,穿着好看飘逸长裙的姐姐;长大后则是可以看到T恤白衬衫的气质干净的帅哥,总的来说,理由就离不开“花痴”两个字。而我此时坐在市中心的一家中餐厅里,看着街上行走着的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倦的几乎要合上眼皮。
  坐在对面的于一颖和林琛凑在一起小声地说着话,于一颖不时地脸一红,扬手去打林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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